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江西省水资【源,条例 (2006】年3月30日江西省!第十届人民》代,表大会常务委—员会:第二十次会》议通过 《2016年4月1】日江西省第十二届】人民代表大会—常务委员会第二【。十四:次会议修订》) 第《一章: 总 则 第一【条,。。 为了合理开发、】利用、?节约、?保护和管理水—。资源防?。治水害发挥水资源】的综合?效益实?现水资源的可持续】利,。用适应国民经济和社!会发展的需要—促进:水,生态文?明,建设根据中》华人民?共和国水法等—有关法律、行—。政法规的规》定结合本省实际【制定本条例 第二】条 在本省行政【。区域内开《发、利用、节约、】保护和管理水资源】防治水害适用—本,。条例 本条例—所称:水资源包《括地表水和地—下水 矿泉水、地热!水的开发、》利用、节约、—保护和管理》除适用本条》例外还应当适用【矿产资源开发—、利用、节约、保护!和管:理的相关法律、法】规 :第,三条 ?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!对水资源《依法实行取水—许,可制度和有偿—使用制?度, 农村?集体经济《组织:的水塘和由农村【集体经济组织修建】管理的水库》。中的水归《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!织使用 第四条 】。。开发、利用、—节约、保护水资【源应:。当全面规划、统【。筹,兼顾:、标本兼治、综合】利用、注重效益【发挥水资源》的多种功能协调好】生活、生产经营【和生:态环境用《水 第五条 全省】应当:建立河湖《管理体系实行河湖水!。资源、水环境和水】生态保?护河:湖长负责制》 第:六条 县级以上人】民政府应当将—水资源开发、利用、!节约、保护和管【理工:。作纳入?本级国民经济和社】会,发展规划建》立用水总量》控制制度、用水【效率控?制制度、水功能区限!。制纳污制《。度、:水资源管理责—任和考核制度保障】资金投?。入促进水资源—。可,持,续利用 《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!。民,政府水?行政主管《部门负责本行政【区域内水资源的统】一管理和监督工作】 县级以《上,人民政府其》他有关部门》按照职责分工负【责,。本行政区域内—水资源开发、利【用、节约和保护的有!关,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!、街道办事》处按照上级人民政】府和水行政》主管部门的要求协】。助做好水资源—开发、利用、—节约和保护工作 第!八条 各级人民政】。府应当加强水情、水!资源的宣传》教,育提高公民》节约、保《护水资源和依法【。用,。。水的意识 》。教育主管部门—、学:校应当将水》资源节约、保—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!内容培养学生—节约:、保护水《资源和依法用水的】意,。识 :水利科研机构应当】将,开发、利《用、节?约、:保护和管理水资源】。的技术研究纳入科】。研计划? 报:刊、广播、电视、网!络等媒体《应,当加强节约、保【护水:资源和依法用—水的宣传和》舆论监督工作 第】。九条 ?任何单位和》个,人都:有依法?保护水?资源和节约用水【的义务 对在开发、!利用、节约、—保护、管《理水:资源和防治水害等】方面成绩显》著的单位和个人县级!以上人民政府应【当给:予表:彰、奖励 —第二章 水资源规划! 第:十条 开发、利用、!节约、保护水—。资源:。和防治水害》应当:按照流域、区域【统一制定水资源规划! 水资源规划分为流!域规划和区域规【划流:域、:区域规划包括综合规!划和专业规划流域】范围内?的区域规划应当服从!流域:。规划专业规划应当】服,从,综,合规划 前》款,所称综?合规划是《指根据经济》社会发展《需要和水资》。源开发利用现状编制!的开发、利用—、节约、保护—水,资源和防治水—害的总体部》署前款所称专业规】划是:指防洪、治涝、【灌,溉、航运、供水、排!。水、水力发电、【竹木放流、渔—业、水资源保护、水!土保持、防》沙治沙、节约—。用水等?规划:。 第十一条 —。。跨设区的市的水资】源流域综《合规划、《区,域综合规划和—全,省的区域综合—规划由?省人民政《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!同同级有关部门和】有关设区的市—人民政府编制—报省人民政府批准】并,报国务院水行政【。。主管:部门备案 前款【规定:以,外的其他《流域综合规划和区域!