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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昌市城市】房地产抵押》管理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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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1996年9月!。26日南《昌市第十届》人民代表大会常【务委员会第三—十三次?会议:通过199》6年10月1—9日江西省第八【届人民代表大会【常务委?员,会第二十四次—会议批准根据2【。003年10月【29日南昌市第【十二: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!委员会?第十九次会议通过】2003年1—1月27日江西省第!。十届人民《。。代表大会常》务委员会第六次【会议批准修》正案修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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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为了加强!城,市房地产抵押管理】维护房地产抵押市场!秩序保?障房:地产抵押当事—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!人民共和《国,城,。市,房地产管理法—。中华人民共》。和国担保法》和其他有关法律、】法规结?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!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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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二:条 在本市城市规】划区国有土》地范围内进行—房地:产抵:押,、预购商品房贷款抵!押、在建工程抵押实!施抵:押管理应当遵守本】条例 《。
】第三条 本条例所】称房地产抵押—是指债务人》。或者:第三人以其》依,法取得的房屋所【有权连同该》房屋占用范围内【的土地?使用权?以不转移占》有方式向债权人提供!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!
】 本:条例所称预购商品房!贷款抵?押是指购房》人在支付首期—。规定的房价款后【由贷款银行》代其支付《其余的购房款—将所:购,商,品房抵押给贷款银】行作:为偿:。还贷款履行担保【的行:为
】 本?条例所?称在建工程抵—。押是指抵《押人为取得》在建:房地产工程继续【建造资?金的贷款以其依法】取得的土地使用【权,。连,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!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!。式抵押给贷》款,银行作为偿还贷【款履行担保的行为!
第!一款规定的》债务人或者》第三: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!抵押权人 》
【 第四条》 ,房地产?抵押活动应当遵【循平等、自愿、【公,平、诚实《信用的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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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,第五条 房地产抵】押实行登记制度房地!产抵:押合同自登记—之日起生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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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!市或者县人民政府】房产管?理,部门(以《下简称房产》管理部门《)是本级人民政府房!地产抵押《登记工作的主管【。部门对房地产抵押】登记实行《统一管理
! 市》或者:县人:民政府国《土资源、价格、财政!、工商行《政管理和税务等部门!应当按照各自的【。职责配合做好房【地产抵押的管理【工作依法《对房地产抵押施行监!督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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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依!法取得的房屋—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!用范围内的土—地,使用权可以设定【抵押权
— 房屋】所,有权与该房屋占用范!围内的土地使用权】不,得单:独,设定抵押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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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八条 抵押人—所担:保的:债权不得超过其【。抵,押的房地产价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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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房:地产:抵押后该房地产价】值大于所担保—的债权的《。余额部分可以—再次抵押但》。不得超出其余额部】分
】 同一《房地产设定两—个以上抵押权—的抵:押人应当将已经【。设定:过的抵押情况—书面告知抵押权【人,
【
第九条 【以在建工程已完工】部分抵押《的其:土地使用权随之抵】押
【
第十—条 :以预购商品》房贷款抵押的该【商品房开发项—目应当符《合房地产转》让条件?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!可证
》
》 第十一条 以】享受国家优》惠政策购买的房【地,产,抵押的?其抵押额以房地【产权利人可以处分】和收益的份额比例为!限
! 第十二》条 以按份共—有房地产设定抵押】权的所担保》的债:权不得超出》抵押人依法》所享有的份》额
! ,以,共同:共有房地产设定抵】押权的应当经全体】共有人书面同意抵】押人:为,全体共有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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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 !企业以其所有的【房地产设定》抵押的其设定的【抵押期限不得超【出企:业依法?取得的土地使—用权的终止》期限
》 —有经营期《限的企业以其所有】的房地产设定抵【押,的其设定的抵—押期限不得超出【企,业的终止《期限
!
第十四条 有!下列情况之一的房】。地产不得《设定抵?押
— (一—)权属有争议的;!
