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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省!城市市容和》环境卫?。。生管理实《。施,办法(修《正,) : 江西省【人民政?府 (1994】年10月27日【省人民政府第—。二十六次常务会【议审:议通过 1994年!11月13》日省人民政》府令第36号发布 !根据1998年2】月10日省人—民政:府令第63号—。修正:) :。 第一《章 总则 — 第一条 根据国务!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!生,管理条例《结合本省《实际情况制定本【办法 — 第二条 本!省城市内《的一切单《位和个?人均须遵守城市【市容和环境卫生管】理条例和本》办,法, , 》 第三条 省【人民政府城市—建设行政《主管部门负》责全省城《市市容和环》境卫生管《理工作?    【 城市人民政府【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】主,。管部门负责管理本】行,政区域内《的城市市容和环境】卫生工作 — : 第四—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!当加强城市》。市,。容和环境卫生—。科学知识的宣传努】力提高公民的—环境卫生意》识养成良好的卫生】习,惯 【 第?五条 城市人民【政,府应当?把城市市容》和环境卫生事—业纳入城市总体规划!、,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!计划并组织实施 】 第六!条 城市市》容和:环境:卫生所需经费由城市!人民政府列入—本,级财:政预算 》 第七条! 城市人民政府应】当加强城市市容【和,环境卫生《的科学研《究推广?垃圾、粪便无害化处!理等先进《技术对在《。城市:市,容和环境卫生工【作中成绩《显著的单位和个【人,给予奖励 第二!。章 城?市市容管理 第!八条: 城市中的》建筑物和设施应当符!合国家规定的城【市,容貌标准 》     【城市主?要,街,道及其临街》建筑:物的阳?台,和窗外不得堆放、】吊挂有碍市》容的物品 — 第【九条 城市中的户外!广,告、标语牌、—画廊、橱窗》等的设置应当—内容健康、外型美】观其使用或》管理者应当定期【维修、油饰或拆除】     】大型户外《广告的设置必须征】得城市市容环境【卫,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!后再按户外》广告管理的有—关规定?办理审批手续 【 ? : 第十条 未经】城市市容环》境卫生、公》安、:城建:等有关行政》。主管部门批准任【何单位和个》人不得占用城—市道:路和人行《道,。摆,摊设点?停放各种车辆 【 第】十,一,条 城?市市区的工程—施工现场必须做到 !     (】一)在?批准占地《范围内作《业; ?     【(二)及时》清运渣土《、清除污水; 【 :     》。(三)机具》物,料摆放?整齐; 《 ?    (》四)临街应当设置围!档; ? :  :   ?(五)停工场—。地应当及时整理【并作:必要的覆盖; !     》(六)竣工后—应当:拆除临时建筑及施工!设,施清理和平整—场地 【 第十二条 一!切单位和个人都不】得,在城市建筑物—。、设施以及树木上涂!写,、刻画 》 :    标语—、横幅的设置应当符!合城市容貌》标,准的要求《过期应?当及时撤除未经【城市市容环》境卫生?行政主?管部门批准不—得悬挂、张贴—宣传品等 第三!章 城市环境卫【生管理 《 第十三条》 城市市《容环境卫生行—政主管部门应当根】。据城市规划要求统一!组织环境卫》生设施的规划、建设!和管理 ! 第十《四条 ?城市人民政府—应当:大力推广城市生活垃!圾袋装化实行垃圾分!类收集?。、运输和处理— ,。。 ,。 》 第:十五条 城市人民】政府在进行城—市新区开发或—者旧城改造时应当】按城市环境卫生设施!。设置标准进行规划建!。设生活废弃物—。的清扫、收》集、运?输和处?理等环境卫》生设:。。施所需经费应—当列入开发和改【。造工程总概算中【  》   环境卫—生设施?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!设计、同时施—。工、同时交付使用】 【 第十六《条 城?市人民政《府,应当重视公共—厕,所的建?设逐步将旱式公厕改!。为水冲式公厕城市市!容环境?卫生行政《主管部门应》当配备专业》人员或者委托有关】单位和个《。人负责公共厕所【。的保洁和管理;有】关单位和个人也可以!承包公共厕所的保洁!和管理 》 :    《达到国家《三类以?。上设:计标准的公共厕所】在保持?。。清洁卫?生、:无蝇、无臭、—无,蛆、:无尿碱的条件—下管理者《可以适当收费 ! , 第十七条 !一切单位和个人【都不得侵《占、损坏或擅—自拆:。除、迁移环境卫【生设施;因建设需要!必须拆除、迁移的】建设单位必须事先】提出拆迁方案报当地!。城市市容环境卫【生行政主《管部门批准按照先】建,后拆迁的原则—负,责重建;或者按环】境卫:生设施造价给予【补,偿由市容环》境卫生?行政主?