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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? 江西省征用】土地管理《办法 》 文号江西—省人大常委》会公告第96号【 ? , 颁布单—位江西省人》大常委会 】 颁布日期2】001-12-【22 ? 实施】日期:2001-12-2!2, 《   (!1997年12月2!7日江西省》第八届人民代—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】第三十一次》会议:通过根据200【1年12月2—2日江西省》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!常务委员第二十【七次会议关于修改】<江西省征用—土地管理办法>的决!定修正)《   《。 第一章 【。总则 ? 第一?条 : 为:加强征用土地—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!和国土地管理—法(以下简称—土地管?理法)?等有:关法律、法规的规】定结合本省》实际制定本办—。法 ? : 第【二条 在本—。省行:政区域内征用集体所!有土地的必须遵【守本办法 》 【 第三条 【。征,用土地必须贯彻十】分珍惜、合理利用】土地和切《实保:护,耕,。地的基本国策—    【 征用?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!用总体规划在城市】规则区内的必须符合!城市总体规划—;在基本《农田:保护:。区内:的必:须符合国务院—和省有关基》本,农田保护的规—定 ?    【 耕地被征用后【各级人民《政府应当依》法组织土地开—发、整理《和复垦 ! 第四条! 征用土》地应当按照国家【建设用地《计划管理办法的有】关规定实行总量控制!和指令性计划—管理 《 — 第五《条 征用土—地应当遵循统一规划!、统一征用的原【则实行由土地行【政,主管部门审查—、人民政《府审批的《制度 ?    — 用地者不》得直接与土地所有】者签订征用》土地补?偿协议 【 】第六条 征用土地!应当服从《国家建设《需要正确处》。理,国家、集体和个人】。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!依法给?予被征地单位合理】。补偿妥?善安:置因征?用土地造成的多【余劳动力 》 ,    用地】者除:应支付征用土地的】补偿安置费》外还应当依法—。交纳征用土地的税费!。 : 】 第七《条, 国家和省重点工!程以及国《家兴建公路征—。。用土:。。地的各项《工作和经费》由,县级以上人民政【府实行包干其他建】设项目征用土地【的各项工作和经费】可以由土《地,。行政:主管部门按照非【盈利:原则实?行包干 《 》 第八条 !县级以?上人民政府应当加】强征用?土地工作的领—导土地行政主管部门!负责征用土地工作】的实施   ! 乡(镇)—人民政府协同土【地行政主《管部门?依法做?好征用?土地:工,作其他有关行政【部门、企业》、事业单位、街【道办事?。处,、村民委员会—、村民小组应当支】持,、配合征用》土地工作的实施 ! : 第二章》 征用土地的【程序 第九条! 按建设》。项,目,征用土地的用—地者应?当持下列文件—向被征用《土地所在《地的市、县土—地,。。行政:主管部门提》。出用地申请 【    (一】),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基!本建设程序批—准的设计任务—。书以及其《他批准文件; 【 【   (二)建设!资金:。落实证明; !  》  (《三)城市规划区内的!还必须持建设用地】规划许可证 】 : , :   土》地行政主管部门【应,当,自收到?用地申请之日起【10日内作出是否受!。理的答复凡》不符合土地利—用总体规划、—城市总体规》划以:及未纳入《年度建设《用地计划的建设【项目:用地申请土地行政主!。管部门不得受理【 ? ! 第十《条 土《地行政?主管部门《。按下列规定实施【征,用,土地工作《 :    (一】)建设项目》用地:申请经?审查受理或者成片】土地征用方》案经批?准后发?出征用土地》通知书或者征用【土,地公告?; 》  》  (二)组【织,调查勘测确认土地权!