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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菏泽市城!市污水处理》费征:收使用管理办法 ! 第一条—。 为规范城市污【水处理?费征收、使》用,和管理保障城市污水!集中处理《设施和排污》管网:的建设、运行和维】护,提高水环境质量改善!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!民共和国水污染防】治法、山《东省城?市污水处理》费征收使用》。管理办?法等:有关:法,律、法规《结合我市实际—制,定本办法 【第二条 本办法适】用于本市《行政区?域内城市污水处理】费的征收、使用和管!理 《第三条 《在本市行政区域内】使,用公共?。管网供?水和自备水源 【(包括自备井和从河!流、湖?泊、水?库取水)《向城市?排水设施《(包括接纳、—输送城市污水、废】水和雨水的管网、】沟渠、河渠、泵【站、起调《蓄功能的湖塘以及污!水,处理厂)排》放污水?(废水)的单位和】个人应当依照—本办法缴纳污水处】理费   】。  :向城市排水》。设施排放污水的单】。位和:个人必须《缴纳污水处》理费不再缴纳污水排!污费:。和城市排《水设:施有:偿使用费《 第四条 水】利部门为污水处理费!征收工作的行政【主,管部:门市城市《污水处理费征收管】理机构具体负责市城!市规划区内污—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工!作    】 财政、物价、【环保、审计、监察】。。等部门按照》各自职责《密切:配合协?助做好城《市污水处《理费征?收、使用《的监督?管,理工作确保污水处理!费,足额征收、管理到位!、合理使用》 第五条—。 污水处理费属【于政府非税收入市城!市,规划区范围》内征收的污水处理费!全额纳入市级财政专!户实行收支两条【线管理任何部—门、单位和》个人均不《得违规减免》污水处?理费    ! 收:取的污水《处理费按照国—家有关规《定免征增值税、营业!税 第六条【 污水处理费—根据:用户实际用水量按】月计征  】   用户应当如实!向征收部《门或代征《单位提?。供实际?用水:量使用公共管网供】水的其用《水量按照用户水表显!示的量值计算;使】。用自备水源供水的】必须安装用水计【量装置其用》。水量按照用户—实际用水量计算【;无用水、》采水计量装置的【。其用水量由征收部】门按照取水设施铭牌!流量每日《运,转24小时计—算 ?     对【拒不配合污水处理费!征收人员查抄表的】。用水单位和个人由】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!。管,。理办公室《核定其用水量—并按核定的用—水量征?收污:水处理费 》 , 第七?。条, 污水处理》费征收标准,由市物!价部门会同财政、】水利行政主管部门】根,据污水处理厂和排】污管网、排污—。泵站等设施的建【。设、运行和》。维,护成本?进行核定按照保本微!利的原则提》出意见,报市人民政!府批准后执》行     !。。目前市城区污水【处理费征收》标准为居《民生活、行政—。。事业:单位用水0》.90元《/立方米工业企【业、经营服务—用水1?.00元/立方米特!种,用水1.《10元/立方米根】。据上级有关规定【或,污水:处理成本的变化可】对上述?。标准及时进》行调整? 第《八条: 对建?筑施工临时降排【水的用户按照—水表显示的》量值计算《。。水量无水计量装置】的按照?水泵铭?牌,。流量每日运转2【4小时?计算水量其》污水处?理费按?照工业用水标准的5!0%缴纳 — ,第九:条 用户排》放污水的水质—应当符合 山东省】南水北调沿线水污】染物综合排放标【准(DB37/5】99:-200《6)和污《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!质标:准(CJ3》082-1999】)     !污水处理企业在【保证出水水质稳定】达,标,、进水?水质不超过设计标准!的前提?。下可与排《污单位签订污水委托!处理合同并报—环境保护《行政主管部门备案】排污单?位的污水排放应按合!同规定执行 【     —用户与污水处理【费征收?。或代征部门因水【。质问题发生收费争】议时由具有国家【认证资质的检测【机构:进行复核并按照复】核后的?水质进行征缴 !第十条 《鼓励用户自建污水处!理设施对于》自建生活污水处理设!施并取得《排水许可的用户【且排水水质》达,到国家城镇污水【处理厂?污染:物排放标准(GB1!89182》0,02)一级A标准的!按,实际达?标处理水量的50%!核减其污水处理费】;对于自《建工业废水处—理设施?并取得排水》许可:的用户且排水水【质达:到国家 污水综【。合排放标《准(GB《。。8978-1996!。。。。)一级标《准以上?的按实际达》标处理水《量的50%核—减其污水处理费 】  《。。 ,  每年第四季度】用户向征收部门申】报下一年度》污水处理《费核:。