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西省》水资:源条例
(2006!年3月30日—江西省第十届—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!员会第二十》。次,会议通过 2016!年4月?1日江西省第十二】届人民?代表大?。会常:务委员会第二—十四次会议修订)
!。 ,第一章 总 则
】第一条 为了—合理开发、利用、节!约、保护和管理水资!源防治水害发挥【水资源?的综合效益实现水资!源的可持《续利用适应》国,民,。经,济和社会发》展的:。需要促进水》生,态文明建《设根据中华》人民共和国水法【等有关法律、—行政:法规:的规定结《合,本省实际制定本【条例
第二》条 在本省行—政区域内开发—、利用、《节约、保护》和管理水资源防【治,水害:适用本条例
本条例!所称:。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!地下:。水,
矿泉水、》。地热水的开发、【利用、?节约、保护和—管理除适用本条例】。。外还应当适用—矿产资源《开发、利《用、节约《、保护和《管,理的相?关法律、法规—
第三条《 水资源属于—国家所有对水—资源依法《实行取水许可制【度和有偿使用制度】
农村集体经—济组织的水塘—和由:。农村:集体经?济组织修建管理【的水库中《的水:归各:该农村集体》经济组织使用—。
第:四条 开发》、,利用、节《约、保护水资源应当!全面规划《、统筹兼顾、—。。。标本兼?治、综合利用—。、注重效益》发挥水资源》的多种功能协—调好生?活、生产经营—和生态环境》用水
?第五条 全省应【当建立河《。湖,管理体系实行—河湖水资源》、水环境和水生【态保:护河:湖长:负责:制
第六条 县级以!上人民政府应当【。将,水,资源开?发,、利用、节约、【。保,护和管理工作纳【入本级国民经—济和社会发》展规划建立用水总】量控制?制度:、用水效率控制制】度,、水功能区限制纳】污制度、水资源管】理责任和考》核制度保障资金投入!促进:水资源?可持续利用
第【七条 县《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!政主管部门负责本】行政区?域内水资源的—统一管理《和监督工作
县级】以上人民政府其【他有关部门按照职】责分工负《责本行政区域内水】资源开发、利用、节!约和保?护的有关《工作
?乡,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!事处按照上》级人:民政府和水行政主管!部门的要求协助做】好水资源开》发、:利用:、节约?和保护工作
第八条!。 各级?人民政?府应当加强水—。情、水资源》的宣传教育提高【公民节?约、保护水资源【和依法?用水的?意识
?教育主?管部门、学校—应当将水资源节约、!保护知识纳入学校】教育内容培养学【生节约、《保护水资《源和:依法用水《的意识
水利科【研机构应当》将开发、利用、【节约、保护》和管理?水资源的技术研究纳!入科研?计划
报刊、广播、!电视、网络等媒体应!当加强节约、—保护水资源》。和依法用水的宣【传和舆?论监督工《作
第?九,条 任何《单位和?个人:。都有依法保护水【资源和节约用水的义!务
对在开发、【利用、节约、—保,护、管理水》资源和防治水害等方!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!个人县级以上人【民政府应当给予【表彰、奖励
第】二,章 水资《源规:划
第十条 开发】、利用、节约—。、保护水资源—和防治水害》应当按?照流域、《区域统一制定水【资源规划
水—资源规划分为流域】规划和?区域规划流域—、区:域规划包括》综合规划和》专业规划流》。。。域范围内《。的区域规划应—当服从流域规划专业!规划应当服从综合规!划,
前款?所称综?。合,规划是指根据经济】社会发展需要—和水资源开发利用】现状:编,制的开发、利—用、节约、保—。护水资源和防治【水害的总体部署【前款所称专业规划】是指防洪、》治涝、灌溉、航运、!供水:、排水、水力发电、!竹木:放流、渔业》、水资?源保护、《水土保?持、:防沙治沙、节约【用水等规划