管,部门:安,排重:建 】 ,第十八条 城—市的清扫保洁和生活!废弃物的收集、运】输、处理等环境卫生!工作实行统一管【理、分工负责、部】门协作、责任到人】 : : : :。第十九条 》城,。市市容环境卫—生行政主管部门【负责对城市环境【。卫生工作实》施监督管理》城市道路的》清扫保洁时间—和垃圾?、粪便的倾倒时间】、,。地点:。、方式由所在地城】市市容环境卫—生行政主管部门【。规定 【 :。 第二十条 按国】家行政建制》设,立的:市的主要街道、广】场、市政设施和公】共水域的环》。境卫生由《环,。境卫:生专:业单位负责》 《   ? 环:境卫:生专业队伍》。应当:按规定的时》间,清运垃圾和》粪便做到日产日【清并逐步做》到垃:圾、粪便《的无害化处》理和综合利》用 !第二十一条 居【住区、街巷等区域】由街道办事处或居民!委员会负责组织【专人:清扫保洁 — 第【二十二条 机关【、团体、部队—。、企业事业》单位负责其内部区】域和城市市容—环,境卫生行政主管部】。门划分的《卫生责?任区:的清扫保《洁 】 ,第,二十三条 飞机【场、火?车站(含《车站广场)》、公共汽车》始末:站、港口、轮—渡,码头、影《剧院、博物馆、纪念!馆、:展览:馆、商?场、游?乐场、体育馆(【场):和公园等公共场【所由本单位》负责清扫《保洁 !。 第二十四条 【城市集贸市场—、早夜市《和停车场《等场所由其主管部门!负责组织专》人清扫保洁 【。  ?。 ,  固定摊点—经营者负责其卫【生,责任区清《扫保洁  】 ,  :流动摊点经》营者应当自备清扫工!具、容器及时清扫】、,收集其产生的废弃物! 《 第二十五】条 城市《港口客货码头作【业范围内的水—面,由港口客货》码头经营单位责成】作业者?清,。。扫保洁 【    在市区水域!。行驶或停泊的—各类船舶上的垃【圾、粪便由船上负责!人,依,照规定负责处理 】。 — 第二十六条— ,火车、?长途汽?车进入市区》船舶进?入港区禁止向铁路两!。侧、:城市道路及》港区水域倾倒废【。弃物 — 《第二十七条 城市】。清扫保洁、生活废】弃物的收集、运【输,、处理等环境卫【生工作的《质量必须达到—国,家规定的城市—道路清扫保洁评定】。标准和城市公—共场所环境卫生【。质量标准的要求【。。 ? , 第二十八】条 凡委托环—境卫生?专业单位清扫、【收集、运输和处理废!弃物的应当》订立书?面,委托合同并按规【定的标准交》。纳服务费 ! 第《二,十九条 科研单位、!医疗单位、生物制】品厂:、屠宰?场产生的带有—病毒:、病:菌或其他有毒、有害!。物质的废弃物应【当向环境保》护行政主管》部门登记并按有【关,规定及时实行无害化!处理在指定》的地点密封》、清运、填埋—或焚烧含有放—射性物质的》废弃物必须》向省:环境保护行政主【。管部门登记并在【其指定的地点—处置严?禁混:入其他垃圾内或者】自行处理 — 第四章 罚—则 第三十条 !有下列行为之—一者城市《市容环境卫生行政】管,理部门或《其委托的单位—除责令?。其纠正违法行为采】取补救措施外可以】并处警告、罚—款 》  :  (一《)随地吐痰、便溺】、,乱,丢果:皮、纸屑、烟头和碎!玻璃等?废弃:物的罚款1元至5元!  》   (二)乱【扔,动,物尸体的罚》。款5元至25元 】。。 ?。    (三—)在城市建筑物、】设施以?及树木?上涂写、刻画或【。者未经批准悬挂、张!贴宣:传品的罚款5—元至25元 —     【(四)从楼内—向,外抛废弃物的罚款】5元:至25元 【 ,。    (五—)城市主要街—道的:临街建筑、阳—台和窗外堆放、【吊挂有碍市容物品】。。的罚:。款2元?至,10元  】   (六)不【按规:定的时间、》地点、方式倾—倒垃圾、污》水、粪便的》罚款5元至25元】 ? ,。 ,   (七)—流动:摊点的经营者未按】规,定清扫、收集其产生!的废弃?物的:罚款:10元至50元【     (!八)不履《行卫生责任区清【扫保洁义务或者【不按规定清运、处理!垃,圾和粪便《的罚款?10元至50元【     】(九)运输液体、】散装货物不作密封、!包扎、覆《盖造成泄露、遗【散的每污染1平方米!罚款1?元但经营性行—为,最高不超过50【0元:非经营?性行为最高不—超过20《0元 — ,。   (《十)临街工地不设围!档停工场地不及时整!理,并作必要覆盖或者】竣工后不及时清【。理和平整《场地的罚款100元!至50?0元但对《个人的罚款不超【过200元 【   《。  (十一》)厕所、化粪—池、下?水道:冒,溢,不及时处理》的对单位每日罚款2!0元至100元【但最高?不超:过1000》元对责任人罚款5元!至25?元 :。 ,    》 (十二)违反本】办法第九条第一【款规定影响》城市市?容的罚款2》00元至1000元!。但对个人非经营性】。行为的罚款不超过】200元 —     (十三!)违反本办法第二】十六条的《罚款:20:元至100元 】 第三十!一,条 未经《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!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!。设置:大型户外广告影【响市容或者未—经,城,市,市容环境卫生—行政主?管部门?批,准擅自在道路两侧】和公共场地堆—放物料、搭》建,建,筑物、?构,筑物或?其,他设施影响市—容的:由城市市容环境卫】生行政主管》部门或者其委托的】单位责?