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 江西省建设项目】。环境保护《条例
—
颁布日期1—995?-04?-29
实】施日期2001-】0,7-01
!
(1995】年4月29日江【西省第八《届人民代表大会常】务委员会第十—五,次会议通过根据1】997年8月—15日江西》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!会常务委员会第【二十九?。次会议关于修改【〈江西省《建设项目环境保【护,条例:〉的决定修正20】01年6月》21日江西》省第九届《人民代表大会—。常务委?员,。会第二十四次—会,议修订?)
第一章— 总则 —
第一条 为加!。强建设项《目的环境保护有【效防:止和控制环境污【染与生态破坏保护和!合理:利用自然《资源保障《人体健康促进国民】经济和社会》。的可持续发展根【据中华?人民共和国环境保】护法:和其他有关法—律,、法规的规定—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!条例
—
?
第《。二条 《本条例适《用于本省《行,政,区域内一切》对,环境有?。影响的?新建、扩建、改建、!迁建、?技术改造项目—和区域开《发的建?设项目?(以下统称建—设,项,目)
》
, 本条例!所称对环境》有影响是指建设项】目,在建设开《发过程中《或者:。建成后产生废气【、废水?、固体废物、—。粉尘、恶臭气体【、放射性物质以及】噪声:、振动、《。光和: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!有污染或者造成【生,。态破坏 《
?
》 第三条 》 建:设项目必须执行【先评:价、:后建设的环》境影:响报告书、环境影】响报告表或者环境】影响登记《表的审批制度 】
—。 建设项目需【。要配套建设环境保护!设施:的其环?。境保护?设施: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!设计、同时》。施工、同时投入使】用
》 凡扩】建、:改建、迁建、技术】改造和开发项目建设!单位必须对与建设项!目,有关的原《有污染和生》态破坏同时进行治】理 :
《
第四【条 各《级人民政府应当将】建设项目《环,境保护工作纳入环】境保护规《划实施污《染物排放总量控制】。采取措施改》善环境质量防止产】生新的污染和生【态破坏
!
第五—条 县《。级以上?人民政府环境—保护行政主管—部门(以下简—称环保部《门)对管辖范围【内的建设项目—。。的环境保护实施统】一监督管《理履行下列职责【 ,
《 (一)】参与审查建设项【目可行性《研究报告《中有关环境保护的内!容;:
】。。 , (二)审批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!告书、环境》影响报?告表或?。。者环境?影响登记表; 【
《 : : (三)参》与审查建设项目【初步设?计文件中有关—环,境保护?的,。内容;
! (四—)对建设项目—施工过程进》行环境保护检—查,; :
《 (—五):组,织对:建设项目环境—保护设施的》。竣工验收《;,
?
【(六)监督建设项目!环境保护设施运转】。情况;
! (七)【监督:建设项目环境—保护:资金的使用情况【;, :。
》 (八)法律、!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! ,。
?
第六条! 县级以上—人民:政府各有关行政【主管部门以及—建设项目行业—主管部门应》当根:。据各自职责配—合环保部门做好建设!项目环境保护监【督管理工作
】
》 第七条 环】保部门按建设—项,目的:规模、污染程度、】污染地域对建—设项目环境保护实行!分级审?。批和分类管理分级】审批管理办》法由:省人民?政,府制定
—
:
第—八条 《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!投,资资:金应当在项目—总投资中单》列,不,得挪作他《用
《
《
,。 :第九条 禁止建设!不符合?国家和本省环境【保护:规定要求的建设项】目
【 禁止不【具备:防治能?力的单位《和个人建设》电镀、制革、—制浆造?纸、:漂染、?采矿、?选矿和?炼焦、炼砷、—炼硫磺、炼钒及【其他冶炼等严重污染!环境和破坏》生态的建设项目【
— : , ,。。禁止将产《生,严重污染《的生:。产设备或者有—毒有害废弃》物转移给没有防治能!力的单位和个—人使用
】
第十【条 县《级以上人民政府环】保,部门应当建立—环境保护稽查举【报制度对公民—。、法:人或者其他组织举报!的建设项目违反本】。。条例规定的行为及】时进行?。调查处理
【
第:二章 项目—设立阶段《的,环境保护
【
第十一条 【建设项目的布局【选址应当符合环【境,保护规划的要求在饮!用水源?保护区、风景—名胜区、自然—保护区和其他—需要特别《保护的区域内—不得建设《污染环境或者破坏】生态的?。工业生?。产设施建设其他设施!其污染物排放—不,得超过国家标准和】。地方:标准 ? ,
》
第十二条 】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!响报告书、环境影响!报告表?或者:环,境影响登记表应【。当在项目可行性【研,究阶段完《成;按照国》家有关规定不需【要进行?可行性研《究的建设项》目建设?单位应?当在建设《项目开工前报—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!。报告书、环境影响报!告表或?者,环境影响登记表【
】。 建设单位应当】如实报告建设项【目对环境《的影响?。不得谎?报、瞒报《建设项目的排—污状况以及污染【特征 ?
