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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【桥涵设施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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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 市政工!程管理部门应—当在桥头设立—。桥名、限载、—限速、限高》等,标志:并加强?。桥涵设施管理和维】修保证?桥涵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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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 !禁,止,下列损坏桥》涵设施的行为—
【 《 (一)在桥涵上、!隧道内停《车及试?刹,车; ?
! ?(二)在桥涵保【护范围内挖沙—、取土、堆放物料】、,。倾倒垃圾; —
! (三)擅【。自侵占桥面、桥【。孔从事各种经营活动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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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 (四)在桥梁设施!上乱贴、乱画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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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(五)其他!损坏、侵占桥涵设施!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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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二十一《条 :。车辆通过桥》涵应当?遵守限载、》限速、限高规定【;装载超重、—超宽:、超长、《超高大件或》者易燃、易》爆物品的车辆过桥】时须经市政工程、】公路管理部门同【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!批准:采,取安全措《施后按规《定的时间和要求【通行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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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条 未!经市政工《程管理部门批—准不得依附桥涵架设!管线和修建设施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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