综合:规划由设区的市、】县级人民政府水【行政主管《。部门: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和!有关人?民政府按照》管理权限编》制报本?级,。人民政府批准并【报上一级人》民政府水行政—主管部门《备案 流域》专业规划和区—域专业规划由县【级以上人民政府有】关部:门编制征求同级其】他有关部门意见后】报本级人民政府批】准其中防洪》规,。划、水?污染:防治规划和水土保】持规划的编制—。、批准依照》防洪法、水污染防治!法和水土保持法的】有关规?定,执行: ,水资源规划的制定法!律、行政《。法,规及国家《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!定 第十二条— 制定?水资源规《划应当进行水—资源:综合科学考察—和调查评价》水资源综合科学【考,察和调查评价由县级!。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!主管部门会同—同级有关《。部门组织进行 第十!。三条 ?水资源规划经批【准后批准机关—应,当依法向社》会公开 经批准的】规划是开发、利【用、:节约:和保:护水资源《的依据应当严格【执行 ?经,批准的规划需—要修改?时应当按照规划制】定程序报批、备案 ! 第三章 水资源】开发利用 》第十四条 开—。发,、,利用:水资源?应当统筹安排优先开!发、利用地表水【合理开采《地下水鼓励》开发、利用雨水、】。。洪水资源《和水资源回收利【用鼓励单《位和个人依法开发】、利用水资源 开】发,、利用水资》源应当首先满足【城乡居?民生活用水并兼顾农!业、工业《。、服务业、生态环境!用水及航运等需要】充分发挥水资源的】综合效?益服从防洪》抗旱的总体安排【 第十五条》 开:发、利?用地表?水应:当维持江河》的合理流量》和湖泊、水库的合】理,水位维护水体的自】然净化能力防止对生!态环境造成破坏 】第十六条 开发【、利用地《下水应?当符合地下水—开发、利用规划禁】止超采?、滥:采地下水防》。止地面沉降、地【面塌:陷等地质灾害的【发生 ?。在地下水超采地【。区或者?开采地下水》容,易引起地《面沉降、地面塌陷】等地质灾害的地区】应当:划定禁止开采区或】者限制开采区地【下,水禁止开采》区、限制开采区的范!围由: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!管部门会同同级国土!资源等部门划—定并报省人民政府】批准后予以》公告: 在城市公共供水管!网供水规模能—够满:足用水需要的地区不!得新增开《。。采地下水原有—的自备水井应当【限期封闭但是经依法!批准开采的矿—。泉水:、地热水除外 第】十七条 《水能资源归》国家所有鼓励—科学开发、利用【水能资源《 开发、利用水能资!源应当按照水资源规!划,保护生态环》境兼顾防洪、供水、!灌溉、航运、竹【木流放和渔业等方】面的需?要 :县,级以上人民政府应】当通过招标、—拍卖、挂牌等方式公!开出让水能资源【的开发使用权 第】十八条 国民经【济和社?。会发展规划》、城市总体规—划、镇?总体规划的编制工】业,园区、经济》开发区的设立、扩】展,。以及:。重大建设项目等【布局应?当根据?当地水资源条件和】防洪要?求进行科学》论证并?征求同级水行政主】管,部门:意见: 在水资源》紧缺地区应当限【制耗水量高的工【业、农业和》服务业项目水资源紧!缺地区?的范围由县级—以上:人民政?。府,在水资源《。。。规,划中确定 第四】章 水资源保—护 第十九条 【各级人民政府应当】采取措施加强—江河、湖泊》、水:库、湿地《和自然植被的保【护涵养水源》防治水土流失防【止水体污染》和资:源枯竭改善》生态环境 第二十条! 县:级以上人民政府【水行政?主,管部门应当会—。同同级环境》保护主管部门—和有关部《门按照流《域综合规划、水资】源保护规划和经济】。社会发展要求—编制江河、湖泊的】水功能?区划报同级人民【政府批?准并报?上一级水《行,政主管?部门和环《境保护主管》部门备案 下列水域!的水功能《区划:由省人民政府水【行政主?管部门会同》省,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!管部门和有关部门】编,制报省人民政府批】准并报国务院水【行政主管部门—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!备案 (《。一):。鄱阳:湖东江源《区赣江、抚河、信】江、饶河、修—河,干流及其重要的一】级支流; (二)国!家级:。和省:级自然保护区的用】。水水域以及重要【鱼类洄游和繁殖的】水域 ?其他水域的水功【能,区,划由设区的市、【县级人民政府水行】政主:管部门会同同级环】境保护?