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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菏泽市—。人,民政府办公室关【。于调整民用》建筑城市基》础设:施配套费《。收费标准的》通知 菏】政办发〔20—10〕?34号 各县【区人民?政府市政府各—部门市属各企—业各大中专》院校 ? ?     为!更好地?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!。展新形势切实—增强引导和调—控城市?建设发展《的能力加《速推进城《市化进程结》合我市城市建—设实际市政府确定】。对菏泽市人民政府办!公室:关于收取城市—建设:基础配套费有关【问题的通知(菏政】办,发,〔2009〕—83号)《文件中规定的—民用建筑城》市基础设施配—套,费收取标准进行【。。调整现公《布如下 !     建【筑层数三层以—下(含三层下同【),的低层民用建—筑按照?每平方米200元收!取;:建筑层数三层以下】的低层公共建筑按每!平方米10》0元收取;建筑层数!十八:层以下、四层以上】的民:用建筑按每平方【米,100元收取;建筑!层数十九《层以上的高层民用】建筑一至《十,八层部分按每平方】米100元收—取十九层以》上部分按《每,平方米50元收取 ! ,   —  其他《事项仍按《菏,政办发〔20—。09〕?83:。。号文件有关规定执】行      】 — ? : , 《 ? 二〇一〇—年四月?二日 《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