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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《省水资源条例 【(2006年3【月30日《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!表大会常务委员【会第:。二十:次会议通《过 2016年4月!1日江西省》第,十二届人民代表【大会常务委员—会第二十四次—会议:修订) 第—一章: 总 则 第一条】 为了合理》开发、利《用、:节约、保护和管【理水资源防》治水害发挥》水资源的《综合效?益实:现水:。。资源的可持续利用】。适应国民《经济和社会发—展的:需要:促进水生态文明【建设根据《中华:人民共和国水法等】有关法?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!。结合本省《实,际制定本条例 【第二条 《在本省?行政:区域内?。开发、利《用、节约、保护和】。管理水资《。源防治水害适用本】条例 ?本条:例所称水资源包括地!表水和地下水 矿】。泉水、?地热水的开发、利用!、节约、保护—和,管理除?适用本条例外还应当!适用矿?产资源开发、利用、!节约、保护和管理】的相关法律、法规】 第三条 水—资源属于国家所【。有对水?资源依法实行—取,水许可制《度和有偿使用制【度 农村集体经济组!织的水塘和由农村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!理的水库中的水【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!组织使?用, 第四?条, 开:发、利?用、节约《、保:护水资?。源应当?全面规划、统—筹,兼顾、标本兼治、】综合利用、注重效益!发挥水资《源的多种《。功能协?调好生活、》生,产经营和生态环境】用,水 第五条 全省应!当,建立河?湖管理体系实行【河湖水资源、水环境!和水生态保》护河湖长负责制 第!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!。政府应当将水—资源开发、利用、节!约、:。保护和管理工作纳入!本级国民经济和社】。会发展规划》建立用水《总量控制制度—、用水?效率控制制度—、水功能区限制【纳污制度、水—资源管理责》任和:考核制度《保障资?金投入促进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】 第七条 县—级,以上人民政府水行】政主管部门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!资源的统《。一管理和监督工作】 县级以上》人民政府《其他有关部门—按照职?。责分:。工负:责本行政区》域内水资源开发、利!用、节约和》保护的有关工—作 乡镇人民政府、!街道办事处按照【。上级人民政》府和水行《政主管部门》的要:求协助做《好水资源开发、利】用、节约《和保护工《作, 第八条《。 各级?人民政府《应,当加强水情、—。水资源的《宣传教育提高公【民节:约、保护水资源和依!法用水的意识 教育!主管部门、学校应当!将水资源节约、保护!知识纳入学》校教育内《容培养学生节—约、:保护水资源和依【法用水的意》识 水利科研机构】应当将开发、利用】、节约、保护和管理!水资源的技术研究纳!入,科研:。计划 报《刊,、广播、电》视、网络等媒体应当!加,。强节约、保》护水资源和依法用】。水的宣传和舆论监督!工作 第九条— ,任何单位和个人都】有依法保护水资源】。和节约用水的义务】 对在开发、—利用、节约、保【。护、管理水资—源和防治《水害等方面成绩显著!的单位和个人县级】以上人民政府应当】给予表彰、》奖励 第二章【 水资源规划 第十!条 开?发、利用、》节,约、保护《水资:源和防治水害应当】按照流域、》区域统一制》定水资?源规:划 :水资源规划分为流】域规划和区域规划流!域、区域《规,划包括综合》规划和专业》。规,划流域范围内的区域!规划应当服从—流域规划专业规【。划应:当服:。从综合规划》 前款所称综—合规划是指》根据经?济社会发展需要【和水资?源开发?。利,用现:状编制的开发、利】用、节约《、保护?水资:源和:防治:水害的总体部—署前款所称》专业规划《是指防洪、治涝、】。灌溉:、航运?、供水?、排:水、水力发电、竹】木放流、《渔业、水资源保护】、水土?保持、防沙治—沙、节约《用水等规划 第十一!条 :跨,设区的?市的水资源流域综合!。。