第【十,。一条: 跨:设区的市的水资【源,流域综合《规,。划、区域《综合规划和全—省的区域综合规【划由:省人民政《府水行?政,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!关部门和有关设区】的市人民《政府编?制报省?人,民政府批准并报国】。务院水?行政主管部门备案
!前款规定以外的【其他流域综合—。规划和区域综合规划!由设区的市、—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!主,管部门会同同级有】关部门和有关人【民,政府按照管理权限】编制报本《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!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!政主:管部门备案
—流域专业规划和区】域,专业规?划由县级《以上人民政府有【关部门编制征求【同,级,其他有关部》门意见后《报本级人民政府【批准其中《防洪规划《、水污染防治规划和!水土:保持:规划的编制、批准】依照防洪法、水【污染防?治法和水土保持法】的,。有关规定执行
【水资源规划的制【定法律、行政—法规及?国家另有规定—的,适用:其规定
第》十二条 制定水资源!规划应当《。进行水资源综—合科学?考察和调查评—价水资源综合科【学考察和调查评价】由县: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!政主管部《门会同同级有关部】门组织进《行,
,第十三条 水资【源规划经《批准后批准机关应】当依法向社会公开
!经批准的规划—是开发、利》用,、节约和保》护水资源《的依据应《当严格执行
经【批准的规《划需要修改时—应当按照规划制定】程序报?批,、备案
第三章 !水资源开发利用
】第十四条 开发、利!用水资源《应当:统筹安?排优先开发、利【用地表水合》理开采地下》水鼓励开发》、利用雨水、洪水资!源和水资《源回收利《用鼓励?单位:和个人依法》开发、利用》水资源
开》发、利用水资源应】当首先满足城乡居民!生活用水并兼顾农】业、:工业、服务业—、生态环境用水及航!运等需要充分发挥】水资源的综合效益】服从防洪抗》旱,的总体安排》
第:十,。五条 开发、利用】地表水应当维持【江河的合理》。流量和湖《泊、水库的合—理水位维护水体的】自然净?化能力防止对—生态:环境造成《破,坏
第十六条— 开发、利用—。地,下水:应当:符合地下水开发、】。。利用规划《禁止:超采、滥采地下【水防:。止地面沉降、—地面塌?陷等地质灾害的发】生
在地下》水超采地区或者开采!地下:水容易?引起地面沉降、地面!塌陷等地质灾—害的地区应当—划定禁止开采区或】者,限,制开采区地下水禁止!开采区、限制开【采区的范《围由:省人民政府》水行政主管部门【会同同级国》土资源?等,部门划定并报省人】民政府?批准后予以公告
在!城市公?共供水管《。。网供水?规模能够满》足用水需要的地【区不得新增开采地】下水原有《的自备水井应当限期!封闭但是《经依法批准》。开采的?矿泉:水、地热水除外【
第十七条 —。水能资源《归国家?。。所有鼓励科学开发】、利:用水能资源》
,开发、利用水能【。资源应当按照水【资源规划保护生【态环境兼顾》防洪、供水》、灌溉、《航运、竹木流—放和渔业等方—面的需要
县级【以上:人民政府应当通过招!标、:拍,。卖、挂?牌等方式公开—出让水能资源的开发!使用权?
第十八条 国民经!济和:社会:发展规划、》城市总体规划、【镇总体规划的—。编制工业《。园区、经济开发区】的设:立、扩展以及—重大建设项目等布】局应当根《据当:地水资源条件和【防洪要求进行科【学,论证并征求同—级水行政《主管部门意见
在】。水资源?紧缺地区应当—限制耗水《量高的工《业、农业和服务【业项目水资源紧缺】地区:的范:围由县级以上人【民政府在《水资源规划中确定
!
