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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江西省城《。市,市容和环境卫—生管理实施办—法(修正) — 江西—省人民政府 【(1994年—10月27日—。省人民政府第二十】六次:。常务:会议审议通过 【1994年11月1!3日省人民政府【。令第:36号发布》 根据?19:98年2月10日省!人民政府令第63】号修正?), 第一章 【总则 第一条】 根据国务院城市市!容和环境《卫生管理条例—结合本省《实际情况制定本办】。法 :。 第】二条 本《省城市?内的:。一,切单位和个》人均须遵守城市市】容和环境卫生管【理条例和《本,办,法 — 第三条 省人!民政:府城市?建设行政《主,。管部门负责全省【城,市市容和环境卫【生管理?工作 《     城市人!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!行政主管部门—负,责管理本《行政区域《内的城?。。市市容和环境卫【生,工作 ? 【。第四条 城》市人:民政府应当加—强,城,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科!学知识的宣传努力提!高公民的环》境,。卫,生意:。识养成良好的卫【生习惯 ! 第五《条 城市人民政府】。应,当把城市市容和环】境卫生?。事业纳入《城市总?体规划?、国民?。经,济,和社会发展计划并】组织实施 【 第六条 !城市市容和环—境卫生所《需经费由城》市人民政府列入【。。本级财政预算— ? 》第七条? 城市人民政府【应当加强城市—。市容:和环境?卫生的科学》。研究推广垃圾—、粪便无害化处理等!先,进,技术对在城市市容】和环境卫生工—作中成绩显》著的单位和个人给】予奖:励 第二章【 城市市容管理 】 第八条 城市】中的建筑物和设【施应当符《合国家?规定:的,城市容貌标》准 》  : , 城市?主要街道及其临街】建筑物的《阳台和窗外不得【堆放:、吊挂有碍市容的物!品 : 【第九条? ,城市中的户外广告、!标语牌、画》。廊、橱窗等》的设置应当内容健康!、外型美观其—使用或管理者应当】定期维修、油饰【或拆除 【。    大型户外广!告的设置必须征得】城市:市容环境卫生行【政主管部门》同意后再按户外广】告管理的有关规定办!理审批手《续 ? 第十】条 未经城市—市容环境卫生、【公安、?城建等有关行政主管!部门:批,准任何单位和个【人不得?占用城市道路—和人行道摆摊设【点停:。放各种车辆 ! 第十—一条 城市市区的】工程施?工现场必须做—到     !(一)?在批准占地范—围内作?业;   】  (二)及时清】运,渣土:、清除污水》; 》    (三—)机:具物料摆《。放整齐; 】   ? (四)临》街应当设置》围,档,;, :     (【五)停工场地应当及!时整理并作》必,。要的覆盖; 【     (六】)竣工后应当拆除】临时建筑及施—工设施清理和平整场!地 : , 第十二!。条 一切单位和【个人都不《得在城市建筑物、】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!、,刻画 —    标语、【横幅的设置》。。应,当符合城市容—貌标准的《要求过期应当及【时撤除未《。经城市市容环境【卫,生行政主《管部门批准不—得悬挂、张贴—宣传品等 — 第三章 城市环】境卫生管理 — 第十三条 城市】市容环境《卫生行政《主管部门应当—根据城市规划要求统!一组织环境卫—生设施的规划、建设!和管:。理 【 第十四条—。 城市人民政府【应当:大力推广城市生活垃!圾袋装化《实行垃圾分》类收:集、运输和处理 】 《 第十五条 城!市人民?政府在?进,行城市新《区开发或者》旧城:。改造时应当按—城市环?境卫生设《施,设置标准进行—规,划,建设生活废弃物【的清:。扫、收集、》运输和?。处理等环境卫生设施!所需经费应》当列入开发和改【造,工程总?概算中? 《  :。 , 环境?卫生设施应当与【主体工程《同时设计、同时【施工、同《时,交付:使,用 《 《 第十六条 城市人!民政府应当重—视公共厕所的建【设逐:步将旱式公》厕改为?水冲式公厕城—市,市容:环,境卫生行《政主管部门应—当配备专《业人员?。或者委托有关单【位和个人负》。责,公共:厕所的保洁和管【理;有关单位和个】人也可以承包—公,。共厕所?的保:洁和管?理  —   达到国—。家三类以上设计标准!的,公共厕所在保持清洁!卫,生、:无蝇、无臭、无蛆】、无尿碱《的条件下管》理者可以适当收费 ! — 第十?。七条 一切单位和】个人都不得侵—占、损坏或擅自【拆除、?。迁移环境卫生设【施;因建设需—要必须拆除》、迁:。移,的建设单位必须【。事先提出拆迁方案报!当地城市市容—环,境卫:生,行政:主管部门《批准按照先》建,后拆迁的原》则负责重《建;或者按》环,境卫生设施造价【给予补偿由市容环境!卫,生行政主《管,部门安排重》建 《 第十八】条 城市的清扫保】洁和生活《废弃物?。的,收集、运输、—处理等环境卫生工作!实,行统一管理、分【工负责、部门协作】、责任到人 ! ,。 ?