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 ,南昌市城市房地产】抵押管理条》例
— (》1,9,96年9月26【日南昌市第十届人】民代表大会常—务委员会《第三十三次会—议通过?。1996《年1:0月19日江西【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!会常务委员会第二】十,。四次会议批准根据】2003年10月】29日南昌市—第十二届人民代表】大会常务委员会【第十九次会议通过2!0,03年11》月27日江西省【第十届人民代—。表大: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!会议批准修正案修正!。。)
第—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!房地产抵押管理【维护房地产抵押市】场秩:序保障房地产抵【押当事人合法权【益根据中华》人民共和国》城市房地产管理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!保法和其他有关法】律,。。、法规结合本—市实际制定》本条例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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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! 在本市城市规划】区国有土地范围【内进行房地产抵【押,、预购商品房贷款抵!押、:。在建工程抵押实施抵!押管理应《当遵守?本条例 《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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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本条!。例所称?房地产抵押是指债】。务,人,或者第?。。三人以?其依法?取得的房屋所有【权连同该房屋—占用范围《内的土地使用—权以不转《移占有方式向—债,权,人提供债务履行担】保的:行为
— 本条例】所称预购商品房贷款!抵押是指购房人【在支付首期规定【的,房,价款:后由贷款银行代其】支付其余《。的购房款将所购商】。品房抵押给贷—款银:行作为偿还贷—款,履行担保的行为】
【 本条例《所称在建工程—抵,押是指抵押人—为取得在建房地产工!程继续?建造资?。金的贷款以其—。依法取得《的土: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!程的投?入资产以不转移【占有的方《式抵押给《贷款银行作为偿还】贷款履?行担保?。的,行为
】 , 第一款规定的】债务人?或者第三人为抵押】人债权人为》抵押权人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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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【房地产抵《押活动?应当遵循《平等、?自愿、公平》、诚实信《用,的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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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五条《 ,房地产抵《押实:行登记?制度:。房地产抵押》合同自?登记:之日起生效
】
第】六条 市或者县人】民政府房《产管理部门(以【下简称?房产管理部门)是】本级人民政府房地产!抵押登记工作的主】管部门对房地—产抵押登《记实行统一管理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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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市或者县人民!政府国土资源、价格!、财政、工》商行政管理和税务等!部,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!责配:合做好房地产抵押】。的管理工作依法对房!地产抵押施行监督】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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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七条 依法取】得的房屋所有—权连:同该:房屋:占用范围内的—土地使用权》可以设定抵押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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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房屋所有权与该】房屋占用范围—。内的土地使用权【不得单独《设定抵?押权 ?
】 第八条 抵—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!得超:过其抵押的房地产价!值
《 ? 房地》产抵押后该房—地,产价:值大于所担》保的债权的余额部分!可以再次抵押但不】得超出其余》额部分
】 同一—房地:产,设定:两个以?上抵:押权的抵押》人应当将已》经设定过的抵押【情况书?面告知?。抵押权人
】
第九】条 以在《建工程已《完工部分抵押的其】土地使用《权,随之:抵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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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十条 以预购—商品房贷《款抵:押的该商品房开【发项目应当符—合,房地产?。转让条件并取得商品!房预售许可证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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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一条 ?以享受国家》优惠政?策,。购买的房地产—。抵押的?其抵押额《以房地产权》。利人:可以处分和收益【的份额比例为限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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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】 以按份共有房【地产设定《抵押权的所担—保的:债权不得超出抵押】人依:法所享有的》份额
【 以共同共有!房地产设定》抵押权的应》当经全体《共有:人书面同意抵押【人为全?体共有人《
【 第十三条 企业以!其所有的房》地产设定抵押的其设!定,的抵押期限不得【超出企业《依法取得《的土:地使用权的终—止期限
!。 ?有经营期限的企业以!。其所有的房地产设定!抵押的其《设定的抵押》期限不?得超出企业》的,。终止期限
! ,
第十四条 !有下列情况》之,一的房地《产,不得设定抵押—。
【 :(一)权属有—争议的;《
【 :(二)已建成的【房屋未依法登记【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国!。有土:。地使:用证的?;
》 《 (三)房屋所有权!证与国有土》地使用证载》明的权利人不一致的!;
【 (《四)共同共有房地】产未:经其他共有人书【。面同意?的;
! (五)》学校、幼儿》园、医院等以公益为!目的的?事业单位、》社会团体的》教,育设施、医疗卫生】设施和其他社—会公益设《施;?
