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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江西省征用土地管理!办法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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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文号江西省人大【常委会公告第—9,6号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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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颁布单位江西省】人大常委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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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颁布日?期20?01-12-2【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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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施日期2】001-12—-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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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》199?7年12月》27日江西》省第八届《人民代?表大会常《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!会议通过《根据:。2001年12月】2,2日江西省》。第九届?人民代表大会常【务委员第二十七次会!议关于修改<江西】省征:用土:地管理办法>的决】定修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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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》章 总则
【第一条 》为加强?征用土地管理根【据中华人《民共:和国土地管理—法(以下《简称土地管理法)】等有关法律、法规】的,。规定结合本省—实际制定本办法 !
】第,二条 在本省【行政区域内》征用集体所有土地的!必须遵守本》办法
】
第三条【 :征用土地《必须贯彻十分珍惜】、合理利用土地和】切实保护耕地的【基本国策《 :
—征用土地必须符【合土地利用》总体规?划在城市规则区内的!必须符合城市—总体规划;在基本农!田保护区内》的必须符合国—务院和省有关基本】农田保护的规定【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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耕地被征用【后各:级,人民政府应当—依法组?织土地开发、整理】和复垦? , ,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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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—条 征用土地应当!按照国?家建设用地计划管理!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!总量控制和》指令性计划》管,理 :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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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五条 — 征用土地应当【遵循统?一规划、统一征用的!原则实行由》土,地行政主管部门【审,查、人?民,。。政府:审批:的制度 《
用】。地,者不得直接》与土地所有者—签订征用《土地补偿协议 【 ?
— 第六条》 征用土地—应当服从国家建【设需:要正:。确处理国《家、集体和》。个人三者之》间的利益关系依法给!予被征地单位—合理补偿妥》善安置因《征用土地造》成的多余劳动力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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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地者除应支!付征:用土地的《补偿安置费外还应当!依法交?纳征用土地的税【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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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。。七条 国家—和省重点《工,程以及国家兴建公路!征用土地《的各项工作和经【费由县?级以上人民政府实行!包干其他《建设项目征》用土地的各项工作和!经费:可以由土地行政【主管部门《按照非盈利原则实行!包干
— :
第八条 】 县级?以上人民政府—应当加强征用—土地工作的》领导土?地行政主管》部门负责《征用土地工作的实】施
【
:乡(镇)人民政府】。协,同土地行政》主管部门依法做好征!用土地?工作其他有关行政部!门、企业、事—业单位、《。街道:办事处、村民委【。员会、村民小—组应当支持》、配合征用土地工】。作的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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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征【用土地的《程序 《。
第九《条 : 按建?设项目征《用土地的《。用,地者应当持下—列文件向《被征用土地》。所,。在地的市《、县土?地行政?主管部?门提出?用地申请《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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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—按照国家和》省有关基本建—设程序批准的设计任!务书以及其他批准文!件;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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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(二:)建设资金落实证】明; 】
》
(三)城市规划】区内:的还必须持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!
】
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】应当自收到》用地申请之日—起10日内作出【是否受理的答复凡不!符合土地利》用,总体规划《、城市总体规—划以及未纳入—年度建?。设,用地计划的建设【项目用?地申请土地行—政主管部门不得受】理
】
《。
第十条—。。 土地《行政主管部门按下】列规:定实:施征用土地工作 !
》
,(一)建设项目用】地申请经《审查受理或》者成片土地征用方】案经批准《后发出征用土—地通知书或者征用土!地公告;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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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《二)组织调查勘测】。确认土地权属及利】用状况初步确定【拟征土地的面积【、界:址、提出征用土【。地,补偿:安置方?案; —
《
(三)拟】征土地依法必须【经有关部门审查【同意的土地》行政:主管部门应当将有关!征地材料送有—关部:门征:求意见有关部门应当!在30日内》提出意见逾期视为】同意; !