属,及利用状况初—步确定拟征土地的面!积、:界址、提《出征用土地补偿安】置方案; 》 ?    【 (三)拟征土【地依法必须经有关】部门审查同意—的,土地行政主管部门】应当将?有,关征地?材料送有关部—门征求意见有—关,。部门应当在30日内!提出意见逾期—视为同意;》 — ,    (—四)与拟被征地单】。位协商征用土地补】偿安置方案签订征】用土地协议;—  !  (五)依【。法逐级报请》有权批准《的人民政府审批; ! ?   — (六)根—。。据依法批准的征【用土地文件》及征用土地协—议落实?征用土地补偿安置】方案等有关事项【并,在用:地者交清有关征用】土,。地的税费后填发建设!用地:批准书; !  《  (七》)建:设用:地批准书发出之【日起:15日内进行实地】划地; ! ,    (八【)依法?办理土地登记手续】核发国有土地使用】证 【   《 :。法律、行《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!照其规定 】 !。。 第十一条 下】列建设项目征用土】。地的补偿安置方案经!上-级土地行—政主管部门审查认定!后拟被征地》单位拒不签订征用】土地协议的土地行】政主管部门可以【按照征用土》。地的审?批,权限将?征用土地的有关材料!先行报批用地申请】经,依法批准并按上级】土地行?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补!偿安置方案给予了补!偿安置后拟被征地单!位仍阻挠征用土地工!作的可?以强制征用 【    —。(一)国家》和省重点工程建设以!及其他?。公路、?邮电、水利》、电力生《产建设项《目 — ?  : (二)城市规划!区内的市政和—公共公益建设项目】 》 , : 第【。十,二条 县级—以上人民政》府,及其土地行政—。主管部门在审查【。、批准征用土地时】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! ,    》 (一)用地指标】控制标?准按国家颁》发的工?程项目建设用地指】标执行 《 》    —(二)按照国家和】省有关基本建—设程序批准为一个建!设项:目的其所需》土地应当根据总体设!计一次申请批准征】用不得化整为零【。其中属于《分期建设的项目应】当分期征用不—得先征待用 — 【   《前款第(《。二)项所称一个建】设项目包括集贸【。市场、住宅小—区、街道建》设等项目 》 》 《 第十三条】 县级《以上人民政府—。当年征用土》地的总量必须控【制在经上一级人【民政府批准下达【的,建设:用地年度《计划内因特殊情【况需:要多征用的》应当事先向上一【级,。人民政府申请追加用!地指标未《经,批准不得超》计划征用 】。 第十】。四条 ?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!时土地行政主—管部门应当》核查实际用地城市规!划区内?。的建设项《目竣工后由城市【规划行政主管部【门会同土《地行:政主管部门核—查实际用地》 第三章【。 征用土地的补偿!安置 》 第十五条》。 征用土地应【当给被征地单位【支付土?地补偿费、安置补助!费其支付标准按下】列规定确定 —   》 , (一?)以建设项目征用土!地的按江西省实施〈!中华人民《共和国土地管理【法〉办法(以下简称!实施:办法)第二十七【。和,第,二十八条规定执行】其中大?中型:水利、水电》工程建设征用土地】按国:务院大中型水利、水!电工程?建设征用《土地补偿和移—。民安置条例的—有关规?定执行 《 】   ? (二)》征用土地用于—出让土地使用权【的按实施办法—第二十?七条和第二十八条】规定的标准提高10!。%进行补偿 】 【。   《征用土地补偿—中的地?类划分和面积计算由!。土地行政主管部【门根据?有关规定确定—和组织实地测量【征用土地《补偿:安置中的《年产值按市、县【、市辖区统计年报表!所列:。被征地单位》前3年?平均每?亩年产量乘》以当地的市场价格计!算;无统计年报资料!的由土地行政—主管部门会同—有,关部门?核定年产值》 【。 《 : 第十六—。条 : 征用的《土地有地上附着【物,和青苗的应当给【其所有者予以补偿其!补偿标准按实施办】。法第二十九条第【(,一)项规定执行青苗!补偿的?面,积按实际测量面积计!算 【。 第十七【条 ?征用土地涉及—房屋拆迁的》必须:给,被拆迁房屋》。