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】章 意见采》信及组织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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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八条 规!划公:示,。反馈意见通过以下途!径,收集:。
— ,(一)现场设—立征集意见箱;【 ,
(【二,)公布反《馈意见的电话和信】件投递?地址;
》
《 (:三)网?站,上设:置意见征询专—栏;:
(四!。)召:开协调会《或者:上门走访等》
《
第二?十九条 城乡规【划主管部门应当指定!专,门,。的部门或者专—。门人员听取规划公】开公示的意见—和建议并按照下列】方式予以处》。理
(!一)认真分析—研究、汇总整理在】报送规划审批—时应当?附具对公布意见和】建议的?采,纳、处理情》况以及主要》意,见和建议;
! ?(二)能够采纳【纠正:的立:即采纳纠正暂不能】采纳:纠正的说明理由和原!。因并:进行书面反馈; 】
(三)!需,要调查?核实或者立案查【处的应?当组织核查或者及】时立案?处理 ?
第三十【条 :对批前公示事—项有异议的》应当:在规定?的,公示期内通》过,有效方?式反:馈意见?根据收集意见的【具体:情况决定是否需要】召集:社区、居民代表【、有:关专家、《规划督察员、其它】。职能部?门、建设单位召开协!调会议 《
有【效,的反馈意见包—括反馈者的真—实姓:名和联系方》式属利害关》系人的要《求提供公示事项【与其:有利害关系的事【实和证明
】 : 公示内容中告知】了申请人、》利害关系人享有听】。证权:利,申请人、利》害关系人要求听证】的适用有关听证的规!。则
第【三十一?条, 公示组织单位现场!。公告时公《告牌一般应》当高:于地面?1米设?置,地点由公告组织【单,位城乡规划主管【部门指定 》
: 公》告牌在公告期间应】当保持整洁、清【晰和完整如有—损坏、丢失》建设单位《应当及时修复或重新!制作
第三!十二条 城乡规划公!示期满后城市乡【规划主管部》门应当将公示事【项归档并向社会公】众提:供免费?查询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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