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第一章 总则
!
,。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!市场管?理维护建筑市场【秩序保证建设工【程质量和施》工安全保障建筑工程!活动当事人的合【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!共和国建筑》法和山东省建筑市】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!律、法规《、规:章结合本市》实际制定《本办法
第二条】 凡在本市行—政区域内进行建筑】工程的发包与—承包和从事建筑工】程活动的《单位和个人均—须遵守本办法本办法!所称建筑《工程是?指土木工程、建筑】工程及其线》路,管道、设备》。安装工程《和室外装《饰装修工程 —
本办》。法所称建筑工—程活动是指》建筑工程的》勘察、?设计、?工,程总承包、工程专业!承包、劳《务分包施《工,、室外装《饰装:修、建?筑工程构配件生产】经营以及建设监理】、招:标代理、质量监【督检:测等活?动
第三》条 :从事建?筑工:程活动应《当遵守法律、法【规应当遵《循公开、公正—、公平?竞争的原《则不得?损害社会公》共利益和他人的【合法权益各有关【部门不得超》越权限审批建筑工】程项:目,或者擅自简》化基本?建设程序任何—单位和个《人,都不得妨碍》和阻挠?依法进行的建筑活动!
第四条》 ,市建:设局是市人民政【府负责全市建筑市】场监督管理的建【设,行政主?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!
(【一):贯彻执?。行国家和省》有关建筑市场的法律!、法规和规》章;研究拟定—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!。市场发展规》划并组织实施—;
《
(二)对从】。事建筑经营》。活,动单位进行资质管理!;
—
,。(三)负责办理建】筑工程项目的报建和!施工许可《手,续;:
?
(四》)负责管理》建筑工程的》发包承?包、招标《投标工作;(五)】负责建筑工程的质】量、安全生》产的监督管理工作;!。
(六)!负责监督《建,设合同的签订与【履行:;工程造《价的监督与管理【;建设?。工程强?制性:标准:的监督管理;
【
》(七:)负责建筑工程【的竣工验收备案管】理工作;
—
《(八)负《责从事建筑工—程活动单《位的工程技术—人员:、,管理人?员的业务《培训:以,及从业人员上—。岗技能培《训工作并组织—。初审:和评审工《程技术人员》专业资?格;
】(九)?负,。责,建筑业的统计工作并!发,布行:业经济技术和市场】。信,息;
【。
,(,十)负责《查处本?市行政区域》内建筑市场中的违】法行为;
!
县(区)人—民政府建设行政主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!域内建筑市》场的:监督管?理 :
工商、人【防、消防等有—关部门应当按照【法律、?法规规定的职责【协助:建设行政《主管部门共同做【。好建:筑市场的监》督管:理工作
第—五,条 本市行政区域】内的建筑工》程项目实《。行市、?县(区)分级—管理制度中央、省】驻菏单?位,及市直直属单—位的建筑工程—项目、菏泽城—市规划区域》范围内的房地产【。开发建?设项目由市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】直接管理县(区【)行政区域内—除市管?之外的建筑工—程,项目由所在地—的县(?区)建设行》政主管部门》管理
《。第六:条 各级建设行政】主管:部,门应当加强对从事】建筑工程活动单【位和个?人的管理定》期培训建筑》从业人员不断提高】从业人员素质对【重要岗位《的建筑从《业人员实《。行持证上岗制—。度
第七条— 建筑工程活动【应当确保建筑工【程质量和安全—符合国家和省—建筑工程质量安【全标准
》。第八条 大力扶【持我:市建筑业《的发展支持建筑【科学技术研究—提高建筑设计水平】鼓,励节约能《源和:保护环境提倡采用先!进技术、先进设备】、先进工《艺、新型建》筑材料和现代化【管理方式
第九条! 放开建筑市场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】。得以任何方式对建筑!。市场:进行地方保护和行】业,。。垄断: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