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】。章, ,总 则
第一!条 为进一步规范】和加:。强市级国有》土地使用《。权,出让收支《。管理贯彻《落,实各项土地收入管】理政策科《学,合理:利用土地资金根据】中华人?民共:和国土地管理法、中!华人:民共和国城镇—国有:土地使用权》出让和?。转,让暂行条例、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】规范国有土地—使用权出让收支管】。理的通知(国办发】〔2006〕10】0号)、山东省【人民政府办公厅关】于贯彻国办发〔20!06〕10》。0号:文,件进一步规》范国有土地使用权】出让收支管》理的意见(鲁政办发!〔2007〕3【8号)等法律、法】规和有关政策—规定结合我》市实际制《定本办法
第【二条 本《办法适用于市级国】有,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!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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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》市级国有土地—使用权出让收—入(以下《简称土?地出让收《入)是?市政府以出让等【方式:配置国有《土地: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!地价款具体包括【
: ? (一?)以招?标、拍卖、挂牌和协!议方式出让国有土】地使用权所取—得的总成交价款【(不含代收代—缴的税费)》;
— ,(二)转让》划,拨国有土《地使用权或依法利用!原划拨?土,地进行经营性建【设应当补缴的土地价!款;
《 : :(三)处置抵押划】拨国有土地》使用权应当补缴的土!地价款转让房改【房、:经,济适:用房按照规》定应当补《缴的土地价款;
】
(四)】改变:出,让国有土《地,使用权用途、容积】率等土?地使:用条件应当》补缴的土地价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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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五)其他!与国有?土地使用权出让【或变:更有关的收入
】第四条 市国土资】源局依法出租国有土!地向:承租者收取》。的土地?租金收入出租划拨土!。地上的房《屋应当上缴的土地】。。收益以及《土地使用者以—划拨方?。式取:得国:有土地使用权—依法向市政府缴纳的!土地补?偿费、安《置,补助:费、地上《附着物和青苗补【偿费、拆迁补偿费等!费用(?不,含征地管理费)一】并纳:入,市级土地《出让收?入管理?
第?五条: 按照规定向国有】土地使用权受让人】收取的定金》、保:。证金和预付款在国有!土地使?用权出让合同(以】下简:称土地出让合同【)生效后可以抵作】土地价款划》。拨土地的预付款【。可,参照执?行
第六》条 市?级土地出让收支【全额纳入政府基金预!算,管理:收入全额《缴入国库支出—一律通过政府基金】预算从土地出—让收入中予以—安排实行“收支两】条线”管理》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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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何单位和个【人不得?以任何名《义,擅自减免或变—相减:免土地出《让收入不得将应缴】国库的征《地,。。和拆迁补偿费由【国,。有,。土,地使用权受让人【直接支付给村集体经!济组织或农》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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