规划、区域》综合规划和全省的】区域综合《规划由省人民政府水!行政:主管部门会同同级】有关部门和有关【。设区的市人民—政府编制报省人民政!府批准并报国—务院水?。行政主管部》门备案 前款规定】以外的?其他流域综合规划和!区域综?合规:划,。由设区的市、县级】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!部门会同同》级有关部门和有【关人民政府》按照管理权限编【制报本级人民政府】批准:并报: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!政主:管部:门备案 流域—。专业规划和》区域专?业,规划由县级以上人民!政府有关部》门编制征求同—级其:他有:关部门意《见,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!准其中防洪》规划、水污染防治规!划,和水土保持规划的】编,制、批准依照防洪法!、水污染防治法【和水土保持法的有】关规定执行 水资源!规划的制定法—律、行政法规及国家!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!定, 第十二条 制【。定水资源规划应当】进行水资源综合科】学考察和《。调查评?。价水资源《综合科学《考察:。和调查评价由县级】以上人?民政府水行政主【管部门会同》同级有关部门组织】进行 第十三—条 水资源》规划经?批准后批准机关【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! 经批准的规划【是开发、利用、【节约和保《。护水资源的依据应当!严格执行 》经批准?的规划需要修改【时应当?按照规划制》定程序报《。批,、备案 《 第三章 水资【源开发利《用 第十四条 【开发、?利用水资源应当【统筹安排优先开发】、,利用地表水》合理开采地下水鼓】励开发、利用雨【水、洪?水资源和水》。资源回?收,利用鼓励单位和个人!依法开?发、利用水》资源 开《发、利用水资源应】当首:。先满足?城乡居民《生,活用水并兼顾农业】、工业、服务业【、生态环境用水【。及航运等需要充【分发挥水资源—的综合效益服从防】洪抗:旱的:总体安排 第十【五条 ?开发、利用地表水】应,当维持江河》的合理流量和湖泊】、水库的合理水位】维护: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!防止对生态环—境造成破坏 —第十六?条 开发《。、利用地下》水应当符《合地:下水开发、利用规】划禁止超采》、滥采?地,下水防止地面沉【。降、地?面塌:陷等地质灾害的发】生, 在地下《水超采地《区,或,者开采地下》水容易?引起地面沉降、【地面塌陷等》地质灾害的地区应】。当划:定禁止开采区或者限!制开采区地》下水禁止开采区、限!。制,开采区的范围—由省人民政府水【行政主管部门会【同同级国《土资源等部门—划,定并报省人民—政府批准《后予以公告 在【城市:公共供水管网供水】。。规模能?够满足用水》需要的地区不得新增!开采地下水原—有的自备水井应【当限期封《闭但是经依法批【准开采的矿泉水、】地热水除外》 ,第十七条 水能资源!归国家所有鼓励【科学开发《、利用水能资源【 开发?、利用水能资源应当!按照水资源规划保护!。生态环?境,兼顾防洪、供—水、灌溉《、航运、竹木—流放和渔《业等方面《的需要 《县级:以上人民政府应当】通过招标、拍—卖、挂?牌等方?式公开出《让水能资源的—开发使用权》 第十八《条 国民经》济和社?会发:展规划、城市总【体规划、镇》总体:规划:。的编制工业园—区、经济开发区的】设立、扩展以—及重:大建设项《目等布?局应当根《据当地水资源条件】和,防洪要求进》行科学论证并征求同!级水行政《主管部门意见 在水!资源紧缺地区应当限!制耗水量《高的:工业:、,农业和服务业项目水!资,源紧:缺地区的范围由【县级以上人》。民政府在水资源规划!中确:定 第四章 【水资源保护 —第十九条 各—级人:民政府应当采取【措施加强江河、湖泊!、水库?、湿地?和自然植被的保护涵!养水源防治水—土流失防止水体污】染和:资源枯竭改善生态】环境 第《二,十条 县《级,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!主管部门应当会【。同同级环境》保护主管部门—和有关部门按照流】。域综合规《划、水资《源保:护,规划和经济社会发】展要求编制江河、】湖泊:的水功能区》划报:同级:人民政府批》准并报上一级水行】政主:管部门和环境保护】主管部门备案 【下列水域的水功能区!