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西省!电信条例
【
文号江西—省人大常委会公【。告第4号
! 颁布单》位江西省人大常委会! :
颁布【日期20《03-0《3-31《
《
: 实施日期》。。2003-06-0!1,。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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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(2003年3月3!1日江西省第十【届人:民代表大会常—务委员会第》二次会议通过—)
!第一:章 总则 【
第一条 【为了规范电》信市场秩序维护电】信,用户和电信业—务经营者的合法权】益保障电信网络和信!。息,的安全促进电信业的!健康发展根》。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!信,条,例和:其他有关法律、行】政法:规定的规定》结,合本省实际制定本】条例 ?
》
,
第二条— ,在本:省行:政区域?内从事电信活动【。或者与电《信,有关的安全、—保护、规划、—建设等活动应当【遵守本条例 【
】第三条? ,省,通信管理局是本省电!信管理?机构:。。。(以下简称》省,电信管?理机构)对全—省电信业《实施监?督,管理
】
工商《。、价格、建设、【公安等行政》主管部门《应当在各自》职责范围内协—助省电信管理机【构实施对《全省电信业的监督】。管理工作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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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?条 省电信》。管理机构依法履行】下列职责《。
】(一)贯彻执行电信!行业:。管理的法律》、,法规统筹规划—公,。用,电信网、专用—电,。信网对电信业实【行,行业管理; 【
(!二)负?责依法核发电信业务!经营许可证》负责电信《设备:进网管理会同价格行!政主管?。部,门监督管理电信【。服务价格; 【
】(三)依法受—理电信用户和—电信业务经营者的投!。。诉维护电《信用户和经营者【的合法权益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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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?)对电信业务、技术!人员的资格》电信网络建设以【及电:信市:场实施监督管理; !
【
(五)》保障公?用电信网的互—联互通和公》平接入协调公用【电信网与专用电信网!之间、电信企业之】间的业务关》系; —
(六)!负责电信网码号及】。其他公共《电信资?源的分配与管—理组织?协,调通信与《信息安全、专用通信!和,。应急通信工作;【
—
(七)承办!国务院?信息产?业主管部门》和省人民政府—交办的其他与电信有!关的工作 》
第二【。。章 市?场管:理
第五【。条 在?本省经营基础电信业!务和跨地区增—。值电信业务》应当持?有国务院信》息产业主管部门颁】发的基础电信—业务经营许》可证和跨地区增值电!信业务?经,营许可证并》向省电信管理机【构办:理备案手续 【
在【本省经营增值电【信业务的应当—符合中华人民共【和国:电信条?例规定?的条:件并向省电信—。管理:机构申请增值电【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!。 ,
】
:省电信管理机构应】当自收到申》请之:。日起30《日内作?出,。决定符合条件—的颁发许可证;不】符合条件的》不予颁?发许可证并书面【说明理由 !