《
:(四)?与拟被征地单—位协商征用土地【。补,。偿安:置方案签订征—用土:地协:议; 【
—
(五)依》法,逐级报请有权批【准的人?民政府审批; 【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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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根据依【。法批准的征用—土,地文件及征用—土地协议落实征用】。土,地补偿安置方—案,等有关?事项并在用地者交清!有关征用土地的【税费后填发建设【用地批准《书; —
《
《(七)?建设用地批》准书发出《之日起15日—内,进行实地《划地:;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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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》八)依法办理—土地登记手续核【发国有土地使—用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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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—律,、行政法规另有【规定的依照》。其规:定,
】
—第十一条 》 下列建设项目征】用土:地的补偿安置方案经!上-级土地行政主】管,部门审查认》定后:拟被征地单位拒不】签订征用《土地协议的土—地行政主管》部,门可以按照征用土地!的,审批权限将征用土】地,的有关材《料先行报批用地申】。。请经依法《批准并按上级—土地:行政主管部门认【定,的补:偿安置方案给予了补!偿安置后拟被征地单!位仍阻挠《征,用土地?工作的可以强—。制征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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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(一)国家》和省重点工》程建设以及其他公路!、邮电、水》利、:电力生产建设项目】 ?。
《
》(二:)城市规划》区内的市政和公【共公益建设项目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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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【条 县级》。以上:人民政府及其土地行!政,主管部门在审—查、批准征用土地】时应当遵守下—列规定?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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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:一)用地指标控制标!准,按国:家颁发的工》程项目建设用地【指标执行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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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按照国家!和省有关基》本建设程序批准【为一个建设项—目的:其所:需土地?应当根据总体—设计一次申请批准征!用不得?化,整为零其中》属于分?期,建设的项目应当分】期征用不得》先征待用 》 ?。
《
前款第(】二,)项所称一个建设项!目包括集贸市场、住!宅小区?。、街道建设等项【目 《 ?。
第!十三条 县级以上!人民政?府当年征用土地的】总量必?须控:制在经上一级人【民政府批《。准下达的建设用【地年度计划内因【。特殊情况需要多征用!的应:当,事先向上一级人民】政府申请追加用地指!标,。未经批准不得—超计划征用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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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,十,四条 建设项【目竣工验收》时土地行政主管部】门应:当核:查实际用《地城市规划区内的】建设:项目竣工后由城市规!划行政主《管,部门:会同土地行》政主管部门核查【实际用地 —
第三章 【征,用土:地的补?偿安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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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 【征用:土地应当给被征【地单位支付土地【补偿费、安》。置补助费其支—付标准按《下列规定确定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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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【以建:设,项目征用土地—的按江西省》实施〈中华人—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!〉,办法(以下简称实】施办法?)第二十七和第二十!八条规定执行其【中大中型水利、水电!工程建设征用土地】。按国务院大中—型水利、《水电工程《建设征用《土地补偿和移民安】置条例的《有关规定执行 ! 《
