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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】 其他污染防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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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三条 !城,市人民政府应当逐】步在城区主要交【通要道、商业区和人!口集中区《。域,设置噪声监》测设施加《强环境?噪声监控《
【。 第五《十四条 在城市】市,。区的:医疗:区、:文教科研区和—机关或者居》民住宅区《等噪声敏《。感建筑物集中区【域内禁止夜间和【午间进行产生噪【声污:染的建筑《施工:作业建筑施工因特】殊需要必须》连续:作业的应《当经建设行政主【管部门和环》保部门同意》并公告附近居—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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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夜《间和午?间在已竣《工交付?使用的?住宅楼进行》。产生噪声污染的室】内装修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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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—止,在人口集中区—域从事经营性的【产生噪声污染的【切割作?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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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?条所称?夜间是指晚20时至!晨8时的期间午【间是指?12时?至1:。4,时的期间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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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五【。条, 下列产生—社会生活噪》声、干扰他》人正常生活》的活动由公安机关】依照:。有,。关法律、《法规、规章的—规定实施监督管理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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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(一)在城》区,街道、广场、公园】等公共场所和居民区!举行产生较大音【量的娱?乐、:健身、集会、—商业促销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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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(,。二)在医《疗,区、文教科研区【和机关或《者居民?住宅区等噪声敏【感建筑物集》。中区域使用广—。播喇:叭等高音响器材; 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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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:三):在机动车《。禁鸣区域《或者:禁鸣路段鸣喇叭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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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其他—产生社会《生活噪?声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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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越市区的铁【路机车?、航空器以及在城区!江(河)段夜—航,的产生噪声污染【的,船舶由铁路、—。民航、?。海事部?门,按照各自《职责实施《监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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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五十六条 产生】放射性废物和废放】射源的工业、农业】、医:。。疗,、科研、教学以及】应用放射性同位素和!辐射技术的单位应】当加强?对放射性废物—和废放射源》的管:。理并到省《环保部门《办理登记手续按【照省环保部门的【要求对放射性废【物和废放《射,源进:行收集、包装和送】贮存或者处理前的】暂存:
禁】止产生放《射性废物的单位【擅自处?置放射性废物和废】放射:源, ,
第五—十七条 《。。 城市建成区应【当严格?控制建筑物外墙【采用反光材料建【筑,物外墙采用反光材】料的应当符合国家】。有关标准《。
禁止!在人口集中区域从事!经营性的产生—光污染的露天—电焊
【第五十八条 安装、!。使用空调器应当【避免妨碍他人—。的正常?工作、生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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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在建【筑,物内部的过道—、楼梯、出口等公用!地,方安装空调》器的室外《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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沿道路》两侧建筑《物安装的《。空调器室《外机其安装架底部距!地面的距离不得【低于2.5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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