依法!取得电信业务经营】许可证?的电信业务》经营者应《当,向企业?登,记机关办理》登记手?续;发证机关注销】或者吊销许可证后】应当及?时通:知,企业登记机关— 》
】 第六条《 发证机关对经营】许可证实行年检【制度:
发!证机关进行经—营许:可证年检《时应当对《电信业务经营—者报送的材》料进行全面》审核并对其经营【主体、经营行为、】电信设施建设、电】。信资费?和服务质量等进行检!查 —
《
第七【条 增值电信业【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!满需要继续经营【。的应当提前60日向!原发:证机关提出续—。办经营许可证的申请!;终止经营的应当提!。前60?日向原发证机关【报告并按国家有关】规定做好善后工作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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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八条 相关基础】电信业务的经—营者:应当按照省电信管理!机构的规定及—时为取得电信—业务经营许》。可证的其他》经营者提供经营电信!。业务:所需的电路、设施等! ,
基础!。。电信业务经营—者不得为无电信业务!。经,。营许可证《的经营者提供—用于经营《电信业务的》电路、设施等 【 《
:。。
第】九条 电信业务经】营者应当按照—技,。术,可行、经济合理【、,公平:公,。正、相互《配合:的原则在不》影响通信网络安【。全的条件下与要【。求互:联的电信企业—实,。现网:间互联 》
互【联协:议签订后由提—出网间互联》要,求的电信业务经营者!。抄报省电信管理【机构网间互》联双方应当按照国家!规,定的期限《完成:互联和结算在国家规!定的期限内不能互联!和结算的省电信管理!机构可?以根据实际》情况提出具体—的互联和结算时限 ! ,
— , ,
第十条【 网间通信》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!关标准并《不低于电信业务经营!者网络?内部同类业务的通】信质量发生网间通】信中断或者网—间,通信严?重不畅时相关电信】业务经营者》除不:。可抗:。力外: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恢!复通信?并同时向《省电:信管理机构报告【
【
,电信企?业及其?从业人员不》得对网?间通:信设置?障,。碍 》
】 第十一》。条 互联双方—因互联事项发生【争,议,的任何?一方可以向省电信】管,理机构书面申—请,要求处?。理省电信管》理机构?应当在接到申请之】日起30日内组织】由电信技术等方【面专家组成的专家】组和有关测试—机构对互《联互通中发生的【争,议和:通信质量进行—论证和测试并根据专!家组:和测试机《构得出?的结果对争议双【方,进行协调;协调【。不成的应《当在协调《结束:之日起?30日内《作出决定
【
: ,
《第十二条 申—请,从事固定电话机和移!动电话机等电信终端!设备维?。修业务的应当取得省!固定移动《电话机维修》资质管理《中,心颁发的维修资质】证书取?得资质证书应当【具备下列条件 】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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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(一)有与维修相】适应的营业场地、】资金、仪器》仪表等?设备; 《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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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二,。)有为用户》提供识?别真假进网标志的技!术手段; —
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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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有获!得职业?资格证书的维—修人员和其他—经营:管理人员《;
! :
(四)法律【、行政法规》规,。定的其他条件— 《
! 第十?三条 进入》公用电?信网:使用的电信终端设】备必:须符合国家规定【的标准并获》得进网许可》证粘贴进网标—志
!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!向消费者销售或者】赠,送未获得进》网许可证或》者改:变了进?网使用功能》的电信终端设备 】。 《
》
第十—四条 ?电信业务经营—者,应当在其经营—许可证规定的范围】内从:事电信设施》建设和经《营
—
取得网—。络元素?出租:、出:售,业务许可的基础电信!业务:经营者可以在本【省,规划范围内按项目审!批程序?自建或者与》。其,他基:。础电信业务经营者联!合建设电信基—。础设施进行》网络元素的出租、】出售 】。
【 第十五条 电信行!业业:。。务、技术工种从【业人员?。通过职业《技能:鉴定:。合,格依:法取得职业资格证书!后方:可上岗作业 —
》
? 第十?六条 从事》通信工?程建设、勘察、【设计、施工》。以及监理《的单位应当经省【电信: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并!依照国?。家规定取得建设【行政:主管部?门颁发的资》质证书?方可在其资质许可】的范围内从事相应】的通:。信工程建设活动【未取得资质证书的不!得承接通信工程建】设业务?
