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昌】市城市道路井—具设施管《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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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南昌市人民政—府令第129号【
第一《条 为了《加强城市道路井具】设施管理《维护井具设》施完好保障城—。市道路畅《通和公共安全根据】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!条例和南昌市市政工!程,设施管理《条例等有《关法规的规定结合】本市实际制定本办】。法
第二—条 本市《城市规划区城—市道路范围内—井具设施《的,设置、维护和监督】管理适用本办法
! ,第三:条 本办法》所称井具《设施是指供水、排水!、燃:。气、:电力、通信》。、有线?。电视、交通》信号、?城市照明等各类管线!的检查井、阀—。门井等的井盖、井】。座
?第四条 《市市政?行政管理《。部门负责全市井【具设施的《。监督管理工作—。。并负责组织实施本办!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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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区市政!行政管理部》门按照?职责分工《负责所辖《。区域内井具设施的监!督管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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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划、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、!公安、质量技术监督!等有关?行政管理《部门按照各自职责】配合做好井》具设:施的监督管》理工作
第五条 !井具设施应当—逐步推广新材—料,、新产品增》强防盗、《防毁功能
第六】条 在城市道路【上设置的井》具设施应当符—合城市道路》技,术规范和《国家:标准、行业》。标,。准或者地方标准并标!。明产权单位》和,。专业标志
第七】条 产?权单位负《责井具设《施的维护《。产权单位可》以委托具有相应维护!能力的单位对其井】具设施进行维护【。。双方应?当依法?。订立委托《。合同明确双》方的权利和义—务
多家!单位共?用井具设《施的共用单》位应当协《商明确一家单—位负责?维护:或者共?同委托一家具有【相应维护能力—的单:位维护并告知市政行!政管理部门
第】八条 产权单—位应当遵守下列【规定
】。。 (一)《对井具设施进行【日常巡查发现井具设!施缺失、损毁—的应当立即组—织补装?、更换?;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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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【。)设立24小—时值班电话接到投】诉或者市《政行政管理部门的维!修通:知后应当在1—小时内到《达现场并立即组织】。补装、更换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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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【),对立:即补:装、更换有》。困难:的应当设置警示【标志并在6》小时:内予以?。修,复;
】(四)对于废弃的检!查井、阀门井应【当及时填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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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》 ,(五)建立》井具设?施,管理档案并将井【具设施设置地点【。、数量、规》格、性能以及新建、!改建、?。。废弃:井具设?。施等资料向市政行】政管理部《门备案 《
第九】条 :产权单位对井具设施!进行维修《作,业时应当按照规【定设:置围挡和警示标志】作业结?。束后:应当及时清理现场】
第十条 —因修复井具设—施需要临时占用或者!挖掘:城市道路的,产权】单,位可以先行修复同】时,通知市政行》政管理部门、公【。安交通管理部—门和城市管理行【政,执法:部门并?在24小时内按照】规定补办相关审【批手续
第十一】条, 因井?座不稳?定、:损坏或者井室渗【透引起井具》设施周边路面破【损、井?座高程超标》的产权单位应当按】照相关技术规范及】时维修?、调整
第十二条! 新:建,、改建、扩建或【者维修?。城市道路施工单位应!当保护好井》具设施;需要调整】井座高程的应当及时!通知产?权单位在产权单位】。的配:合下:进行调整
—第十三条 市政行政!管理部门应》当加强对井具设施】的监督管理建立监督!巡查制度设立—监督:电,话及时受理》投诉:发现井具《设施:缺失、损毁的应【。当立即通知产权单】位进:行补:装、更换或者—修复对?无,法确认产《权单位的废弃—的检查井《、阀门井市政行政】管理部?门应当组织填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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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十四条 市市政行政!管,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公!安机关等《有,关行政管理》部门:按,照国家?规定指定废旧井具设!。施回收单位并向社会!公布禁止非指定【的回收单位收—购,废旧井具设》施
《 废旧井具设】施由产权单位统一】交指:定的回收《。单位收购禁止指【。定的:回收单位收购—个,人出售的废旧井具】设施
第十五条 ! 任何单位》和个人都有权—对盗窃、损》毁,井具设?施和违?。法收购废旧》井具设施的行为【进行:举报有关行政—管理部门《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!核实并依《法处: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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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 违【反本办法规》定井具设《施未:标,明产权单位和专业标!。志的由市《政行政管理部—门或者城市管理行】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!改正;逾《期不改正的由城市】管理:行政执法部》门处以每《个井具?设,施500元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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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七条 违【反本办法《规定有?下,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政!行政管理部门或【者城市管理行—政,执法部门责令限【期改正;逾》期不改正的由—城市管理《行政执法部门处以】1000元》。以上5000—元以下罚款》
】(一)产权》单位未按照规—。定履行巡《查职责造成》井具设?施缺失、损》毁未及时发现或【者对投诉、》维修通知不及时【处理:。的;
【 (二》)产权单位未及时填!埋废弃的检查井【、阀门井的;
! ,。 , , :(三)?施工单?位在城市道路工程施!工中:对井:具设施造成损坏不及!时修复的
第十八!条 违反本办法【规定产权《单位对井具设施【缺失、损毁未及时】补装:、更:换、维修造成—人员伤亡《和财产?损失的应当依法承】担赔偿责任
第十!九条 违反》本办:法,规定盗窃、损毁井具!设施和违法收购废旧!井具设施的由—公安机关依法予【以,处罚;构《成,犯罪的依法》追究刑事责任
第!二十条 市》政行政管《理部门或者其—他有关?行政管?理部门的工作人【员在井具设》施监:督,管理工作中玩—忽职守、滥用职【权、徇私舞弊的依】法给予?处分;构《成犯:罪的依法追》究刑:事责任?
第?二十一条 》违反:本,办法规定的其—他行为法律、法规、!。规章有处《罚规定?的由:有关行政管》理,部门依法《处罚
】 , 第二十二》条 :本办法?自2008年—8月1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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