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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【 :大连:市城市环境卫—生设施管理办法 】。 , ,     (19!98年7月2日大连!市人:民政府大《政发[?1,998]52号【文件公布;根据【2003年12【月,3日大连市人民【政府令第37号大】连市人民政府关【于修改部分市政府规!章和规范性》文件的决《。定第一次修正—;根据2004【年6月23日大【连市人民政府令第】48号大连市人民】政,府关于修改》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!定,。第二次修《正;:根据2011年12!月26日大连—。市人民政府令第【1,16号大连市—人民政府关》于修改?12件?市政府?规,章的决定《第三次修《正) 第一章 总! 则 《第一条 为》了加强城市环境【卫生设施《管理保证环境卫【生设施配套、—完好和正常使用创】造清洁、优》美,的城:市生产和《生活环?。境根据国务院城【市市容和环境卫【生管理条例》和,。大连市?城市环境卫》生管理条例制定【本办法 《 —。 第二条 》大连:市城市规划区及建制!镇,内环境卫生设施【的规划?、建设、设置—、维:护和管?理适用本办法 】 第三条【。 ,本办法所称环境【卫生:设施主要包括环【境卫生?公共设施《、环境卫生》工程设施和环境卫】生作业?场所等 【   环境—卫生公共设施是指】公共厕所、化—粪池、垃圾容器(】袋,。),、容器间、垃圾间、!废物:箱、环境卫生专用车!辆等   】 环境卫生工【程设施是指垃圾转运!站(房)、》垃圾(粪便)无【害化处理场(厂【)、垃圾焚烧炉、】废物粉碎机、废【水脱干机、储—粪,。池,、专用车辆停放场、!洒水(冲洗)—车供水?器、车辆《清洗站等 】   环》境,卫生:作业场所是指环境卫!生工作人员作业、】休息用房等 【 第四条】 大连市城市—建,设管理局是》大连市环境卫生行】政主:管部门其所》属,的大连?市环境卫生管—理机构具体负责环】境,卫生设施《的日常管理工作【    【。 各县(市》)、区环境》卫生行政主管部【门,负,责本辖区内环境【卫生设施《的管理工作日常管】理工作由所属的环境!卫生管理机》构负责业务上—接受:市环境卫生管—理机构的指导 【    各级!计划、建设、规划土!。地、环保、卫生、公!安,、工商等部门应当】按照各自职》责分:工协助环境卫生行政!主管部门共》同,。做好环境卫生—设施的管理》工,作 》 第五条 市及】县(市)、区—。环境卫生《行政主管部门—应在同级人民政【府的:领导下会同有—关部门积极开—。展,环境:卫生设施科》学技术?研究大力推》广应:用先进技术》和设备使环境—卫生设施发展—与城市建设发展相】适,应 》 第二章 设—施的规划、建设和】设置 第》六条: 环境卫生》行政:。主,。管部门应当会同有】关部门编制城市【环境卫生《设施建设、设—置专业规划和实施计!划,报,政,府批:准后纳入城市总【体规划?和国民?。经济与社会发展【计划 ? — 第七条 城—市规划部门在进行城!市具体规划、建设】工程选址《。时应当会同环境卫生!行政:主管部?门依据?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环!境卫:生设施的用地范围 ! ? ,。 第八条 经—规划为环境》卫生设施的用地建设!单位必?须按照环《境,卫生设施建设规【划和环境卫生—。行政主?管部门的要》求建设?、,设置环境卫生设【施 :    — ,任,何单位和个人—不得擅自占用环境卫!生设:施,规划用地或改—。变其使用性质 ! 第九》。条 :新建、改建、扩建环!境卫生设施的其项目!和设:计方案必须经环【境,卫生行政主管部【门审核批准经批【准的环境卫生设【。施设计?方案不得随意改变】确需改变的》必须事先征得环境卫!生行政?主管部门的同意 】 ,    》 新建、改》建,、扩建环境卫—生,设施竣?。工后由环境卫生【行政主管部门组【织,验收 【 第十条 》进行新区开发、旧】区改造及机场、车站!