:
《
第十三—条 建设项目行】业主管部门》自收到环境影响报】告书之日起15日内!、收到环境》影,响报:告表之日起5—日内提?出预审意见 【
】环保部门自收到环境!影响报告《书之日起60—日内、收到环境影】响报告表之日起30!日内、收到》环,境影响登记》表之日?起15日内分别【作,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!知建设单位 —。
《
? 第十四条 从!事建设项目环境【影响评价工作的【单位必须取得国务院!环,保部门颁发的资格证!书按照所持证书规定!的,评价范围《。承接建设《项目环境影》响评价工作》并对评价结》论负责?环境影响《评价的环境现状监测!数据由具有》相应资质《的环境监测》单位提供
【
— 第十五条 【建,设,项目的地点、—。规模、功能、排污特!征等确需变更—的应当按规》定的:审批程序重新申报环!。境影响报告书、【环境影?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!响登记表 》
【 第十六条 【 对未依法办理环境!影响报告书》、环境影《响报告?表或者环境影响登】记,表审批手续》。的建设项目项目【审批部门《不得批准可行—。。性研究报告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!得办理建设用—地许:。可证国土资源—行政主管部门不【得办理用《地手续和采矿许可】。证工商行政》主管部门不得办理】营业执照
】第三章 》项目建设阶》段的环境保护 【
:
第十七《条 建设项目的初!步设:计应当有环境保护】设计篇章《。依据经?批准的?环境影响报告书或】。者环境影响报—告表在环境保—护篇章?中落实防《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!坏的措施以》及,环境保?护,设,。施投资概算环境保】护篇章不符合经批准!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!者环境?影,响报告表规》定要求的有关部门不!得批复项《目初步设计
! —。改变:环境保护设》。计依据编制环境【保护篇章的必须【取得:具,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!同意:并作为环境保护设施!竣工:验收的依据》 ,
【 第十八》条 从事》建设项目环》境保护?设计的单位必须【依,法取得?相应的资质》证,书
》
第十九!条 : 建设、《施工单?位应当采《取措施防《止在施工过程中产生!的废气、废水、固】体废物?、粉尘、恶》臭气体、《放射性物质以及【噪声、振《动、:光和电磁波辐射等】对环境的污染和生】态破:坏工:程竣工后必须对被】污,染和破坏的环—境及时?修整或者复原 】
— 第二十》条 建设项目需要!试生产?或,者,试运行的《由建设单位事—先告知环保部门【环保部?门应当对《该项目的环境保【护设施及措》施进行检查 【
【 建设项《目试生产或者试运】。行排放?的污:染物严重超》过标准?或者总量指标的【在,未采取?改进措施前》不得继续进行试生产!或者试运行
!。
—。第二十一条 建设!项目在投入试—生产或者《试运行之日起3个】月内建设单位应当】向负责审批》。其环境影响报告书】、环境影响报—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!记表的环保部门报送!建设项目环境—保护设施《竣开验收申报表环保!部门应当《自收:。到报告之《日起30日内完成】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环!。保部门?发,给环:境保护?设施验收合格证【
】。 建设项》目环:境保护设《施验收所需》。的污:染源监测报》告,由,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!监测单位提供
!