减计划经审核通过】后下:。一年度?中按核?减,后的:。标准缴纳《污水处理费 — :第十:一条: 使用中水或者其他!再生水的《按,中水或再生水取用水!。量的50%征收污】水处理费 — 第:。十二条 财政部门应!当向城市《。污,水处理费征收管【。理机构支付代征手】续,费代征手续费的标】。准按照实际缴入【同级财政专户污水处!理,费的3%计算主要】用于污水处理费征收!管理工作 — 第十三条 污【水处:。理费征收部》门应当使用省财政部!门统一印制的山东省!非税收入缴》款,书 第十四条】。 使用公共管—网供水的用户其【污水处理费由公共供!水企业在收》取水费时一》并代征并在发—票中单独列明污【水处理费的缴款数】额公:共供水企业代—征的污?水,处理费应《当单:独,核算不?得与水费和代征的】其他:行政事业性》收费:混合核算 】    公共—供,水企业?应于每?月月底前将上—个月代征的》污水处理费全—。。额上缴城市污水处】理费征收管理机构】城市:污水处理费征—收管理?机,构,应逐月?按实际收取》的,污水:处理费?数额向公共》供水企?业开具?山东省非税》收入缴款书并及【时足额缴入同级财】政专户 《 第十五条— ,使用自?备水源的用户—应在规定时间—内主:。动缴纳污水处—理费单位内部—家,属院使用自备水源】。。的其污水处理费【由本:单位负责征收缴【纳城市污《水处理费征收管理】机构应逐月按实际】收取的污水处理费】数额向用户开具山东!省,非税收入缴》款书  【   ?。用户应当通》过,票款分离系统由【代收银行将污水处理!费及时足额缴入【同级财政专户 !第十六条 用—户未:按照规定《缴纳污水处理费的由!负责征收污》水处:理费的行政主—管部门责《令其限?期缴纳;逾》期仍不缴纳》的,根据有关规定—。按,日加收应缴》污水:处理费2‰的—滞纳金计入污水处】理费  【   对拒缴污水处!。理费的用《户负责征《收污水处理》费的行政主》管部:门可依法向人—民法院申请强制【执行 第十七】条 企业缴纳的污】水处理费可以—计入生产《成本或者管理费用 ! 第?十八条 污水处理】费实行?专款专?用任:何,部门:、单位和《个人不得《坐支、截《留、挤占或者—挪作它用《 , ?污水处理费专款用】于以下事项 !    (一)城】市,。。污水处理厂、排污管!网、排污泵站—等相关设施的建【设、运行和维护; ! ?    (二)支付!代征手续费 第!。十九条 污水—处理企业应》当按照规定用—途使用污水处理费价!格行政主管部—门应当会同财政【、水行政主管部【门对:污水:处理企业的污水处】理成本?进行定期监审监【审结论应《当作为拨《付污水处理》费用的主要依据 ! 第二十条 水行】政,主管部门《应当加强对城市污水!排放的管理污水【处理企业应当对【接纳的污水进行水质!监测和分析发现【违规排放超》标污水的《污水处理企业可以拒!绝接纳并应当及【。时向当?。地环:境保:护行:政主管部门报告【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!门应当依法予以查】处 第二十【一条 污水处理【企业应?当按照规定做—到达标排放污—水处理企业无正【。当理由擅自停止【运行或?者未能达标》排放的由《。有关部门责令整改】。、依:法处罚,并》相应停止拨付或者扣!减污:水处理费用;造成】污染事故的》依法追究有关人员】的责任? : 第二十二条 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!妨,碍、阻挠征收管理】人员依法征收城市】污,水处理费《 : 第二十三条 【城市污水处理—行,政,主管部?。门或者?有,。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!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!列,行为之一的由其所】在单位或《者上级主管机—关责:令限期?改正对有关负责人】和其他直接责—任人:依法给予行政处分;!涉嫌构成犯罪的移】交司法机《关追究刑事责任 !  ?   (一》)未将征收的—城市污水处理—费全额缴《入同级国库、纳入】财,政预算或者》有其他截留、挤占】、挪用?行为的; 【    《 (二)擅自批【准减缴、免缴、缓缴!城市污水处理费的】; 《     (—三,)不按规定用途使】用城市污水》处理费的; 】 ,   ? (四?)有其?他滥用职权、徇私】舞弊、玩忽》。职守情形的》 : 第:二十四条 各县人】民政:府,可以根据本办法执】行或依据本办法制】定具体实《施细则 第【二十五条 本—办法:自2010年10】月1日起《施行:,2007》年7月20日—发,布的菏泽市》人民政?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!泽,市城市污水》处理费征收使用【。管理办法的通知(】。菏,政办:发〔:20:07〕68》号)同?。。时废止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