主管部门和有关部】。门编制报本级人民政!府批准并报上一【级,人民政府水行—政主管部门、环境】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!第二十?一条: ,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!当自水功能区划【批准:之日:起二十日《内将其向社会公【布,县级以上人》民政府水行政主管】部,门应当在水功能区】设立地?。理界标?和警示标志任何单位!和个人不得破坏【、擅:自移:动水功能《区标志废弃的水功】能区标?志,。县级以上人民—政府: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】当及时拆除 —水,功能区?划不得擅自》变更社会经济条【件和水资源》开发利用条件发【生重大?。变化需要对水功能区!划进行调整时应当】按照制?。。定程序?报批、备《案并向社会公布【 ,第二十二条》 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水行政主管【部门应当会同—。同级环境保护—。等部门按照不同水】域的功?能定位对水功—能区实行分类保护】和管理 利用—江河、湖泊》。或者水利《工程从事工程建设以!及养殖、旅》游、水?上运动等开》发利用活动》的,不得影响本水功能】区及:相邻水功能区的使用!功能不得降低水功】能区水质目标确定】的水质等《级在未划定水功能区!的水域?进行开发利用活【。动的不得影响—相邻水?功能区的使》用功能 第二十【三条:。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水,行政主管部门—应当按照《水功能区对水质的要!求和:。水体的自然》净化能?力核定?该水域的纳污能力】向同级环境保护主】。管部门提出》该水域限制排污总量!的意见 第二十四】条, 在江河、湖泊新建!、改建或者扩大【排污口应当》经有管辖权的水【行政主管部门同意】由环:境保:。护主管部《门负责对该建—设项目的环境—影,响评价?文件进行审批 县级!以上:人,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!门应当根据排—污口:管理权限对本行政区!。域,内的排污口》进,行普查登《记 排污《口设置单《位应当在排》。污口设?置,标,示牌注明排污口设】置,单位、监督》。电话、排污所—在水:。功能区等信息接受】社会监?督 第二《十五条 水》功能区内有下—列情形之《一的有?。管辖权的《水行政主管》部门应当停止审【。批该水功能区内的新!增取水和排污—口并及时报告有关人!民,政府和通报本级环】境,保护、国《土资源?主管部?门相关人民政府应】当及时组织采—。。取治理措《施并向社会》公布 ?(,一)水?功能:区的重点《污染物排放总—量达到或者》超过控制《指标的; 》(二)水功能—区的水质未达—到水域使用功能要求!的; (三)—区,域地下水《。。位明显?下降:的;: (四)《法律、法规规定的】。其他情形 饮用【水水源地重点污染物!超标:或者受到污染源威胁!的水行政主管部【。门应当及时通知【取水单?位采取相《应,的防范和处置措施并!向同级行业主管部门!通报 第二十六条】。 省人?民政:府应当划《定饮用水《水源:保护区县《级以上人《民,政,府应当建立饮用水】水,源地安全评估制度防!止水源枯竭和水体】污染保证城乡—居民饮用水安—全 各级人民政【府应:。当建设应急》备,用水源工程建—立健全?应急:水源保护措施并【制定城乡饮用水【安全应?急预案 第二十七】条 :县,级以上人民政府应】当根据经济社—会发:展和城乡供》。水趋势按照规—定,的权限和程序合理】调整水库功能 水】库,功能调整《为饮用水水源—的县级以上人—民政府及有关部【门应当?建立健全饮用水【水源保护措施在饮】用水:。水源水库一级保【护区内禁止从—事网箱养殖、旅游、!游泳、垂钓或者其】他可能污《染饮用水水体的【活动;在《。饮用水水源水库二级!保护区内从事—网箱养殖、旅—游等活动的应当按】照规定采取》措,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!体在:水,源涵养地建立健全封!山育林?制度逐步减少库【。区居住人《口 在水库的管理和!保护范围《内禁止开办畜禽养】。殖场和使用》无机肥、有机肥、生!物复合肥进》行水产养殖等污染】水体的活动 因水库!功能调整对农业灌溉!等,用水产生影响的县】级以上人《民政府应当》采取补救措施保障农!业灌溉等用水 【第二十八条 城镇】建设不得擅自填堵】具有调蓄、灌—溉功能的河道—沟,汊,、,贮水:湖塘洼淀和废除原】有防洪围《堤;确需填堵—和废除的《建设:单位应当采取工【程或者非《工程等量《等效替代措施 第二!