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江西省?古树名木《保护条例《。
文号江西!省人民代表大—会常务委《员会公告第54【号
【 颁布单位江西省人!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!会 《
颁布—日期200》4-1?1-26
! :实施日期2》005?-0:1-:0,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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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004【。年11月26日江】西省第十届人—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!会第十二次》会议通过)
【第一条 《为加强对古树名【木的保?。护促进生《态环境建设》和经济社会的协【调发展根据中华【人民:共和国森林法、【中华人民共》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!例和:城市绿化条例等有】关,法律:、,行政法规的规定结】合,本,省实际?制定: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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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二,条 本条例》所称古树是》。指树龄在100【年以上的《树,。木本条例所称名木】是,指稀:有、珍贵《树木或者具有重【要历史、文化、科】学研究价值》和纪念意义的树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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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条》 本省行《政区域内古树名木】的保护管理适用【本条例 》
】第四条 县级以【上人民政府林业、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】部门依照《人民政府《规,定的职?责,。负,。责本行政区》域内:古树名木的保护【管理工作 —
县级】以上人民《政,府绿化委员会统一】组织、?。协调古树名木的保】护管理?工作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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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古【树名:木实行属地保护管理!古树名木保护—应当坚持专》业保护与公》众保护相结合、【定期养护与》日常养护相结合【的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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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!。府应当加强对古【树名木保护的宣传】教育鼓励和》促进古树名木保护的!科学:研究推?广古树名木保—护科研?成果对?保护:古树名木成绩突出的!单位和个人予以【。表彰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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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任何!单位:和个人都有保护古】树名木的义务不得损!害和随意处》置古树?名,木对损害古树—名木的行为有批评、!劝阻和?举报的权利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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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损—害古树?。名木的违《法行为林业、城市绿!化行政?主管部门应当及时】查处 《
《。第八条 县级以【。上人民政府》应当每5年至少进行!一次古树名木资【源普查对本行政区域!内的古树《。。名木进行登记、拍】照、编号建》立资源档案并及【时向社会公布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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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古树】实行分级保护树【龄500年以—上的古树实》行一级保护树龄3】。00年以上500】年,以下的古《树实行二级保护树】龄100年以上【300?年以下?的古树实行三级保】护 ?
》
名木均实行一级保!护
》
第?十条 古树名木的】保护级别按》以下规定进行认定】一级保护《古树和名木》由省人民政府—林业:、城: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!组织鉴?定并报省人民政【府同意后予以公布;!
】二级保护《古树由设区的市【人民政府林业—、,城市绿化行政—主管:部门组织鉴定—并报设?区,的市人民政》府同意后予以—公布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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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三级保护古》树由县级人》民政府林业、—城市绿化行》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!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同!意后予以《公布
第!十一条 古树名【。木由所?在,地县级人民政府设立!保护牌古树》名木保护牌应当【标明中文名称、学名!、科名、树龄、保】护级别、编号—等内容
】
任何单位和个!人不得擅自移动或】者破坏古树》名木:保,护牌
】第十二条 县—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!按照本条例第十条规!定的权限分别—。安排:经费专项用于古【树名木?的资:源普查、建档—挂牌、复壮、—抢救:、养护补助、人员】培训
】
鼓励单位和个人!捐资保护《、认养古树》。名木
》
第十三条 】对国家所有》和集:。体所有的古树—名木:县级人民政府—在设立保护牌时应当!明确养护责任单位】并予:以登记和《。公告养?护责任单位》按下列规定确—定 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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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生长在【机关、团体、学校】、企业事业》单位等用地范围【内的所在单位为【养护责任单位;实】。行物业管理的所【。委托的物业管理企】业为养护责任单位;!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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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生》长在铁路、公路【、江河?堤坝:和水库?湖渠用地范围内的】铁路、?公路和水《利工程?管理:单位为养护责任单位!;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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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生长—在林业?场圃、森林公—园,、风景名胜》区、自然保护区、自!然保护小区用地范围!内的该?园区的?管理机构为养—护责:任单位;
】
《(,四)生长在》文物保护《单位用地范围—内,的该文物保护单位为!养护责任单位;【 ,
《
(五)—生,长在城市《公共绿地的城市绿】化,管,理单位为养护责【任单位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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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—生长在城镇居—。住,小区或者居民庭【。院范围内的业主委】托的:物业管理企业或者街!道办事处《。为养:。护,责任单位《;
】
(七)生长—在农村的该村民【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!为养护责任单—位,个人所有的古树名木!由个人?负责养护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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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【 养护责任》单位和个人应当【加强对古树名—木的日常养护防止】对古树名木的损害】行为
》
第十五条 省!。绿化委员会》应,当组织制《。定古树名木养护技】术规范林《业、城市绿化行政】主管部门应当加强】对古树名木养护技术!规范的?宣,传和:培训指导养》护责任单位和个人按!照养护技术规范对古!树名木进行养护并向!他们无偿《提供技?术服务
【
林业、【城市绿化行》政主管部门应—当组织?对古树名《木的专业养护和管理!对古树名木每年至少!组织一次检》查,发现病虫害》或,者其他生长异—常情况时《应当及?。时救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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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《条 禁止下列—损害古树名木的行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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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砍【伐;:
(!。二)擅自《迁移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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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刻》划钉钉、剥损树【皮、掘根挖蔸—、攀树折《枝、采集叶》片花果、缠绕悬【挂,物品或者以》古树名木为支撑物】等影响古树名木正】常生长的;
!。
(四)在】古树名木树冠垂直投!影外5米范围内【进行建?筑施工、挖坑取土】、采石取砂动—用明火、排放烟【气堆放倾倒有毒有害!物品等影响》古树名?木正常生长的;【
》
(五)因【硬化固?化地:面影响古树名木正常!生长: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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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?。七条 建设项目影响!古树名木正常生【长的应当采取避让和!保护措?施
】
建设单位提—。交的环境影响—评,价文件中《应当包括对古树名】木生长影《响及避让《保护措施等内—。容环境保护》。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!环,境影响?评价文件时应—。当征求林业、—城,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!的,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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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十八条 》建设:项目:依,法征占用古》树名木生长地的土】。。地的应当按照本条例!的规定?对古树名《木进:行保护和养护—。并给原古树名木【。的所有者以》适当补?。。偿 :
第—十九条 因重点工程!项目建?设需要迁移》古树名木的应当按照!下列规?定向林业、城市绿】化,行政主管部门提【出申请?
