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! 案件?查处
—第十八条国土资源主!管部门应《当根据国《。土资源法律》、法规和《规章的规定按—照管辖权限依—法查处国《。土资源违法》。案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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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十《九条国土《资源违法案》件立案应当符—合下列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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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有》违反国土资源法【律、法规的事—实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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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二)有?明确的行为人—;
】(三)依《。照国土资源法律、】法规应当追究法【律责任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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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属—本部门管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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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《条国:土资源违法案件立案!后国土资源主管【部,门应当及《时指派承办》人进行调查》取证
第】。。。二十一?条国:土资源主管部门对】正在发生的国土【。资,。源,违法行为应当及时】制止并发出责令停止!违法行为《通,知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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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送达责令停】止违:法行为?通知:书时当事人有意回】避的国?土资源主管》部门可以直》接通知在违》法现场施工、作业的!单位或?者个人停止施工【、,作,业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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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—条国土资源》违法案?件调查结束》后国土资源》主管:部门:应,当根据不同情—况分别作出如—下处:理决定 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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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违法【事实不能成立的【作出撤销立案决定;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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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?。二)违法行为—轻微依法可》以不予行《政处罚的不予行【政处: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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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违!法事实清楚、证据】确凿的作出行政处罚!决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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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违法行为】涉嫌犯罪的将案【件移送?司法机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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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现国家工】作,人员有?。国,。土,资源违法行为的【国土资?源,主管部门《应当依法给》予处分;无权—。处,理的应当依法向有】权处理机关提出处分!建,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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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—条上级国土资源主】管部门发现下级【。国土资源主管部【门有违法或者不当的!国土资源行政行【为,应当责令其限期改】正;逾期不改—正的:上级国土资》源主管?部,门依法予以变更或】者撤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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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级国土资【源主管部门发现下级!人民:。政府:有违法或者不当的】国土资源行政行为应!当,建议其?在一定?期限内改正;逾【期不改正的应当报】请本级人民政府予以!变更或者撤销—下,。级人民政府已经【改正的应当在十个工!作日内告知建—议其改正的国土资源!。。主管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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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二十四条国土资源主!管部门?。。查处国土资》。源违法?案件应当自立案【之,日起三十《日内作出处理决定】案情复杂的省国【。土资源主管》部门经本部门主【要负责人批准、设区!的市和县(市—)经上一级国土【资源主?管,部门批准可以延长】六,十,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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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二十五条国土【资源主管《部门在案《件查处期间应当停止!为涉嫌土地违法的】单位或者个人—办理涉?案,的用地和土》地权属?登记手续停》止为涉嫌矿产资源】违,法的单位或者个人】办理:涉案的矿《产,资源审批和探矿权】、采:矿权:登记手?续
第【二十六?条国土资源主管部门!。查处国土《资源违?法案:件应当事实清楚、证!据确凿、定性—准确、程序合法【、,处理适当发现—查处错误的应当立】即依法纠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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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—土资源主管部门在】作出处罚决定之【前应当?告知当事人作出【行政处罚决》定的事实、》理由及依《据,并,。告知当事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!。
第二十【七条当事人对—行政处?罚决定不服的可以】依,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!。。提起行政诉》讼
】当事人?不履行?行,政,处罚决定逾期又不申!请行政复议、—不提起?行政:诉讼:。的;或者当事—人申请行政》复议、提《起行政诉讼》行政机关的》复议决定或者人【民法院的判决维【持行:政处:罚决定并已生效【。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!的国土资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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源:主管部门可以申请人!民法院?强制执?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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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八条国土!资源主管部门查【处国土资源》违法:案件应当使用省国土!资源主管部门监制的!统一格式《的法律文《书案卷归《档应当按照》省国土资源》主管部门的规定【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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