【。
,施工单位不得违法】。将通信工《程转包或《。者分包 》 《
》
第《十七:条 任何单位—。和个人不得》。伪,造,、,涂,改、冒用、》出租、转让、转借】经营许可证、进【网许可证、通—信工程资质证—书、职?业资格证书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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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八条 电信业—务经营者《和专用电《信网单位应当依照】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!法的规?定向省电信管理机构!报送:统计资料《不得虚报瞒报、拒】。报,、迟报不得伪造【和篡改统计资料 】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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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三章 服务与监】督
第—。十九条 电信—业务经营者应当【按照国家规定—的,电信:服务:标准将?服,务的种类《、,范围、质量标—准、业务流程—、资:费标准和办理时限在!营业场所醒目的位】置予以公布并抄报省!电信管理机构 】
电信】。业务:经,营者提供的电信服】务价格必须明码【标价: , 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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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十条 电《信,业务经营者应当为电!信用户交费和—查询:提供方便电信用户要!求提供国内长途通】信、国际通信、移】动通:信和信息服》务等收费清单—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!当免费提供 【
【 第:二十:一条 电《信用户要求查询电信!费用时在计费原始】数据保存期限内电信!业,务经:营者应?当免费提供查询【并做好解《释工作
】
计费原始【数据保存期限为5个!月 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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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二十二条》 电信业务经营者因!。网络维修、改—造和建设等原因影响!或者可能造成中断正!常电信服务的应当提!。前,3日在当地》报纸或?者电视?台刊:播或者?。采取其他方》。式直接告知用—户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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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信业务经!营者应当《相应:减免在中断电信服】务,期间:电信用?户,的相关费用没有及】时告知中《断电:信服务而造成—电信用户损》失的应当依》法,赔偿 】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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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二十三条 电信业务!经营者在电信服务】中应当守法经营、公!。平竞争不得实施【下列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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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(一:)未经电信》用户同意向用—户提供超《出其要?求范围?的电信服务》以及对电信用户取消!电信服务《的,要求不予受理或【者,受理后仍不》取消; — 》
(【二,)违背电信用户【意愿搭?售电信产品附—加其他不合理的条】件或者强制、—误,导电:信用户?使用高资费》服务:; 《 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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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散布虚假】价格信息误导电【。信用户或者违反国】家电信服务》价格管理《规,定多收电信用户费】用,; 》。。 ,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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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?四,)窃听、窃用电信】用户电?话或者?擅自:向他人提供》电信用户通》过电信网《络传输的《信,息内容泄露电信用】户,。的通信秘密》或者妨碍《电信用户的通信【自由: ?
【
禁止—电信业务经营者【为非:法的互联网信—息服务提供者—和互联网《上网场所提》供接:入服务 —。。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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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:第,。。二十四条 》电信:服务应当接》受公众的《监,督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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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信—。。业务经营者》应当:对外公布投诉电话】设立电信服务投【诉机构?或,者指定专人受—理用户投诉并在收】到,用户投诉之日起【15日内作出处理决!定并告知投诉者【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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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电信用?户认为电信业务经】营者:侵害其合法权益【。的也:可以:直接向省电信—管,理机构、消费者【协会投诉《或,者依法?向,人民法?院起诉? 】
》
省:。电信管理机构应当】在收:到投诉之日》起7:日内:作出是否《受理的决《。定对决?定,受理的应当在受理】投诉案件之日起15!日内将处理结—。果告知投诉人;【对不予受《。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!。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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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二十五条 —省电信管理机构应当!对电信业务经营者】。的服务?质量和经营活动【进行监督检查并【每年向社《。会公:。布监督检查结果 】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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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:。信业务经《营者应当配》合省电信管理机构】的监:督检查?。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情!况和资料《不得干扰检》查或:者调查?活动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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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十六条《 省电信《管理机构工作人【员,在对电信业》务经营者、电—信用户?以及:其,他有关单位和—人员:遵守电信法律、法规!。的情况实施监—督检查或者对投诉案!件进行调查时享【有下列权力》
—
:(一)询问受检查单!位的有关人》员并要求《其他提供相关材料;!。 : 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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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》。)有权?进入被检查的工作场!。所查:询、复印有关单【据、文件、记—录,和其他?资料封存与》案件有关的原—始记录 【 ,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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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电信管理机构工!作人:员实施监督》检查时应当出示【有效证件并由—两名以上工作—人员共同进行—对涉及国《家秘密?。、商业秘《密、技术秘密、【当事人隐私等事项】负有保密义务 】 —
第四章 规划与!建设
第【。二十七?条 县?级以上人民政府应】当将电信建设和发】展纳入本行政区域国!民经济?和社会发展计—划以:及,城乡建设规划—省,电信管?理机构负责编制省电!信行业发展规划【并监督检查规划的执!行情况
!