的所有者支付房【屋拆迁补偿费 】    城【市规:划区外的房》屋拆迁安置办—法和:补偿:标准由县级》人民政?府根据当《地的实际《情况和国《家有关城市房屋拆迁!补偿办法和标准制】订报设区《的市人民《政府批准后》执,行;城市规划区内】的房屋拆迁安—置办:法和补偿标准按国家!和省政?府有关城市房屋【拆迁的规定执—行 ?。 》 , 】第,十八条 房屋拆迁!户重建房屋的用【地按下?列情况办理 】  :  (一)—统一安排《了,还建地的必须在还】建地上建房;除【一次性付给拆迁户】房屋拆迁补偿费外】不再支付《宅基:地的补偿费用— 【   》 :。(二)未统一—安排还建地的除一次!性付给拆迁户—房屋拆?迁补偿费《外还应对拆迁户新】建房屋所《占用土地按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】定给:予补:偿但不得重复—计算征?用土地面《积 ? 》    【(三)拆迁》户重建房屋的用地标!准按:实施办法第四十【一,。。条的规定执行 ! 《 , 】第十九条《。 省人民》政府可以《在土:地,管理:法,和实:施办法?规定的各项征地补偿!。费幅度之内对国家】和,省重点工程》以及国家兴建公路】征用土地的补—。偿制定具《体标准?。 【 第二十条 】 被:征地单位应当—。在当:地金融机构》设专户存储征用土】地的各项补偿—费 《。    征用【土地的各项》。费用由实施征用【土地的土地行政【主管部门在规定【的时间?内向:用地:者统:一收:取需支?付给被征地单—位的各项征用土地补!偿费应?当按征用土地—协议约定的》期,限汇入被《征地单位开设的征】。用土地补偿费专【户不得以现金支【付逾期支付的—土地:行政主?管部门应当按日【支付:万分之三的违约金】 — : — 第二十一条 !支付给被征地单位】的各:项征:。用土地补偿费应当】按,以下规定管理使用】   — ,。 (一)属于个人】或者承包《经营者所《有的青苗、》附着物以及房屋【拆迁的补偿费—被征地单位应—。当如数付给个人【或,者承包经营》。者 !    (二】)土地?补偿费、安》置补助?费主要用于土地开发!和,农田基本《建设其中安置—补助费经村民会议同!意可以按安置—补助费除《以农业人口数分【别拨给自谋职—业,者作为就业》的补助、拨给不【。能就业的人》员作:为生活补贴或者按】已安置人员数量【转拨给吸纳安置人】员的:就业单位抵交劳【动力就业费 】。 》 ,    (—三)承包开》发的土地《被征用?的被征地单位应当】对承:包者未能《回收的生产性—投入:作出适当补偿补【偿经费从土地补偿】费中支付 》 —  《  被征地单位使!用土地补偿费和安】。置补助费时必须【。报乡(镇)》。人民政?府备案后执行—执行情况必》须公布?接,受群:众监督 ! , 【 第二十》二条 被征用土地!上有与经济》建设: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!的水源?、,。渠道、涵闸、管道、!道路、电《缆等设施的用地【者和施工单位应当在!土地行政《主管部?门组织下会同有【关部门妥善处—理,不得:擅自阻断、损坏发生!阻断或?者损坏的应当及【。时加以修复或者建设!。相,应的工?程设施造成损失的应!当给予补偿 】。    被征【用土地上的坟墓由土!地行政主《管部门公告》坟主按国家》和,省有关殡葬规定迁移!并由用地者按每座1!00元至《300元《的标准支付》迁坟费无主坟—。墓由用地者代迁或】者深埋 — 【 , 第二十三!条 ?因征用土地造成的】多余劳动力县—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!。。部门应当会同有【。关部门组织》被征地单位、用地者!和其他有《关,单位采取切实—可行的办《法予:以安置   ! , 用地者《有安:置能力?的应当接收符合招】工条:件的被征地单位【的多余劳动力—就业 【   【 需?要征用被征地单【位全部土地的可【以按:人均2?0平:方米至40平方米的!标准预?留一定数量的—土地作为农民生产就!业用地和《住宅用地已取得【生产就业安置用地的!不再予以《就业安置 【 》 — 第二十四条 !安置农民《就业用?地可由被征地单位】。自筹资?。金进行开发建—设,也可以土地》资产作价入股兴【。办,。企业 ! : 第:二十五条 —。被征:用耕:地单位农业户—口人:员,符合:实施办法第三十条】规定的?农业户口转》为非农业《户口(以《下简称农转非)条】件的土地行政—主管部?