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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菏:泽市公共停车场【管理暂行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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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令2》003第2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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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》为进一?步加强公共停—。。车场的建设》和,管,理规范乱设》停车场、乱》收看:管费行为减轻—群众负担改善—道路交通状》况保:障交通安全畅通树】立我市良好》的对外形象根—据中华人《民共和国城市规划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!。道路:。交通管理条例等【有关法律、法—规的规定结合本市的!实际情况特制定本】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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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【。本办法适用》。于牡丹?区、开发区和—各县城区的公共【停车场
! 第三条》 ,停车场是指》供各种机动》车和非机《。动,车停:放的露天或》室内场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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停车场分为!专用停?车场和公共》停,车场专用停车场是指!主,要供本单位》车,辆停放的场所—和私:人停车?场;公共停》车场:是,。指主要为社会车【辆,提,供服务的停车—场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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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公—。安机:关是:公共停?车场管理的》行,政主管机关具体管理!工作由公《。。安交通管理部门负】。责, ,
公安!交通管理部》门设立公共停车场】专门管理机构主要】负责公共《停,车场的审查、—设置:、看管人员》培训、?管理和监《督公共停《车场:的设置单位、个人以!及,工作人员应服从公安!交通管理部门—的管理和《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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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、规—划、市政《、工商、物价、财】政、地税等部门【应当按照各自职责】协助做好公共停车场!的管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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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—鼓励单位和个人【投资建?设或利用空》闲场地开《。办公共停车场实行】谁投资谁受益—的原: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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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城【市规划?。部门和公安机关应】。当根据城市总体规】划的要求编制公【共停车场建设规划】报市人民政府批准】后,实施
】第七条 公共停车场!的建设?。必须符?合城市?规,划和保障道》路交通安全的要【。求其规划设计遵【。守停车场规划设计】规则(试行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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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停】车场的设计方案(包!。括有关的主体工程设!计方案?)须经公安》交通管理部门—审核和城市规划【部门批准后》方可:办理施?工手续?。;公共停车场—竣工后须经》公,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!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!使用第八条 公共】。停车场设置单位【须向所在《地(:区,。、县)公安交通管理!部门提?出申请经区、县公】安,交通管理部门会同】城市规划和市—政行政管《理部门实地》勘察同?意,后报市公安交通管理!部门批准方可设【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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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要利用》街道、公共》广场:作,为临时公共停车场】地的应由公安交通】。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!划,和市政行政管理部门!统,一确定由公安交通管!理部门统一管理 】 ,
在城市!繁华商业《街道经公安交通【管理部门《批准可设置临—时公共停车泊位计】时收费未经城市规划!、市政行《政管:理部门勘察定点和】公安交通管理—部门批准任何单【位和个人不》得占用道路设置机】动车、自行车公共】停车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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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》条 新建、改—建、扩?。建的大型《旅馆、?饭店、商店、体育】场(馆)、》影(剧)院》、展览?馆,、,图书馆、医院、【旅游场所《、车站、仓库—等,公共建筑和商业街(!区)应配建》或增建公共》停,车场;有条件—的小型公共建—筑应:配建自行车公共停】车场;配套建设的公!。共停:车场应?与主体工程》同,时设:计,、,同时施工、》同时使?用;没有按》规定规划公》共停车场的城市规】划部门不予批准【施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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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》划和:建设居民住宅区应根!据需要?配建相应的公—共停车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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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—关、团体、企业、】事,业单位应《根据需要配建满【。足本单?位车辆使用的停【车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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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当配建公共停】车场而?未配建或公》。共停车?。场地不足《的应逐步补建或扩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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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专用停车!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!门,。批,准到有关部》门,办理手续后可以对】社会开放营业纳入】公共停车场》管理单位《或个人利用空闲【场地申办停车场的适!用,前,款规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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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?一条: 机动车公共停车】场必须设《置明显标志》出入口应当》有,。良好的视野场内【须施划?停车线配备必—。要的:消防、照《明,器材和设施自行【车公共停车场不【准设在人《行道和交叉路口附】。近在较宽的人行道】上设置自行车—看车:处时要设置》明,显标志夜间》。要安设照《明设备?要留足人行道施划停!车场以不影响交通为!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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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十二条 单位和个!。