第十:九条 ?城市市?容环境卫生行政主】管部门负《责对城市环境卫生】工作实施《监督管理城市—道,路的:清扫保洁时间和【垃圾、粪便的倾倒时!。间、地点、方式【由所在地《城市市容环境卫生】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! — 第:二十:条, ,按国家行政建制设】立的:。市的主要街道—、广场、市》政设施和《公共水域《的环境卫生由—环境卫生专》业单位?。负责 ?     【环境卫生专业队伍】。应当:。按规定的时》间清运?垃,圾和粪?。便做:到日:产日清并逐步—做到:垃圾、粪便的无【害化处理和综合利】用 !第二十?一条 居住区、街】巷等区域由街道办】事,。处或居民《委,员会负责组织专人】清扫保洁 】 : 第二十二条 机!关、:团体、部《队、企业事业单【位负责?其内部区域和城市】市容环境卫生—。行政主管部》门划分的卫生责任】区的清扫保洁— 》 第二十—三条 飞机场、火】车站(含车站广场)!、公共汽车始末站】、港口、轮渡码【头、影剧院、博物馆!、纪念馆、展览馆】。、商场?、游乐场、体育【馆(场)和》公园等公共场所【由,本单位负《责清:扫,保洁 — ? 第二十四条 城】市集贸市《场、:早夜:市和停?车场等场所由其主管!部门负责组织专人】清扫保?洁     !固定摊?点经营者负责其卫生!责,任,。区清:扫保洁 【 ,   流动摊点经营!者,应当:自备清扫工具、【容器:。及时清扫、收集其】产生的废弃物 ! : 第二十—五条 城市港—口客货码头》作业范围内的水面】由港口客货码—头经营单《位责成作《业者:清扫保洁  ! ,  :在市区水《域行驶或停》。泊的各类船舶上的垃!圾、粪便《由船上负责人依照规!定负责处《。理, — 第二十》六条 火车》、长途?汽车:进入:。市区船?舶进入港区禁—止向铁路两侧—、城市道《路及港区《水域倾?倒,废弃物? : 第【。二十七条 城市【清扫保洁、》生活废弃物的收【集、运输、处理等】。。环境卫生《工作的质量必须【达到国家《规,定的城?市道:路清:扫保洁评定》标准和城市公共【场所环境卫生质量】标准的要求》 , , , 》第二十?八条 凡《。委托环境卫》生专业?单位清扫、收集【、运输和处理废弃】。物的应?当订立书面委托【合同并按规定的【标准交纳服务—费 !第二十九条 科【研单位、医》疗单位、《生物制品厂、屠【宰场产生《的带有病《毒、病菌或其他有】毒、有害《物质的废弃物应当】向环境保护行政主】。管部门?登记并?按有关规定及时实行!无害化处理在—指定的地《点密封、清》运,。、填埋或焚》烧含有放射》性物质?。的废弃物必须—向省:环境保护行政主【管部门?登记并在其指—定的地点处置严【禁,混入其?他垃圾内或者—自行处理 》 第?四章 罚则 】第三:十条 有《下列行为之一者城】市市容环境卫—生行政管理部—门或其?。委托的单《位除责令其》。纠正:。违法行为采取补【救措:施外可以并》处警告、罚款 【   》  (一)随—地,吐痰、?便溺、?乱丢果皮《、纸屑、烟头和【碎玻璃等《废弃物的罚款—。1元:至5元 【    (二)【乱扔动物尸》体的罚?款5元至25元【     (!三,)在城?。市建筑物、设施【以及树木上》涂写、刻《画或:者未经批《准悬挂、张贴宣传】品的罚款5》元至25元 —。     【(四)从楼》内向外?抛,废弃物?的罚款5元至25】元     !(五)城《市主要街道的临街建!筑、阳台《和窗外堆放、吊【挂有碍市容物—品的罚?款2元至10元 !     —。(六:)不按规定的时【。间、地点、方—式倾倒垃《。圾、污水、粪—便的罚款5元至2】5元 》。。  :   (七)流动】摊点的经营者未按规!定清扫、《收集其产生的废弃物!的,罚款10《元至50元 !    《(八)不履行卫生责!任区清扫保洁—义务或?者不按规定清运【、处理垃《圾和粪?便的罚款10元至5!0元 —    (九—)运输?液体、?散装货物不》作密封、包扎、【覆盖:造,成,泄露、遗散》的每污染1平方米罚!款1元但经》营性行为最高—不超过500元非经!营性行为《最高不超过》200?元   【  (十)临街【工地不设围》。档停工场地不及时整!理并作必要覆盖【或者竣工后》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!。地,。的罚款10》0元至?50:0元:但,。。对个:人,的罚款不超过—200元 》  《   (十一—)厕所、化粪池【、下水?道冒溢不《及,时处理的对单位每】日罚:款20元至》100元《。。但最高不超过100!0元对责任人—罚款5元至25【元     !(十二)违反—本办法第九条第一】款规定影响城市【市容的罚《款200《元至1000—元,但对个人非》经营性行为的罚款】不超:过200元 —  《   (十三—)违反本办法第二】十六:条的罚款《20元至100【元 : ? 第三十一】条 :未经城市市容—环境卫?生行政主《。管部门同意擅自【设置大型户》外广告影响市—容或者未经》城市:市容环?境卫生行政主—管部门?。批准擅?自在道?路两侧?和,。公共场地堆放物【料、搭建建》筑,物、构筑物》或,其他设施《影响市容《的由城市市容—环境卫生行政—主,管部门或者其—委托的?