第四章 水资源保!护
第十九》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!当采取措施》加强江河《、湖泊、水库、湿地!。和自然植被》的,保护涵养《水源防治水土流失】防止水?体,污染和资《源枯竭改《。善生态环《境
:第二:。十条 县级》以上人民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】门应当会同同级环】境保护主管》。部门和?有关部门按照流域】综,合,规划、水资源保【。护规划和经济社会】发展要求编制—江河、湖泊的水功能!区划报同级人民政】府批:准,并报:上,一级水行政主—管部门和环境保护】主管部门备案—
下列水域的—水功能区划》由省人?民政: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!同省:人民政府环境保护】主管部门和有关【部门编制报省人民政!府批准并《报国务?院水行?政主管部《门、环境保护主【。管部门备案
(一)!鄱阳湖?东江源区赣江—、,抚河、信《。江、饶河、修—河干流及其重要【的一级支流》;
(二《)国家级和》省级自然保护—区的用水水域以【及重:。要,鱼类洄?游和繁殖的水—域
其他水域的水】功能:区划由?设区:的市、县级人民政】府水行?政主管部门》会同:同级环境《保护主管部门和【有关部门编制—报本级人《民政:府批准并《报,上,一,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!管部门、环》境保护主《管部门备《案
第二十一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应当自水功能【区划批准之日起【二十日内将其向【社会公布《县级以上人民—政,府水行政《主管部门应当在水功!能区设?。立地理界标和—警示标志任何—单位和个《人不得破坏、擅【自移动水功能区【标志废弃的》水功:能区标志县》级,以上人民政》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!当,。及时:拆,除
水功《能区划不得》。擅,自变更社会》经济条件和水资源开!发利:用,条件发?生重大变化》需要对水《。功能区划进行调整时!应当按照制定程序报!批,、备案并向社会公布!
第二十二条 【县级:以上人民《政府水行政》主管部门应当会同】同级环境保护等【部门按?照不同水《域的功?能定:位对水功能区实行】分类:。。保护和管理
—利用江河、湖泊【或者水利工》程从事?工程:建设以及养》殖、旅游《、水上运动等开发】利用活动的不得影】。响本水功《能区及相《邻,水功:能区:的使用功能》不得降?低水功能区水—。质目标确定的—水,质等级在未划定水】功能区的水域—进行开发利用—活动:的不得影响相邻【水,功能区的使用—功能
第二十三【条 :县,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!政,主管:部门应当按照水功】能区对水质的要【求和水体《的自然净化》能力核定该水—域的纳污能》力向同级环》境保护主管部门提】出该水域《限制排污《总,量的意?见
第二十》四,条, 在江河、湖泊【新建、改建或者扩】大,排污:口应当经《有管辖权的水行政】主管部门同意由环】境,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对!。该建设项目》的环境?影响评价文件进【行,审批
县级》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!主管部门《应当根?据排污口管理权限】对本行?政区域内的》排,污口进行普查登记】。
排污口《。设置:单位应?当在:排污口设《置标示牌注明排污口!设,。置单位、《监督电话、排污所在!水功能?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!督
第二十五—条 水功能区—内有下?。列情形之一》的有管辖《权的水行政》主,管部:门应当停止审批【该水功能区内的【新增取水和排污口并!及时报告《有关人民政府—。和通报本级环境【保护、国土资源【主管部门相关—人民政府应当—。及,时组织采取治理措】施并向?社会公布
》(一)水功》能区的重点污染物排!放总量达到》或,者超过?控制:指标的?;,
,(二)水功能区的水!质未达到水域使【用功能要求的—;
(三《)区域?地下水位明显下降的!;
(四)法—律、: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!
