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》 菏泽市《公共停车场》管理暂行办法 ! 政府令20【。03第2《号 第一条 为进!一步加强公共—停车场?的,建设和管理规范【乱设停车场、—乱收:看管费行为减轻【群众负担改善道路交!通状况保障交通【安全:畅通树立我市—良好:的对外形象根据中】。华人民共和国—城市规划法和中华】人民:共,和国:道路交通管理—条例等?有关法?律,、法规的规定—结合:本市的实际情况特制!定本办?法   【 】第二条 本》办法适用于牡丹区、!。。。开,发区:和各县城区的公共】停车场 》 》 第三条 》停车场是指供—各种机?动车和非机动车【停放的露天或室内场!所 ? ,   ? 停车场》分为专用停车场和】公共停车场专—用停车场是指—主要供本单位—车辆停放的场所【和私人停车场;【公共停车场是—指主:要为:社会车辆提》供服务的《停车场 【 第四条 公安】。。机关:是公共?停车场管理的—行政:主管机关具体管理】工作由公安交通管】理部门?负责    ! 公安交通管理【部门设立公》共停车场专门管【。理机构主要负责公共!停车场的审查—、,设置:。、看管人员培—训、管理和监督公】共停车场的设置单】位,、个人以及工作人】员应:服从:公安:交通管?理部门的管理和监】。督 ?。    建设】、规划、市政—、工商、物》价、:财政、地税》等部门应当》按照各自职责协【助做好公共停车场的!管理工作 》 第五【条 鼓励单》位和个人投资建【设或利用空闲场地开!办,。公共停车场实行【谁投资谁受益—的原则 —。 ?第六条 《城,。市,规划部门和公安机】关应当?根,据城市?。总体规划《。的要:求编制公共》停车场建设规—划报市人民政—。府批准后《实施 —。 第七条 —公共停车《场,。的,建设必?须符合城《市规划和保障道路】。交通:安全的要求》其规划设计遵守【停,车场规划设计规则(!。试行) —    公共【停车场的设计—方案(包《括有关的《主体:工程设计《方案)须《经公安交通管理部】门,审核和城市规—划部:门,批准后?方可办理施》。工手:续;公共停车场竣工!后须经公安交—通管理部《门参加验收验收合】格后:。方可使用第八条 公!共停车场设置单【位须向所《在地(区《。。、县)公安》交通管理部门—提出申请经区、县】公安交?通管理部门》会同城市规划和市政!行政管理部门实地】勘察同?。意后:报市公安交通管理】部,门批准方可设置 ! :   需要利用街!道、公共《广,场作为?临时公共停》车场地的应》由公:安交:通管理部门会同【城市规划和》市政行政管》理,部门统?一确定由公安交【通管理部门统一【管理 —。   在城市【繁华商业《街道经?公安交?通管理部《门批准可设置临时】公共停车泊位计时收!费未经城市》规划、?市政行政管理—部门勘察定点—和公:安交通管理部门【批准任何单位和个】人不:得占用道路设置机动!。车,、自行车公》共停车场 —。 第九条 新!建、改建《、扩建的大型旅馆】、饭:店、商店、体育场(!馆)、?影(剧)院、展览】馆、图?书馆、医院、—旅,游场所、车站—、仓库等《公共:。建筑和商业街(【区)应配建》或增建公共停车场】;有条件的》小型公共建筑—应,配建自行车公共【停,车场;配套建设的公!共停车场应》。。与主体工程同—时设:计、:同时施?工、同时使用—;,没有按规定规划公共!停车场的城市规划部!门不予批准施工 】    规划!和建设居《民,住宅区应根》据需要配《建,相,应的公共停车场【 《。   机关、团】体、企业《、事业单位应根【据需要配《建满足?本,单位车辆使》用的停车场 !   《应当配?建公共停车场而【未配建或公》共停车?场地:不足的应逐步补建】或扩建 — 第十》条, 专:用停车场经》公安交通《管理部门《批准到?有关:部门办理手续后可】。以对社会开放营【。业,。纳入公共停》车场管理《单位或个《人利用空闲》场地:申办停车场》的适用前款规定 ! 第十一【条 机动车公共停】车场:。必须:设置明显《标志出入口》。应当有良《好,的视野场内须施划停!车线配备必要—的消防、照明器【材和设施自》。行车公共停》车场不准设在人行道!和交叉路口》附近在?较,宽的人行《道上设置自行—车看:车处时?要设置明显》标志夜间要安设【照明设?备要留足人行道施】划停:。车场以不影响交通】为原则 !第十:二条 单位和个【人需要临时占用【公共停?。车场作为《非,停车之用时应征得当!地公安交通管理【部门:同意改?变公共停车场的使用!性质须经当地公安】交通管?理部门和《城市规划部》门批准不准》随意扩大机动车、自!行车公共《停车场占路面积或随!意迁移场点对因故】必须撤?除的由市、》县,(区)公安》交通管理部门决定】并发出撤《除通知有关》。单位和个人应当【立即执行 【 ?第十三?条 经批准开办的营!业性公共《。停车场开办者应【当到当地工商—行政管理《部门申办《营业执?照到当?地地税部《门申:报办理?税务登?记依法纳《税并:按照物?