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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昌】市城市房地产—抵押管理条例 【 , ,     —(1996年9月2!6日南昌市第—。十,。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!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!。议通过1996年】10:月19日江西省【第八届人民代—表大会?。常务委员会第二【十四次会议》批准根据200【3年1?0月29日》南昌市第《十二届人民代—表大:。会常:务委员会第十九次】会议通过20—03年1《1月27日江西【省第十?届人民代表大会常】务,委员会第六》次会议批准修—正案修正) 】 第一条 为了加】。。强城市房《地产抵押管理维护房!地产抵押市》。场秩序保障房地【产抵押当事人合法权!益根据中华》人民共和国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!华人民共和》国担保?法,和其:他有关法律、法规结!合本市?实际制定本》条例  — 第二条! 在本市城市—规划区国有土—地范围内进行房【地产抵?押、预购《商品房贷款》抵押:、在建工程抵押【实施抵押管理应当遵!。守,本条例  ! 《第三:条 本条例所称【房地产抵《押是:指债务人《或者第三人以其依法!取得的房《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!占用:范围内的土》地使用权以不转【移占有方式向债权】。。人提供债务履—。行担保的行为 !     本条】例所称预购商品房贷!款抵押是指购房人在!支付首期规定的房】价,款后由贷《款银行?代,其支付其《。余的购房款将所购】。。商品房抵《押给贷款《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!。行,担保的?行为  】   本条例—所称在建工程抵押】是指抵押人》为取:。得在建房《。。地产工程《继续建?造资金的《贷款以其依法—取得的土地使—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!投入:资,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!式抵押给贷款—。银行作?为,偿,。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!为 —    第一款规定!的债:务,人或: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!权人为抵押权人 ! 第!四条: ,房地产?抵押活动应当遵循平!等、自愿《、公平、诚实信【用的原则  【 【第五条 《房地产?抵押实行登记—。制度房地产》抵,押合同?。自,登记:之日起生效  ! 《。。 第六条 市【或者县人《民政府房产管理部】门(以下简称—房产管理部门—),是,本级人民政府房地】产抵押登记工作【的主管部门》对房地产《抵押登记《实行统一《管理 《    — 市:或者县人民政府【国土:资源、价格、财政】、工商?行政管理和税务等】部门应当按照各【自的职责配》合做好房地产抵押的!管理工?作依法对《房地产抵押》施,行监督检查  !。 第七条! 依法取得》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!房,屋占用范《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!以,设定抵押权 】 ,     房—屋所有权与》该房屋占用》范围内的土》地,使用权不得单—。独设定抵押权 【 】 第八条《 抵押人所担保的】债权不得《超过其抵押的房【地产价值》   — , 房地产抵押后该房!地产价值大于所担保!的债权的余额部分】可以:再,次抵押但不》。得超出其余额部分!    【 同一房地》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!权的抵押人》应当:。将已经设定过的【抵,押情况书面告知抵押!。权人:  】 第?九条: 以在?建工程?已完工?部分抵押的其土【地使用权随之抵【押  —。 》第,十条 以预购商品房!贷款:。抵押的该商》品房开发项目应当符!合房:地产转让条》件并取得商品房预售!。许可证 《 》 第十一条】 以享受国》家优惠政策购—买的房地产》抵押的其抵》押额以房地产权利】人可以处分和收【益的份额比例为【限  》 —第十二?