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! 实?施与验收
】第八条 节能改造】项目实施《阶段的?监,管按:。照属地管《理的原?则,。进行各县区》建设主管部门—要加强对节》能改造项《目在实?施中的?监督管理墙改节能、!供热、质监》、安监等相》关职能机构分工明确!各负其责设计、监】理、施工等单位严格!按照有?关标准、规范—进行实?施市住房城乡—建,设和:财政主?。管部门将不定期的对!改造项目进行跟踪】检查:对不按照计划和要求!组,织实施的改造项目限!期整改?。并给予通报批评仍达!。不到要?求的不予拨付—扶持: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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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九条 节【能改:造项:目验收?须具备的《条件
《 1、改!造工程?按照确定《。的节能改造实施方】。案已全部完工;【
【 2、相关》验收资料齐全;
! , 3、经过!。。最少一个采暖期【的试运?行且实现按》热计量?收费
《
第十条! 节能改造项目达】到验收条件后—应及时向《当地建设、》财,政主管部门提—出验收申请并填【写滨:州市既有居住—建筑供热《计量及节能改造验】收意见书(见附件3!)市住房城乡建设】、财政主管》。部门组织《有关专家会同当地】建设、财政主管部门!组成:联合验收组进行审】查验收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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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,十,一条 对未按—审,查批准的改造—实施方案实施—的、工?程竣工经过后—一个采暖期后未申】请验收的、列入计】划后一年《内未组织实施—的且未?经市住房城乡建设】、财政主管部门批】准同意延期实施的】将,不予核?定完成任《。。。务量:。不予拨付《节能改造奖励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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