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。 : 滨州市》外地进滨建设—工程监理企业备案管!理规定 【 滨建法字〔2【009〕7号— 第一条 — 为加强外》地建设工程监—理企业进入滨州市从!事工程监理》业务的管理维护本市!工程监理市场的正】常秩序保证建设工程!质,量根据山《东省工程建设监【。理管:理办法和有关法【律、:法,。规、规章《的规定?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!办法 ? , 第二】条 : ,本办法所称外地进】滨建设工程监—理企业(以下简称】进滨监?理企业)《是指具有工程监理】。。企,业资质证书》企业法?人营业?执照注册地不在【滨州市的建设工【。程,监,理企业包《括省外建设工程【监理:企业或省内》。市外:建设工程监理企业 ! ? 第三—条 凡在》本市行政《区域内从事建设工】程监理?业务的进滨》监理企业及相—关管理?活动应遵守本办法】 — 第?四条 滨州市建设!局是进滨监理—企业备案管理的【行政主管部》门委托滨州市—。。建设:工程监理管理站负责!进滨监理企业的备】案和:监督管理工作 【 ?    各县建设】行政:主管部门负责—本,。行政区域内》进滨监理企业的监】督管理?工作 ! 第五条 凡在本!市行政区域内承【揽建设?工程监理业务—的,进滨监理企业应按】。照本办法规定—办理备案手续并接受!监督管理凡未办理进!。滨备案的不得—在滨:州市行政《区域内承揽建设【工,程监理业务》 《 第六条 !。省内市外进滨监理企!业申请进滨》备案应向《滨州市建设工程监】。。。理管理站提交以下资!料(原件核》对留存?的复:印件加盖公章) 】     (一!)省内市外进滨监理!企业进滨备案申【请表;   !  :。(二)备案附件资料!(,装订:成册一?式二份) 】  :      —1.申请备案—报告; —       【  2.监理单位】资质等级证书副本;!  》。       3】.企: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!; ? :    《    4》.,单位所在地市级【建,。设行政主管部—门出具的出市—证明:;  —  :     5—.法定代表人授【权委托书; 】     》    6》.进滨人员一览【表;   】      —7.进滨人员—职,称,证书、从《业能力?证书:。等; —        】8.:进滨人员劳动合同(!须经劳动部门—。鉴证)?;   【      9【.其它有《关材料 【   ?。  : : 第七条 》 省外进《滨监理企业申请进滨!备案应向《。滨,。州市建设工程监理管!理站提交《以,下资料(《原件:核对留存的复印【。件加:盖,公章) 【    (》。一)省外《进滨监理企业进滨】备案申请《表;:     (!二,)备案?。附,。件资料(装订成册】一式三?份)  【   ?    《1.省外监理—企业进鲁验证登【记表; 《       !  :2.申请备案报告;!  》       3】.监理单位资质【等级证书副本; 】 :       【  4.企业—法人营业执照—副本; 《 ?        5!.法定代表人授权】。委托书; 】    《。 ,   6.进滨人员!一览:表;  【。       7.!进滨人员职称证书、!从业能力证书—等;  【      — 8.进滨人员劳】动合同?(须经劳《动部门鉴证》);  【       【9.:其,它有关材料 ! 第八条 !申请进滨备案的【进滨监理《企业对提交申请【材料的真《实性负责 【 《 第九条 —进滨监理企业在【本市聘用监理从业】人员比例《不得超过驻滨监【理从业人员》总数的三分之一不得!聘用本市监》理从业人员》为总监理《工程师各项目监【理机构人《员中在本市聘用监】理从业人员》比例不得超过项目】监,。理机构人员》总数的三分之一 】 : , 第十条 !经审查符合备—案要:求的由滨州》市建设工程监理管】理站颁发外地进滨】建设工程《监理企?业备案证进滨监【理企:业应在核准的监【理业务备案范围内承!接监理业务》 ? : 第十一条【 :每年工程监理企业资!质年检?结束后?进滨监理企业应持企!业资质证书(副本)!原件:到滨州市建设工程监!理管理站办理备案】延期:手续逾期《。不办理的视自—动退出?滨,州市建筑市》场 《  :   企业名称【、,法定代表人、—资质等级、驻滨地】址、驻滨负责人、】驻滨技术负责—人等事项《发生:变化的需于15日】内,。持相关证《明到:滨州:市建设工程监—理管理?站办理备案变更手】续 — 第十》二条 进滨监理】企业:在本市从事工程监理!业务应?遵守:相关法律、法规【、规章及本》市有关监《理管理?的规定 — ? , ,第十三条 》 经:备案的进滨》监,理,企业发?。生以下情况之—一的不得再在本市承!接工程监理业务【。并,取消进滨备案资格 ! ?    (一)进滨!监理:企业已不《符合:备案条件的》; 》。    (二—。)存在违法、违【规行为且情节严【重的; 《 , ? :。 第十四条》 对违法》。、违规行为且情节】严重的进滨监理企业!同时向其企业注册地!的建设行政主—管部门通报》相关:情况 《 —第十五条 鼓励进】滨监理企业在工程管!理中创优《和参与本市工程监理!行业:评优:进滨监理《企业创优和》参选:与本市工程监理企业!同等对待《对符合评优条件的】进滨监理企业—或,个人滨州市建设工程!监理:行业协会给予评优】和奖励? — :第十六条 本【办法由滨《州市建设局负责解】释 : 》。 , 第十?七条 本办法自2!009年3》月1日起施行 】。。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