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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江西省建设项目】环境保护条》例
颁布】日期1995-【04-29
【 实施日期20】01-0《7-01《
— (199—5年:4月2?9日江西省第八届】人民:代表大会常》务委员会第十五次】会议通过《。根据1997年8月!15日江《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!大,会,常,务委员会第二十九】次会议关《于修改〈江西省【建,设项目环《境保护条例〉的【决定修正2001】年6月21日江西】省第九届《人民代表大》会常务委员》会第二十四次—会议修订)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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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一章 总则 】
第一条— 为加强建设【项目的环境》保护有效防》止和控制环境污染】与,生态破坏保护和合】理利用自然资源保障!人,体健康促进国民经济!和社会的可持—续发展根据中华【人,民,。共和国环境保—护法和?其他有关法律—、法规的规定结合】本省:。实际:制定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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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! 本条例适用于】本省行?政区域内一切对环境!有影响?的新建、扩建、【改建、迁建、技术】改造项?目和:区域开发的建设项】。目(以下统称建设】项目:)
— 本—条例所?称对环境有影—响是指建设项—目在建设开发过【。程中或者《。。建成后产生废气【、废水?、固体废《物、粉尘、恶臭气】体、放?射性物质以及噪声】、振动?、光和电磁波辐射等!对环境有污染或【者造成?生态破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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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条 — 建设项《目必:须执行先《评价:、后:建设的环境影—响报告?书、环境影响报告表!。或者:环境影响登记表【。的审批制度 【
: , 建—设项目?需,要配套建设》环境保护设施的其环!境保护设施必须【与主体工程同—时设计、同》时施工、同时投入使!用
! 凡扩建》、改建、《迁建、技术改造和开!发项目建设单位必须!对与建?设项目有《关的原有污》。染和生态破坏同时进!行治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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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第四条 》各级人民政府应【当将建设项目环境】保护工作纳入—环,境保护规划实—。施污染物排放—总量控制采取措【施改善环境质—量防止产生》新,的污:染和生态《破坏: :
— 第五条 县】级以上人民政府环】境保护行政主—管部门(以》下简:称环保部门)对【管,辖范围内《。的建设项目的—环境保护实施统一】监督:。管理履行下列职【责 ?
【 (一)参》与审查建设项目【可行性研《究报告中有关—环境:保护的内容;—
! (二)审》批建:设项: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】、环境影响报告表】或者环境影响登记】表;
— (三)!参与:审查:建设项目《。。初步设计文件中【有关环境保》护的:内容;
! (四)【对建:。设项目施工过程进行!环,境保护检《查;
— (五】),组织对?建设项目环境保【护设施的竣工—验收;
【 —(六)?监督: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!施,运转情?。况;
】 : (七)监—督建设?项目环境保护资【金的使用情况—;
! (八)法—律、法规规定—的其他?。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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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六条 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】。各有关行政》主管部门以及建设项!目行业?主管部门应当根据】各自职责配》合环保部门做好建设!项目环境保护—监督管理《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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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七《条 环保部—。门按建设项目的规】。模、污染程》度、:污,。染地域对《建设项目环》境保护实行分级【审批:和分类管理》分级审批《。管理:办法由省人民政【府制定?
】 , 第:八条 建设项【目的环?境保护投资资金【。应当在项目总投【资中单列不》得挪作他用》
! 第九条 》 ,禁止建设不》符合国家《和,本省:环境保护规定—要求的建设项目 】
? 《 禁止不具—备防:治能力的《单位和个《人建设电《镀、制革、制浆造】纸、漂染、采—矿、选矿和炼焦【、炼砷?、炼硫磺《、炼钒及其他冶【炼等严重污染环境】和,。。破坏:生态的建设项目 !