单位责令其停止【违法:行为限期清理、拆】除或者采取其—他补救措施并可处1!000元《以下罚?款但对?个人非经营性—。行为的罚款》。不超过20》0元 】。。 第三十》二条 除因》教学、科研以及其他!。特殊需要经》其,所在地城市》市容环?。境,卫,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!外凡在按国家—行,政建制设立的市的市!区内饲养《鸡、鸭、鹅、兔、】羊、猪等家畜家禽的!由城市市容环—境卫生?行政主管《部门或其《委托单?位责令其限期处理】。或者予以没收并【可处1?0元至50元的【罚款 ! ,第三十三条 未经批!准擅自?拆迁环境《卫生设施《。或,者未:按批准拆迁方—案进行拆迁的由【城市市容环》境卫生行政主—管部门或《者其委托的》单位责令其停止违】法行为?、恢复原《状或按拆迁方案【拆除并按下》列,。规定:予以处罚 》 :     (—一)属非经》营,性,。。行为的处以100】0元以下罚款但【个人不超过200】元; 《     (二)!属,经营性行为的处以】10000》元以:下,罚款 【 : 第:三十:。四条 凡不符合【。城市容貌标准、环】境卫生标准》的建筑物或》者设施由城》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!主管部门会同城市】规划行政主管—部门责令有关单位】或者个人限期改造】或者拆除《。;逾期未改造或【者未拆除的经县级】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!。城,市市容环境》卫生行政主管部门】或者城市规划行【政主管组织强制拆】。除对非经营性—行为处100—0元以下《罚款但对个人的罚】款不超过2》00元;《对经营性《行为处2500元】以下罚款 ! ?第三:十五条 损坏环境卫!生设施及其》附属设?施的城市市》容环境卫生》行政主管《部门或者其委托单】位除责令恢复原状外!并可:处以100》。0元以下罚款但【对个人不超过20】0元;应当给予【治安管?理处:罚的依照中华—。人民共和国治—安管理?处罚条?例的规定处罚;构】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!事责:任 !第,三十六条 违—反本办法《第二十九《条,规定的按有关法律、!法规的规定予以处】罚, 【 第三十七条 【环境卫?生专业队伍》不按规定时》间清扫保洁道—。。路的由城市市容环】境卫生行政主—管部门对单》位处以20》元至100元罚款】对责任人处》以,5,元,罚款  【   环境卫生专】业队:伍不按规定时间清运!垃圾粪便的由城市市!容,环境卫生行政—主,管部门处以每—车次20《元罚款;达不到【日产日清《的由城市《。市容环境卫》生,行政主管部门—。处以每车20元至1!。00元罚款 — , ? 第三十—八条 ?收费公共《厕所:不符合卫《生标准的由城—。市市容环境》卫生行政主》管部:门责:令改正拒《不,改正的停止其—收,费行为 】 第三十—九条 环境卫生【专业队伍《收取服务费后未履】行或:者不:完全履行合同—的由城?市市容环境卫—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!退还所?收费:用并依法《处,理,  》   城市》市容环境《卫生行政主管—部门及其委托—单位违反《规定收费的由县级以!上,人民政府《价格主管部》门责令退还所收费】用并:依,法处:理;对其主》要负责人《按有关程序》给予行政《处分: : : , : ,第四十?条 当事人对—行,政处罚不服》的可依法《申请行?政复议、提起行【。政诉讼?。;法定期限内既【不申请复议也不起】诉又不履行处罚【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!定的机关《申请人民《法院强制执行 【 》。 :第四十?。一条 城《。。市市容环境》卫生行政执法人【员玩忽职守、滥【用职:权、徇私舞弊的由】其所在单位或上级】主管机?关给予?行政处?分触: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!事责:任 ? 第【。四十二条 盗窃、】损坏各类环境卫生】设施及其附属设施】。侮辱、殴打》市容和环境卫生【工作人员或阻挠【其执行公务应—。当给予治安管理处】罚的由公安》机关依照中华人【民,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!条例的规定处罚【;触犯?刑律:。的依法追究》刑事责任 第五!章 附则 — 第四十三条 未设!镇建制的城市型【居民区、《独,立工矿?区、风景名》胜区、?垦殖场所在地—可以参照本》办,法执行 《 第】。四十四条《 本办法第》十,六条规定《的公共厕所》收费和?第二十八条规定的】。服务费的具体收【取标准和《管理、?使,用办:法由省?建设厅提出》经省物价局和省财政!厅审核后报省人【民,政府批准施行 【 【第四十?五条 本办法施行】。中的具?体问题由省建设厅】负,责解:释 ? 第四十!六条 本《办法自199—。5年1月1日起施】行,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