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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江—西,省土地监察条例【 》颁布单位《。江西省人大常委会】 : ? 颁布日期19】98-12-—。1,8 实施日期!1999-01【-01 《 第一章 总【 则? , 第:。一条 为加—强土地监《察工作依法查—处土地违法》行为保障土》地管理法律》、,法,规的贯彻《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!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其!他,有关法律、法规结合!本省实际制定本【。条例: 【 , 第二条 本条例!所称土地监察是指】县级以?。上人民政《府(:包括地区行政公署】下同:)土地行政主—管部门(以下简【称土地主《管部门)依》法对执行土地管理法!律、法?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!查,以及对土地违法行为!进行查处的行政【执,。法活动 】 第》三条 本条例【。适用于本省行政区】域内的土地监察工】作 — 第四条 】 ,土地:主管部门主管—本行:。政区:域,内的土地《监察工作设区的【市土地主管》部门对市辖区的土地!监察工?作实行集中统一【领导: 】 第五?条 县级以上【人民政府行政监察、!。公安、财政、—规划:、建设、农业、林】业、水利等有关【部门应?当,按照各自的职—责协:同做好土《。地监:察工:作 — 第六—条 对举报土地违!法,行为、协《。助,查处土地《违法案件成绩显【著,的单位和《个人由人《民政府?或者土地主管部【门给予表彰、奖励】 ?第二章 土—地监察职权 【 第七?条 ?土地主管部门的土】地监察职责 】。    》 (:一)监督《检查土?地,管理法?律、法规的贯彻执行!情况受理对土地【违法行为《的检举、《控告查?处土地?违法案件; 【     【(,二)监?察检查?土地利用总》体规划执《行情:况和建设《用地审批、征用【、使用情《况监督检《查国有土地使—用权:划拨、?出让、转让、—出租、抵押、终【止等活动和农用【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情!况; ?    【 (三)监》督检查土《地权属登记和发证】、土地资产处置、土!地规费和国有土【。地,收益情况; 【  《。   (四)法律、!法规规定的其他土地!监督职责《 , 》 第《八条 ? 土地主管部门依法!履行土地监察职【责有权?采取下列措》施 》     (一)】要求当事人提供有】。关土地权利的—文件、资料及其他】。必要情?。况查阅、复制—与土地监察》。事项有关的》文,件、资?料;: ?     —(二)进《入现场?对土地违法》。行为调查取证要【求当事人《陈述有关情》况;: ,    【 ,(三)?责令违法者停止【土,地违法行为、限期拆!除,。违法所占地上—。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!。 : , ? ?第九条? 土地《主管部门应当规范】土地监察行为建立】土地监察责任制度、!工作:报,告制度、回避制度、!巡回检?查制度?。。、土地违《。法行为?举报制度《以及重大《土地违法案件备【案制:度 : — 第十条 上级!土地主?管,部门发现《下,级土地主管部门【违法:或者不?当的土地行》政行:为应:当,责令其限期改—正;逾?。期不改正的上—级土地?主,管部门有权》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上!级土地主《管部门?发现下级人民政府】违法或者不当的土地!行,政行为应当》建议其改正》;下级人民政—府不改正《的报请本级》人民政府予》以变更或者撤销 ! , 第【十一条 《。 土地监察人员【应当熟悉《土地管理法律、法】规和土地监》察业务忠于职守秉】公执法 》 土地监察【人,员应当经过培训【、考核取得执法资】格后方可上岗土【地监察人员依法【履行:监察职责时应当出】示,土地管理监》督检查证件 — :第三:章 土地》案件的管辖》 , :第十二条 》 ,县级土地主》管部门管辖本行政】。区域内的土地案【件但依?。照本条件规定由上级!土地主管部门管辖的!。除外 】 第十三条 !地区:和设区的市土地主管!部,门管辖本行政区域】内的下列土地—案件 — ,  :  (一)县级【人民政府及其土【地主管部《门违法查处或—者查处不《当的;  !  : (二)在本行政区!域内有重大》影响的; 】    《 (三)同》级,人民政?府和上?级土:地主管部门交办【的 【 ?第十四条《 省土地主管【部门管辖全省行政】区域内的下列土地】案件:。 , ?     (—。一)地区《行政公园和设区的市!人民政府及其土地】。主管部门违法查处或!者查处处不当的【; 《 ,  :   (二)—在全省范围内有重】大,影,响的; 《。  》  : (三)省人民政】府和国务院土地主管!部门交办的 — 】。第十五条 管辖权!发生争?议的土地案件或【者土地案件》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!域的由其共同的上一!级土:地主管部门》指定:管辖 》 》 第十六条 土】。地主管部门发现受理!的土地案件》不属于自己》管,辖时应当移》送有管辖权的土地主!管,部门 《。 》 :第十七条 —下级土地《主管部门对其管【辖的土地案件—认为需要由上级土】地主管?