第二十【八条 省电信管【理机构根据省电信】行业发展规划对【有关单位《电信发展规划—、传:输网专题规划—的编制进行指导与监!督
— ,
? 第二十《九条 电信建—。设项目应当按照国】家规定的《项目审批《权限进行审批项目】建设单位不得将【整体项目化》整,为零规?避主:管,部门审?查审批项目》。应当:。以,业主单位的电信【业务经营许可证【范围为依据
! ,
省电信管理】。机构在审批项目时应!当采取组织专—家咨询、专家—。评,审等方式在收到建设!单位:申,请之:日起20日内批复】或者出具《行业初审意》见 ?
】
第》三十条 电信管道】(线:)的建设《根据需要可》以联合?建设但应当符—合城市规划并—。避,免,重复建设《和垄断经营
】
》设计或者《建设道路、桥—梁、隧道《、地下铁道》等,工程应当事先通【知省电信《管理机构和电信【业务:经营者协商预—留电信?管线:等,。事宜 !
》 ,
城《市、村镇建设应当】配,套设置电信》设施建筑物内的电】信管线和配》线设施以及》建设项目范围—内的电信管》道应当纳《入建设?项目的设计文—件并随建设》项目同时施工与验】收所需经费纳入【。建设项目概算 【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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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十一条 省电!信管理机《构应当对通信—市场、?通信工程质量、【招标投标等通—信建设活动》。以及通?信,工程建设强》制性标准的执—行情况实《施监督管理
!
省电信【管理机构可》委托经国务院信【息产业主管部门考核!合格的通信工—。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!实施建设项目的质】量监督 》 ? , ,
【
第三十【二条 通信工—程,建设单位《应当在?工程开?工的:7日:前向通信工程质量监!督机:构办理质量监督【申报手续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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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信工程质!量监督机《构应:当根据?质量监督工作方案】监督检查通信工【程,建设各方的》质,量,行为: 【。
》
?。
建设单位应当在】工程:竣工:验收合格后1—5日内到国务院信息!产业主管部门或者】省电信管《理,机构或者受其委【托的:通信工?程质:量监督机构办理【竣工验收备案手【续 : !
:
《未,办理质量监》督申报手续或—者未:办理竣工验》收备案手《。续,的通信工程》不得投入《使用 】
【
:
第三十三【条 成套电信设备】的采:购,通信工程的设计、施!工、监理单》位,的选:。择应当按照公开、公!。正、公平的》原则通过招》标方式?进行
】
电信建设单位】应当在确《定中标人之日起7】日内将?招标情况报》省电信管理机—构备案? 】
?
第五章 安—全与保护
【
第三十四条 省】电信管理机》构应当加强对电【信安:全工作的指导与监督!
