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西】省土地监察条例【 ,
,
颁布》单位江?西省人大常委—会,
【颁,布,日期19《98-?12-18
!。实施日期1》999-《01-01
—
,第一章 总— , 则:。
,
第一条 》 为加强土地监【察工作?依法查处土地违法行!为保障?。土地:管理法律、法规的贯!彻实施根《据中:华人民共和》国土地管理法和其他!有关法律、》法规结合本》省实际制定本条例】
—
第二条 本!条例:所称土?。地监察是指县—级以上人民政—府,(包括地区行政公署!下同)?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】(以:下简称土地主管【部,门)依法对执—行土地管理》法律、法规的—。情况进行监》督检查以及对土【地违法行为进行查处!的行政执法活动【
【 第三条 【本条例适用于本省】行政:区域内的土地监察工!。作
《 ,
第四条 ! 土地主管部门主管!本行政区域内的土】地监察工作》设区的市土地主【管部门对市辖区的】土地监察工作实行集!。中统一领导》
】 第五条 —县级以上《人民政府行》政监:察,、公安、财政、规划!、,建设、?农业、林业、—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!按照:各自的职责》协同做好土地监察工!。作
—
,
第《六条 对举—报,土地违?法行为、协助查【处,土地违法案》件成:绩,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!人民政府《或者:土地主?管部门给予表彰【、奖励
—第二章 土—地监察职权》
第七条 【 ,土地主管部》门的:土地监察《职责
》 (一】。)监督检查》土地管?理法律、《法规的贯彻执行情】况受理?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检!举、控告查处土【地违法案件;
】
— (二)《监察检?查土地利用总体规】划,执,行情况和《建设用地审批、征用!、使:用,情况:监督检查国》有土地使用权划拨、!。出让、转让、出租】、抵押?、终止等活动—。和农: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!情,况;
】。。 : (三?)监:督检查土地权属【登,记和发证《、土地资产处置【。、土地规费和国【有土地?收益情况;
【
? ? (四)法律、【法规规?定的其他土》地监督职责 —
—。 第?八条 ? 土地?。主管部门依》法履行土《。地监:察职责?有权采取下列—措施
【 (一—)要求当事人提【供有关土《地权:利的文件、》资料及其他必要【情况查阅、复制与土!地监察事项有关【的文件、资料;【
】 (二)《进,入现场对土地违【法行为调查》取证:要求当事人》陈述有关情况;
!
(】三)责令违法—者停止土地违—法行:为、限期拆》除违法所占地上的】建筑物和其他—设施
【
第九条 !土地主?管部门应当规—范土:。地,监察行?为建立?土地监察责任制度、!工作报告制度、【回避制度、巡回检查!制度、土地违法行为!举,报,制度以及重大—土地违法案件—备案制度
!
第十条 】 ,上级土地主管部门】发,现下级土地主—管部门违《法或:者不当的土地行政行!。为应当?责令其限期改正【;逾期不改正的上级!土地主管《部,门有权予以变更或者!撤销上级土地主【管部门发《现下级人民政—府违法或《者不:当的土地《行政行为应当建【议其改正;下—级,人民政府不改正【的报请本级人民【政府予以变更或者】撤销:
—
第十一条 】 土地监察人员【。。应当熟?悉土地管理法律【、法规和土地—监察业务忠于职守】秉公执法
—
?土地监察人员应当】经过培?训、考?核取得执法资格后方!可上岗土地监察人】员依法履行监—察职责时《应当出示土》地管理监督》。检查:证件
第—三章 《土,地案件的《管辖
》。第十二条 》 县级土地主管【部门管?辖本行政区域内的】土地案件但依—。照本条?件规:定由上级土地—主管部门管辖的【除外
! , 第十三《条 : 地区和设区的市】土地主管部门管辖】本行政?区域内的下列—土地案件
】。 (一)】县级人民政府及其】土地主管《部门违?法查:处或:者查:处不当?的;:
:
(】二)在本行政—区域内有重大影响】的;
— , , : (三)《同级:人民政?。府和上级土地主【管,部门交办的
!
《 第十四《条, 省土地主管【部门管?辖全省行政区域内】的,下列土地案》件
》 《 (:一)地区行政—公园: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!及其土地主管—部门违?法查处或者查处【处不当的;
! (二)在!全省范围《内有重大影响的;】
? : (三)【省,人民政府和国务【院土地主管》部门交办的
!
《 第十五《条 管辖权发生争!。议的土地案件—或者土地案》件涉及两个以上行】政区域的由其共同】。的上一级《。土地主?。管部:。门指定?管辖
《
》 第十六条 】土地:主管部门发现受理】的土地案件不属于】自己管辖时》应,当移送有管辖权【的土地主管部门【。 ,
,
《
第十七—条 下级土—地主:管部:门,。对其管辖的》土,地案件认为需要由上!级土地主管部—。门查处的可以报请】上级:土地主?管部门决定
】第四章 土—地案件?的查处
》
第:十八条 土地主】管部门?立案查处土》地案件应当符合下】列条:。件
》 (一)】有明确的行为人【;
?