、码头?、商场、宾馆、酒店!、,文化体育《娱乐设施、旅—。游,点等公共场所工【程建:设其规划《。设计方案《应包括设置环—境卫生设施内容【 ?。。 第十一条 环!境卫生?设施配套工》程应与主体》工程同时《规划、设《计、施工《、,验收所需费用—纳入建设工程概算】由主体工《。程建设单位承担环境!卫生设施竣工须有环!境卫:生行政主管部门参加!。。验收验收合格后主】体工程和《环境卫生设》施方可投入使—用;验收不合格【。的建设单位应在规】定的:期限内改正或—者交纳返工》、补建工程费用【由环境卫生行政【主管部?门组织返《工、补建 — , 第十二条【 环:境卫生?行政主管《部门应当按照城市总!体规划和城》市环境卫生专—业规:划的要求重点建设、!改造:或者支持有关—单位建设、改—造公:共厕所、《车辆清洗站、无害】化处理厂《(场)等环》境卫生设施 【 《第十三条 新—建的公共《厕所:应当以水冲》式厕所为主》不得新建旱厕对【于,原有不符合环境【卫生标准的公共厕】所环境卫《生行政主管部门应作!出计划组织》。产权单位《逐步改造达标 】 :。 第十》四条 除政府—。统一规?划和环境卫生行【政主管?部门组织建设—的环境卫生》设施外?其,他环境卫生设施按下!列分:工设置 【  : , (一)城》。。市道路、广场—等重要场《所由环境卫生—行政主管部门委【托环境卫生专业【单位负责; 【    (二】)各类公共场所和】公共建筑由经营【。管理单位或产—权人负责;》 :   《 :(三)商业网点和】各类集贸市场、摊点!由经营管理者负责;!   — , (四)居民住宅区!由,开发建设或》。经,营管理单位》负,责; 《。 :   (五)【。。各类船?舶,、停车场、小游【园等由?产权人或管理者负】责;   】 :(六)施《工工地由建设施工】单位负责;》   — (七)各单位】内部由单位自行负】责 第十!五条 按本》。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设!置各类?环境:卫生设施的责任单】位应当按照国家、】省,、市城市环》境卫生设施设置规定!和标准事先》提出设置计划—报,环境卫生行政—主管部?门审核批准责任【单位也可缴》纳费:用由环境卫生—行政主管部》门组织设置环境卫】生设施?设置后须经》环境卫生《。。行政主管《部门验收合格—。后方可投入使—用 第三章 !设,施的维?护与管理 —第十六条 环—境卫生设《施,的保洁、保养、维修!和更新等管》理,工,作由:产权单位或》管理者负责环境卫】生设施的产权单【位,无力管理的可—委托环境卫生—。。专业单位或经营单位!进行管?理 : :。 ,   》 将环境《卫生:设施:移交给环《境卫:。生专业单位维护的】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! 《 第?十七条 从》事环境卫生设施经营!性维护的单位应当具!备相应的资质—条件 — 第十八条 【城市环境《卫生设施《的维护应达》到有关环境卫生【标准和设施质—量标准 —    环境卫生!行政主?管部门应当建立【健全检查评》。比制度搞好对辖【区内环境卫》生设施维护情况的】。监督检查和》评比 《 第十九条 !单位和个人均—须爱护和正确—使用:环境卫生设施—禁止下列行为 !  :  (一)—在环境卫生设施上】乱涂、?乱贴、乱刻; 】 ,    (—二,)依附环《境卫:生设施或占》用环境卫生作业场】所搭建建筑物或构】筑物; 《 ?   (三)在】环境卫生设施上堆】放各:种物品;  !  (四)在【环境卫生设施—。用,地或作?业场所挖掘》沙石:。、泥土; 》    (五!)向环境卫生设施内!排放腐蚀性物质、易!燃易爆或《剧毒物质; 】    》(六)?。在环境卫生设施内】焚烧:。物品:;, ?    》(七)损《。。害环:。境,卫,生设施和影响对其】维护、管《理的其?他行为 !第二:十,条 未经环》境卫生行《政主管部门批准任】何单位或个人—。不,得擅:自迁移、《关闭、?闲,置、占用或拆除环境!卫生:设,施或:者改变其使用性质和!内部结构 》 :    无环【境卫生管理机—构的:书面证明《不得收购、转让【环境卫?