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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江西省城乡》规,划备案办法(试行)! 关—于印:发,江,西省建?设用地规划》条,件管理办《。法(试?行)等四个》城乡规划管理规定】的通知 赣】建,规[201》1]7?号 各市、县规】。划局、建《设局(建《委)、城《管局(委)》 :     根据】中华人民共和—国城乡规划法、【江西省城乡规划条】例等法律法规—和规章?为进一步规范我省】城乡规划管》。理我厅结合实—。际在广泛征》求,意见的基础上制【定了江西《省建设用《地规:划条件管理办法(】试行)、江》西省:城乡规划公开公【示办法?(试行)、》江西省建《设工:程竣工规划核—实管理规定(试行)!。、江西省城乡—规,划备案办法(—试行)等四》个,。城乡:规划管理《规定现印发》给你们请认真贯【彻执行 《。 ,    在实施【过程中如有》意,见和建议请向我厅】城乡规划处反—馈联系?人王建辉;》联系电话《及传真07》91:-6222》769 二】0一一?年一月二《十一日 》第,一条 ?为了保障城》乡规划的有效实施根!据中华人《民共和国城乡规划】法、江西省城乡规划!条例、江西省城市和!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管!理条例等《法律、法《规,规定结合本》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! 第】二条 城《市、县人《民政府所在》。地镇的近期建设规划!、控制性详细规划】的备案?工作适用本》办法其他镇的—近期建?设规划?参照本办法》。执行 】 , 第三条 近期【建设规划备案采【取批前备案》审查和批后备—案登记?方式: ,  《   (一)—近期:建设规划审批前应】当报总体规》划审:批机关?所,属,。的城乡规划》主管部门进行—批前备案审查其【中,城市近?期建:设规划备《案审查由城市人【民政府向省人民【政府城乡规划主【管部门提出备案审】查申请并附方—。案成果?;县人民政府所在】。地镇的近期建设规】划备案审查由县【人民政府向设—区市人民政》府城乡规划主管部】门提出备案》审查申请并附—方案成?。果     !(二)近期建设【规,划审:批,后应:当在批准《之,日起3?。0日内报《总,。体规划?审批机关《。批后备案登记其中城!市近期建设》规划备案登》记由:城市人民政府向省】人民政府提》出备案登记申请同时!。将备案登记》材料报?省人民政府》城乡规划主》管部门登记;—县,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!。近期建设《。规划备案《登记由县人》民政府?向设区市《人民政府提出—备案登记《申请同时《将备案登《记材料报设区—市城乡?规划主?管部门登记 ! 第四条【 备案?审,查机关应当》在收到各地报送的】。近,。期,建设规?划备案审查申请之】。日起30个工—作日内组织备案【审查提出备案审【查意见 ! 第五条》 近:。期建设规《划备案审查的—主要内容  !   (一)规划编!制主体和编制程序是!否符合法律、法【规和国家《及省有关规定; 】。     (】二)规?划编制承担单位是】否具备相应的—资质; —     (—三)规划建设—用,地是否?符,合总: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!地范围; 】    《(四)基础设施和公!。共服务设施用—地、:水源地和水系、绿】化用地、环境保护、!自然与历史文化【遗产保护以》及防灾减灾等规划】内容是否《符合:总体规划的强制性】内容:;    】 (五)《规划:编制过程中是否【依法进行《了,。公,示专家和公众的【合理意见是》否采:纳; 《。 ,     》(六)规划》编制中涉《及总体规划修改的是!否,已事前依法》修改:。总体规划; !  :  (七《)其他应当审—查的内容 ! : 第六?条 备案《审查机?关在审?查中发现报送备【案的近期《建设规划有下列【情形之一的可以【要,求报送?机关对规划进行改】正或者进行修改【    【 (:一,)规划组织》编制主体《和制定程序违反法】律、法规和国家【及省有关规定的;】 :     (二)!规划确定《的规划建设》用,地范围?突破总体规划规定的!;    】 (三)规》划内容违反总体规划!强制性?内容的; 【  :   (四)其他】违反法律、法规和】国家及?省,规定的情形 】 第—七条 近期—建设规?划备案审查机关提】出修改?意,。见的备?案报送机关应当【自收到修改意见之日!起30个工作日内】自行改?正并形成规划修【改完善的具体—说明逾期不修改的不!。。予备案?。登记 【 : 第八条《 控制性《详细规划备案采取批!后,备案:。登,记方式控制》性详细规划审批后城!市、县人《民政府应当在批准】之日起?30日内报上—一级:。人民政府《批后备?案登记 —  :   其中》设区市的控制性【详细规划备》案登记由设区市人民!政府向省人民政府提!出,备,案登记申请同—时将备案登记材料】报,省人民政府城乡【规划主管《部门:登记;?不设区的城市—以,及县:人民政府《所在地镇的控—制,性,详细规划备案登记】分别由不设区的城】市、县人民政府向】设区市人民》。。政,府提出备《案登记申请同时将】备案登记材》料报设区市城—乡规划主管部门【登记 【 : 第九条《 近期建设规划、控!制性详细《规划报送备案登记时!。。应当提?交下列?材料 ? ,。    》 (一)规划备案登!记申请报告; !。     (二)】。规划批准文件;【 《 ,   (三)—经批准的规划成果书!面文件(加盖审【批机关公《章)和电子文件;】 ,。 :     (四)规!划制定说明》近,期建设规划还—应当包括《按,照,审查:意见进行规划修【改完善的《具体说明; —。     【(五)控制》性详细规《划区位图(在—总体规划《土地利用《。图,上标示?。控制性详细》规划、近期建设规划!的范:围) 》 第—十条 规划》制定:。说,明应当包括下列内】。。容 ?     (【。一)规?。划编制的依据和过】程;   】  (二)规划【与,城市总体规划—。、镇总体《规划衔接《。情况其中《。规划内容涉及修改总!体规划?的,应当说明修改总体】规划的情况; 】     (三)!。规,划审批前《公示情况以及专家、!公众反映的》主要意见和采—。纳情况; 【   ?  (四)其他【。需要说明的问题【 , — 第十一条 —备,案登记?机,关在收?到备案登记材—料后材料齐全的出具!接受备案登记通知书! 】第十二条 备案后】实,施的近期建》。设,。规划、控制性详【细规划需要修改【的,应,当在依法《修改后重新报送【备案 】 第十三条 县级!以,上人民?政,府及其城乡规划【主管部?门应:当依法?加强对?近期建设规划—和控制性详细规划】报送备案情况的【监督检查《督促规划的制定机】。关和备案机关依法履!行职责 《 :。 , : 第十四》条 对不依法履【行规划报送备案职责!等行为按照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】乡规划法第五—十八条、第六—。十条规定予以处理】 》 第十五条【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!起施行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