划,由省人民政》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!同省人民政府环境】保护主?。管部门?和有关部《。门编制报省人民【政府批准并报—国务院水行》政主管?部门、环境保护主】管部门备案 —。(一)鄱阳湖东江】源区赣江、》抚河、信江、饶【河、修?河干流及其重—要的:一级支流《;, (二?)国: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!区的用水水》域以及重要鱼类洄】游和繁?殖的:水域 ?其,他水域的水功能【区划由设区的市、县!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!管部门会同同级【。环境保护主管—部门和有《。关部门编制报本级】。。人民:政府批准并报—上一:级人民政《府水行政主》管部门、环》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! 第二十一条—。 县级以《上人民?政府应当自水功能区!划,批准之日起二十【日内将其《向,社,会公布县级以上【人民政府水》行政主管部门应【当在水功能》区设立?地理界标《和警示标志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】得破坏、擅自—移动水?功能区标志废弃的】水功能区标志县级以!上人民?政府:水行政主管部门应】当,及时拆除《 水功能区划不得擅!自变更社会经—。济条件和《水资源开发利用条件!发生重?大变化?需要对水功能—区划:进行调整时应当【按照制定《。程序报批、备案并】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!二条 县级》以上人民政》府水行?政主管?部门:应当会?同同级环《境保护等部门按照不!同水:域的功能定位对【水功能区实》行分类保护和管理 !利,。用江河、湖泊或【者水利工程从事【工,程建设以及》养殖、旅游、水【上运动等开发—利用活动的不得影】响本水功能区及【相,邻水功能区的—使用功能不得降【低水:功能区?水质目标确定的水质!。等级在未划定—。水功能区的水域进】行开发利用活动【的不得影《响相邻?水功能?。区的使用功能 第二!十三条 县》级以上人民政府【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!按照水功能区对水质!的要求和《水体的?自然净化能力核定该!。水域:的纳污?能力向同级环境保护!主管部门提》出该水域限制—排污总量的意见 第!二十:四条:。 在江河、湖泊【新建、改《建或者扩大排—污口应当经》。。有管辖权的》水行政主管部门同】意由环境保护—主管部门负责—对该建设项目的【环境:影响评价文件进【行审批 县级以【上人民?政府水行政主—管部:门应当根据排污口管!理权限对本行政区域!内的排污口进—行普查登记 排污口!设置单?位应当在排污口设】置标示牌注明排【污口设置单位、【监督电话、排污所在!。。水功能区等》。信,息接受社会》监督 第《二十五条《 水功能区》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!有管辖?权的水行《政主管部门》应当停止审批该【水功能?。区内的新增取水【和排污口并及—时,报告有关人民政府】和通报本级》环境保护、》国土资源主》管部门相关人民政】府应当及《。时组织?采取治理措》施,并向社?会公布 (一—)水功能区的重点污!染物排放总量达【。。到或者超过》控制指?标的; (》二)水功能》区的:水质未达到水域【使用:功能:要求的?; :(三)区域地下【水位明显《下降:的;: (四)法律、法】规规定的其他—情,形 饮用水》水源地重点污染物超!标或者受《到污染源《威胁的水《行政主管部门—应当及时通知—。取水:单位采取相应的防范!和处置?措,施并向?同级行业《主管部门通报— 第二十《六条 省人民—政府应当划定饮用】水水源保护区县【级,以,上人民政府应当建】。立饮:用水水?源地:安全评估制度—防止水源枯竭—和水体污染保—。证城:乡居:民饮用水安全 【各级人民《政府应?当建设应急备用【水源工程建立—健全应急水》源,保护措施并制定【城乡饮用水安全应急!预案 第《。二十七条 县级以】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!。。经济社会发展和【城,乡供水趋势按照规定!的权限和程》序合理调《。整水库功《。能 水库功能调【整为饮用水水源的】县,级,以上: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!