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江西省古《树名木?保护条例
】
,文号江西省》人民代?表大会常务委员【会,公告:第54?号
颁!布单位?江西省人民代—表大会?。常务委员会 【
? 颁布日期200!4-11-26 !
实施日】期2005-01】-01
】
?
(20【04年11月26】日江西省第十届【人民代表大会常务】委员会?第十二次会议—。通过)
第一【条 为?加强对古《树名木的保》护促:进生态环境》建设和经济社会【。的协调发展根据【中华人民共和国【森,林法、中《。华人民共和国—野生植物《保,护条例和城》市绿化条例》等,有关法律《、行政法规》的规定结合本—省实际制定本条例
!
》 第二条 本【条例所称古树—是指树龄在100年!以,上的树?木本条例所称名木】是指稀有、》珍贵树?木或者具有》重要:历史、文化、—科学研究价》值和纪念意义的树】。。木
《
第三条 !本省行?政,区域:内古树名木的保【护管理适《用本条例
【
【第四条? 县级以上人—民政:府林业?、城:市绿:化行政主《管,部门依照《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!负责本行政区域【内古树名木的—保护管理工作—
—
县级以上人【民政府绿化委员会统!一组:织、协调古树名【木的保护管理工作 !
第五条】 古树名木实行属地!保护管理古树名木】保护:应当坚持《专业保护与》公众保护相结—合、定期养》护与:日常养护《相结合的原则 【
第六【条 各?级人民政府应当加】强,对古树名木保护的】宣传教育鼓励—和促进古树》名,木,保护:的科学研究推广【古树名木《。保护科研成果对保护!古树:名木成?绩突出的单位和个】人予以?表彰奖励 —
,
第七条 任何!。单位和个人》都有保护古树名木的!义务不得损害和随】意处置古《树名木对《损害古树名木的行】为有批评、劝阻【和举报的权》利
—
:
对损害古树—名木的违法行为【林,业、城市《绿化行政主管部门】应当及时《查处
】第,八条 县《。级以上人民》政府应当每5—。年至少进《行一次古树名木资】源普查?对,本,行政区域内的古树】名,木进行登记、—拍照:、编号建立资源【档案并及时向社【会公布
】
第九条 古树实】行分级?保护树龄《50:0年以上的古树【实行一级《保护树龄3》00年以上5—00年以下》的古树实行二级保】护树:龄100年以上【300年以下的古】树实行三级》保护 ?
》
名木均》实行一级保护 【
第十条 !古树名木《的保护级别按以下】规定进行认定一级保!护古树?和名木由省》。人民政府林业—、城市绿化行—政主管部门组织【鉴定并报省》人民政府同意—后予以?。公布; 《
—
二级保护古树由设!。区的市?人民政府林业、城】市绿化行政主—管部门组织鉴—定并报设区的市人民!。政府同意《后予以公布;—
》
三级》保护:古树由县级人—民政府林《业、城市绿化—行,政主管部门》组织鉴定并报县【级人:民政府同意后予以公!布
第十!。一条 古树名木由】所,。在地县级人民政【府设立保护牌古【树,名木保护牌应当标明!中文名称《、学:名、科?名、:树龄、保护》级别:、,编号等内容 — ,
?
任何》单位和个人不得擅】自移动或《者破坏古树名—。木保护牌 》
?。
第?十二条 县级以上】人民政府应》当按照本条例第十】条规定?的,权限分别安排经【。。费专项用于》古树名木的资源【普查、建档》挂牌、复壮、抢救】、,养护补助、人员培训!
》
:
鼓:励,。。单,位和个人捐》资保护、《认养古?树名木?
第【。十三条 《对国家所《有和集体所有的古】树名木县级人—民政府在设立保【护牌时应当明确【养护责任《单位:并予以登《记和公告养》护责任单位按下列规!定确:定
《
《
(:一)生长在》机关、团体、学校】、企业事业》单位等用地》范围内?的所在单位为养护责!任单位;实行物业】管理的所《委托的物业管理【企业为?养护:责任单位;
! ,
:。
(二)《生长在铁路、公路、!江河堤?坝和水库湖渠—用地范围内》的铁路、公路—和水利工程管理【单,位为养护责任单位】;,
【
(三)生长—在,林业场圃、森—林公园?、风景名胜区、自】然保护区、自—然保护小区用—地范围内的该园区的!管理机构为养护责任!单位; 》
(四】)生长在文物保护】单位用地《。范围内的该文—物保护单位为养护责!。任单:位; 《
(【五)生?长在城市公共绿地的!城市绿化《管,。理单位为养护责任】单位;
】
(六)生长】在城镇居住》小区或者居民庭院】范围内的业主委【托的物业管理企【业或者街《道办事处为养—护责任?单位;
【
(七)【生长在?农村的该《村民委员会或—者村民?小组:为养护?责任单位《个人所有的古—。树名木由个人负责养!护
—
第十四条 养护责!任单位和个人—应当加强对古—树名木的日常养护】防止对古《树名木?的损害行《为
—
第十五条 省【绿化委员会》应当组?。织制定古树名木【养护技术规范林【业、城?市,绿化行政主管部【门,应当加强《对古树名木养护【技术规范的宣传【和培训指导养护责】任单:位和个人按照—养护技术规范对【古树名木进行养【护并向他《。们无偿提供技—。术服务 》
林业、!城市绿化行政主管】部门:应当组织对古树名】木的专业养护和管理!对,古树名木每年至少组!织一:。次检:查发现病虫害—。或者:。其他生长《异常情况时应当及】时救治 》
第十六条】 ,禁止下列损害—古树名木《的行为
—
,
(一)砍】伐,;
《
(二)擅!自,迁移;
—
(三)】刻划钉?。钉、剥损树皮、【。掘根挖?蔸,、攀树折枝》、采集叶片花果、】缠绕悬?挂物品或者以古树名!木为支撑物等影响】古树名木正常生长】的; ?