人需要临时占用公】共,停车场作为》非停车之用时—应征得当《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!同意改变公》共停车?场的使用《性质:须经当地《公,安交:通管理部门和城【市规划部《门批准?不准随意扩大机动】车、自行车》公共:停,车场占路面积—。或随意?迁移:。场点对因《故必须撤除的由【市、县(区)—公安交通管理部门】决定并?发出撤除通知有关单!位和个人应当立即】执行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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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十三条 经》批准:开办的营业性公共】停车场开《。办者应?当到当?地工商行政管理【部门:申办营业执照—到当地地《税部门申报办理【税务登记依法—纳税并按照物价部】门核定的收》费,标,准收取看管费在路边!设置停车计时装【置的公共《停车泊位停车只收】停车泊位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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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》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!对,公共停车场指派专】人进行统一》管,理根:据停车场的规—模、停放车辆的【数量确定看管人员】数所有看《管人员由公安交通管!理,部门协同劳动部门和!公,安,派出所从思想表现】好、责?任心:。强、身体健康—男性年龄在5—055岁女性—年,龄在4045岁之】间的:大龄:下岗职工中择优录】用经培训后持证上】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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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公共停车场!停车者?必须服从管理—人员的指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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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十五条 《公共停车场设置单】位必须有《专人负责并建立【健全各项管理—。制度加强对所属管理!人员的法制教—育和有关业务知识训!练,公共停车场管理人员!要增强?责,任心积极开展文明、!优质服务活动树【立行业新风因公共停!。车场管理人员—责任心不强、违反】管理制度而造—成看管车辆损坏、丢!失(:。。被盗:)的看管人员要依法!承担民事《赔偿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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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 经】公,安交:通管:理部门批准的—公共停车场在—实施收?费前应?按属地到物价—部门办理收费—许可证后方可收取看!管费并且必须—。统一使用地税部【门监制的专用收费票!据各公共停车场要实!行明码标价在公共】。停车场及收费地点】醒,目位置设置明码【标价牌标明停放车辆!类型、收费标准【、举报电话等以接】受社:会监督? :
公共】停车场收《取看管费《的标准由市物价【局、财政局、—公安:局制定标《。。准公布后施行—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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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?在车站、《宾馆等地方》接送客人《的车辆临时停放时不!收取停车看管费 】
第十七条! 公共停车场经营者!应当履行《。下,列职责?:
(】一)公开管》理制度、收费—标准、监《督电话和证照;
! ? (二)《负责进出车辆查验、!登记:不超出核《定数量接纳》停放车辆;
】 , (三)维护场内!车辆停?放秩序和《行驶秩序;》
(【四)机动车停车场内!发生:火警抢劫及场内【交通事故等》情况应当采》取相应紧急措—施,并及时向《有关部门报告;【
(五)!定期:清点场内《车辆发现长期停【放或者可疑车辆【应当向?。公安机关报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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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。(六)保持场内【环,境,整洁:;
(】七)法律、法规和本!办法规定的其—他职责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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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》 公共?停车场收取的停【车,费由公安交通管理】部门统一管理—主要:。用于看管人员的工资!支出:、停车场《标志、标线》的设置、更》新、施划、配—备照明、消防器【材及停车场的修【缮、改建和办公等】开支不得挪》。。作他:用
第】十九条 公》安交通管理部—门、:物,价部门和城》市规划?部门要加强对—公共停车场的管【理和监督《开,展定期不定期的【检查发现《问题及时纠正依【法,处理
第!二十条 原》已设置的《机动车、《自行车公共停—。车场应在本》办法发布之日后【三十日内按本—办,法规定到公安—交通管理《部门重新《办,理,。或补:。办审:查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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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【。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!未按城市规划建【。设公共停车场的由城!市规划?行政:部门依法处理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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擅自占用】道,路设置停车场的由市!公安交通管理—部门和市政行政【部门:依,法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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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不按规?定明码标价、不执】。。行国家规《定,的收费标准乱收费】的由物价部》门依法处理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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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使用统一】票据的由地税—部,门,依法处?理
第二!十二条 有》下列情况之一—的由公?安交通管理部—门责令改正并按【照道路?交通管理条例等法规!的有关?规定依?法处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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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一)擅自关闭【公共停车《场或改变公共停车】场使用性质的;
! (二—)接到必须撤—除,公共停?车场的通知后拒不执!。行的;
!(三:)在非确定的停车场!。和停车泊位停放车】辆妨碍交通的—;
? 《(,四)公共停车场超出!停放车辆范围接纳】车辆而?占用道路影响车辆】通行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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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二十:三条 当事人对【行政处罚《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!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!民法院起诉逾期【不申请复议也不【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!履行行政处》罚,决,定的由作出行政【处罚决定《的机:。。关申请人民法院【强制执行《第二十四条 市、】县城区的营运—性客、?货停车站《、场的管理》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!
第—二十五条 》本办法自发布之日】起,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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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OO三年三【月二十五《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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