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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!监督管理《
第二—。十,六条 城乡建设行政!。主管部门、地—。震工作主管部—门和其他有》关行业主管》部门应当按照职责】。分工对建设》工,程抗震设防情—况进行定期监—督,检查或者不》定期抽查发》现建设工程未进【行抗震设防》。的,应依法责令其改正 !
第!二十七条《 城乡建设行—政主管部门在进【入施工?现场进行检》查时相?关单位应积极—配合主?动提供?有关抗震设防—的文件和资料不【得拒绝?。和阻碍不得提—供虚假?材,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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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八条 !任何单?位和个人对建—设工程的抗震设【防质量问题都有【权检:举和投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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