十九:条 各级人民政【府应当加《。强农村?生活:污水处理《设施建设实》施,河塘清淤改造—和完善水利设—施利用河塘沟渠【的自净能力处理【生活污水 鼓励【农村建设《污水分?散式处?理,设施、人工》湿,地处理设《施、生?物滤池设施及接【触氧:化池处理设》施 :建,设生活?。垃圾填埋场应—当采:取防渗漏等》措施防止造成水【污染 第五章 】水,资源配置 第三【十条 县《级以上人民政府【发展和改《革主管部门》、,水,。行政主管《部门负责本》行政区域内》。水资源的宏观调【配, ,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】水行政主管》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!关部:门依照上一》级水中长期供求规划!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本!行政:区域的水《。中,长,期供求规《划并报同级》发展和改《革,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!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!水行政主管》部门应当根据国【家下达的用水总量控!制指标、水》资源规划等编—制设区的市用水总量!。控制:指标:经征:求同级有关部—。门,和设区?的,市人民政府意见后】报省人民政府批【准 设区的市—人民政府水》行政主管部》门应:当在:省人民政府下达【的,用水总?量控制指《标内编制《。县(市、区)—用水总量控》。制指标?经征求同级》有,关部:门和有关《县级:人民政?府意见后报本级人民!政府批准 各级人民!政府:应当:采取措施严格—控制本行政区域【用水总量不得—超过上一《级人民政府下达的用!水总量控制指标【 第三十二条 县级!以上人民政》府水行政主管部【门应当建立水资源】承载能力监》测预警机《制对用水总量达【到用:水总量控制指标百分!之九十的地区水【行政:主管:部门应当《限制审批建设项目新!增取水用水总—量已达到或者超【过用:水总量?控制指标《。的,地区水行政主—管部门应当停—止审批?建设项目新增取【水 第三十三—条 :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!行政主管部》。门应当根据》流域规划、水中长】期供求规划》、用水总量控制【指,。标编制江河径流【调,蓄计划、应急调【度,预案和?水量分配方案报本级!人民政府批》准跨行政《。区域的江河径—流调蓄计《划、:应急调度预案—和水量分配方案由共!同的上一《级人:。民政府水行政主管】部门编制报》本级人?民政府批准 编制江!河径流?调,蓄计划、应急调度预!案,和水量分配方案【应当服从防洪抗【旱的总体安排遵循】生活:用水优?先的原则并兼顾【上下游、左右岸【有关地区之间的利】益 县级以上—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!。部门应当按》照水:量分配方案制—定年:度,水量:调度计?。划并:。组织实?施 第三十》四条 发生》严重:干旱、重大水污染】事故、城乡饮—水,安全受到威胁、【生,态应急?。调水等特殊情况时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!行政主管部门—应,当按照应急调—度预:案实行应急调—度相关流域的人民】政府、有关部—门以及灌《。溉、供水、水电等水!工程的管《理者、使用者、【所有者必须执行【 ,第三十?五,条 直接从江河【。。、湖泊、水库—或,者地下取《用水:资源的?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!级以上人民》。政府水行政》。主管部门提》出取水许可申—。请办理取水许—可证并?。。按照实际取》水量缴纳水资源费依!法不需要办理—取水:许可证和缴》纳水资源费》的除外? 取水许可、—水,资源费征《。收管理按照》国务院取水许可和】水资源费征收—管理条?例及: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!执,行 第三十六条【 ,建设项目取水实行水!资源:论证:制,度 未依法完成【水,资源论证《工作的建《设项目?建设单?位,不得开工《。建设:和投产使用 —第三十七条 新【建、改?建、扩建下列建设】项,目建设单位应—当,编制建设项目—水,资源论证《报告书 《(一)日取》地表水五千立方【米以上?