,饮用水?水源地重点》污染物?超标或者受到污【染源威胁的水行【政主管部门应当及】时通知取《水单位?采取相应的防范和】处置措?施并向?同级行业主管部门】通报
第二十六条】 省:人民政府应当划定】饮用水水《源保护区县级—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!立饮用?水水源地安全评【估制度防止水源枯竭!和水体污《染保证城乡居—民饮用水安全
各】级人民政《府应当建设应急备用!水源工?程建:立健全?应急水源保护—措施并制定城乡饮用!水安全应急预案
】第二:十七条 县级—。。以,上人:民政府应当根据【经济:社会发展和城乡供水!趋势按照规定的权限!和程序合《理调整水库功能
】水库功能调整为饮】用,水水源的县级以上人!民政府?及有关部门应—当建立健全饮用水水!源保护?措施在饮用水水【源水库一级保护区】内,禁止:从事网箱养殖、旅】游、游泳、垂钓或者!其他可能污》染饮:用水水体的活动;】在饮用水水》源水:库二级保护区内从事!网箱:养殖、?旅游等活《动的应当按》照,规定:采取措施防止污【染饮用?水水体在《水源:涵,养地建立健全封【山育林制度逐步减少!库区居住人口
在水!库的管理和保护【。范围:内禁止开办畜禽养殖!场和使用无机肥、有!机肥、生物》复合肥进《行水:产养:殖等污染水体的活动!。
因水库《功,能,调整对农业灌—溉等用水产生影响的!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】应当采取补救措【施保障农业灌溉【等用水
第二十八条! 城:镇建设不得》擅自填?堵具有调蓄》、灌溉功能的河道】沟,汊、贮水湖塘洼淀和!废除原有防洪—围堤;确需填堵和废!除的建设单》位应当采取工程【或者非工《程等:量等效替代措施
第!二,十九条 各》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!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!施建设实施》河塘清淤改造—和完善水利》设施利用河塘沟渠的!。自净能力处》理生活污水》
鼓励农村建设【污,水分散式处理—设施、人工湿—地处理设《施、生?物滤池?设施及接触氧化池处!。理设施
建设生【活垃:圾填埋场应当—采取防渗漏等措【施,防止造成水污染
】
第五章 水—资源配置
第三十】条 县?级以上人民政府【发展:和改革主管》部,门、: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!本,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!宏观调配
县级以上!人,民,政府水行《政主:管部门应《当会同同级有关部】。门,依照上一级水中长期!供求规?划结合本地实际编制!本行政区《域,的水中?长期供求《规划:并,报同级发展和改革主!管部门批准
第三】十一:条 省人民政府【水行政主管部门【。应当根据国家下【达的用水总量—控制指?标、水?资源规划等编制设区!的市用水总》量控制指标经征求同!级有关部门和—设区的市《人民政府意》见后报省《人,民政府批准
设区】的市人民政》府水行政主》管部门应当在省【人民政府下达的用】水总量控制指—。标内编制县(市、】区)用?水总量控制指标经】征求同级有关部门和!有关县级人》民政府意见后报本】级,人民政府批准
各级!。。人民政?府应当采取措施【严,格控制本《。行政区域用水—总量不得超》。过上一级《。人民政府下》。达的用水总量—控制指标《
第三十二条 县级!以上人民政府水【行政:主管部门应》当建立水资源—承载能力监测—预警:机制对用水总量达到!用水总量控制—指标百分之九十【的地区水行政主管】部门应当限制审【批建设项目新增取】水用水总量已达【到或者超过用水总】量控制指《标的地区水行政主】管部门应当停—止审批建设项目新增!取水
第三十—三,条 县级以上人民】政府水?行政主管部门—应当根据流域规【划、水中长期供求】规划、用水总量控制!指标编制江河—径流调?蓄计划、应》急调度预《案和水量分配方案】报本级人民政—府批准?。跨行政区域的江【河径流调蓄计—划、应急调》度预:案和水?量分配方案由共同】的上一?级,人民政?府水行政主管—部门编?制报本级人民政府】批准
编制江河径】流调:蓄计划、应急调度预!案和:水量分配方案应当服!从,。防洪抗?旱,的总体安《排遵循生活》用水优先的原则并】兼顾上下游、左【右岸有关地区之【间的利益
》县级以上人民—。政府水?。。行政主管《部门应当按照水【。量分配方案制定年】度水量?调度计划《并组织实施》
第三十四条 发】生严重干旱、重大】水污染事故、—城乡饮水安全受到威!。胁、生态《。应,急调水?等特殊?情况时?县级以上人》民政府水行政—主管部门应当—。按照应急调度预案实!行应急?。调度相关流域的【人民政府《、有关部门以—及灌:溉、供水、水—。。电等水工程的—管理:者、使?用,者、:所,有者必须执行
