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南昌市!城市道路井具设施管!理办:法 》 南昌市人民—政府令第12—9号: 第一条》 ,为了:加强城市道》路井具设《施管理维护井具【。设施:完好保障城市道路畅!通和公?共安全根据》国务院城市道路管】理,条例和南昌市—市政工程设施管理】。条例:。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结!。合本市实际制—。。。定本办法 — 第二条 本市【城市规?划区城市道路范围】内井具设施的设置】、维护和监督管理适!用本办法 》 :第三条 《本办法所称井—。具设施是指供—水、排水、燃—气、:电力、?通信、有线电视【、交通信号、城【市照明等各类管线的!检查井、阀门井等】。的井盖?、井座 第—四条 市市政行政】管理:部,门负责全市井具设】施的监督管理工作并!负责组织《实施本办法 【    各》区市政行政管—理部门按《照,职,责分工负责所辖区】域内井具设施的【监督管理《工作:   《  规划、城市管理!行政执法、公安、】质量:技术监督《等有关行政》管理部门按》照,各自职责《。配合做好井具设【施的:监督:管理工作 —第五:条 井具设施应当逐!步推广新材料、【。新产品增强防盗、】。防毁功能 —第六条 在城市道路!上设置的井具设施应!。当符合城市》道路技术规范和国】。家标准、行业—标准或者《地方标准《并标明?产权单位和专—业标:志 第七》条 产权单》位负责井具设施的维!护,。产,权单位?可以委托具有—。相应维护《能力的单位对其井具!设施进行维护双【方应当依《法订:立委托合同明确双方!的权:利,和义务 《     多家单】位共用井具设施的】共用单?位应当协商明—确一家单《位负责维护或者共同!委托一家具有相应】维护能力的单—位维护并告》知市政行政》管理部门 第八条! 产权单位应—当遵守下列规定 !     (—。。一)对井具设施【进,行日:常巡查发现井具设】施缺失、损毁—的应当立即组织补装!、更换; 》   ?  (二)设—立24小时》。值班:电,话接到投诉或—。者市政行《政管理?。部门的维《修通知后应当在1】小时内到达现场并】立即组织补装、更】。换;     (!三)对?立即补?装、更换有》困难的应当设置警】示标志并在6小【时内予?以修复;《 :    (四—)对于废《弃的检查《井、阀门井应当【及时填埋; !   ? (五)建立井【具设施管理档案并将!井具:。。设施设置地点、数量!、规格、性能以及新!建、改建、》废弃井具设》施等资料向市政行政!管理部门《备案 》 ? 第九条 产权单位!对井:具设:施,进行维修作业时应】当,按照规?定设置围《挡和警?示标志?作业结束后应当【及时清理现场— 第?十,条 因修复井具【设施需要临》时占用或者挖掘【城,市道:路的,产《权单位可以先行修复!同时:通知市政行》政管理部门》、公安交通管理部】门和城市管理行政】执,。法部门并在24【小时内按照规定补】办相关审批手—续 ?第十:一条 因井座不稳定!、损坏或《。者井室渗《透引:起井具设施周—边路面破损、—井座高程超标—的产权单位应当按】照相关技《术规范及时维—修、调整 》 第十?二条 新建、改【建、扩建或者维【修,城市道路施工单位应!当保护好井具设施】;需要调整井座高】程,。的应当及《时通知产权单位【在产权单位的—配合下进行调—整 :。。 第:十三条 市政行【政管理部《门应当加强对井【具设施?的监督管《理建立?监督巡查制度—设立监督电话—及,时受理投《诉发现井具》设施缺失、损—毁的应当立即通知】。产权单位进行补【装、更换或者修复对!。无法确认产》权,单位的?废弃的检查井、阀】门井市政行政管【理部门应当组织填埋! 第十四条 【市市:政,行政管理部》门应当会同市—公安机?关等有关行政管理】。部门按照国家—规定指定废旧—井具设?施,。回收单位并向社会】公,布禁止非指定的回收!单位收?购,废旧井具设》施     废】旧井具设《施由:产权单位统》一,交指定?。的回收单位收购【禁止指定的》回收单位收购个【人出售的废旧井具】设施 第十—五条 ?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!有权对盗窃》、损毁井具设施和违!法,收购:废旧井具设施的【行为进行举报有关行!政管理?部门:接到举报《后应当及时核实并依!法处理 第十六条! 违反本《办法规定井具设施未!标明产权单位和【。专业标志的由市政行!政管理部门或—者城市管理行政【执法:部门责?令限期改正;逾期不!改正的由城》市管理行《政执法部门处以【每个井具设施500!元罚:款 — 第十》七条 ?违反:本办法规定有下【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政!。行,政管理部《门或者城市管理行政!。执法部门责令—限期改正;》逾,期,不改正的由城—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!处以1?000元以》上5000元以【下罚款? ?     (一【)产权单位》未,。按照规定《履行巡查职责造成井!。具设施缺失、损毁未!及时发现《或者对投《诉、:维修通知不》及时处?理的; 【    (二)产权!单,位,未及时填埋废弃的检!查井、阀《门井的; 【  : ,  (三)施工单位!在城市道路工程施工!中对:井,具,设施造?成损坏不及》时,修,复的: 第十八条 违】反本办?法规定产权单位对】井具设施缺失、【损,毁未及时补装—、更换、维》。修,造成人员伤》亡和财产《损失的应当依—法承担?。赔偿责任 第【十九条 《违反本办法规—定盗窃、损毁井具】设,施和违法收》购废旧?井具设施的由—。公安机关依》法予以处罚;—构,成犯罪的依法追究】刑事责?任 第二十条 】市政行政管理部【门或者?其他有?关行:。政管理部门的工【作人员在井具设施监!督管理工作中玩忽】职,。守、滥用《职权、?徇私舞?弊的依法给》予处分;构成—犯罪的依法追—究刑事?责任 第》二,十一条? 违反本办法规【定的其他行为—法律、法规、规【章有处罚规定的由有!关行政管理》部门依法处罚 ! : : 第:二,十二条 本办法自2!008年8月1日】起施:行 :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