【 (六)列为—文物保护的;
】
? (》七)公有住房已出】租的;
! (八)已【依法公告列入拆迁】范围内的《;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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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九!)依法被查》封、扣押、监管【的;?
? 《 (十?)法律、法规规【定其他不得设—定抵押权的
】 已【被,预售的商《。品房开发该商品房的!房地产企业》不得设定抵押 【,
— 第十五条 【房地产抵《押当:事人应当签订书面】抵押:合同
!。 :抵押合同《应当具备以下条款】
? 》 (一)当》事人姓?名、住?。所或者名称、驻【址;
】 , (二)抵押房】地产坐落《、类型?、结构、面积、【价值、所有权—属、使用权属、权】证编号; (三】)抵押房地产—担保的债务款额和期!限;
《
(四!)抵押房《。地产意外毁损—或者灭失的责任【;
《 (【五)违约责任—;
— 《(六)抵《押合:同,消灭的条件;
! (七】)当事?人争:议解:决方式;
】 ,。 , (八)—当事人认为》需要约?定的:其他事?项;
— (—九)抵押合同签订的!时间与?地点: ,
】 第十六《条 订?立房地?产抵押合同时当事人!在合同中不得约【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!抵押权人未》受清偿?。时抵押房《屋的所有权与该【房屋占用范》围内:的土地使《用权转移为债权人】所有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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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—七条 抵押合同签】订后当事人应当【向房产?管理部门办理房【地产抵押登记【
《 ? 办理房地》。。。产抵押登记应当【。提,。供下列?文件
《
》。 (?一)抵押登》记申请书;
】 》 (二)主合—同,和抵:押合同;
【 (三】)房屋所有权证和国!有土地使用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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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四)抵?押当事?人的身份证明或【者法人资《格证明?;
《 (【五)可以证明—抵押房地产价值的】资料;
— , (六)法!律、法规规》定应当?提交的?其他文?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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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八条 下列房!地产抵押登记当事人!除提交?本条:例第:十,七条第二款规定提交!的文:件外还应当提交【相应的证明文—件
》 (一【)抵押以划》拨方式取得土—。地使:用权的房地产应【当提交?国土:资源部门的批—准文件;
【 (二)抵!押集体所有制企【业的房地产应当提交!经企:业职工代表大会【或者职?工大会批准的文件;!。
? (【三)抵押有限责任】公,司、股?。。份有限公《。。司的房地产应—当提交经董》事,会或者股东大会【。。批,准,的文件但企》业章程另有规定的】除外:;
》 (四)以!中,外合资企业、中外合!作企业和外商独【资企业的房地产抵押!的,应当提交《。经董事会批》准的文件但企业【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!;:
? (五)抵!押未建成的拆—迁安置房应》当,提交原房屋》。所有权证明和经公】证的拆迁安置—合同书?