第】三十五条 》直接从江河、—湖,泊、水库《或者地下《取用水资《源的单位《和个人?应当向县级以上【人民政府水》行,政主:管部门提出取—水许可申请办理取】水许可?证并按照《实际取水《量缴纳水资源费依】法不需要办理—取水许可证和缴【纳水资源费的—除外
取水许可、水!资源费征收管理按】照国务院取》水,许可和水资源—费征收管理条例及省!人民政府《有,关规定执行
第【。三,十六:条 建设《。。项目取水《实行水资源》论证制度
》未依法完成水资源】论证工作的建—设项目?建设单位不得开【。。工建设和《投产使用《
,第三:十七条 新建、改】建、扩建下列建设项!目建:设单位应当》编制建?设项:目水资源论》证报告书
(一【)日取地表》水五千?立方米以上的;【
(二)日》。取地:下水(含排水)三百!立方米以上》的;
(三)蓄水工!。程,总库容十万立方米】以上:的;
(四)水力发!电总装机一千千瓦】以上的?;
(五)洗矿【、,造纸、?电镀:、印染、规模养【殖、规模《种植等污染较大【的,;
(六)大中【型,农业:灌区
新建、改【建、扩建下列建【设项目建设单—位应当编制建设项目!水资:源论证表《
(一?)日取地表水一千立!方米:以上不足五千立【方米的?;
(二)》。日取地下水(含【排水)五十》立,方米以?上不:足三百?。立方米的;
(三)!蓄,水工程总库容十万立!方米以下且需审【批,、核准的;
(四)!水力发?电总装机一百千瓦以!。上不足一千千—瓦的;
(五—)需要审批、核【准的小型农业灌区】。
第:三十八条 经批准】的取水?单,位和个人应当在取水!口安装?经计量检定合格的取!水计量设施按照规定!进行定期检》验保证其正常—运行并?按照规定填》报取:水报表
《县级:以上人?民政府?水行政主管部门应】当按照?国,家规:定建立健全水—资源监控管理系【统对纳入重点用水】单位监控名录的【用水:户,安装取?水监控设施取水单】位和个人应当—。配合安装取水—监控设施并提供【。必要的条件》
任何单位和—个人不得损坏和【擅自:拆除取?。水,计量设施和监控设施!不得妨碍取》水计量?设施和?监控设施正》常运行
第三十【九条 县级以上人】民政府水行政主【管部门应当按—照生产?、生活、生态等【用水类?型加强水资源用【途管理保障水资【源使用单位》和,个人的合《法权益?
省人民政府—水行:政主管部门》应,当根据国家和省的有!关规定开展》水资源使用权确【权登记工作推行水】资,源使用权的转让
!第六章 水资—源节约使用
—。第四十条 》县级以?。上人民?政,府应当根《据水资源供》需,变化、技术》进步:和社会发展水—平,确定不?同时期?全社会?节水目标建立健全节!水制度?和激励机制
省人民!政府水行政》主管部?门应当根据国家下】达的用水效率—控制指标编制设区】的市的用水》效率控制指标经征】求同级有关》部门和设区的市人】民政府意见后—报省人民政府批【准
设区的》市人民政府水行政】。。主管:部,门应当根据省人民政!府下达的用水效【率控制?指标编?制县(市、区)【用水效率控制指标】经征:求,同级有关部门和有关!县级人民政府意见】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!准
第四十一—条 :省人民政《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!应当根据本省水资】源状况和本地用水效!。率控:制,指标制订本行业用水!定额征求同》级水行政《主管部门和》质量技术监》督主管部门》意见后由省人民政府!公布并报《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!门和质?量技术监督》主,。管,部门备?案
:省人民政府有关行业!主管部门应当—根据用水需求变化】、技术进《步和经济发展—情况适时《修订行业用水定额】
第四十二条— 本省行业用水定额!是取水许可审批的主!要依据取水》单,位和个人提出的【取水许可申请应【当符合本省行业用水!定额对不符合国家、!省产业政策或者列】。入国:家、省产《业结:构调整目录中淘汰】类的行业项目以及】用,水超过本省行业用水!定额的产品县级以】上,人民政府水》行政:主管部门不予审批】
本省用水定—。。额中未制定标—准的行业或者产品】的用水?量可:以参照国家有关行】业主管部门》制定的行《业用水定额执行【
第四十三条 县】级以上人民》政府水行政主—管部门对纳入取水许!可管理的用水户【和其他用水大—户(:以下统称《用水单位)实—行计划?用水管理并根据本行!政区域年度用水总量!控制指标、用水定额!和用水单位的用水记!录,按照统筹协调、综】合平衡、留有余【地的原则核》定用水单位的年度】用水计?划
:其他用?。水大:户的类别和》。规,模由省人民政府水】行政主管部》门确定并向社会【公布