》
,
(四)在古树名】木树冠垂直投影外5!米范围内进行—建筑:施工、挖坑取土、】采石取砂动用明火】、排:放烟气堆放》倾倒有?。毒有害?物品等影响古树【名木正?常生长的; 【
》
(:五)因硬化固化【地面影响古树—名木:正常生长的
!
第十七条— 建设?项目:影响古树名木—正常生?长的:应当采取避让—和保护措《施,
【
建设单位提—交的:环境影响评》价文件中应当—包括:对古树名《木生长?影响及避让保护措】施等内容环境保【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审!。批环境影《响评价?。。文件时应《当征:求,林业、城市绿化行】政主管部门的意【。见, ,
第—十八条 建》设项目依《法征占用古树名【木生长地的土地的应!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!对古树名木》进,行保护和养护并【给原古?树名木的所有—者以适?当,补,偿
—
第十九《条, 因重点工程项目建!设需要迁移古树名木!的应当按照下列规】定向:林业、城市绿化行】政,。主管:部门提出申请—
】。(一)迁移》一级、二级保—护古树和《名木的向设区—的市人民《政,府林业、城市绿化行!政,主管部门提出申请】;
—
?(二)迁移三级保】护,古树的向县级人民】政府林?业,、城市绿化行—政主管部门提—出申请
!第二:十条 提出》迁移古树名木—申请时必须同时【提交下列文件 【 ,
?
(一)申请】书;
】
(?二)建设《项目批准文》件;: ,
《
(三)—迁,移方案其中古树名】木属集体或者个人所!有的方案中还必须附!有迁移补偿协议 !
:
第二《十一条 林业—、城市绿《化行政主管》部,门自受理迁移—申请之日《起应当在《20个工作日内对有!关申请?文件和迁移》方案进行初审并【将初审意见和—申请材料报》上一级人民政府林业!、城市绿化行政主管!部门审核 —
》
,上一:。级人民政府林业、】城市绿?化,行,政主管部门应当【在20个工作日【内,进行:审核审?核时必须就迁移【方案的可行性组【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和!。。。听证:会经:审核同意的报本级人!民政府审批;—审核不同《意或者不《予批准?的,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!并说明理《由
《
第二十二条 !迁移古树名木必【须,符,合下列条《件方可批准迁移 】
—
,(一)因重点—工程项?目建设?无法避让《或者避?让成本过高;
!
: ,
(二)迁—移方案可行》迁移技术成熟; 】
(】三)迁移费》用已经落《实
第二!十三条 迁移—古树名木《的全部费用》以及5年《以内的恢复、养护】费用由申请迁—移单位承《担, ,
第—二十:四条 古树名木【发生病虫《。害,或者遭?受人为和自然损伤】出现:了明显的生长衰弱】、濒危症《状的养护责任—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!报告当地林业、城】市绿化行政》主管部门
【
, :
林业、城—市绿化行政主—。管部门接到报—告后5个工作日内】应当组织《专家和技术人员【进行现场《调查并采取相关【措施对古树名木进】行复壮?和抢救
】
第二十五》条, 古:树,名木死亡的养护【责,任,单位和个人应当【及,时报告当地》林业:、城市绿化行政主管!部门
—
林业、【。城市:绿化行政主管部【门应当在接》到报告后10个工作!日内进行调查、【核实查明原因明【确责任;《经确认死亡的予以】注销
》
,。
?
任何?单位和个人不—得擅自处理》未经林?业、城市《绿化行政主》管部门确《认死亡?的古:树名木 《
第二【。十六条 《违反本条例》第十一?条,第,三款规?。。定,擅自移动《或者破坏古》树名木保护牌的【由,林业、城市绿化行】政主管部门责—令,限,期改正?;逾期不改正的【。处以200元以【上500元以下【罚款
】。第二十七条》 ,违反本条例规定非】法采伐、《毁,坏古树名《木构成犯罪的依【法追究刑事责任;】。尚未构成《犯罪的由林》业、:城市绿?化行:政主管部门责—令,。。其停:止违法行为没收违】法,所得并按下列规定】予以:处罚
》
(一)】砍伐:一,级保护古树和名木的!按每株处以15【万元以上20—万元以?下罚款;砍伐—二级保护古树—的按每?株处以10万—元以上15万元以下!罚款;砍伐》三级保护古树—的按每株处以5万】元以上10万元【以下罚款; —
【(二)擅自迁—移古树名木的按【前项规?定处罚;《
】(三)有本条例第】十六条第三项—、第四项、》。第五项行为的—责令其停止》违法行为恢复原状并!处以500元以上5!000元以下—罚款;情节严重导致!古树:名木死亡的》属一级保护古树和名!木的:按每株处以10【万,元以上?。15万元以下罚款】;属二级保》护古树的按每株处以!5万元以上1—0万元以下罚—款;属三级保—护古树的《按每:株处以1《万元:以上5?万,元以下罚款》 ,
《
第二十《八条 ?违反本?条,例第二十五条—规定擅自处理未【经,确认死亡的古—树名木?的由林业、城市绿化!。行政:。主管部门按每株处】以500《元以上5000元】以下罚款;有—违法所?得的没收违法—所得
》
第二十九条】 在古树名木保护】和管:理工作中林业、城市!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因!保护、整治》措施不力《。或者因其工作人【员滥用职权》、徇私舞《弊、玩忽《职,守,导致古树《名木损伤或者死亡的!由其所在《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!关对直接负责—的主管?人员和其他直接【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!政处分 》
第三—十条 本条例—自20?05年1《月1日?。起施行?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