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菏【泽市实施山东省无】线电管理办法暂【行,规定 菏】政发〔2003〕】13号 《 第一条 》为认真实《施山东省无电管理办!。法,加强全》市无线电管理—工,作,维护空中电波】秩序,?有效利用无》线电频谱资》源,:确,保各类无线电业【务正常进行,为【我市的经济建设服】。务,特制定本规【定 《 》第二条 无线电事】业是社会主义现代化!建设的重要组成【。。部分无线电》管理工作必须坚持科!。学管理,《促进:发展的方《针,  ?  无线电频谱资!。源属国家所有—,实行统一领导、】。集中管理、分级【指配:、有偿使《用的:原则 — , ,第三条 各县区人民!。政府应切实加—。。强领导,本着—既要维护《空中无线《电波秩?序,又有利于—充分、有效》利用频谱资源—的原则,担当起法】。律赋予的领导责任 !    【。国家安?。。全、公?安、规划、工商行政!管理:、质量技术监督【、,。。物价、海关、环境保!护、:广,播电视等部门—,应当?按照各自职责—协助无线电管理机构!。做好无线电》管理:。工作 《 第四—。条 市无线电—管理机构和省无线电!管理机?构派驻菏《泽市的无线电管理机!构,在市人民政府和!。上级无线电管理机】构领导下《,负责?本市行政区域内的】无线电管理》。工作其主要职责【。是:  【  1.根据法律!、法规和规章制定本!行政区域内无线电管!理的具体规》定; 《 :  : 2.根据审批权!限,。审查无线电台(站)!的建设布局和台(站!)址,?指配无线《。电台(站)频率和呼!号,审批《。无线电台(站)【,核发无线电台执照!;    】 3:.负:。。责,无线电监测工作【;   【 4.对设置【、使用无线电台(】站)和研制、—生,产、销售、进口无线!电发射设备的单【位和个?人,,实行监《督,检查; 》   《 5.负责权【限内的?涉外无?线电管理工作; 】    6.!。协调与军《。事系:统的无线电管理事宜!;,    7!.按规定收缴无线电!台,(站)注册登记费】、频率占用费;【    【 8.依法组织实施!无线电管《制 ? 第》五条 县《区无:线电管?理工作由《县区人民政府办【公室负责,应当根据!实际工作需》。要,明确管理机构或!者工作人《员,:在县区人民》政府和?市,无线电管理》机构领导下,做好】本行政?区,域内的无线电管理工!作其主要职责是【:  —  1.》受理、转报单位和】个人的设台(—站)申请; — :    2.协】助市无线电管理机构!收缴无线电台—(站)的《注册登记费》和频率占用费—; :    3】.负责?对,使用、销售的无线电!发射设备《实,施,监督检查; 】    4.受理!设台(?站)单位《和个人的无线电干】扰投诉,《并协助上级无—。线电管?理机构予以查处 】 ? 第六条 市【无线电监《测站在市无线—电管理机构的领导下!,负责对全市无线电!信号实?施监测,保障—无线电台(站)的】正常工作其》主,要职责是: —  《  1.》监测无线电台(站)!是否按核定的—项目工?作; 《    2【.监测无《线电台(站)的电磁!环境;  】  3.检测无线!电设备的主要技术】指标,按规定收取】设备检测费;— , ?   4.查找】无,线电干扰源》和未经批准使用的】无线电台(》站);  】。  5.检测【非,无线电设备的—无线电波辐射; !   《 6.负责技【术培:训和咨询服务—工作; 》。 :   《7.无线电管理【机构规定《的,其,他职:责 : 第七条 !中央、省驻菏设台(!站)单位《和设台较多的单位】,应当根据工—作需要明确管理【机构:或者管理人员,【协助市无线电管理机!构做好本单位的无】线电管理工作—。 ? , 第八条 —设置无线电》台(:站),应当》按国家规定的—审批权限《经相应?的无线电管理—机构审批凡设—置通:信范围?或者服务范围在本】市区域内的台—(,站),由《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审!批禁止任何单—。位和个?人擅自设置》无线电台(站—) 第九!条 依法设》置使用无线电台(】站)的单位》或个人,其合法权】益受法律保护任【何单位和个人都【有依法保护无线【电频谱资《源、维护空中电波秩!序的义务 》 第十【。条 经批准设置、】使用:无线:电台(站)的—单位和个《人,要建立健全【各项规章制度,严格!遵守:保密:规,定,按批准》的频率、呼号工作】,,。不得:。发送:和接收与工作—无关的信号,严【禁擅自加大发射【功率和增《加天线高度 【 第十一条 设台!(站)?。单位或个人不得随】意变更工作频率【,频率使用》期满,需要继续使用!的,:必须按?规定办理续用手续】未,经省无线电》管理批?准,:不得转让频率—、出租或者变相出租!频率 》 第十》二条 在城区—内设置?无线电台(站—),应?当符合?城市规划,城—市规划主管部—门在规划高层—建筑时,《应当对无线电—台,(站)?、微波通道和无【线电监测设施予以保!护,保证其》。必要:的工作环境 !   工程—设施产生无线—。电波辐?射,可?。能对无线电台(站】)造成有害干—扰的,其选址定【点,应当由》城市规划主管部【。门与无线《电管:。理机:构,监,测,论证后确定 — 第十三条! 变更?台,。。(站:。)地址或者停用无线!。电,台(站)以及临时设!置使:用无线电台(站)的!单位和个人,都【应当向?市无线电管理机构报!送书面申《请,:。按规定办理》相关手续《 —第十四条 高山、高!。塔、高层建筑的产权!单位或者《管理:单位,不得擅自为】未经:批准设置、》使用无线电台(站】)的单位《或个人提供场所 ! 第十—五条 研制、生产和!进口:无线电发《。射设:。备,应当向市无线电!管理机构报送书面】申请和相关资—料,按有关》规定办理销售—无线电发《。射设备(数字蜂【窝公众移动通信网手!机,除外),必须经【市无线电管理机构】备,案后,到工》商,行政管?理部门?。。办理营业执照—。 : 第十六【条 违反《无线:电管理规《定的,?无线电?管理机构可以按【。照山东省无》线电管理《办法的处罚规定,给!予警告、查封或者没!收设备、没》收非法所得》。的处罚,《情节严重《的,可以《并处1?000元《以上5000元以下!罚,款或者吊销电台执】照,并收回使用频率!,还可?以视情?况建议有《关部门追究直—接责任人和主管人员!的责任? 第十七!条 本规定自—下发之日起施行 ! 二OO三年【三,月,二十:六,日,  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