条 以按份共有房】地产设定抵押权【的所担保的债—权不得超出》抵押人依法》所享有的份额 !   《  以共同共有房】地产设?定抵押权的应当经】全,体共有?。人书:面同:意抵押人为》全体共有人 【 第十三!条 企?业,以其:所有的?房地产设定抵押【的其设定《的抵押期限不得【超出企业依法—取得的土地使用【权,的终止期限 !     有经营期!限的企?业以其所有的房地产!设定抵押的》其设定的抵》押期限不《得超:出企业的终止期限】  ? 【第十四条 有—下列情况《之,一,的房地产不得设【定抵押 — ,     (—一)权?属有:争议:的;   !  (二)已建成】的,房屋未依《。法登记领取》。房屋:所有权证国有土地】使用证的; 】 ,  :   (三)房屋所!有权证与《国有土地《使,用证载明的权利人】不一致的《;  【   (四)共同共!有房地产未经其【他共有?人,书面同意的;【   — , (:。五)学校、幼儿【园、医院等以—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!位、社会《团体的教育设施、】医疗卫生设施—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!; 》     (六【。)列为文物》保护的; !  :  (七)》公有住房已》出租的; 】    《 ,(八:)已依法公告—列入:拆迁范围内》的;? :    》 (九?)依法被查》封、扣押、监—管的; —   《  (十)法律、】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设!定抵:押权的  !   已被》预,售的商品房开发该商!品房的房地产企【业不得?设定抵?押  《 第十!五条 ?房地产抵押当事【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!合同  】   抵押合同【应,当具备以下条款【 ? :    《(一)当事人姓名】、住所或者》名称、驻址;【 , :     (二【)抵押房地产坐落】、类型、结》。构、面?积、价值、所有权】属、:使用:权属、权证》编号; (—三):抵押房地产担保的债!务款额?和期限; !    (四—)抵押房地产意外】毁损或者灭失的责】任;: : ,    》 (五?)违约责任;【  》   (《六)抵押合同消灭】的条件?;: ?。     (七【),当事人?争议解决方式; ! ,     (八)!当事人认为需要【约定:的,。。其他事项;》 ? ,     》(九:)抵押合《同签订?的时间与地》点  —。 ? 第十《。六条 订立房地【产抵押?合,。同时当事人在—合同中不得》约定在债务》。履行期届满抵押权】人未受清《偿时抵押房屋的所有!。权与该房屋》占用范围《内的土地使用权【转移为债权人所【。有  —。 :。。 第十七条 抵!押合同签订》后当事人应当向房产!管,理部门办《理房地产抵押登记!    【 办理房地产—。抵押登?记应当提供下—列文件?,    【 (一)抵押登【记申请书; 【    — (二)主合—同和抵押《。合同; —     (三)!房屋:所有权证《和国有土地使—用证;  !   (四)—抵押当事人的身【份证明或者法—人资格证《明;: :     (五!)可以证明抵押【房地产价《值的资料;—。 《。    (六—)法律?、法:规规定?应当提交的》其他文?件 : : 第十!八条 下列房地产抵!押登:记当事人除提交本条!例第十七《条第二款规定提【。交的文?。件外:还应当提交》相应的证明》文件 《 :     (一)抵!。押以划拨方式—取,得土地使《用权的?房地产应《当提交?国,土资源部门的—批,准文件; 》     (】二)抵押集体所【有制企业《的房地产应》当提交经企业—。职工代?表大会或者职—工大会批准的—文件; 】   ? (三)《抵押有限责任公【司、股份有》限公司的房地产应当!提交经?董事会或《者股东?大会批准的》文件但企业章程另有!规定的除外;— ?  ?  : (四)以中外【合资企业《、中外合作企业和外!商独资企业的房地产!抵押的应当提交经】董事会批准的—文件但企业章程另】有规定的除外—;  【   (五)抵押未!建成的拆迁安置房】应当: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!明和经公《证的拆迁安置—合同书《 ,     国】有企业、国有—控,股企业、国有—参股:企业和?事业单位法人以国】家授予?。其经营管理的房地产!抵押的应当符合国】。有资:产管理的有关规定 ! 《 ? , 第十九条 房地】产,。