— ,。 禁止将产生严【重污染的生产设【备或者有毒有—害,废弃物转移给没有】防治能力《的,单位和个人使用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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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《条 县《级以上人民政府环】保,部门应当建立环境】保护稽查举报制度】对公民?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!举报的建设项目违】反本条?。例,。规,定的行为及时进【。行调查处《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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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项目设!立阶段?。的环境保护 —
?第十一条 —建设项目的布局选址!应当符合环境—保护:规划的要求》。在饮用水源保—护区、风景名胜区、!自然保?护区:。和其他?需要特别《保护:的区域内不得建设污!染环:境或者?破坏生态的工—业生产设施建设【其他:设施其污染物—排放不得超过国【家标准和地》方标准 》
第!十,二条 《建设项目的环—境影响?报告书、环》境影响报告表或【者环境?影响登记表应当【。在项:目,可行:性研究阶段完—成;按照国家有关】规定不需要进行可】行,性研究?的建设项目建—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!目开工前报批建设项!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】、环:境影响报告表或【者环境影响》登,记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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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建设:单位应当《如实报告建设—项目对环境的影响】不得谎?。报、:瞒报建?设项目的排污—状况以及污染特征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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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 】 建设项《目行业主管部—门自收到环》境影响?。报告书之日起1【5日内、收到环境影!响报告表之日起【5日内提出预审意】见
】。 : ,环保部门自收—到环境影响报—告,书之日起60日内】、收到环境影—。响,报告表之日起30日!。内,、收:到环境?影响登?记表之日起15日】内,分别作?出审批决《定并:书,面通知建设单位【
】 第十四》条 : 从:事建设项目环境影】响评价工作的—单位必须取得国务】院,环保部门颁发的资】格证书按照所持证书!规定的评《价范围?承接建?设项目环境影响【评价工作并对—评价结论《负,责环境影《响评价的环境现状监!测数据由具有相应资!质的环境《监测单位提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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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十五:条 建设项目的地!点、规模、功能【、排污特征等确需】变更的应当按规定】的审批?程序重?新申报环境》影响报告书、环境影!响报告表或》者环境?影,响登记?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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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 !。对未:依法办理环境影响报!。。告书、环境影—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!响登记表审批手续的!建设项目项》目,审批部门不得批【准可:行性研究报告建设行!政主管?部门:不得:办理建设用地许可】证,国土资源行政—主管部门不得办理用!地手续和采矿许可证!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不!得办理营业执照 !
第?三章 《项目建设阶》段的环境保护 】
第十《七条 建设项目】的初步设《计应当有环》境,保护:设计篇章《依据经批准的环境影!响报告书或者—环境影响报》告表在环境保护篇】章中: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!生态破?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!护,设施投资概算环【境,保,护篇章不《符合:经批准的环境—影响报?告书或者《。环境影响报告—表规定要求的有关】。。部门:不得批复项目—初步设计 —
》 改变环境【保护设计依》据,编,制环境保护篇—章的必须取》得具有审批权的环保!部门同意《并作为?环境保护设》施竣工验收的依【。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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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【 从事建设—项目环境保护设计的!单位必须依法取【得相:应的:资质:证,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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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九条 建》设、施工单位应当采!取措施防《止在施工过》程中产?生的废气《、废水、固体废物】、粉尘、《恶臭气体、放射性】物,质以及噪声、振【动,、光和电磁波辐射】等对环境的污染和】生态破坏工程竣工后!必,须对被污染》和,破坏的环境及时修整!或者复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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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?十条: 建设项目需要】试生:产,或者:试运行的由建设单位!事先告?知环保?部门环?保,部门应当对该项【目的环境保护—设施:及,。措施进行检查—。
》 , 建设项目】试生产或者试运行】。排放的污染》物严重超过标准或】。者总量指标的在未】采,取改进措施前不【得,继续:进行试生产或者【试运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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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!一条 建》设项:目在投入试生—。产或:者试运行之》日起3个《月内建设单》位应当向负责审批】其环境?。。影,响报告书、环境【。影响报告《表或者环境》影响登记表的环保】部门报?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!设施竣开验收申【报表环保部》门,应当自?收到报告《。之日起3《0日内完成验收验】收合格的由环—保部:门,发给环?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!证
【 建设—项目环境保护设施】验收所需《的污染源监》测报告由具有相应】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!提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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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—二条 《建设项目环境保【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!验,收,或者:经验收不合》格的该?建设项目《不得投入生产或者】交,。。付使用?