: (二)!已建:。成的房屋未依—法登记领取房屋所】。有权证国有土地【。。使用证的;
【
(三!),房屋所有权证与国】有土地使用证载明的!权利人不《一致的;《
— ?。(四)共同共—有房:地产未经《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!的;?
: ,。 (五【),学校、?幼,儿园、医院》等以公益《为目的?的事业单位、—社会团?体的教育设施—、医疗卫生设施和】。其他社会公益设【施;?
》 (六)列【为文物保《护的;《
】(,七)公有住房已出】租的;
》
(八!)已依法公告列【入拆:迁范围内的》;:。
《 : (九)依—法被查?封、扣押、监—管的;
!。 (十)法律、!法规规定其他—不得设定抵》押权的《
— 已被《预售的?。商品房开发该商【品房的房地产企业】不得设?定抵押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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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五条 房【地产抵押当》事人应当签订书面】抵押合同《。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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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—抵押合同应当具备以!下条款
! : (:一,。。)当事人《姓名、?住所或者名称、【驻址;?
》。 (二)抵】。押,房地产坐落、—类型、结构》、面积、《价,值、所有权属、使】用权属、权证编号;! :(三)抵押房地产】担保的债《务款额和期限—;
【 (四)抵【押房地产意外毁损或!者灭失的责任—;
】 (五)违约责任!;
】。 (六)抵—押合同消《灭的条件《;,,。
【 (七?。)当事人争》。议,解决方式;
【
— (八)当事人认】为需:要约定?的其他事项;—
— (九)抵押合!同签订的时间与【。地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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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 】订立房地产》抵押合?同时:当事人在《合同中不得约—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!抵押权?人未受清偿时抵【押房屋的所有权与该!房,屋占用范围》内的土地使用权【转移为债《权人所?有
《
《
第十》七条 抵押合同签】订后当事人应—当向房产管理部门】办理:房地产抵押登记】。
办!理房地产抵押—登记:应,当提:供下列文件
! : (一)—抵押登记申请书【。;:
— (二)主合【同和抵押合》同;
】 ?(三)房屋所—有权证和国有—土地使用《证;
【 (》四):抵押当事人》的身份证明或者法人!资格:证明:;
》 : ,。 (五《)可以证明》抵押房地产价—值的:资料:;
【 ?(六)法律、法【规,规定应当提交的【其他文件
【
》 第十八条 【下列房地产抵—押,登记当事人除—提交本条例第十【七条第二款规定提】交的文件外还—应当提交相》。应的:证明文件
】 , (》一)抵押以划—拨,方式取?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!。产应当?提交国土资源部门的!批准文件;》
【 (二)抵》押集体所有制—。企业的房《地产:。应当提交经企业职工!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!会批准的《文件;
— (三)!。抵押有限责》任公司、股份有限】公司的房地产应【当提交经董》事会或者《股东大会批准—的文件但企业—章程另有规》。定的:除外;
【 《 (四)以中外【合资企业、中—外合作企业和—。外商独资企业的房】地,产抵押?的应当提交经董【事会批准的文件但企!业章程另有规定的除!外,;
《 —(五:)抵押未建》成的拆迁安》置房应当提》。交原房屋所有权【证明:和,经公证的《拆,迁安:置合同书》
? 》国有企业、国有【控股企?业、国有参股企业和!事业单位法人以【国家授?予其经营管理的房地!产抵押的应》当符合国有资产【管理的有关规—定
《
第十!九,条 房?地产:抵押:。登记按照下》列程序办理
【
? (一)当事!人,按,照,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!签订书面抵押合同;!