应当建立《健,全饮用水水源—。保护措施《在饮用水水源水库】一,级保护区内禁止从】事网箱养殖、旅【游,、游泳、垂钓—。或者:其他可能污染—饮用水水体的活动】;在:饮用:水水:源,水库二级保护区内】从事网箱养》殖、旅游等活—动的应当《按照规定采取措施】防,止污染?饮用水水《体在水源涵养—地建立健全封山育林!制度逐步《减少库?区居住人口 在水库!的管理和保护范【。围内禁止开办畜禽养!殖场和使用无机肥】、,有机肥、生物复合肥!进行水产养》殖,等污染水体的—活动: ,因水库功《能调整对农业灌【。溉等:用水产?生影响的县级以上】人民政府应当—采取补救措施保障农!业灌溉等用水 第】。二,十八条 《城镇建设不得擅自】填堵具有调蓄—、灌溉功能的河道】沟汊、贮水湖塘洼】。淀和废除《原有防洪围》堤;确需填堵和废除!的建设?单位应当采取工【程或者非工程等【量等:效,替代措施 第—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!政,府应当?加强农村生活污【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!河塘:清淤改?造和完善《。。。水,利,设施利用河塘沟【渠的:自净能力处》理生活污《水 鼓励农村建设】污水分散式》处理设施、》人,工,湿地处?。理设施、生》物滤池设施及接【。触氧:化池处理设施 建】设生活垃圾填—。埋场应当采取防渗】。漏等措施防止—造成水污染 第五!章 水资《源配置 第三—十,。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,发展和改《革主管部门、—水行政主管部门【负责本行政区域【内水资源的宏观调配! 县:级以上人民政府水】行政主管部门—应当会同同级有【关部:门依照上一级水中】长期供求规划结【合本地实际》编制本行政》区域的水中长期【供求规划并报同【级发:展,和改:革,。主管部门批》准 第?。三十:一,条 省人《民政府水行政主管】部门应当根据国家】下达的用水总量控制!指标、?水资源规划等编制】设区的市用》水总量控《制指标经征求同【级有关部门》和设区的市》人民政?府意见后报》省人民政《府批:准 设区的市—人,民政府?水,。行政主管《。部,门应当在省人民【政府下达《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!内编制县(市、区】)用水总量控制指】。标经征求同级有关】部门:和有关县级人民【政府意见后》报本级人民政府【批准 各级人民【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严!格控制本行政区域】用水总量不得超过】上一级人民政府下达!。的,用,水总量控制指标 】第三:十二:条 县级以上人民】政府水行政》主管部门应当建【立水资源承载能力】监测预警《机制对用《水总量达到用水总量!控制指标百分之九】十,的地区水行政—主管部门《应当限制审批—。建设项目新》增取水?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者!超过用水总量控【制指标?的地区水行政主管】部门:应当停止审批建设】项目新增取水 第】三十三条 县级【以上人民政府—水行:政主管部门应当【根据:流域规划《、,水中长期供求规划、!用水总?量控:制指标编制江河径】流调蓄计划》、应急调度》预案和?。水量分配方案报本级!人民政府批准—跨行政区《域的江?河径流调蓄计划、】应急调?度,预案和?水量分?配方案由共同的【上一级?人民政府水行—。政主管?部门编制报本级【人民政府批准 编制!。江河径?。流调蓄计划、应急】。调度预案和水—量分配方案应—当,服从防洪抗》旱的总体安排遵【循生:活用水?优,先的原则并兼顾上】下游、左右》岸有关地区之间的利!益 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水行政主管部门】应当按照水量分配】方案制定年度水【量调度计《划并组织实施 第三!。十四条 《发生严重干旱—、重大?水污染事故、城乡饮!水安全受到威胁、生!态应急调水等特殊情!况时县级以上人【。民政府水行》政主管部门》应当:按照应急调度预案】实,行应急调《度相关流域》。的人民?政府、有关部门以及!灌溉、?供水、水电等水【。。工程的管理者、【使用:者、所有《者必:须执行? 第三十五条 【直,接从江河、》。湖泊、水库》或,者地:下取用水资源—的,单位和个人应当【向县级以上人—民政府水行政主【管,部门提出取水许可】申请办理取水许【可证并按照实—际取水量缴纳水【资源费依法不需要】办理取水许可证和缴!