抵押登记《按照下列程序办理】。。  —   (一)—当事人按照本条例】第十五条规定—签订书面抵押—合同;《     (!二)当事人持—。本条例第十七条或】者第十八条规定【的证明文件向房【产管:理部门申请》办理抵押登》。记,; 》     (三【)房产管理部门【对抵押房地产是否符!合抵押条件》进行审查并》在受理之日起5日内!书面答复《当事人; !    (四)【对符合抵押条—件的房地《产当事?人可以协商议—定其价值也可以委托!依法设立的》有,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!的机构进行》价格评估;》,    【 (五)房产—管理部门在抵押合同!上,签注编号、日期加盖!登记专用《章,核发房屋他项—权,证并在房屋所—有权证?。上核签抵押注记 !     以预!购,商品房?。或,。者在建工程抵押的】登记:机关应当在抵押【合同上作记载—抵押:的,房地产在抵押期【间,竣工的当事人应【当,在,抵押人领取房—屋权属证书后重新办!理房地产抵》押登记其中按预购商!品房合同履约的【。当事人应当申请【房地产抵押变更登】记 — ,   房屋他项权】证由抵押权人持【有经抵押注记的【房,屋所有?权证由抵《押人持有《  — 第二十条】 房:。产管理部门抵押登】记的资料应》当公开允许当—事人或者相关机构查!阅、抄录或者复印 ! !第二十一条 —抵押人将已出租的房!屋抵:押的:应当将?租赁情况书》。。面告知?抵押权人并》。将,。抵押情况书》面告:知承租人原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!。    》 已出租的房屋因履!行担保债权》而变更产权人的原租!赁合同在租赁期【间内继?续有效 》  第二十二条 !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!。已抵押的房地产【应当书面《通知抵押权人并告】知受让人转让的房地!产已经抵押的情【。。况;抵押人未通知】抵押权?人或者未告知受让】人的转让《行为:无效 【。    房地产转让!价格明显低于其价】值的抵?押权人可《以要求抵押人提供】相应的担保;—抵押人不提供的不】得转让?  》 第—二十三条《 抵押人的行为致使!抵押房地《产价值减少的抵【押权: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!止其行为恢复抵【押房地产《的价值 》     抵押!人对:抵押房地产价值减少!无过错的抵押—。权人只能《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!到的赔偿范》围内要求《提,。供担保抵押》房地:产价:值未减少《。的部分仍作为债权】的担保  !。 , : ,第二十四《条 抵押权与其担】保,的债权同时》存在债权消灭的【抵押权也消灭—  ? 》 第?二,。十五条 债务—人履行债务完毕【因该债务担保签订】的房地产抵押合同随!即消:灭抵:。押权人应当将房屋】他,项权证交《还,抵押人 》 , ,     抵押【人应当在合同消灭1!5日内持履行债【务的凭?。证和房屋他项权【证以及?经抵押?注记的房屋所有【权证到房产管理部】门,办理抵押《注销手续 》 — ?第,二十六条 违反本】条例未办理房地【产抵押登记的抵押】合同无效由》此造成损失的—由责任方负》责赔偿  —。 — 第二十七条— 抵押人隐瞒本条例!第十:四,条第(一)、(【四):至(九?。)项规?。定情况造成抵押【无效的应当承—担由:此产生?的法律责《任  【 ? 第二十八条 房产!管理部门违反本条例!第十九条规定给当】事人造成损失的【应当依法承担—赔偿责任《 》    房地产抵押!管理工作人员—滥用职权《、徇私舞弊、—玩忽职守的由—其所在单位》或,者上:级主管机关给—予行政处分;—构成犯?罪的依法追究刑【。事,。责任  — 第【二十九条《 房:地产价格评》估机构评估》失误给当事》人造成损失》的应当依《法承担赔《偿责任 【  :   房地》产价格评估机构【对,署名的评估人员可以!。进行追偿 》 【 , ,第三十条 房产管】理部门在办理房【地产抵?押登记时其收费【项目和标准应当按】照国家和省》人民政府财政、价格!部门批准的》。执行  — —第,三十一条 在本市其!他国有?。土地:范围内?从事房地产抵押实】施房地产抵押管理参!照本条例《。执行   ! , 以地上无定着物】的土:地使用权抵》押的由当事》人向核发土》地使用权证书的【国土:资,源部:。门办理抵押登记 ! 】。。第三十二《条 本条例自—。公布之日起》施行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