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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, 第七—。章 法律责任 【 第六十五【条 违?反本办法《规定,招标》项,目的招标《内容应当经项目审批!部门核准而未经核准!。,擅:自进行招标的,或者!对核准的《。招标内容作》出变更后未按规【定重新办理核准【手,续的,由项目审批】部门给予警告,责】。令限期改正,可以】并处1万元以—上3万元以下罚款 ! — 第六?十六条 依》。照本办法规定应【当经过批准才能【进行邀?请,招标的项目,招【标人未经批准擅自】采用邀请招标—。方式进?。行招标的《,由有?关行政监督部—门责令改正,可以处!1,万元以上5万元【以下罚款 》 , 第【六十七条 依法必】须进行?公开招标的项目【,未发布《招标公告即开始招标!,或:者未在指定媒介发】布招标公告,或者在!招标公告中以不合理!的,条件限制《或排斥潜在投标【人的:,由有关行》政监督?部,门责:令改正,可以处【1,万,元以上5万元—以下罚款《 《 ? 第六十八条— 违反本办法—规定,招《标人:、,招标代理机构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】,由有?关行政监督》部门给予警告—,没收违法所—得,并处违法所【得1倍以上5倍以下!罚款:;没有违《法所得的,并处3】万元以上10万元以!下罚款;构成犯罪】的,依法追究—刑事责任:  】  (一)未!经资格?认定:或者超范围从事招】标代:理业务的; 【   (二)!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!机关以及《其他国家机关存在隶!属,关系或者《利益关系的; 】   ? (三)通【过发:放招标文件谋取经】济利益或者假—借招标违法谋取不】正当利?益的;?。 ,      —(四)不按规定收取!和退还投标》保,证金的 第六!十九条? 违:反,本办法规定,招【标人或者招标代理】机构使用招》标文件中《没有规?定的评标《方法和标准,—或者评标委员会的组!建和成?员组成不符合法【定要求的,由有关】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!告,责令改》正,并处《3万:元以上10万元以】下罚款;构》成犯罪的,》依,。法追究?。刑事责?任   》 前款所列】行,为影响中标结—果的,中标无效 ! 第【七十条 违》反本办法规定,有下!列行为之一的—,,由有关行政监督部】门依据中《华人民共和》国招:标投标法的规定处罚!:  《  (一)】依,法必须进行招—标的项目《,招标人或者—招标代理《机,构在开标前泄—露,标底的; —   —(二)投标》人串通投《标,、弄:虚作假或者以行【贿、欺骗等不—正当手段《。谋取中标的》; :    【(三)中标人向【他,人转让中标项目【或者将中标项目【肢解:后分别向他人转【让的 【 第七十一条 !有关行政监督—部门在招标投—标监督活动中—。有下列?行为之一的,责令】改正,对直接—负责的主管人—员和其他直接责【。任人员依法给予【行政处分;》构成犯罪《的,:。依法追究刑事责任:!    》 (《一)为招标人指定标!。底编制单位或者招】标,代理:机构的;《 ,。    《 (二》)直接或者间—接干涉评标活动的;! :   ? (三)违法向!招,标人、投标人收取费!。用的;    ! (?四)接到检举和【举报后?未,按规定组织处理的;!    【 (五)未依法对招!标投标活动实施【监督的;  【  ? (六《),未依法履行其他职】责,并造成严重后果【的    】 其他有关单—位,和个人利用》职权进?行,前款第(一)项至第!(三)?项违法行《为,,或者以其他方式非!法干涉招标投标活】动的,依照前款规】定追究责《任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