价部门核定的收费】标准:收取看?管费在路边设—置停车计时装置的】。公共停车泊位停车】只,收停车泊位费— 第【十,。四条 公安交—通管理部门对公共停!车场指派专人进行统!一管理根《据停车场的规模、停!放车辆的数量—确定看管人员数所有!看管人员由公安交通!管理部?门协同劳动部门【和公安派出所从思】想表现好《。、责任心强、—身体健康男》性年龄在5055岁!女性:年龄在4045【岁之:间的大?龄下:岗职:工中:择优录用经》培训后持《证上岗 【   《在公共停车场停车】者必须服从》管理人员的指挥 】 , 第十五条 !公共停?车场设置《单位必须有专—人负责并《建立健全各》项管理制度加强对】所属管?理人员的法制—教育和有关》业务知?识训练公共停车场管!理,人员要增《强责任心积极开展文!明、优质服》务活:动树立行业》新风因公共停车场管!理人员责任心不强、!违反管理制度而造】成看管车《辆损坏、丢失(【被盗)的看管人【员要依法《承担民事赔偿—责任 《。 : :。第十六?条 经公安》交通管理部门—批准的公共停车场】在,实施收费前》应按属地到物价部门!。办理收费《许可证后《方可收取《看管费并且必—须统一使用地税【部门监制的专用收费!票据各?公,。共停车场《要,实行:明码标?价在公共停车—场及收费地点醒目位!置设:置明码标价》牌标明停放》车辆类型、收费【标准:、举报电话等以【。接受社会监督 】 ,    《 公共停车》场收取看管费的标准!由市物?价局、财《政局、公安》局制定标准公布后】。施行 ?   》 对在车》站、宾馆《等地方接《送客人的车辆临时】停放时不收取停车看!管费 【。 第十七条》 公共?停车场经营》。者应当履行下列职责!:    — (一)公开管【理制度、收》费标准、《监督电?话和证照;》     (二】)负责进出车—辆查:验、登?记不超出核定—数量接?纳停:放车:。辆;     (!三)维护场内—车辆停放秩》序和行驶秩序—;,     (四)!机动车停车场内发】生,火警抢劫及》场内交通事故等情】况应当采取相应【紧急措施并》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!;, :    (五)【定期:。清点场内《车辆发现长期停放或!者,可疑车辆应当向公】。安,机关:报告:;    — (:六,)保持场内环境【。整洁;  —   (七)法【律、法规和本办【法,规定的其他职责 ! 第十八条】 公共停车场收取的!停车费由公安交通管!。理部门统一管理主】要用于看管人—。员的工资支出—、停车场标志—、标线的设置、更新!、施划、配备照明】、消防器《。材及停车场的—修缮、?改建:和办公等开支不【得挪作?他用 】第,十九条 公安—交通管?理部门?、物价部门和城市】规划:部门要加强》对公共停车场的管理!和监督开展定期【不定期的检查发【。现问题及时纠正依】法处:。理 ? 第二十条】 原已?设,置的机?。动车、自行》车公共停车场应【在本办?法发布之《日后三?十日内按《本办:法规:定到公安交》通管理部《门重新办理或补办】审查手续 】 第二《十一条 违反本办】。法规:定未按城《市规划建设》。公共停车场的由城】市规:划行政部门依—法处理?    】擅自占用道》路,设置停车场的—由市公安《交通管理部门和【市政行政部门依【。。法处理? :  ?  ?不按:规定明码标价、不】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!标准乱收《费的由物价部门依法!处理 ?  《  ?不使用统一票据的由!地税:部门依?法处理? 第二十!。二条 有《下列情况之一的【。由公安交通》管理部门责令改【正并按照道路交通】管理条?例等法规的》有关规定依法处理;! ,     (一【)擅自关闭公共停】车场或改变》公共停车场使用【性质的?;     【(二)接《到,必须撤除公》共停车场的通—。知后拒不执》行的;  —   (三)—在非确定的停车场】和停车泊位停放车辆!妨碍:。交通的;    ! (四?)公共停车场超【出停:放车辆范《围接纳车辆而—占用:道路:影响车辆通行的 ! 第二十三】条 当事《人对行政《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!申请行政复议或【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!逾期不申请复议【也不向人民法—院,起诉又不履行行【政处罚决定的—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!的,机关申请人民法【院强:制执行第二十四【条 :。市、县城区的营运】性,客、货停《车站、场的管—理依照有关规定执】行 》 第?二十五条 》本办法自发》布之日起《施行 》 二O?O三年三月二十五】日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