— , 国有企》业、:国有控股企业、【国有参股企业和事】业,单位法人以国—家授予其经营管【。理的房地产抵押【的应当符合国有资】产管理的有关规【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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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九条—。 房地产抵押登记】按照下列程序办理!。
《 (一)当】事人按照本》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签!订书面?抵,押合同;《
》 (二)当事!人持本条例第十七条!或者第十八条规定】的证明文《件向房产管理部门申!请办理抵押登—记;
》 (三】),房产管理部门对【抵押房地《产是否符合抵—押条件进行审查并】在受理之日起5日内!。书面答复当事人;】
《 《 ,(四)对符合抵押】条件的?房地产当事》人可以协商》议,定其价值也可以委】托依法设立》的有房地产价格评】估资质的机构进【行价格评估》;
— (五)房】产管理部门在—抵押合同《上签注编号》、日期加盖登—记专用章核发房【屋他:项权:证并在房屋所有权】证,上核:签抵押注《记
《 ? 以《预购:商,品房或者《在建工程抵押的【登记机关应当—在抵押合《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!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!的当事人应》当在:抵押人领《取房屋权《属证书后重新办【理房地产抵》押登记其《中按预购商品房【合同履约的当事【人应:当申请房地》产抵押变更登记】
】房屋:他项权?证由抵?押权人?持有经抵押注—记的:房屋所有权证—由抵押人持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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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条 房产!管,理,部门抵押登记的【资料应当公开—允许当?事人或?者相关机构查阅、抄!录或者复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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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条! 抵押人将已—出租的房屋抵押的】应当:将租:赁情:况书面告知》抵押权人并将—抵押情况《书面告知《承租人原租》赁,合同继续有效
! 已》出租的房屋》。因履行担保债权而】变,更产权人《。的原:租赁:。合同在租赁期间内继!续有效? :
?。第二十二条 抵押期!。间抵押?人转让已抵押的房】地产应?当书:面通知抵押权人并】告知:受让人?转,。。让,的房地产已》经,抵押的情况》。;抵押人未通知【抵押:权人或者未告—知,受让人的转》让行为无效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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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房地产转让价】。格明显低于其—价值的抵押权—人可以要求抵押人】提供相应的担保;】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!转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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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十三条 抵押人【的行为致《。使抵押房地产价【值减少的抵押权人】有权要求抵押—人停止其行为—恢复抵?押房地产的价—值
—。 ? 抵押人对抵押房地!产价值减少无—过,错的抵押《权人只能在抵押人】因损害而得到—。的赔偿范围内—要求提供担保抵押】房地产价《值未减少的》。部分仍?作为债权《的担:保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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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二十:四,条, 抵押权与》其担保的债权同【时存在债权消灭【的抵押权《也消灭?
! 第二十五》。条 债务人履行【债务完毕因该债务担!保签订的房地产抵】押,合,同随即消灭抵押权人!应当将?房屋他项权》证,。交还:抵押人
! ?抵押人应当在—合同消?灭15日内持履行】债务的凭证和房屋他!项权证?以及经?抵押注记《的房屋所《有权证到房产管【理,部门办理《抵押注销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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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六条】 违反?本条例未办理房地产!抵押登记的》抵押合同无效—由此造成《损失的由责任—方,负责赔偿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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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条! ,抵押人隐《瞒本条例第十四条】第(一)、(—四)至(《九)项规《定情况造成抵押无效!的应:当承担由此产生的】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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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八条 房】产管理部《门违反本条例第十九!条规定给当》事,人造成损失的—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!任
【 ?房地:产抵押管理工作人员!滥用职权、徇—私舞弊、《玩,忽职:守的由其所》在单位或者》上级主管《机关给予行政—处分;构《成犯罪的依法追究】刑,。事责: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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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十九条 房地产【价格评?估机构评估失—误给当事《人造成损失的应【当依法?承担赔?偿责任?
《 《 房地产价》格,评估:机构对署名的评估人!员,可以进行追偿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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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,三十条 房产管理】部门在办《理房地产《抵押:登记时其收费项目和!标准应?当按照国家和省【人,民政府财政》、价格部门批—准的执行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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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【一条 在本市—其他国有土地—范围内从事房地产】抵押实施房地—。产抵押管理参照本】条例执行《
— ?。以地上无定着物【的土地使用权抵【押的由当事人向核发!土地使用《权,证书的国土资源【部门:。办理抵押登记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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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第三十二条—。。 ,本条例自公布之日】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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