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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七章 法律责【任, 第六十【五条 违反本—办法规定,招标【项目的招标内容应】当经:项目审批《部门核?准而未经《核准:,擅自进行招标的,!或者对核《准的招标内容—作出变更后未按【规定:重新办理核准手【续的,由项目—审批部门给予—警告,责令限—期改正,可以并处1!万元以上3万元【以下罚款 》 第六!十六条 依照—本办法规《定应当经过批—准才能进行邀请招】标的项目,招标人未!。经批:。准擅自采用邀请【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的!,由有关行》政监督部《门责:令改正,可以处【1万元以上5万【元以下罚款 — 《 第六十七条】 依:法必须进行》公开招标的项—目,,未发布《招标公告即开始【招标,或者》未在: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!告,或者在》招标:公告中以不》合理的条件限制【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!,由有关行政—监督部门责令改【正,可以处1万元以!上5万?元,以下罚款《 《 : , 第:六,十八条 《违,反本:办法规定,招标人、!。招标代理机构有下】列行为之一的,由有!关行:。政监督部门》。给予:警告,没《收违法所得,并处违!法所得1倍以上5倍!以下罚?款;没有违法所【。得的,并处3万【元以上10万元以】下罚:款;:构成犯罪的,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】:   》 (一)【未经资格《认定或者超》范围从事招标代理业!务的; 《    (二!)招标?代理机构《。。与行政机关》以及:其他:国家机关存在隶属关!系或者利益关—系的:; ?   —(三)?通过发放招》标文件谋《取经济利益》或者假?借招:标,违法谋取不正当【利益:的; 《    《 (四)不按规定收!取和:退还投标保》证金的 《 第《六十:九条 违《反本办法《规定,?招标人或者招—标代理机构使—用招标文件中—没有规定的评标方】法和标准《,或者评标委员会的!组建和?。成员组成《不,。符合法定要》求的,由有关行政】监督部门给予—警告:,责:。令改:。正,:并处3万元以上1】0万元以下罚—款;构成犯罪的【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!    前!。款所列行为影响【。中标结果的,中标】无效 【 第七十—条 :违反本办法规定,】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!由有关行政监督【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!和国招标投标—。法的规定《处罚:    !。 :。(一)?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!。项目,招标人—或者招?标,代理机构《。在开标?前,泄露标底的》;    !(二)投标人串通投!标、弄虚作假或【者以行贿、欺骗等】不正当?手,段谋:取中:标的;  —  》(三)中标人向他】人转让中标项—目或者将中标项目】肢解后分别向—他人转让《的 : 《 , 第七十一—条 有?关行政监督部门【在招标投《标监督活动中—有下列行为之—。。一,的,责令改正,【对直接负责的—主管人?员和其他直》接责任人员依法给】予行政处分;—构成犯罪的》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!:    】 (:一)为招标人指【定标底编制单位【或者:招标代理机构—的;    】 (二)》直接或者间》接干涉评《标活:动,的;    ! (三)违法向招】标人、投标人收取费!用的;    ! (四)接到检举!和举报后未按规【定组织处理的; 】    【(五)未依》法对:招,标投标活动实施【监督的?;    !(六)未依》法履行其他职—责并造?成严重后果的  !。。  ? 其他有关—单位和个人》。利用职权进行前【款第(?一)项?至第(三)项违【法行为,或者以其他!方式非法干涉招标】。投,标活动的,依照前】款规定追究责任 】 :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