第四—章, , 法律责任 —
第二十三条】 违反本》条例:第八条规定挪用【建,设项目环《。境,。。。保护投?资资:金的由环《保部门责《令限期改正》;对直接负责的主】管人员和其他—直,接责任?人员由其所在单【位或者?上级主管机关给【予行政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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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,十四条 违—反本条例第九—条第三款规定将【产,生严重污染的生产】设备、有毒有—害废弃物转移给没】有防治能力的单位或!者个人使《用的由环《保部门根《据不同情节给予【警告责令停止—违法行为没》。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!1万:元以上5万》元以下?。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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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五》条 违反》本条例第十》。。二条规定的由负【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!影响报告《书、环境影响报告】表或者?环境影响登记表的】环保部门责令限期补!办手续;逾期不补】办手续擅《自开工?建设的责令停止建】设,可以处?1万元以上》10:万元以下罚款;对直!。。。。接负责的主管—人员:和其他直接责任【人,员,由其所在单》位或者上级主管机】关给予行政》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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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十六条— 违反本条例第】三条第二款、—。。第二十二条规定建设!项目环境保》。护设施没有建成或】者未经验收或—者经验收不合格【而投入生产或—者使用的由环—保部门?责令停?止生产或者使用可并!处1万元以》上1:0万元以下罚款【;对直接负》责的主管《人员和其《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!所在单?位或者上级》主管:机关给?予行政处分 —
】。 第二?十七条 当事人】被处罚后《并,不免:除其应?当承担的治理污【染、排除危》害和:赔偿损失的责任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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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二十八条 当事!人对行政处罚—决,定不服的可依法【申请行政复议或者】提起行政诉》讼当:事人:逾期:不申请复《议也不向人民法【院,起诉又不履行处罚】决定:的由作出《处罚决定的机关申】请人民法院强—制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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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九】条 ?环保部门违反本条】例规:定逾期未《。批复建设项目环境影!响报:。。告书、环境影响【报,告表、环《境影:响登记表或者—逾期未完《成环境保护设施竣工!验,收的视为同》意并承担审核同意】的责任?
【。 环境监—测单位提供虚假环境!现状监?。测数据或《者污染源《。监测报告《的由:环保部门责》令改正予以通报主】要责任?人由其所在单位或者!上,级主管机《关给予行政处—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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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条】 各?级人:民政:府及其有《关部门?负责人?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!人员:违反本条例规定有】下列行为之》一的由其所在—单,。位或者上级主管机】。关给:予,行政:。处分
! (一》)滥用职权违反【。建设项目环境—保护管理《规定的; 》
》 (二)审】批环境影响报—告书、?环境影响《报告表或《者环境影响登记表】有重大失误或者越权!审批的;
! 》(三)建设项目未】办理:环境影响报告—。书,、环:境影响报告表—或者环境《影响登记表审批【手,续擅自批《。准项目?可行性研究报告【。、,发给建设用》地规划许可证、【采矿许?可证、办理用—地手:续或者发给》。营业执照的; 【
【 , (四)建》设项目环境》。保护:设计篇?章,不符合环境保护设】计依据擅自》办理初步《设计审批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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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(五)建设项目】环境:。保护设施未经—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!格擅:。自批准该《建设项目投》入生产或者使用的;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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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六)其他!。滥用职权、玩—忽职守?、徇私?舞弊:的,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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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第三十一条【 , 违反?本条例规定》的行为触犯刑律【的依法?追究:刑事责任
】第五章?。 附则 》
第三》十二条 本条例】。自2001》年7月1日起—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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