?。
电信业务!经营者应当》按照国家《有关电信安》全的规定建立—健全:内部安全《。保密:。制度实行安》全保障责任制— —
!。 ,
? ,第三十五条》 禁止利用》电信:网络制作、复—制、发布《和传播含有国家明令!禁止的内容的信息】;禁止实施》危害:电信网络安全—和信息安全》的行为 》
任何】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!改动、迁移他人【的电信线路》和设施;不》得擅自在他人电【信设施上《搭挂管?线 】
—
第三!十六条 《单位或?者个:人实:施下列行为可能【影响电信设施安全的!应当事先征得电信】设施产权单位的【同意并采《取有效?防,护措施和《承担所需的成本【费用
】
:(,一)因建设》施工需要改动—。。、拆迁电信设施【或者改变《通信方式的;— : —
】。
(?二)新?建或者改建道路【、铁路、桥涵、隧道!、房屋?、农田水利工程以及!铺设管道、疏—浚航道的; 【 : , — ,
》
(三)《架设输电线路、电车!线,路,、专用电信线路【、广播电视》传输线路以及设置电!气设备的; 【 : —
(!四)其他可能—影响电信设施安【全的行为 》 :。 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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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七】条 在国家一、二】级微波干《线通道净《空控制范围内和【移动、寻《呼天线的周围新【建可能影《响,。。。通信的建筑物、构】筑物的应当》向规划主管》部门申报规划—主管部门审批时【应当征?得电信管理》机构、无线》。电管理机构及有关电!信业务?。经营者同意 【
【 第三?十八条 在》架空线?路下和设《有地下电(光)【缆的线路上》。。新植:的树木损害电—信线路或者其他电信!设施或者《妨碍线?路畅通的应当恢【复原状或者予以修复!。并赔偿由此造成的】经济损失;对原【有的:树木危及电》信,线,路安:全的经有关部门批准!后按照兼《顾管线安全使—用,和树木正常》生长的原则》进行修剪、截干或者!移栽等措施》并按有?关规定给予补偿【
!。 第:。三十九条 水、【电、气?管线需要《与电信管线交越、平!行建设时应当保【持规:定的间隔距离不符】合规定的后建—单位应?当与先建单位协商一!致并采取适当措施】确保先建电》信管线和水、电、气!。管线安全并》承担相关建设费【用,;涉及需要变—更规:划的应?当经规划《主管部门批准
!。
?
第》四十条 任》何单位?和,个人有权对》通信工程的质量【事故、缺《陷向省电信管—理机构投诉 【。
,
?
通信工程发生】质量事故影响—通信的?建设单位应当在2】4小时?内将:事,故的情况向省电【信管理?机构和通信工程质量!监督机构报》告 】
!
电信业务—经营者在经营—过程:中发生重大事故影】响通信的应当在重】大事故发生》后的4小时内向【省电:。信管理?机构:作出口头报告24小!时内作出简要书【面,报告事故处》理结束后《的,5日内作出专题书】面报告 !
!
:
通信工程发生事故!可能对电《信用户?产生影?。响,的应当及时告知电】信用:。户 —
!
》 ,第四十一条 经公安!机,关,批准有应急通信【、抢修专用标志的】通信车辆《和工作?。人员执行任务时【不受:。禁行路线、禁行标志!和禁止停车》地,段的限制;》进出:港口:。和通过渡口》、桥梁、隧道、检查!站应当优先放行【
第六—章, 法律责任
!第四十二《条 违反本条例第】八条规定《的由省电信管理机】。。构责令改正予以【警告:并处50《00元以上3—万,元以下罚《款 :
?。
》 第四十三》条, ,违,反本:条例第十《条第二款《。规定的?由省电信管理机构责!令改正处10万元】以上20万》元以下罚《款;情节严》重的责?令停: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!法追:究刑:。。事责任 》。
【 第四十四》条 违反本条例第】十二条规定》未取得维修资质证书!的由省电信管理机构!。责令停止维修没收违!法所得和非法物品】。。处违法?所得3倍以上—5倍以下《罚款;没有违法所得!的处2000—。元以上?1万元?以下罚款《。 :
:
第四】十五条 违反本条】例第: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!由省电信管》。。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!万元以上《10万元以下罚款 !。
《
第—四十六条《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!条规定的由》。省电:。信管理机构没收违法!所得处违《法所得?3倍:以上5倍以下罚【款;没有违法所【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!1万元的处1—万元:以上10万元—以下罚款 —。。
》