门在上报征》地材料时应当将符】合农:转非条?件人员的有关材料送!同级计?划部门?报省计划部门审【核省计划部》门,应当在用地申请【批准:后30?日内下达农》转非指标  !  征《用土地农《转非指标名额的【分配必须经村民【会议或者户主—会议:讨论同?意并张?榜公:布 : 》 :。   《 , 当地公安、粮【食行政部门凭征【。用土地和农转—非审批材料》办理:农转非人口的户【籍和粮油供应关系】 ? ? — 第》二十六条 —土地被依《法征用后《被征地单位不再缴】纳原承担的该土地的!税费和?国家定?购,粮等任务  !  被征耕地【。的农业税由当地县、!市,财政:部门核减《调整;其他税费由县!级,以上人民《。政府:有关:部门核减《 《。 ,  —  国家和省重点!工程建设征用—土地被征地单位【原承担的该土—地的国?家定购粮《。等任务由省粮—食等行政部门—会同土地等行政主】管部门核实报省【人民政?府批准后由》省粮食等行政部门】在下年度予以—调减其?他建:设项目征用土地被征!地单位原承担—的,该士地的国》家定购?粮等任务按用地【者的隶属关系由【当地县级以上—人民政府在当地机】动数:内调减? ? :。 《 【第二:十七条? 因兴建小—型水利?而征用?耕地以?及不改变原》土地使用性质征用土!地的按谁《受益谁负担》的原则不减免—被,征地单位原承担的】该土地的农业税和】国家:定购粮等任务—    】因用:地者不及《时办理?。有,关手续或者拖—欠耕地占用税税款造!成征用土地后有关部!门不能及时核减被征!地单位原《承担:的该土地的税—费和:调减国家《定购粮等任务的【由用地?者负担 — ? 《。 第二十!八条 征用土地】补偿安置情》况,的,。落实由土地行政【主,管部门会同有—关部门进行指导和】。。检查监督被征地【单位对征《。用土地补偿安—。置费的管理、—使,用以及收益、分【配由县级人民政【府有关部《门和乡(《镇)人民政府进行】指导和?检查监?督, , 第四章 】法律责任 【 ,第二十九条》 违反本办法【规定有下列》行为之一的依据土】地管理?法及其实施条例和】实施: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!。处罚    ! (一)未征先用】、征:。而不用、《少,批多占等非法占用】土地的; 】 ? , :    (二)!骗,取批准用地或者【越权:批地以及其》他非法批《准用地的; 【 【    【(三)克扣、截留】、挪用、非法—占用:被征地单位的补偿】费和安置补助—费的 》 ? : — 第三—十条 违反本【办法第十三条规定】超计划征用土地【。的其超过部分由【上一级计划部门在】下一:年度建?设用地计《划,中抵扣对主》要责任?人由其所在单位【或者上级机关给【予行政处分》 : ? 第三十一!条 ?非法占?用或者出具假证明骗!取,征用土地《农,转,非指标?和招工名额的—由县级以《上人民?政府责成公安、粮】食等有关行政部门】取消城镇户籍—、,粮油供应关系—对主要?负责人和《直接:。责任人员由行政监察!机关或?者有关?。主管:机关给予行政—处分: 《 第三】十二条 《 拒绝?、阻碍土《地管:理工作?人员依法执行职务】的依:照中华人民共和【国治安管理》处罚条?例的有关规》定予以处罚; !    《 情:节严重构成犯罪【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! — : ! 第:。三十三条《。 国家机关工作人!员违:反本办法规定徇私舞!弊、滥用职权的由行!。政监察机关或者有】关主管机关给予行政!处分;情节严重构】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!事责任 — 《 :。 第三十四条 当!事人对行政处—罚决定不服》的可以依法申请【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!政诉讼当事人在法定!期限内不申请复【。议、也不起诉又【不,履行行政处》罚,决定的由作》出,行政处罚决定—的行政?机关申?请人:民法院强制执行【 第五章 !附则: 《第三十五条 本办!法自19《98年2月1日起施!行本:办法公布之前本省】有关征用土地—的规定与本》办法不一致》的以:本办法为准 !。  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