(二!)有违反土》地管理法律、法【规的事实; —
— (三)依照【土地管理《法,律、法规应当追究】法,律责任;
! (四)属】于本:部门管辖 》
: ,。
》第十:九条 ? ,土地案件《立案后土《地主管部门应当及】时指:。。派承办人进行调【查取证
!
, 第二十》条, 土地主管部【门对正在发生的土】。地,违法行?为,应当及时发出—停止土地违》法行为通《知书责令《当事人停止》违法行为《听候:。。。处理责令停止—土,。。地违法行为通—知书应当《直,接送达;《。不能直接送达的可】以采取?现场张贴公》告方式自公告发【布之日起经过—4,8小时即视为—送达
》
第【二,十一条 《 在送达《。停止土地违法行为】通知书时当事人有】意回避的土地主管】部门可以直接通【知在违法用地上进】行施工的单位—或者个人停止施工因!。停止施工造》成施:。。工,单位或者个人经济】。损失的由违》法者承担 》
:
—第二十二条》 , 土地案《件调查结束后土【。地主管部门应当根】据不同情况分别作】出如下?处理决定
】 (一)违!法事实清《楚、证据确凿的作】出行政处罚决—定;
— 》(二:)违:法,事实不能成立的作】出撤销立案决—定;
》 》。 (:三,)国家工作》人员有违法行为【的应当依《法给:予行政处分》。;无:权处理的应当向行政!监察机关提出行【政处分建议书; 】
(!四)违?。法行为触犯刑律【的应当将案件移送司!法机关
!
:。。。 第二十《三条 《土地主?管部门查处土—地案件应当》使用省土地主管部】门监制?的统一格式的—法律文书 》
,。
, ,
第—二十四条 》 ,土地主管《部,门查:处土地案件应当自立!案之:日起30日内作出】处理决定重大、复】杂的案件经上一【级土地主管部—门批准可以延长30!日,
?
第二十!五条 土地—主管:部门在土《地案件查处期间应当!停,止为当事人办—理,用地和?土地可能性登记【手续
—
第二【十六条 各—级人民政府》应当支?持土地主管部—门依法查处土地案】件对干扰、阻挠【土,地主管部《门查:处土地案件的应当】采取措施予》以,排除保障土地主管】部,门依法进行查处 】
》
第二》十七条 土—。地主管部门在—查处土地案件时【。应当做到事实清【楚、证据确凿、定】性准确、手续完备】、处理适当》发,现查处错误的应当立!即依法纠正土地主管!部门在作《出行政处罚决定之】前应当告诉当—事人已经《查明的事实》、处罚?的法律依据以及【当事人依《法,享有的陈述权、申】辩权、听证权、行】政复议权、诉讼【权
第五章【 , ,法,。律责任
—第二十八条 【在土地?交,易中瞒报、》少报土地交易—金额的土地主管【。部门可以委托具有土!地资格的中》介机构参照同类土】地用途、相》邻宗地的市场地价】评估地?价经土地主》管,部门确认《后核定其实际金【额并由土地主管部门!对瞒报、少报的金】额予以追缴
【
?
第二十九】条,。 对以《划拨方式取得的【土地:使用权转让、出租】。在土地主管部门缴】费通知规定》的期限内不依法【缴纳土地收益的【责令其限期缴纳并】按照拖欠《时间每日加收—相当于应缴数额3】‰的滞纳金;逾期仍!不,缴纳的经报请县级以!上人民?政府批准后》收回用地单位的【土地使用权土地收】益和滞纳金全额上交!同级财?政
》
:
第三十—条 : 下级?人,民政:府不执?行上级?人民政府或者下级土!地主:。管,部门拒不执行上级】土地主管部》门的:变更、撤销决定的由!行政监察机关—对主:管人员和直接责【。任人依法《给,予行政处分》
》
第三十一】条 当事人对土】地主管部门作出的行!政处罚决《定不服的可以依【法,申请:。行,政复: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!在,法定期限内不申【请复议也不》向人民?法院起诉、》又不履行《的由作出行》政处罚决《定的土?地主管部门申请人】民法院强制执行【
:
《。
第三》。十二条 拒—绝、:阻碍土?。。。地监察人员依法【执行职务情》节严重?的由:其所在单位、主管】机关或者行》政监察机关给予行】。政处分;违反中华人!。民共和国治安—管理处罚条》例,的由:公,安机关依法给予处】罚;:构成犯罪的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!
— , 第三十三条 【。 土地主管》部门违反本》条例第二《十七:。条规定的行》政处罚决定无效;】给当事人造成损失】的,应当予以赔偿;并由!。其上级主管机关或者!行政监察机关对有关!。责任:人员给予行政—。处分
—
? 第三十四条 】 依照土地管理【法规应当给予—行政处罚而土地主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!不给予?行政处罚的上级土】地主管部门有权【。责令其作出行政【处,罚决定?或者直接给予行政处!。罚并对有《关负责人给予行【政处分
【
《 第三?十五条 土地【监察人员《。在土:地监察活《动中敲诈勒》。索、:收,受贿赂、徇私舞弊】、玩忽职守、滥用职!权的对有关责任人员!依法给予行政处分;!。构成犯罪的依法追】究刑事责任
】第六:章 附 】 则
—第三十六《条 本条例自1】99:9年1月1日起施】行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