: 第四十七条 电信!业务经营者违—反本条例第二—。十条规定损》害用户合法权益的由!省电信管理机构【。责令其改正并—向电信?用户赔礼道》。歉、:对,拒,不改正并赔礼道歉】的处:以警:。告并:处5000元以上】5万元以下》罚款
—
《 , 第四十八》条 电?信业务经营者违反】本条例?第二十三条第一【款规定的由省电信管!。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!违法所得《处1万元以》上3:万元以下罚款并责】。令其向电信用户【。赔礼:道歉;?赔偿损失;拒不【改正的处3万元以】上,10万元以下罚【款;情节严重—的责令停《业,整顿法律另有规【定的从其《规定
】。
: 第四《十九条 《。违反:本条例第二十三条】。第二款规定》的由省电信管理机构!责令改正没收违【法所得处5000】元以上1《万元以下罚》。款
】
第五十—条 利用虚假的居】。民身:份证或者冒》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!。办理电信服》务手续接受电信服】务拒不交纳电信【费用的?电信业务《经营者可以终止提】供服务并依法追缴欠!费;由省电信—管理机构责》令其改?。正并处发生的电信费!用3倍以上5—。倍,以,下罚款;违反—中,华人民共和国—治安管理《处罚:条例的由公》安机关依法处罚;】构成犯?罪的依法追究—刑事责任 —
】第五十一条 违【反本:条例规定电信业【务经:营者妨?。碍电:信管理机构进行监】督检查或者》提供虚?假资料的由省电信】管理机构《责,令改正并予以—警告:;逾:期不改的《处100《0元以上1》万元以下《罚款
】
第》五十二条 违反【本条例第《。二十九条第一款、】第三十条《规定擅自进行电【信建设的由省电信管!理机构会同计划、建!设行政主《管部门责令其—停止建设已建成【。的,项目不得《投入运营;造成【重,复建设、浪费—国家资源、扰乱电】信市场?秩,序、危害电》信安全后果的对建】设单位和审批单【位的主管人员和【直接责任《人员依法给予行【。政处分?;构成犯《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!。任,
! 第:五十三条 》违反本?条,例规定承包》单位将承包的—通信工程违》法转包或者分包的由!建设行政主管—部门会同省电信管】理机:构责令改正没—收,违法所得对》勘察、设计单位处】合同约定《的勘察?费、设计费25【%以上50%—。以下罚款;对施【。工单位处工程合同】价款0.5%以【上1%?以下罚?款并可责令停—业整顿降低资质【等级;情节》严重的吊销》资质证书 》
—
通信工程的—。勘察单位未按工程】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!勘察的由《。建,设行:政主管部门会同省】电,信管理机构责令改】正处10万元以上3!0万元以《。下罚:款 : , !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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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通:信,工程的建设单—位未办理质量—监督申报手续或者】竣,工验收备案手续的由!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会同?省,电信管?理机构责令》。改,正处20万元—以上50万元以下】罚款 ! ?
》
《 ,第五十四条》 ,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!条第:二款规?。定擅自改《动或者迁移》他人电信线路—或者设施《的由省?电信:管理机构《责令其恢复原状【并赔偿由此造成【的经:济损失;情节严重】的,处1万元以上3万元!以下罚?。款在电信设施上【擅自搭挂管线的【由省电信管理—机构责令限期拆除;!逾期不拆除的处50!0,0元以上1》万元:。以下罚款
【
— 第五十五条 发生!重大通信工程质量事!故隐瞒不报、谎【报或者拖延报告的依!法对直接负责的【主管人员《和其他直《接,责任人员《给予:行政处分
【
【。第五十?六条 省电信—管理机构《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!之一的由其所—在,机,关或者有关》。部,门依法给予行政【处分;构《成犯罪?的依法?追究刑?事责任
!
(一)违法行】使职:权导致国家》利益和公民、—法人或者其他组【织合法?权益受到损》。害的; 【 》 ?
(【二)泄露电信业务】经营者商业秘密的】; 】
!。
(三)》其他滥用职》权、徇?私舞弊、玩忽—职守的违法行—为 —
】
省—。电信管理机构及其】工作人员违法行使】职权给公民、法人或!者其他组织》造成损害《的,应,当,依法承担赔偿—责任 ! ,。 :。 ,
第《七,。章 附则
【
第五十《七条 本条例—自,20:03年6月1日【起施行?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