部门查处《。的可:以报请?。上级土地主》管部:门决定 《 第四章 土】地案件的《查处 第十八条! 土地主管—部门立?案查:处土地案件》应当:符合下?列,。条件 —     (—一)有?明确的行为人—;  【   (二)—有违反土地管理法】律、法规的事实【; 《     (三】)依照土《地管:理法律、法》规应当追究法律【责任;  ! ,  (四)》属于本部门》管辖 【 第十九条 !。 土地?案件立案后土—地主管部门应—当及时指派》承,办人进行调查取【证 【 ?第二十条 土【地主管?部,门对正在发生—的土地违法行—为,应当及时发出—。停止土?地违法行为》通知书责令当事【人,停止违法行为听候】处理责令停止土【地违法行为通—知书应?当直:接送达?;不能直接送达的可!以采取现《场,。张贴公告方式自【公告发布之》日,。起经过?。48小时即视—为,送达 》 第二】。十一条 《 在送达停止土【地违法行《为通知?书时当事人》有意回避的土地主管!部门可以直》接通:。知,。。在违法用地上进【行,施工的单位》或者个人停止施工因!停止:施工:造成施工单位或者】个人经济损失的由】违法者?承,担 — 第二—十二条 土—地案件调《查结束后土》地主管部门应当根】据不同情况分—别作出?如,。下处理决定 】。   《。  :。(一)违法事—实清楚?、证据?确,。凿的作出行政处罚】决定; 【     》(二)违《法事实不能成立的】作出撤销立案决定】。; 《     (三】)国家工作人员【。有违法行为的应【当依:。法给予行政处分【;无权处理的应【当,向行政?监察机关提出行【政处分建议书—;  【   (四)违法行!为触犯刑律的应当将!案,件移送司法机—关 【 第《二十三条 土【地主:管部门查处土—地案件应《当使用省土》地主:管,部门监制的统一格】式的法律文书 !。 第二十!四条 土地主【管部门查处土地案件!应当自立案》之日起30日内作出!处理决?定重:大、复杂的案件经】上一级?土,地主管部门批准可以!延长30《日 ? 》 第二十五条 !土地主管部》门在土地《案件查?处期间应当停止为当!事人办理用地和【土地可?能性登记手续 】 , ? : ,第二:十六条? 各级人》民政府应当》支,持土:地主管部门依法【查处土地案件—对,干扰、阻挠土—地主管部门查处土】。地案件的应当采【取措施予以排—除保障土地主管【部门依?法进行?查处 》 《 :第二十七条 土】地,主管部门《在查处土地案件时应!当做到事实清楚【、证据确凿、定【性准确、手续完备】、处:理适当发现查处【错,误的应当立即—依法纠正土地—主管部?门在作出行政处【。罚决定之前应当告诉!当事人?已经查明的事实【。、处罚的法律依【据以及当事人依【法享有的陈述权【、申辩?权、听?证权、行政复议【权、诉?讼权 》第五:。。章 法《律责任 》 第二十八条 】。在土:地,交易中瞒报、少报】土地交易金》额的土地主管部【门可以?委托具?有土地资格》的中介机构参照同】类土地用途、相邻宗!。地的:市场地价评估地【价经土地主管部门确!认后核定其》实际金额并由土【地主管部门对瞒报、!少报的金额》予以追缴 》 【 第二十九》条, 对以划拨方【式,取得:的土地使《用权:转让、出租在—土地:主管部门缴费通【知规定的期限—。内不依法缴纳土【地收益?的责令其限》期缴纳并按照拖欠时!间,每日加收相当于【应缴数额3‰的滞纳!金;逾期仍不—缴纳的?经报:请县级以上人民政】府批准?后收回?用地单位的》土地使用权》土地收益和》滞纳金全额上交【同级:。财政 !。。 第三《十,条 ?下级人民政府不【执行上?级人民?政,府或者下级土地【主管:部,门拒不?执行上级土地主管部!门的变更《、撤销决《定的由行《政监察机关对—主管人员和直—接责:任人依法给予—行政处分 】 《 第三?十一条? 当事《人对土地主管部门】作出的行政处—罚决定不服的可以】依法申请行政—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!讼在法定期限内不申!请复议也不向人【民法院起诉、又【。不履行的由作—出行政处罚决定的】土地主管《部门申请人民—法院强?制执行 《 》 第三》十二条 》拒绝、阻碍土地监察!人员依法执行职【。务情节?。。。严,重的由其所在—单位、主管机关或】者行政?监,察机关给予行—政,处分;违反中华【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!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!关依法给予处—罚;构成《犯罪的依法》追究刑事责任 】 ? 《第三十三条》 土地主管部门】违反本条例第二【十七条规定的—。行政处罚决定无效;!给当:事人造成损失的【。应当予?以赔偿;并由其上】级主管机《关或者行政监—察机关?对有关责《任人员给予》行政处分 【 》 第三十四条 】依照土?地管理法规应当给予!行政处罚《而土地主管部门及】。其工作人员不—给予行政处罚—的上级土地主—管部门有《权责令其作出行【。。政处罚决定或者【直接给予行》政处:罚并对有《关负责人给》予行政?处分 《。 , ?。 ?第三十五条 土】地监察人员在土【地监察活动中敲【诈,勒索、收受》贿赂、徇《。私舞弊、玩忽职【守、滥用职权的对有!。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!行政处分;》构,。成犯罪的依法追【究刑事责任 第!六章 《 :附 则 】。 第三十六条 本!条例:自,1999年1月1】日起施?行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