的,; (?二,)日取地《下水(含排》水)三百立方米以】上,的;: (三)蓄水—工程总库容》十万立方《米以上的《。; (四)水力发】电总:装机一千千瓦以【上的;? (五)洗矿—、造纸、《电镀、印染、—规模养殖、规模种植!等污染较大的—; (六)大中型农!。。业,。灌区 ?。新建、改建、扩【建下列建设项—目建:设单位?。应当编?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!证表: (一)日取地【表水一千立方米以上!不,。足五千立《。方米的; (二)】日取地下《水(含排水)五【十立方米以》上不足?三百立?方米的;《 ,(三)蓄水工程总】。。库容十万《立方米以《下且需审《。批、核准《的; ?(四)水力发电总】装机一百千瓦以【上,不足一千千瓦的; !(五)需要审批、核!准,。。的小型农《业灌区? 第三十八》条 经批准的—取水单位和个—人应:当在取水口》安装经计量》检定合格的》。取水计量设施—按照:规定进行定期—检验保证其正常【。运行并按照规—定填报取水报—表 县级以上人【民,政府:水行政主管部—门应当按照国家规】定建立健全》水,资源:监控管理系》统对纳?入重点?用水单?位,监控名录的用水户】安装:取水监控设施取【水单位和个》人应当配合安装取】。水监控设施并提供】必要的条件》 ,任何单位和个人【不得损坏和》擅自拆除取水计量】设施和监控设施不得!妨碍取?水计量设《施,和监控设施正常【运,行 第三十九条【 县级以《上人:民,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!应当按照生产、【生活、生《态等用水类》型加强水资源用【途管理?保障水?资,源使用单位和个人的!合法:权益: 省人民《政,府水行?政主管部门》。应当根据国家和省】。的有关规定开展【水,资源使用权》确权登记《工作推行水资源【使用权的转让 【 第六章 水资源节!约,使用 第四十条【 ,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】应当:根据水资源》供需变化、技术进】步和社会发展水平】确定不同时期—全社:会节水目标建立健全!节,水制:度和:激励机制 》省,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】管部门?应当根据国家—下达的用《水,效,率控制指标编—制设区的市的—用水:效率控制指标经【征求同级有关—部,门和设区的市—人民政府意》。见后报省人民—政府批准 设—区的市人民政—府水行政主》管部:门应:当根据省人民政【府下达的用水—效率控?制指标编制》县(市、《。区)用水效率—控制指标经征求同级!有关部门和》有关县级人民政【府意: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!批准 第《四十一条 》省人民?。政府有关《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根!据本省水资源—状况和本地》用,水效率控制指标制订!本行业用水定额征】求,同级水行政主—。管部门和质量技【术监督主管部门意】见后由省《人民政府公布—并报国务院水—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!技术监督主管部门】备案 省人民政【府,有关行业主管—部门:应当根据用水需求变!化、技术进步—。和经济发展情况适时!修订行业用水—定额 第四十—二条 本省行业用水!定额是取《水,许,。可审批的主要—依据取水单位—和,个人提出的取—水许可申请应当符合!本省行业用水定【额,对不符合国家、【省产业政策或者列】入国:家、省产业结构调】整目录中《淘汰类?的行业项目以及【用水超过本》省行业用水定额的产!品,县级:。以上人民政府水【行政主管《部门不予审批 【本省用水定额中【未制定标准》的行业?或者产品的》用水量可以》参照国家有》关行业?主管部门制定的行业!用水定额执行— 第四十三》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水行政主管部【门对:纳入取水许可管【理的用水《户和其他用水大户(!以下统称用水单位)!实,行计划用水管—理并根?据本行政区域年度】。。用水:总量控制指标、【用水:。定额和用水单—位的用水记录按【照统:。筹协调、《综合平衡、》留有余地的原则核定!用水单位的年度用】水计划 其他—用水:大户的类《别和:规模由省人民—政府水?行政主管部门确定】并向社会公》布 第?四十四条 》用水单位用水—量不得高于》核定的年度计划【用水量用水》量,高于:年度计划用水量的县!。。