《 《 (二?)当:事人持本条》例第十?七条或者第》十八条规《定的证明文》件向房产管理—部门申请《办理抵押登记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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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三)】房产管理《部,门对抵押房》地产是否符合抵押条!。件进行审查并—在受理之日起5日内!书面答?。复当事人;
! ? (四)》对符合抵押》条,件的房?地产当?事人可以协商—议,定其价值也可以委托!依法设立的有房地】产价格评估资质的】机构进行价》格评:估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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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? (五)房—产管理部门在抵押】合同上签注》编号、日期加盖【。登记专?用章核发房屋他项权!证并在房屋所有权】证上核签抵押注记】
— ,。 :以预购商品房或者在!。建工程抵《押的登记《机关应当在抵押合】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!地产在抵押期间【竣工的?当,事,。人应:。当在抵?押人领取房屋权属证!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!抵押登记其中按预购!。商品房合同履约的】当事人应当申请房地!产抵:押变更?登记
》 《 :房屋:他项:权证由抵押权—人持有?经抵押注记》的房屋所有权证【由抵押人《持,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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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】条 房产管理部【。门抵押登记的资料】应当公开允》许,当事人?。或者相关机》构查阅、抄录—或者复印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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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!条 抵押人将已出租!的房屋抵押的应当将!租赁情况书面告知抵!押权人并将》抵押情?况,。书面告知承租—人原租赁合》。同,继续有效》
已【出,。租的房屋因》履行担保《债权而变更》产,权人的?原租赁合《同在:租赁期间内继续有效!。
《
第二十二条— 抵押期间》抵押:人转让已抵押的房】地产应当书面通知】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!人转让的房地产【已经:抵押:的情况;抵押—人未通知《抵押权人或者—未,告,。知受让人的转—让行:为,。无效
—。 《 房:。地产转让价格明显低!于其: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!要求抵?押人提供相应的【担保;抵《押人不提供的不【得转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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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】条, 抵押人的行—为致使抵押》房地产价值减少【的抵押权人有权【要求抵押人停—止,其行为恢《复抵押?房地产的《价值
《
》 抵押人对抵押】房地产?价值减少《。无过错的抵押—权,。人只能在抵押人因】损害而得《到的赔偿《范围:内要求?提,供担保抵押房地产】价值未减少的—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!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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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【条 抵押权与其担保!的债权同《时存在债权消灭的】。抵押权也《消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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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十五条 债》务人履行债》务完毕因该债务担保!签订:的房地产抵押—合同随即消灭抵押权!人应当将房屋他【项权证交《还,抵押人
! 抵《押人:应,当在:合同消灭15—。日内持?履行债务的凭—证和房?屋,他项权证以及—经抵押注记的房屋】。所,有权证到房产管理部!门办理抵押注销手续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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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二,。十六:条 违反本条例未办!理房地产抵》押登记的抵押合【同无效由此造—成损失的由》责任方负责赔偿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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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十七条? 抵押人隐瞒—本条例第十四—条第(一)、(【四)至(九)项【规定情况造》成抵:押无:效的应当《承担:由此产?生的法律责》任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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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十八条— 房产管《理部门违反本条【例第:十九条规定给当【事人:造,成损:失,的应当依法承—担赔偿责《任
— 《房地产抵押管—理,工,。作人员滥用职权、】。徇私舞弊《、玩忽职守的由其所!在,单位或?者上级主管》机关给予行政—处分;构成犯—罪,的依法?追究刑事责任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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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九条! 房地产价格评估】机,构评估失《。。误,。给,。当事人造成》损失的?应当依法承担—。。赔偿责任》
【 房地产价格评估】。机,构对署名《的评估人《。员可以进行追偿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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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,三十:条 房产管》。。理部门在办理房地】产抵押登《记时其收费项—目和标准应当—按照国家和省—人民政府财》。政、价格部门—批,准的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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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【。十一条 在本市其他!国有土地范》围内从事房》地产:抵押实施房》。地产抵押管理参照】本条例?执行:
— 以地上无定着!物的土地使》用权抵押的由当事】人,向,核发土地使》用权证书的国土资】源部门办理抵押登记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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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!二条 本条例—自公布之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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