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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四章 监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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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十一:条 有下列情—形之一的报经市【或县人?民政府批《准可以?注销其土地使用证】或用地批准文件【由村民委员会—。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!。收回宅?基地:。使,用权:?。
】(一)为实施村【庄集镇规划进行旧村!改造或?国家:建设征用等原—因,需,要调整或迁建住【宅新房建《成后逾期无正当理】由不:拆除旧房退出原【宅,基地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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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(二)进《行乡(镇)、村公】共设施和《公益事业建》设需要占用的宅基地!。;
【 (三)因继【承房:屋等原因《造成农村村民一户一!处之外的宅基地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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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!)因:迁移:。、病故等原因销【。户而停止使用—的宅基地;
! 《(,五):未按:照批准用途使—用的;(《六)非法转让宅基地!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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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于前【款第(一《)、(二)、(三】。)、(四)项—规定:的原因收回宅基地】使用权的村》民委员会或农村集】体经济组织应当【根,据地上附着》物的评估价格对原宅!基地:使,用权人给《予适当经《济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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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二条 对符!合第二十一条中【(一)?、(三)、》(四)项规定条件宅!基地可?。由村集体依法收【回而:拒不交?回的经?市或县人民》政府批准可由村集】体组织?。实行有偿使用—有偿使用费》标准为每年每平方】米1:-5元?;影响村庄规划实施!的必须拆《除地上建筑》物和其他附着物腾出!宅基地?除上述情况》外不得?随意扩大《宅基地有偿使用范】。围
【 , 第二十三条 符合!申请宅?基地条?件的农村村》民经村?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!经济组织全体成员讨!论同意后可以—购买本村或村—集体经济组》织内部他人》多,余的房屋买》卖,合同:生效:后按照本办法第十九!条的规定办》理土地使用权—变更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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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—四条 有下》列,情形之一《的经:县级以?上人民政府批准撤销!用地批准文》件或注销土地使用证!并书:面通知当事》人::
》 (一》)无权批准使用土地!的单位或者》个人:非法批准占》用土地的;(二)超!越批准权限》非法批准占用土【地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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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!)不按?照土地利《用,总体:规,划确定的用》途批:准用地?的,;
】 (四)违反法律】法规规定的程—序批准占用土地的】;
? (五)!采取隐瞒事实或【者伪造证件》、文件资料等欺【。骗手段获得用—地批准?文件或土地》登记:的;
》 (—六):其它不符《合法律?。法规和有关规—定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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