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菏泽市人!民政府办公室—。关于调整《民用建筑城市基【。础设施配套费收费】标,准的通知
!菏政办发《〔2010〕3【4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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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县区人民政【府市:政府各部《门市:属各企业各大中专】院校
! 》为更好?地适应全市经济【社会发展新形势切】实,增强:引导和调控城市【建设发展的能力加】速推进?城市化进程结合我市!城,市,建设实际市政—府确:定对菏泽市人民政】府办公室关于—收取城市建设—基础配套费有—。。关,问,题的通?知(菏政《办发〔20》0,9〕83《号)文件中》规,定的民用建筑城【市基础设施配—套,。费收取标准进行调整!现公布如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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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建筑层《数,三层以下(》含三层下同)的【低层民用建筑按【照每平方米200元!收取;建筑层数【三层以下的低层公共!。建筑按每平方米【100元收取;【建筑层数十》八层以下、》。四层以上的》民用建筑按每平方】米,100元收取;【建筑层数十九层【以上的高《层民用建筑一至十八!层部:分按:每平方米100元收!取十九层以上部分】按,每平方米50—元收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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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事!项,仍按菏政办发〔【200?。9,〕83号文》件,有关:规定执?行,
《 《 ? 【 ? 二】。。〇一:〇年四月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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