《
?(二)征用》土地用于出让土地】。使用权的按实施【办,法第二十七条和【第二十八《条规定的《标准提高1》0%进行补偿— 】。
征用】土,地补偿中的地类划分!和面积计算由土地】。行政主管《。部门根据有关规【定确定和组织实地测!量征:用土地补偿安置中】的年产值按市、【县、市辖区统计年】报表所列被征—地单:位前3年平均每亩年!产量乘以当地的市场!价格计算;无统计】年报资料的由土【地行政主管部门会】同有关部门核定【年产值?。 【
】 第十?六条 征用—的土地有地》上附着物《和青苗?的应当给《其,所,有者予以补偿—其补偿标准按—实施:办法第二《十九条第(一)项规!定执行青《苗补偿的面》积按实际《测量面积计算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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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十七条 征用土!地涉及房屋》拆迁的必须》给被拆迁《房屋的所有》者支付房屋拆—迁补偿费
!。
?城市规划《区,外的:房屋拆迁安置办法和!补偿标准由县—级人民政府根据当】地的实际《情况:和国家有关城—市房屋拆迁补偿【办法和标准制订【报设区的市》人,民政府批准后执行;!。城市规划《区内的房屋拆迁安置!办法和补《偿,标准按?国家和省政府有关城!。市房屋拆迁的—规定执行 【 》
《。
第十八条 ! 房屋拆迁户重建房!屋的用地按下列【情况办理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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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(一:)统一安排了还建地!的必须在还建地【上建房;除一次【性付给拆迁户房屋拆!迁补偿费《外不再支付宅—基地的补偿》费用: 【
【(二)未统》一安排还建》地的除一次性付给拆!迁户房屋拆迁—补偿:费外还应对拆迁户】新建房屋所占—用土地?按实施办《法的有关规》定给予补《偿但不得《重复:计算征用土地面【积 》 :
(!。三)拆迁户》重建房屋《的用地标准按实施】办法第四十一条的】规定执行 ! :
!第十九条 —省人民政《府可以在《土地管理法》和实施?。办法规定《的各项征地补偿【费幅度之内对—国家和省重》点工程以《及国家兴建公路征用!土,地的补偿制》定具体?标准 《
第!二十条 被—征地单位应》当在当地金融机【构设专户存》储征用土地》。的各项补《偿,费
【
征用土》地的各项费用—由实施?征用土地的土地行】政主管部门在规【定的时间内》向用地者统一收【取需支付给被—征地单位的》各项征?用土:地补偿费应当按征】用,土地协议《约定的期限汇入被征!地单位开设的—征用土地补》偿,费,专户不?得以现金支付逾期】支付的土《地行:。政主管部门应当按日!支,付万分之《三的违约《金 《 , 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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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二十一条》 支付给被征【地单位的《各项征用土地补偿】费应当按以下规定】管理使用
】 :
(一《。)属于个人或者承包!经,。营者所有的》。青苗、附着物以及】房屋拆迁的补偿费被!。征地单位应当如数】付给个?人或者承包经营者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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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:二)土地补偿费、安!置补助费主》要,用于土?地开:发和农田《基本建设其中安置补!助费:经村民会议》同意可以按》安置补助费除以农业!人,口,数分别拨给自谋【职业者?作为:。就业的?补助、拨《给不能?就业的人员作为生】活补贴或者按已安】置人员数量转—拨给吸?纳安置人员的—就业单位《。抵交劳动力就—业费 — 《
—(三)承《包开发?的土:地被征用的被征地】单位应?当对承包者未—能回收的生产性投】入,作出适当补》。偿补偿经费从土地补!偿费中支付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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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征—地单位使用土地【补偿费?和安置补《。助费时必须报乡【(镇)人民》政府备案后执—行,执行情?况,必须公布接受群众】监督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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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【二条 ? 被征?用土地上有》。与经济建设和群众】生活密切《相关的水源、渠道】、涵闸、管道、道路!、电缆等设施的用】。地者和施工单—位,应,当在土地行政主管】部门:组织下会同有关部门!妥善:处理不得擅自阻【断,。、损坏发生阻—断或者损坏的应【当及:时加以修复或—者建设相应的工【程,设施造成损失的应】当给:予补偿
】
被征用土【地上的坟《墓由土地行政主【管部:门公告?坟,主按国家和省有【关殡葬?规定迁移并》。由用地者按每座【100元至300】元的标准支付迁坟】费无主坟《墓由用?地者代?迁或者深埋》 ?