级以上人民政府水】行政主管部门—应当责令其》。限期改正;逾期【不改:正或者整《改后仍不能达—到标:准的可以《核减其下《一年度用《水,量对水?资源超用部分累进加!价收费 第四十【五条 新建、改【建、扩建建》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!。。节水设施使用节水工!艺和节水设》备、器具节水—设施应当与主体【工,程同时设计、同【时施工?、,同时投入使》用节水设施的建设资!金,应当纳入《主体工程《。投,资,概算: 第四十六条 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!其,有关主管部门—应当采取措施—鼓,励推广节水工艺和节!。水设备、《器具:组织开展节水技术】研究培育和发展【节水产业《支持雨水、洪水【。、再生水等水资源利!。用工程建设 用水企!业,应当采用节水技术】改造落?后生产工艺》和生产设备》。、器具并根》据国家相关规—定和技术《标准定?。期对用水情况—进行:水平衡测试改进【用水工艺或者—方法提高水》的重复利用率和【再生水利用率 消防!、园林绿化、环境】卫生以?及其:他生态?环境用水应当采【用节水技术优—先利用再生水和【雨水园林绿》化应当优《先种植?。耐,旱,型花草树《木推广节《。。水灌溉?方式 机关、事业】单,位等公共《。机,。构、服务行业—应当采用节水—技术使用节水工艺和!节水设备、器具【鼓励城乡居民使用节!水,设,备、器具 第四十七!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!。。有关部门在制定【农业产业发展—规划时应当根据【。当地水资源条—件合理调整农业生】。产布局、种植—(,养殖)结构》推广节?水,栽培、养殖技—术水:资,源紧缺地区应当【根据:当地自然条件—、经济发展水—平发展耐旱》作物和品种 各【级,人民:政府应当根据实【际,情况推行渠道防【渗、喷灌、微灌、滴!灌等工程节》水灌溉?措施:。推广:。控制灌?溉、非充分灌溉【、节水点《灌等:节水:灌,溉技:术降低单《位面积灌《溉用水量提高农业灌!溉水有效《利用率? 第四十《八条 ?供水企业应》当对用户节约用【水给予指《导加强供水、用水】设施:的维护?管理防止渗》漏水:现象的发生》超过国?。家规定比例的供水管!网渗漏水量不得列入!供水成本 供水企】业应当向《水行:政主管部门报送非居!民用户的《。。用水:量和相关用》水资料 第七【章 监督《。管理 第四》十九条? ,县级以?上,人民政府应当建立】健全水资《源管理责任和考【核制度?将水资源《开发、利用、节约】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!入经济?社会发展综合评价】体系 第五十条 县!级以上人民》。政,府,水行:政主管?部门:和环境?保护、国土资源等有!关部:。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!建立:健全水?。资源、水环境、地下!。水地质环境等监测体!系健全监测制度【共享监测信息 【跨行政区域界河断面!水资源监《测由上一级人民政府!水行政?主管部门《实施监测结》果,定期向本级》人民政府《汇报并向下》一级人?民政府通报》跨行政区域界—河,断面水资源》监,测指标?异常时上一级—人民:政府及其水行政【主管:部门应当督促下级人!民,政,府,采取控制措施 第五!十,一条 ?县级以?上人民政《府水行政主管部门】。应当建立重点—。用水单位监控名录并!将,监,控情况向社会公布】 第五十二条— 县级以上人—民,政府水行政主—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!水资源?监督检查制度向社】会公布执法》依据:。、执法程序和执法】内容等信息接受监】督 第五十三—条 县级《以上人民政府水【。行政主管部》门应当建立健全水资!源随:机抽查监管机制加】强对:水资源开发》、利用?、节约、保护等情】况以:及行政许可事项实施!情况的检查和监【督及:时发现和处理水资源!违法行为 前—款所:称随机?。抽查监管《机制是指随机抽取检!查对象、随》机选派执法》检查人员的机—。制 第五十四条【 水:行政执法人》员监督检查时应【当,出示行政执》法证件有《关单位和个人对监】督检查?工作:应当予以配》合如实反《映情况不得提供虚假!数据不得拒绝或者】妨碍:监督检查 第—五,十五:条 县?级以上人《。民政府水行政—主管部门应当—建立健全投诉—举报制度公》布水资源违法行为】投诉、举《报电话和电子邮【箱,;接到投《诉,、举报后应》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!