令其停止违法行【为限期清《理、:拆除或者采取其他】补救措施并可处【1000元》以下罚款但对个人非!经营性行为的罚款】不超过2《0,0元 【 ?第三十二条 除因教!学、科研以及其【他特殊需要经其所】在地:城市市?容环境卫生行—政主管部门批—准外凡在按》国家行政建制—设立的市的市—区内饲养鸡、鸭【、鹅、兔、羊、猪】等家畜家禽的由【城市:市容环境卫生—行政主管部门或其】委托:单位责令其限期【处理或?者予:以没收并可处10】元至50元的罚款】 ? 第—三十三?条 未经《批准擅自拆迁—环境卫生设施—或者未按批准拆迁方!案进行拆迁的由【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!政主管?。部门:或者其委托》的单:位责令其《停止违法行为、恢复!原状:或按拆迁方案拆除】并按:下列规定予以—处,罚   【  (一《。)属非经《营性行为的处以1】。000元以下—罚款但个人不—超过200元;【  》   (《。二)属?经营:性行为的处以10】000元以下罚款 ! 第三!。十四条 凡》不符合城市容貌标】准、环境卫》生标准的建筑物【或者设施由》城市市容环境卫【。。生行政主管部—门会同城市规划行】政主管部门责令有】关,单位或?者个人限期》改,造或:者拆除;逾期未改】造或者未拆除的经县!级以上?人,民政府批准由城【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!主,管部门或《者城:市规划行政主管【组织强制拆》除,对非:经营性行为处100!0元以下罚》。款但:对个人的罚款不超】过200元;—对经营性行为处2】500元以》。下罚款 】 ?第三十?五条 损坏环境卫】生设施及《其附属设施的城【市市容环境卫生行】政主管部门》或,者其委托单位除责】令恢复原状外并可】处,以10?00元以下罚款但对!个人不超过》200元;应当给】予治安?管理处罚的依—照中华人民共—和,国治安管《理处罚条例的规【定,处罚;构成犯罪的依!法追究刑事责任 】 — 第三?十六条 违反本办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!按有关法律》、法规的规定予以】处罚 ? — 第三十七条 环】。。境卫生专业队伍【不按规定时间清扫保!洁道路的《由城市?市容环境卫》生行政主管部—门对单位处以—20元至10—0元罚?。款对责任人处—以5元罚款》 《   ? 环境卫生》。专,业队伍?不按规定时》间,清,运垃圾粪《便的由城市市容环境!卫生行政主管部【门处以每《。车次20元》罚款;达不》到日产日清的由城市!市容环境《卫生行政《主管部门处》以每车20元至10!0元罚款《。 《 , : 第三十八条— 收费公共厕所不】。符合卫生《标准的由城》市市容环境卫生行】。政主管部门责令【改正拒?不改正的停止—。其收费行为 】 : : 第:三十九条 环境卫】生专业队伍收取服务!费后未?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!合同的由城市—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!管部门责令》。。退还所收费用并【依法处理 】    城市—市,容环境卫生》。行政主?。管部门及其委托单】位违反规定收费的】由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价格主管部【。门责令退还所—收费用并依法处理】;,对其主要负责人【按有关程序给—予行政处分 — 第四!十条 当事》人,对行:政,处罚:。不服的可依》法申请行政复议【、提起行《政诉讼;《法定期?。限内既不申请复【。议也不起诉又不【履行处罚决定的【由作:出处罚决定的机关】申请:人民法?院强:制执行 ! 第四十一条 城!市市容?环境卫生行》政执法人《员玩忽职守、滥用】职权:、徇私舞《弊的由其所在单位】或上级主管机关给】予行:政处分触犯刑律的】依,法追究刑事》责任 》 》第四十二《条 盗窃、损坏各】类环境卫《生设施及《其附属设施侮—辱、殴打市容—和环境?卫生工作人》员或阻挠其执行【。。公务应当给予治安】管,理处罚的由公安机】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!国治安管《理处罚?条例的规定处—罚;触犯刑》律,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! 第五章— 附则 第四】十三:条 :未设:镇建制的城》市型居民区》、,独立:工矿区、风》景名胜区《、垦:殖场:所在地可以参照【本办法执行 ! 第四十【四条 本办法第十】六条规定的公—共厕所?收费和第二》十八条规定的服务】费的具体收取标准】和管理?、使用办法由省建】设厅提出《经省物?价局和省财政厅审核!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!施行 【 第《四十五条《 本办法施行中的具!体问题由《省建设厅负责—解释 】。 :第四:十六条?。 本办法自19【95年?1月1日《起施行 《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