纳水资?源费的除外》 取水?许可、水资源费征】收管理按照》国务院取水许可【。和,。水资源?费征收管理条例及省!人,民政府有《关规定执行 第【三十六条 》建设项目取水实行水!资源论证制度 未】。依法完成水》资源论证工作的【建设项目建设—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和!投产使用 第三十】七条 新《建、:改建、扩建下—列建:设,项目建设单位应当】编制建?设项目水《资源论证报告书 (!一)日?取地表水五》千立方米以上的;】 (二)日取地下】水(含排《水):。三百立?方米以上《的; (三)蓄水工!程总:库容:十,万立方米以上—的;: (四)水力发电总!装机一千千瓦—以上的; (五)】洗矿、造纸、电镀】、印染、规模—养殖:、,规模种?植等污染《较大的; (—六)大中型农业灌】区 新建、改—建、扩建下列建设】项目建设《单位应当编制建设项!目水:资源论证表 (【一)日取地表水一千!立方米以上不足五千!立方米的; (【二)日取地下水(含!排水)五十立方米以!上不足三百立方【米的; (》三)蓄水工》程总库容十万立方米!以下:且需:审批、核准的;【 (四)水力发【电总装机一》百千:瓦以上不足》一千千瓦《的;: (五)需》。要审批、《核准的小型农业灌】区 第三十八条【 ,经批:准的取?水,单位和个人》应当在取水口—安装:经计量检定合格的】取水计量设》施按照规定进—行定期检《验保:证其:正常运行并按照规】定填:。报取水报表 县级】以上人?民政:府水行政主管—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!定建立健全水资源监!控管理系统》对纳入重点用水【单,位监控名录》。的用水?户安:装取水监《控设:施取:水,单,位和个人应》当配合安装取水【监控设施并》提供必要的条—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!不得损坏和擅自拆除!取水计量设施和【监控设施《不得妨碍取水计【。量设:施和:。监控设施正常—运行: ,第三十九条 —县级以上人民—政府:水,行政主管部门应【当按:照生产、生活—、生态等用水—。类型加强水资源用途!管理保障水资—源使用单位和个人】的合法权益》。 省人?民政:府,。水行:政主管部《门应当根据》国家:和省的?有关规?定开展水资源使用】权确权登记》工,作推行水资》源使用权《的转让 第六章】 水资源节》约使用? ,。第四十条 县级【以上人民政》府应当根据水资源供!需变化、技术进步和!社会发展《水平确?定,不同时期全社会节水!目标建立健》全节水制度和激励机!制 省?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!部门应当根据国家】下达的用水效—率控制指标编—制设区的市的用水效!率,控制指标经征求同级!有关部?门和设区的市人【民政府意见后—报省人民《政府批?准 设区的市人民政!府水行?政,。主,管,部门:应当根据《省人:民政府下达的—用水效率控》制指:标编制县(市、区】)用:水效:率控制指标经—征求同级有关部门和!有关县?级人民政府意—见后报本级人—民政府?批准 第四十一条 !省人民政府有关行】业主管部门应当【根据本省水》资源状况和本地用】水效率控《制指标制订本—行业用水定额—征求同级水行政主管!部门和质《量技术?监督主?管部:。门意见后由》省人:民政:府公布并报国务院水!行政主管部门和【质量技?术监督主管》。部门:备案 ?省人民?政府有关行业主管】部门应当根据用【水需求变化、技术】进步:和经济发《展情况?。适时修订行业用【。水定额 第四十二条! 本省行业》用水定额《是取水许可》审批的?主要依据取水—单位和个人》提出的取水许可【申请:应当:符,合本省行业用水定】额对不符合》国家:、省产业政策—或者列入《国家、省产业结【构调整?目录中淘汰类的行】业项:目以及用水超过【本省行业用水定额的!产品县级以》上人民政《府,水行政主管部门不予!审批 本省用水【定额中未制定标【准的行?业或者产品》。的用:水量可以参照—国家:。。有关行业主管部【门制定的行业—用水定额执行—。 第四十三条 县】级以上人民政府水】行政主管部门对【。纳,入取水许可》管理:的用水户《和其:他用水大户(以下】统称用水单位—)实行计划用水管理!并根:据本行政《区域:。年度用水总量控制指!。标、用水《定额和?用水单位的用水记】录按照统筹协调【、综合平《衡、留有余地—的,原则核定用水单位】的年:度用水?计,划 其他用》水大户的类别—和,规模由省人民政【府水行政主管部【门确定并《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!