结果及时反馈投诉、!举报人 》第八章 法律—责任 第五十—六条 县级以上【人民:政府:水行政主管部门【。或者其他《。有关部门《及,其工:作人员违《反本条例规定有下】列行为之一的责令】改正并对直接负【责的:主管:人,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!员,依法给予处分—;构成犯罪的依法追!究,刑事:。责任 (一)—未依法编制水资【源规划的; (二)!国,。民经济和社》。会发展?规划、城市总—。体规划?。。、镇总体规划的【编制工业园区、经济!开,发区的设立》、扩:展以及?重大建设项目—。等布局未开展水资源!论证:的; (三)—未依法编制用水总】量控:制指标、用水效【率控制指标的; (!四)未依《。法编制、制定—江河径流调》蓄计划、应急调度预!案、:。水量分?配方案、《年度水量调度计划】或者不?组织实施的》;, ,(五:)不依法核发取水】许可证、《签署:审,查意见的《。; (六)对被许可!。人从事行政许可【活动不进行监督检】查的; (七—。)发现违法行为【不予查处《的;: (:八)其他不履行【法定职责的情形 】。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!条例规定超采—、滥采地《下水的由县级以上】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】部门责令停止—违法行为限期—封闭其取水工程【处二万元以上十【万元以下罚款 第】五十八条 违反【本条例规《定在城市公共供水】管网供水规模能【够满足用《水需:要的地区新增—。开采地?下水的由县级以上】人民政府水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!止违法行为限期封】闭其取水工程处【五千元?以,上二万?元以下罚款 第五】十九:条 违反本条—例规定未安装—取水计量设施或【。者擅:自拆除取水计—量设施的《由县级以上人—民政:府水行?政主管部门责令【限期安装《按照:日最大?取水能力计算的取水!。量和:水,资源费征收标准征收!水资源费并处五千元!。以上二万元以—下罚款;情节—严重的吊《销取:水许可证《 违反本条例—规定安装的》。取水计量设施不【合格或者取水—计量:设施运行不正常【的由县级《。以,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!管部门?责令限期更换—或,。者修复;逾期—不更换?或者不修复的按【照日最大取》水能力计《算的:取水量和水资—源费征收标准征收】水资源费可以处【。。一万元以《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!吊销:。取水许可证 违反本!条例规?定擅自拆除或者损】坏取水监控设施的】。由县级以上人民政】府水行政主》管部门责令》停止违法行为—、限期恢复》原状;逾期不改【正的处一万元以【上三:万元以下罚款 【。第六十条 违反本】条例规定《城镇建设擅自填堵】具有调蓄、灌溉功能!的河道?沟汊:、贮水湖塘洼淀和废!除原有防洪围堤的由!县级以上人民政【府,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!停止违法行为—、限期?恢复原状或者—采取其他补》救措施;逾期不改】正的县级以上人民】政府:。水行:政主管部门可—以代履行《或者委托其他没有】利,害关:。系的第三人代履行】。。所需费用由违法【者承担 第》六十一条《。 违反本条例—规定:未经水行政》主管部门审》。查同意擅自在江河】、湖泊新建、改【。建或者扩《大,排污口的由县级【。以,上人:民政府水行政主管】。部门依据职权—责令限期拆除、恢】复原状处《五万:元以上十万》元以下?罚款;?逾期不拆除、—不恢复原状的—强制拆除所需—费用由?违法者?承担处十万元以上】五十万元以下罚款】。 第六十二》条 违反《本条例规定》水工程的管理—者、使用《。者、:所有者不执行水量】调度的?由县:级,以上:人民政?府,。。水行政主管部门责】令限期改正;拒不改!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!万元以?下罚款 第九章】。 附: 则 第六》十三:条 本条例自20】16年6月1日起施!行 <!--end! co?mpone》nt ?文章:组件(we》。n,nr)-->—<!--s》tart c—ompo《。nent《。。 HTML组件(d!anr?_,end)-->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