第四十四条 !用水单位用》水量不得高于核【定的年度计划用【水量用水《量高:于,年,度,计,划用水量的县级以上!人,民政府水行政—主管部门应》当责令其限期—。改,正;逾期不改正【或者整改后仍不【能达到标准》的可以核减》其下一?年度用水量对—水,资源超用《部分累进《加价收费
》第四十五《条 新建《、改建、扩建—建设项目应》当配套?建设节水设施使用】节水工艺和节水设】备、器?具节水?设,施,应当与主体》工程同时设计、同】时施工、同时—投入使用节》水设施?的建设资金应—当纳入主《体,工程投资概算—
第四十六》条 县级以》上人民政《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!应当采?取,。措,施鼓励推广节—水工艺和节水设备】、器具组织》开展:。节水技术研究培【育和发展节水产【业支持雨水、—洪水、再《生水等水资源—利用工程建》设
:用水企业应当采【用,节水技?术改造落后生产工】艺和生产设备、器具!并,根据国家相关规定】和技术标准定期对】用水情况进行水平衡!测试改进用水工艺或!。者方法提高水的【重复:利用率和再生水【利用率
消防、园林!绿化、环境卫生以】及其他生态环境用水!应当采用节水技【术,优先:利用再生水和雨水】园林绿化应当优【先种植耐旱型—花草树木《推广节水灌溉—方式
机关、事业单!位等公共机》。构、服务行业应当采!用节水技术使用节水!工艺和节水设备、】器具鼓励城乡居民使!用节水设备、器具】
第四十七条 各级!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!在制定?农业:产业发展规》划时应当根据当地水!资源:条件:合,理调:整农业生产布局【、种植(养殖)结】构推广节水栽培、】。养殖:技术水资源紧缺地】区应当根据当地自】然条件、经济发【展水平发展耐旱【作物和品种》
各:级人民?。政府应当根》据实际情况推行渠】道防:。渗、喷灌、微—灌、滴灌等工程节】水灌溉措施推广控】。。。制灌溉、非充分灌】溉、节?水点灌等节水灌溉】技术降低单》位面积灌溉》用水量提《高农业灌溉水有效】利用率
第四十八条! 供水企业应当对用!户节约用水给—予指导加强》供水、用水设施的维!护管理防止渗—漏水现象的发生【超过国家规定比例的!供水:管网:。渗漏:水,量不得列《入供水成本
—供水企业应》当向水行政主管部】门报送非居民用户】的用水?量和:相关用水资料
】第七章 监》督管理
《第四:十,九条 县级以—上人民政府应当【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!责任和考核制—度将水资《源开:发、利?用、: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!标纳入经济社—会发:展综合评价体系【
第五十条》 县级以上人—民政:府水行政主》管,部门和环《境保护、国》土资源等有关部门】应当按照职责分工】建立健全水资源、水!环境、地下水—地质:环境等监测体系健】全监测制度共享监测!信息
跨行政区【域,界,河断面水资源监测由!上一级?人民政府水》行政主管《部门实?施监:测结果定期向本级】人民政府汇报并【向下:一级人民政府通【。报跨行政区域界【河断面水资源监测指!标,异常时上一级人【民政府?及其水行政主管部】门应当?督促:下,级人民政府采取【控制措施
第五【。十一条 县级以上】人民政府《水行政?主管部门应当—建,立重点用水单位【监控名录并将监【控情况向《社会公布《
,第,五十二条 县级以上!人民:政府水行政主管【部门:应,当建立?健全水?资源监督检查制【度向社会公布执法依!据、执法程序—和执法内容》。等信息接受监督
第!五十三条 县级【以上人民政府水行】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!。健全水资源随—机抽查监管》。机制加强《对水:资源开?发、利用、节—约、保护等情况以及!。行政许可事》项实施情况的检【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!处理水资《源违法?行为
前款》所称随机抽查—监管机制是指随【机抽:取检查对象》、随机选派》执法检查人》员,的机制
第五十四条! 水行政执法人【员监督检查时应当出!示行政执法证件有】关单位?和个人?对监督检《查工作应《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!情况不?得提供虚假数据不】得拒绝或者妨碍【监督检查
第五【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!民,政府水行政主管【部门应当建立健【全投诉举报制度公布!。水资源?违,法行为投诉、举【报电话和电子—邮箱;接到投诉【、举报后《应当及?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!及时反馈《投,诉、举报人》
第?八章 ?法律责任