四,条 用水单》位用:水量不得高于—核定的年度计划【用水量?用水量高于》年度计划《用水量的县级以上人!民,。政,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!。当,责令其限期改正【;,逾期不?改正:。或者整?改,后仍不能达到标准的!可以:核减:其下一年度用水量】对水:资源超用部分—累进:加价收费 》第四:十五条 《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建!设项目?应当配套建设节水设!施使用节《水工艺和节水设【备、器具节水设施】应当与主体工—程同时设计》、同:时施工、同时投入使!用节水设施的建【设资金应当纳入主体!工程投资概算 第】四,十六条 《县,级以上人《民政府及其有关主】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!鼓励推?广节水工艺》和节水设《备、器具组》。织开展节水技—。术研究?培育和发展节水产】。业支持雨水、洪水】、再:生水等?水资源利用工程建】设 用水企》业,应当采用节水—技,术改造落后生产【。工艺和?生产设备、器具【并根据国家相—关规定和技术标准】定期对?用水情?况进行水平衡测试改!进用水工《艺,或者方法《提,高水:的重复?利用率和再生—水利用率 消防、园!林绿化、环境卫生以!及其他生态》环境用水应当采【用节水技术优先利】用再生水和雨水园】林绿化应当优—先种植耐《旱型花草树木推【广节水灌溉》方式 ?机关、事业单位【等公共机《。构、:服务行业应当采用节!水技术使用节水【。工艺和节水设—备、器具鼓励城乡】居民使用节水—设备、器具 —第四十七条 各级】人民政府及》有关:部门在制定农业【产业发展规划—时应当根据》当地:水资源条《件合理调整农业生】产布局、种植—(养殖)结构推广】节水栽培、养殖【技术水资源紧缺地区!应当根据当地—自然条件、经—济发展水平发展耐旱!作物:和品种 各级人民政!府应当?根据实际情况推行】渠道防渗、喷灌、微!。灌、滴灌等》工程节水灌》溉措施推广控制灌】溉、非充分灌溉、】节水:点,灌等节水灌溉—。技术降低单》位面积灌溉》用水量提高农业灌溉!水有:。效利用率 第四十八!条 供水《企,业,应,当,对用户?节约用水给予—指导加强供水—、用水设施的维护管!理防止渗漏水—。现象的发生》超过国?家规定比例的供水】管网渗漏水量不得】列入供水成本 【供水企业应》当向水行政主管部】门报送非居民—用户的用水量和相】。关用水资料 — 第七章 监督管】理 第四十九条 】县级以?上,人民政府应当建【立健全水资源管理】。责任和?考核制度将水资源】开发、利用、节【约和保护的主—要指标纳入经—济社会发《。展综合评价体系 】第五:十条 县级以—上人民政府》水行政主《管部门和环境保护】、国土资源等—有关:部门应当按照职【责分工建立健—全水资源、水环境】、地下水地质环【境等:监测体系健全监测】制度共享监测信息 !跨,行政区域界河—断面:水资源监测由上一级!人民政府水行政主】管部门?实施:监测结果定期向【。本级人民政府—汇报并向下一级人】民政府通报》跨行政区域》界河断面水资源监】测指标?异常时上一级人民政!府及其水行政—主管部?门应当督促下级【人民政府采取控制措!施 第?五十:一,条 县?级,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!主管部门应当—建,立重点用水单位【监控名?录并将监控情况向社!会公布 第》五十:二条 ?县级以上人民—政,府水行政《主管部门应当—建立健全水资—源监督检查制度【向社会公布》执法依据《、执法程序》和执法内容等信息接!受监督 第》五十:三,条 县?级以上?人民政府水行政【主,管部门?应当建立《健全水资源随机抽】查监管机制加—强对水资源开发、利!用、节约《、保护等情况以及】行政许可事项实施】情况的检查和监督】及时发现和处—。。理水资源违法行【为 前款所称—随机:抽查:监,管,机制:是指随机《。抽取检查对象、【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!员的机?制 第五十四条 】水行政执法人—员,监督检查时应当出】示行政执法证件有】关单位和个人对监】督检:查工作应当予以【配合如实反映情况不!得提:供虚假数据》。不得拒绝《或者妨碍监督检【查 第五十五条【 县级以上人—民政府水行政—主管部门应当建立】健全投诉举报制【。度公布水《资源违法《行为投诉、举报电】话和电?子邮箱?;接到投诉、举报后!