生公共设施》 第二十!一条 经批准拆除的!环境卫?生设施必须补建的】应,当先建后拆》。确需先拆后建的拆除!单位:应,当交纳环境》卫生设?施代建费《由批准机《关,组织建设;也可交纳!保,证,。金待补建验收合格】。后予以返还 !   经批准拆除!环境卫生设施后不】需,补建的?由,拆除单位给予—产权人?。补偿 【 第二十二条 【。进行城?市建设和其他—。工程施工可能危【及环境卫《生设:施安全和正常使【。。。。用的当事人应当【事先征得环》。境卫生设施产权人】的同意并向》环境卫生行政—。主管:部门备案施工—中应采取《相应保护《措施保证设施的正常!。使用 》    利—用环境卫生设施设】置广告?牌的应当《征得设施所》有人:同意并?采取措施防止设【施损坏?保,证设施正常使用【。广,告发布结束后发【布单位应当恢复设施!原状:设置广告牌应当符】合市环境卫生行政主!管部门公布的可设置!广告环境卫生设施】。目录 —  : 任?。何单位和个人—不得擅自利用环境卫!生设施从《事,与设施使用性—质不相符合的经营】活动 — 第二十三条 环!境,卫生设施实行有【偿使用的《应当符合《国家和省、》市规定的《标准、条件具体【的收费办法和—标准由市物价部门会!同市:环境卫生行政主管】。部门另行规》定 《 ?第二十?四条 ?实行环境卫生—设施产权《。登,记制度环《。境卫生设施》。所有人?应持有关资料在规定!的时间?内向环境卫生行政主!管部门申报登—记  —  ?环,。。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!应建立健全》城市环境卫生设施】档案:和管理制《度,有关:单,位应当?及时向环《境卫生?行政主管部》门,报送环境卫》生,设施有关资料 【 第四章 罚 !则 第《二十五条 违—反本办法的由环【境卫生行政主—管部门或其委托【的环境卫生管理机】构给予警《告并:按下列规定》处以罚款《属于非经营活动【的处:1000元》以下罚款;》属于经营活动有违法!所得的处《5000《元以上3《万元以下罚款无违】法所得的处》100?0元以上1万元以下!罚款   】 当事人违法!行为造?成经济损失的—环,境卫生行政主—管部门或其委托【的环境卫生管理机】构可责令其赔偿【经济损失 【 第二十六条 !违反本办法的行【为涉及建设、环保、!规划土地《、公:安、卫?生,、物价、工商—行政管理《。的由行政主管部门依!法处罚 【 第二十》七条 当事人对行政!处罚决定不服的【可按照行政诉讼行】政复议的《法,律法规规定申—请,行政复?议,或提起行政诉—讼逾期不《申请复议、不起【诉又不履行处罚决】定的作?。出处罚决定的机【关可以依法申请【人民法院《强制执行 【 第二十八【条 盗窃、破坏各类!环境:卫生设施以及侮辱】、殴打环境卫—生管理人《员,或,者阻:挠,其,执行公?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!中,华人民?共和国治《安管理处罚法的规】定予:以处:罚;构成犯罪—的,依法追究刑》事责任 《 第二十】。九条 《 环境卫生管—理人员?玩忽职守、滥用职权!、,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!单位或上级主—管部门给予》行政:处分;构成犯罪的依!法追究刑事责—任 第—五章 附 则 !第三:十条 本办法涉及环!境卫生设施管理的有!关审批、验》收工作在中山区、西!岗,。区、沙?河口区、《甘井子区和旅—顺口区的由》市城建局委托的市环!境卫:生管理处《负责;县《(市)和金州区的】由所在地环》境,卫生行政主》管部门委《托的环境卫生管【理,机构负责报市环【境卫生管理处备【案, , : 《 第三十一条 【大连经济技术开【发,区、大连保税区【、大连高新技术【产业园区和大连金石!。滩国家?旅游度假区的—环境卫生设》施管理可按》本办:法执行 【 第三十二条【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!。起施行 】。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