【
第二】十三条 《 因征用土地造成】的,多余劳动力县—级以上土地行—政,主管部门应当—会,同有关部门组织被】征地单?位、用地者和其【他有关单位》采取切实可》。行,的办法予以安—置
】
用地者有安置能力!的应当接收符合【招工条件的被征【地单位的多》余劳动力就》业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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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要《征,用被征地单位全部】土地:的可以按人均20】平方:米,至40平方米的【标,准预留一《定数量的《土地作为农民生产】就业用?地,和住宅用地》已取:得生产就业》安置用地的不—再予以就业》安置: ? , :
【
: 第二十四条 【 安置农民》就业用地可》由被征地单》位自筹资金进行开发!建设:也可以土地资产作】。价入股兴《办企:业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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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:二十五条 —被,征用耕地单位农业户!口人员符《。合实施办法第—三十条?规定:的农业户口转为【非农业户《口(以下简》称农:转非)条件的土地行!。政主管部门》在上:报征:地材料时应当将符合!。农转非条件人员的有!。关材料送同级计【划部门报省》计,划,部门:审核省计划部—门应当在用地申【请批准后30日内】下达农转非指标 】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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征用土地】。农转非?指标名额的分配【必须:经,村民会议或者户主会!议讨论同意》并张榜公布 【 ,。
【 :
当地公安、【粮食行政部》门凭:征用土地和农转非审!批材料办理》农转:非人口的《户,籍和粮油供应关系】 》
【
: 第二十六条 】。 土地被依》法征用?后被征地单位不再缴!纳原承担《的该土地《的,税费和国家定—购,粮等任务《
被!征耕地的农》业税由当地县—、市财政部门核减调!整;其他税费由县级!以上人民政》府有关部门核减 ! 《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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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和省重!点工程建设征用土】地被:征地单位原承—担的该土地的国家】定购粮等《任务由省粮食等行】政部门会同土—地等:。行政主管《部门核实报》省人民政《府批准?。后由省粮《食,等行政部门在下年】度予以调减其—他建设项目》征用土地被征—地单位原承担—的该士地的》。国家定?购粮等任《务按用地者的隶属】关系:由当地县《级以上人民》政府在当地机动数内!调,减 —
! 第二十七条 】 ,因兴建?小型水利而征用【。耕地以及不改变原土!地使用性质征—用土地的按》谁受益谁《负,担的原则不减免被征!地单位?原,承担的?该土地的农业税和】国家定购粮》等任务 《。
【因用地者不》及时办理有关—手续或?者拖:欠,耕地占?用税税款《造成征用土》地后有关部》门,不能及时核减—。被征地?单位原承担的该土地!的税费和调》减国家定《购粮等任务的由用地!者,负担 《
【
— 第二十八条 征!用,土地:补偿安置《。情况的落实由土地行!政主:管部门会同》有关部?门进行指导和检查监!督,被征地单位对征用】土地补?偿,安置:费的管理、》使用以及收益、分配!由,县级人?民政府有关部—门和乡(《镇,)人民?政府进行指导和【。检查监督 —
第四《章 法律责—任
第二十】九条 违反本办法!规定有下《。列行:为,之一的依据土—地管理法及》。其实施条例和实施】。办法的?有,。关,规定:给予处罚 》 ,。
(【一):未征先用、征而不】用、少批多占等非法!占用土地的; !。 , :
【
(二)骗取】批准用地《或者越?权批地以《及其他非法》批准用地的;— — 《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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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克》扣、:截留、挪用》、非法占用被—征地单位的》。。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!的 《 《
! , 第:三十条 违反本】办法第十三条—规定超计划征—用土地?。的其超过部分由上一!级计划部《门在下一年度建设用!地,计划中抵扣对主要】责任人由其所在单】位或者上级机关【给予行政处》分
《
》 第三十一条 】 非法占用》或者出?具假证明骗取征【用土地农转非指【标和招?工名额的由》县级以上人民政【府责:成公安、粮》食等有?关行政部门取消城镇!户籍、粮油供应关系!对,主要负责人和直【接责任人员由行【政监察机关或者有】关主管机关给予【行政:处分 《
】第三十二条 拒绝!、阻:碍土地管理工—作人员依《。法执:行职务的《依照中?华人民共和国—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!有关规定予以处罚;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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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节》严,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!。究,刑事责?任 】 :
】 第三十《三条 国家机【关工作人员违反【。本办法规定》徇私舞弊、滥用职】权的由行《。。。政监察?。机关或者有关主【管机关给予行政处】分;情?节严重构成犯罪【的依法?追究刑事责任— ,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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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三十四条 — 当事?人对行?政处罚决《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!请行政复议或者提】起行政诉讼当事【人在法定期限—内不申?请复议?、,。也不起诉《又不履行《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!出行政?处罚决定的》行政机?。关申请?人民法院强制—执行
第五章! 附则 —
第三十》五条 本办法【自1:998年2》月1日?起施行本办法公布】之前本省有关—征用土地的规定【与,本办法不《一致的以本办法为】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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