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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江西省《古树:名木保护条例 【。 文号江【西省人民代》表,大会常务委员—会公告第5》4号 ?。 颁布单!位江西省人民代表】大会常?。务委员会 — 颁—布,日期2004-【11-26 】 实施日期】2,00:5-:01-01 ! ,  : 》(200《4年11《月26日江西省第十!届人民代表》大会常?务委员?会第十二次会议通】过) 《第一条? 为加强对古—树,名木的保护促—进,生态环?境,建设和?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!根据中华人民—共和国森林法、中】华人:民,共和国?野生植物保护—条例和城市》绿化条例等》有关法律、》行政法规的规定【结合本?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! 《 , 第二条 —本条例?所称古树是指—树,。龄在1?00年以《上的树木本条—例所称名木》是指稀有、》珍贵树木或者—具有重?要历史、文化、科学!。研,究价值和纪念—意义的树《木 !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!域内古?树名:木的:保护管理适用本条例! 《 , 第四条】 县级以《。上人民政府林业【、城市绿化》行政主管部》门依照人民》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!本行政区《域内古树名》木的:保护管理工》作, ,。   》 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绿化?委员会统一组织【、协调古树》。名木的保护管—理工作 《 ? 第五条 古树】名木实?行属地?。保,护管理古树名木保】护应当?坚持专?业,。保护:与公众保护相结合】、定期养《护与日常养护相结合!的原则 !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!。府应当?加强对古树》名木保护《的宣传教育鼓励和】促,进古树?名木保护的科学研】究推广古树名木保】护科研成果对保【护古树?名木成绩突出的单位!和个:人予以表彰奖励 】 , , 第七条 任何!单位和个人都—有保护古树名木的】义务:不,得损害和随》意处置古树名木【对损害古树名—木,的行为有批评、劝阻!和举报?的,权利   】 :对,。损害古?树名木的违法行为】林业、城《市绿化行政主—管,。部门应当《及时查处 【。 第八》条, 县级?以上人民政》府应当每《5,年至少?进行一次古树名木资!源,普查对本行政区域】内的古树名木进【行,登记、拍照、编【号建立资源档案【并及时向社》会公布 — 第九条 古树!实行分?级保护树龄500年!以上的古树实行一】级,保护树龄300年以!上500年以—下的古树实行—二级:保护树龄1》00年以《上300《年以下的《古树实行三级保护 !    名木!均,。实行:一级保护 — ? 第十?。条 古树名木—的保护级别按以【。下,规定进行认定一【级保护?古树和?名木由省人民政府林!业、城市绿化—。行政主管部门组织】。鉴定:并报省人民政—府同意后予》以公布;  !  二级保护古】树由设区的》市人民政府》林业、城市绿化【行政:主管部门组织鉴定并!报设区的市人民【政府同意后予以公】布; 《 ,    三级保】护古树由县》。级人民政府》林,业、:城市:绿化行政主管部门】组织鉴定并报—县,级人民政府同意【后予以公布 ! :第十:一条: 古树?名木由所在地县级人!民政府?设立保护牌》古树名木《保护牌应当标明【中文名?称、学名、科—名,、树龄?。、保护级别、编号】等内容 —    任何【单位和个人不得【。擅,自移动或者破坏【古树名木保护—牌 》 第十二条 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!。当按照本条例第十】条规定的权限—分别安排经费专项】用于古?。树名木?的,资源普查、建档挂】牌、复?壮、:抢救、养护》补助、人员培训 !。  ?  :。 鼓励?单位和个人》捐资保护、认养古树!名木 】第,十,三条 ?对国家所有和—。集体所有的古树名】木,县级人民政府—在设:立保护牌时》应当明确养护—责任单位《并予以登《记和公告养护责任】单位按下列》规定确定  !  (一》)生长?在机:关、:。团体、学校》、企业事业单—位等用地范》。围内的所在单位为】养护责任单位;【实行物业管理—的所委托的物业管】理企业为养护—责任:。单位;  】。  (二)生长】在铁路、公路—、江:河堤:坝和:水,库湖:渠用地范《围内的铁路、—公路和水利工程管】理单位为养》。护责任单位》;,    】(三)?生长在林《业场圃、森林公园、!风景:名胜区、自然—保护区、自然保护】小区用地范围—内的该园《区的管理机构为【养护责任单》位;: ,  《  (四)生【长在文物保》护单:位用地范围内—的该文物保》护单位?为养护责任单位; !    (】五)生长在城—市公共?绿,地,。的城市绿化》管理单位为养护责任!单位;  】。  (六)生长在!城镇:居住小区或者—居民庭院范围内的】业主委托的》物业:管理企?业或者街道办事【处为:养护:责,任单:位; 》    (—。。七)生长在农村的】该村民委员会或【。者村民小组》为养护责任单位个】人所有的《古树:名,木由个人负责养护 ! 第十【。四条 养护责任单】位,和个人应当》加强:对古树名木的日【常养护防止对—古树名木的损害【行为 》。 第十》五条 省绿》化委:员会:应当组织制定古树名!木养护技术规范林业!、城市?。绿化行政主管部【门应当加强对—。古树名木养护技【。。术规:范的宣传和培训指】导养护责任单位和】个人按?照,养护技术《。规范对古《树名木进行养护并】向他们无偿提供技】术,服务 《    》 林业、城市—。绿化行政《主管部门应》当组织对古树名【木,。的专业养护》和管:理对古树《名木每年至少组【织一次检查》发现病虫害或者其他!生,长,异常情?况时应?当及时救治 — ? 第十六条 【。禁止下?列损害?古树名木的行为 】 ?   (一—。)砍伐;  !。  (二)—擅自迁移《。; 《    《 (三)刻划—。钉钉、?。剥损树?皮、掘根挖》。蔸、攀树折》。枝、采?集,叶片花果、缠绕【悬挂:物品或?者以古树名木为支撑!。物等影响古》树名:木正常生长的; 】    【(四)在《古树名?木树冠垂直投—影外5米范》围内:进,。。行建筑施《工、挖坑取》。土、采石取砂—动,用明火、排》放烟气堆《。放倾倒有毒有害物品!等影:响古树?名木正常生长的【;  —  (五》)因硬?化固化地面影响古树!名木正常生长的【 —第十七条《 建设项目影—。响古树名木正常生长!的,应当:采取:避让和保护措施【    建!设单位?提交的?环境影响评价文件】中应当包括对古树】名,木生长影《。。响及避让《保护措?施等内容《环境保护行》政主管部门在—审批环境影响评价】文件时应当征求林】业,、城:市绿化行政主管部】。。门的意见 !。 第十八条 建【设项目依法征占【用古树名木生—长地的土地的应【当按照本《。条例的规定》对古树名《木进行保护和养护】并给原古《树名木?的所有者以》。适当补偿 — , 第《十,九条 ?因重点工程项—目建设需《要迁移古树名木的】应当按照下列—规定向?。林业、城市绿化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】申,请    】 (一)迁移一级】、二级?保护:古树和名木的向【。设区的?市人民政府林—。业、:城市绿?。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!申请; 》。    》。 (:二,)迁移三级保护古】树的:向县级人民政府林业!、城市绿化行政主】管部门提出申请【 第【二十条? 提出迁《移,。古树名木《申请时必须》。同时提交下》列文件   ! (一)申—请书; 》   《 , (二)建设—项目批准文》件;  【  (三)迁移方!案,其中:古树名木属集体【或者:个人所有的方—案中还必须附有迁】移补偿协议 【。 : 第二十一条 】林业、城市》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】自受理迁移申请之日!。起应当在2》0个工作《日内对?有关申请文件—和,迁移方案进》行初审并将初—审意见和申请—材料报?上一级人《。民政府林业、城市绿!化行政主管》。部门审核 】   上》一级人民政府—。林业:、城市绿化行政主】管部门应当在—20个工作日内进行!审核审核《时必须就迁移方【案的可行性》组织召开《。专,家论证会和听证【会经审核《同意的报本》。级人民政府审批【;审核不同》意或者不予批准的】应当书面告知—申请人?并说明理由 ! 第二十》二条 ?迁移古树《名木必须符》合下列条《件方可批准迁移【   — (一)因重点工!程项:。目建设无《法避:让或者避让成本过高!;    !(二)迁移》。方案可行《迁移技术成熟—。;  —。  (三)迁【移费用已经》落实 》 第二十三条】 迁移古树名木的】全部费用以及5年】以内的恢复、养护费!用,由申请迁移单位承担! , , : 第二十四条【 古树名《木发生病虫害或者遭!受人为?。和自然损伤》出现了明显的—生,长衰弱、濒》危,。症状的养护责任【单位和个《人应当及时》报告当地林业—、城市绿化》行政主管部门— , :    林—业、城市绿化行【政主管部门接到报】告后5个工作日内】应当组织专家和【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!查并采取相关—措施对古树》名木进行复壮和抢救! —第二十五条 古【树名:木死亡的养护责任】单位:。和个:人应当及《时报告当地林—业、城市绿化行【政主管?部,门 ?   《 林业《、城市绿化》行政主管部》门应当在接到报告】后10个《工作日?内进:行调查、《核实查明原》因明确责任;经确】认死亡的予以注销】 《   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】得擅自处理》未,经林业?、城市?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确!认死亡的古树名【木 《 第二十六【条 违反本条例第】十,一条第三《款规定?擅自移?动,或者破坏古树名木】保护牌的由林业、城!市绿化行政主管【部,门责:令限:期改正?;逾期?不改:正,的处:以2:00元以上5—0,0元:以下罚款《 第二十!七条 违反本条【例规定非法》采伐、?毁坏古树名木构成犯!罪的依法《追究刑?事责任;尚未构成犯!罪的:由林业、城市—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!令其停止违法—行为没收违法—所得并?按下列?。。规,定予以处罚》   —。 (一)砍伐【一级:保护:古树和名木》的按:每株处以15万元】以上:2,0万元以下罚—。款;砍?伐二级保护》古树的按《每株:处以10万元—以上15万元以下】罚款;砍伐三级保护!古树:的按每株《处以5万元》以上10万元以【下罚款;  !  (二)—擅自:迁移古树名木—的按前项规定—处罚;  】  (三)有【本,条例:第十六条第》三项、第四项—、第五项行为—的责令?其停:止违法行为》恢复原?状并处以500元】以上5000—元以下罚款》;,情节严重导致古树】名木死亡的》属一级保护》古树和名木的—按,每株:处,以10万元以上【15:。万元以下罚款;属】二,。级保:护古树的按每株处】以5万元以》。上10万元以下罚】款;属三级保—护古树的按每株处以!1万元以《上5万元以下罚款 ! ? 第二十》八条 违反本条【例第二十五条规定】擅,自处理未经确认死亡!。的古树名木》。的由林业、城—市绿化行政主管部】门按每株《处以500元以上5!000?元,以下罚款;》有违法所得》的没收?违法所得 【。 第二十九条 !在,古树名木保护—和管理工《作中林业、城—。市绿化?。行政主?。管部门因保护、整治!措施不力或》者因其工作人—员滥用职权、徇私】舞弊:、玩忽职守导致古树!名木损伤或者死亡的!由其:所,在,单位或者上级—主管机关对直接【。负责:的主:管人员和其》他直接?责任人员依》法给予行《政处分 《 ? :第三:十条 ?。本条:例自2005年1】月1:日起:。施行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