》第五十六条》 县级以上》人民:政府水行《政主管部《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!及其工?作人员违反》本条例规定》有下列行为之—一的责?令,改正并对直接负【责的主管人》员和其他直》接责任人《。员依法给《予处分;构》成犯罪的依》法,追究刑事责任
(一!),未,依,法编制?水资源规划的;
(!二)国?。民经:济和社?。会发展规划》、城:市,总体规?划、镇总体规划的编!制工:业园区?。、经济开发区—的设立、扩展以【及重大建设项—。目等:布局未开展水—资源论证的;
【(三)未依法编制】用水总?量控制指标、用水效!率,控,制指标的;
(【四)未依法编制【、制定?江河径流调蓄—计划、应《。急调度?。预案、水量分配方案!、年度水量调度计划!或者不组织》实施的?;
:(五)?不依法核发取—水许可证《、签署?审,查意见的;》
(六)对被许【。可人从事行》政许可活动不进行】监督检查《的;
?(,七)发现违法行为】不予查处的》;
(八)其—他,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情!。形,
第:五十:七条 违反本条【例规定超采、滥采地!下水的由县》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!主管部门责令停止】违法行为限期封闭其!取水:。工程处二万元以【上十:万元以?下罚款
第五十【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!定在城市公共供水管!网供:水规模能《够满:足用水?需要的地《。区,新增开采地下水的】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水行政?主管:部门:责令停止违法行为】限期封闭《其取水工程处五【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!罚款
第《五,。。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!规定未安装》取水计量设施或者】擅自:拆除取水计量设【施的由县级以上【人民政府水行政主】管部门责《令,限,。期安装?按照日最大取水能力!计算的取水》量和水?资源费征收标准【征收水资源费并【处五千元以上二【万元以下罚款—;情:。节严重的吊销取水】。许可:证
违反本条例【规定安装的》取,水计量设施不合格】或者取?水计量设施运行【不正常的由县级【以,上人民政府水行【政主管部门责令限】。期更换或者修复【;逾期不更换—。或者不修复》的按照日最大—取水:能力计算的取水【量和水资源费征【收标准征收水资【源费可?以处一万元以下罚】款;情?节严:重,。的,吊销取水许可—证
违反本》条例规定擅自拆除】。。或者损坏取》水监控设施》的由县级《以上:人民政府水行—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!违,法行为?、限期?恢复原状;逾期不】改正的处一万—元,以上三万《元以下罚款
—。第六十条 违反【本条:例规定城镇建设擅自!填堵具有调蓄、灌溉!功能的?。河道:沟汊、贮水湖塘洼淀!和废除原有防洪围】堤的:由县级以上人民政】府水行政主管—部门:责令停止违法—行,为、限期恢》复原状或者采取其】他补救措施;逾【。期,。不改正的县》级以上?。人民:政府水行政主—管部门可《以代履?行或者委《托其:他,没有利害关系的第】三人代履行》。所需费?用由违法《者承担
第》六十一条 违反本】条例规定未经—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!同意:擅自在江河、—湖泊新建、改—建或者扩大排污口的!由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:水行政主管部门依】据职权责令限—期拆:除、恢?复原状处五万元【以上十?万元以下《罚款;逾《期不拆除、不恢复原!状的:强制拆除所需费用】由违法者承担处十万!元以上五十万元【以下罚款
第—六十二条 违—反本条例规定水工程!的管理者《、使用者、》。。所,有者:不执:行水量调度的—。。。。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水行政主《管部门责令限期改】正;拒?不改: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!万元以下罚款
】第九章 附 则【。
,第六十三《条 本条例自20】16年?。。6,月1日起施》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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