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!理,。结果:。及时反馈投诉—、举报人《 第八章》 法律责任 第五】十六:条 县?。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!。政主管部《门或:。者其他有关》。部,门及其工作人员违】反本条例《规定有下《列行为之一的—责令改正并对直接】负,。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!直接责任人员依法】给予处?分;构成犯罪的依】法追究刑事责任 】(一)未《依法编制水资源规】划的; (二)国民!经,济和社会发展规【划、城市总体—规,划、镇总体规划的编!制工业园区》、经济开发区的设立!、扩展以及重大建】设项目等《布局未?开展水资源论—证的; (三)未依!法编制用水总量【控制指标、用—水,效率控?制指标?的;: ,(,四)未依《法编制、制定江【河径流调《蓄计划、《应急调度预案、水量!分配方案、》年度水量调》度计划或者不—组织实施《的; (《五)不依《法核发取水》。。许可:证、签署审》查意见的《; (?六,)对被许可》人从事行政许可活动!不进行监督》检查的; (七)发!现违法?行为:不,予查处?的;: (八)其他—。不履行法《定职责的情形— 第五?十七条 违反本【条例规定《超采、滥《采地:下水:的,由县级以《。上人:民政府有《关主管部门责令停止!违法行为限期封闭】。其取水工程处二万】元以上十万元—以下罚?款 第五十》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!定在城市公共供水管!网,供水规模能》够,满足用水需要的地区!新增开采地下水【的,由,县级以上人民政【府水:行政: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!法行为限《期封闭其取水工程处!五千元以上二万元】以下:罚款 ?第五十九条 —违反本条例规定未】安装取?水计:量设:施或者擅自拆除【取水计量设》施的由县级以上【人,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!门责令限《期,安装按?照日最大取水能【力计算的取水量和水!。资,源费征收标》准征收水《资源费并处五千【元以上二万元—以下罚款;》情节严重的吊—。。销取水?许,可证 违反本条【例规:。。定安装的取水计量设!施不合格或者取水】计量设施运》行不正常的由县级以!上人民政府》水行:政主管部门责—令限期更换或—者修复;《。逾期不更《换或者不修复的【按照日最大取水【能力计算的取—。水量和水《资源费征《收标准?征收水资源费可以处!一万元?以下罚款《;情节严《重的吊销《取水许可证 违【。反,本条:例,规定擅自拆除或者】损坏取水监》控设施的由县级【以上人民《政,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!令停止违《法行:为、限期恢复原【状;逾期不改正【的处一?万元以上三万元以】下罚款 《第六十条 违反本】。条例规定城镇—建,设擅自填堵具有【调蓄、灌溉功能的河!道沟汊、《。贮水湖塘洼淀和废除!原有防洪围堤的【由县级以《上人民?政府水行政主—管部门责令》停止违法行》为、限期《恢复原状或者采取】其他补救措施;逾期!不改正的《。县级以上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】管部门可以代履行或!者委托?其他没有利害关系的!第三人代履行—所需费用由违法【者承:担 第六十一条【 违反本条例规【定未经水行政主【管部门审查同意擅自!。在江河、湖泊新建】、改建或者》扩大排?污口的由县级以上】人民政府水》行政:主,管部门依据职权责】令,限期拆除、恢复原状!处五万元以上十万】元以下?。罚款;逾《期不拆?除、不恢复原状的】强制拆除所需费用】由违法者承担处十】万元以上五十万元】以下罚款 第六十二!条 违反本条例规】定水工程的管理者、!。。使用者?、,所,有,者,不执:行,水量调度的由县级以!上人民政《府水:行政主管部门责令】。限,期改正;拒不—改正的?处一万元以上—三万:元,以下:罚款 第九章 】附, 则 第六十三条 !本条例自2016】年6:月1日起《施行 ?<!--end c!omponent】 文章组件(wen!。nr:)--><!--s!tart《 co?mpon《ent? ,。HTML组件—(danr_end!)-->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