【
(一)迁移一级、!二级保护古树和名】。木的向设区的市人民!政府:林业、城市绿—化行政主管部门提】出申请; 》
》。
(二)迁—移三级保护古—树的向县《级人民政府林业、城!市绿化行政主—管部门提出申—请 :
第—二十条 提出—迁移古树名木—。申请时必须同—时提交下列文件 !
(一)!申请:书;
】
(二)》建设项目批》准文件; 》 ,
(三)!迁,。移方案其中古树【名木:属集体或者个人所】有的方案中还必须附!有迁移补偿协议 】
第二十】一条 林业、城市】绿化行政《主管部门自》受理迁移申》请之:。日起:应当在20个工作】日内对有关申—请文件?和迁移方案进行【初审并将初审—意见和申请》材,料报上一级人民【政府林业、城—市绿化?行政主管部门审核】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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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一?级,人民政?。府林业、《。城市绿化《行政主管部门—应当在20个工【作日内进行审—核审核时必须就迁】移方案的可行—性组织?召开专家论证会【和听证会经审核【同,意的报本级》人,民政府审批;审【核不同意或者不予批!。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!请人并说明理由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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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【条 迁移古》树名木必《。须符:。合下列条件方可批】准迁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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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因重【点工:程项目建《设无法避让或者【避,让成本过《。高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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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》二,)迁移方案可行迁移!技术成熟《。; :
【(三)?迁移费用已》经,落实: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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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十三条? 迁:移,古树名?木的全部费用以及】5年以内的恢—复、养护《费用由?申请迁移单位承【担
第】二十四条 古树名】木发生病虫害或者】遭,受人为?。。和,。自然损伤出》现了明?显的生长《衰弱、濒危症状的】养护责任单位和个】人应当及时报告【当地林业、城市【绿化行?政主管部门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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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业、城市绿【化行政主管部门接到!报告后5个》工作日内应当组织】专家和技术》人员进行现场—调,查并采取《。相,关措:施对古树名》木,进行:复壮和抢《救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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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,二十五条《 古树?名木死亡的》。养护:责任单位和》个人应当及时报告当!地,林业、城《市绿化行《政主管?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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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林业、城市绿化行!政主管部门应当【在接到报告后—10个工作日内进】行调查?。、核实?查明原因《明,确责任;经确—。认死亡的予以注销 !
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!擅自:处理:未经林业《、城市绿化行政【主,管部门确认》死亡:的古:树名木? :
第二十六】条 :违反:本条例第十一—条第三款规》定擅自移动或—。者破坏古树名—木保护牌的》由林业、城市绿【化行政主管部—门责令?限期改正;》逾期不改正的—处以200元以【上500元》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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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—七条: 违反本条例规【定非法采《。伐、毁坏古》树名木构成犯—罪的依法追究—刑事责任;尚未构成!。犯罪的由林业—、城:。市绿:化行政主管部—门责令其《停止违法《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!。按下列规定予以【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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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砍伐】一级保护古》树和名木的》按每株处《以15万《元以上20万元以下!罚款:;砍伐二级保护古树!的按每株处以—10万元以上15】万元以下罚款;砍伐!三级保护古树—的按每株处以5【万元以上1》0万元以下罚款;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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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擅自迁【移古树名木的按前】项规定处罚;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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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有本条例第!十六条第三》项、第四项》、第五?项行为?的责令其《停止违法行》。为恢复原状并处以】5,00元以上5—000元以下罚【款;情节严重导【。致古树名木死亡的】属一级保护古树【和,。名木的按每》株处以10》万元以?上15万元以下【罚款:;属:二级保护古树的【按每株处以5—万元以?上10万元以—下罚款;属三—级保护古树的按每】株处以1万元—。以上5?万,元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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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八条 违反!本,。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!擅自处理《未经:。确认死亡的》古,树名:木的由林业、城市】绿化行政主管部【门按每株处以5【00:元以上5《000元以下罚【款;有?违,法所:得的:没收:违法所?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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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九条 【在,古树名木保护和管】理工作?。中林业、《城市绿化行政—主管部?门因保护、》整治:措施不力或》者因其工作人员滥】用职权、徇私舞弊、!。玩忽职守导》。。致古树名木损—伤或者死亡的由【其,所在单位或》者上级主管机关【对直接负责》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!接责任人《员依法?给予行政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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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条【 本:条例自2005年1!月1日起施》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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