第】二十二条 建设】项目:环境保护设施—未经:环保部门验收—或者经验收不—合格的?该,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!产或:者交付使用
】
第四章 》 法:律责任
—
第二十三条 违!反本条例第八—条规定挪《用,建设项目环》。境保护投资资—。金的:由环保部《门责令限《期改正?;对直接负责—的,主管人员《和其:他,。直接责任人》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!上,级主管机关给予行】政处分
—
第】二十四条 —违反本条例第九【条第三?款规定将产生严【。重污染?的生产?设备、有毒有害废弃!物转移?给没有?防治能?力的单位或者个人】使用的由环保—。部门根据《不同情节给予警告责!令,停止违法行为没收】。违,法所得并可处以1】万元以?上5万元以下罚款 !
:
— 第二十五条— , 违反本条例第【。十二:条规定的由》。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!境影响报告》书、环境《影响报告表或者环】境影响登记表—的环保部门责令限期!补办手续;逾期不补!办手续擅自开工建】。设的责令《停止建设可以处1万!元以:上10万元以下【罚款;对直》接负责的主管—人,员和其他直接—责任人员由》其所在单位或者【上级主?管机关给予行政处】分
《。
?
第二十【六,。条 违《反本:条例第三条》第二款、第二十二条!。规定建设项目环境】保护: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未!。经验收或者》经验收不合》格而:投入:生产或者使用的由】环,保,部门责?令停止?生产或者使用—可并处1《。。。万,元以上1《0万元以《下,罚款:;对直接《负责的主管》人,。员和其他直》接责任人员由其所】在单位或《者上级主管机—关给予行政》处分
》
第】二十七条《 当事人》被处罚后并不—免除其应当》承担的治理》。污染、?排除危害和》赔偿损失《的责任
【
?
第二十八【条 当事人对行政!。处罚决定不服—。的可依法《申请:行政复议《或者提起行》政诉讼当事人—逾期不申请复—。议也不向《人民法院起》诉又不履《行处罚决定》的由作出处罚决【定的机?关申请人《民法院强《制执行
—
【第二十九条》 :环保部门违反本条例!规定逾?期未批复《建设项目《。。环境影响报告书、环!境影响报告表、【环境影响《。登记表或者逾期【未,完成环境保护设施竣!工验收的视为同意】并承担审核同意的】。责任 《。
环!境监:测单位提供虚假【环境现状监》测,数据或者污染源监测!。报告的由环》保部门责令改—正,。予以:通报主要责任人【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!级主管机《关给予行政处分 】
【 第三十条— 各级人民政府及!其有关部门负责【人和其他《国家机关《工作人员违反—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!为之一的由》其所在?单位或者上级主【管机:关给予行政》处分
】 (》一)滥用《。职权违反建》设项目环境保护管】理规:定的; 》
? : (二》)审批?环境影响《报告书、《环境影响报告表【或者环境影响登【记,表有重?大失误或者越权【审批的;
【
, , ,。 (三)【建设项目未》办理环境影》响报告书、环—境影响报告表或【。者环境影响登记【表,审批手续擅自批【。准项目可行性研【究报告、发给—建设用地规划—许可:证,、,采矿:许可:证、办?理用地手《续或者发《给营业?。执照的;
! (四)建!设项:目环境?。。保护设计篇》章不符?合环境保护设计【依据擅自《办理初?步设计?。审批:的;
— (【五)建?设项目环《境保护?设施未经验》收或者经《验收不合格擅自【批,准,该建设项目投入生产!或,者使用的; —
《 (六)其!他滥用职权、玩【忽职守、徇私—舞弊的行为 —
?
》 第三十一》条 违反本—条例规定的》行为触犯刑律—的依法追究刑事【责,任 :
第五章— 附则
第!三十:二条: 本条例自200!1,年7月1日起施行】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