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滨州】市建:筑节能检测管理办】法, , 滨建建字】〔2007〕26】1号 关于】印发滨州市建筑节】。能检测管理办法的通!。知 各县》(区)?建设局、开发区【规划建设局机关【有关科室站》所办:、局属有关单位 !     —现将滨州市建筑【节能检?。测管理办《法印发给你》们,请结合?实际抓好贯彻落【。。实推动我市建—筑节能工作再上新台!阶 二OO七年十!月十九日 —第一条? 为促《进我市建筑》节能工作《深,入健康?发展加强建筑—节能检测《的管理根《据建设部民》用建筑节能管—理规定、建筑节【。能工程施工质—量,验收规?范和山东省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!。理规:定、山?东省建筑节》能检:测与认定《管理办法、山—东省新型墙体材料发!展应用与建》。筑节能管理规定【及滨州市民用建【筑节能?。审,查监督管理办法制定!。本办法? : , , 第二—。条 ?本办法适用于我市】行政区域《内新建、扩建、【改建的居住建筑和】公,共建筑及其附—属设施的建筑—节能检测 — 《 第三条 — 市建设行政主管】部门负责全市建【筑节能?检测的监督管理【工,。作并具体负责滨【州,市城市规划区内【建筑节能检》测监督管理工—作各县(区)—建设:行政主管部门—具体负责本》。辖区内建筑节—能检测的监督管【理,工作并接《受市建设行政主【管部门?的监:。督指导 — 第四条】 建筑节能检【测机构由市建设行】政主管部门推荐经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审查?认,可取:得资质证书后—方,可承担建《筑节能检测任—务 : : : ?。第五条 建筑节】能工程施《工前对于采用—相同:建,。筑节:。。能设计的房间和构造!做法应在《。现场采用相同材料】和工艺制作》样板间或《样板件?。经检测?达到:设计要求后方可进】行施:工 !第,六条 对》进入施工《现场的建筑》节能材料《、,产品、构《(配)?件建设(施》工)单位应按规定委!。托检测机构进行【检测(检测》比例按GB 5【041?1--2《007建筑节—能工程施工质—量验收规范相—关规定执行)并【提供建筑节能材【料、产品《、构(配)件—的相:关性能指标 【 —第七条 建筑节能!工程完?工,后建设(施工)单】位应按规定委托检测!机构对围《护结构(外墙、【屋面、楼梯间隔墙、!地下室?顶,板、门窗等)工程】进行现场检》测 — , 第八条 — 未进行建筑节【能检测的《民用建筑工》程依据滨州市民用建!筑,节能审查监督管理办!法不予进行节能【建筑认定评审不予竣!工验收备案 — — 第九条 —住宅:小区建筑节》能,检测采取抽测—的方法围护结构保】温,作法相同的建筑物】应当随机抽样检测】比,例,为栋:号数的20%—。不同建筑保》温做法应当分别抽样!检测 》 ? : 第十条 进—。。行节能改《造,。。的,既有:建筑节能检测—参照本办法执—行, ? 》第十:一条: :检测:机构必须严格按照】国家和省有关—规定:进行检测检测—费用按省有关规【定执行没有收费【标准的项目由双方协!商收取费用》 《 第十二【条 对《不按照?检,测标准和《要求进?行检测的检测—机构依据山东省建设!工程质量检》测管理规定由—市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责令《。改正情节严重—的由省建设行政【主管部门撤销其建筑!节能:检测:资格并按照山东省建!设工程质量检测【管理规定有关—规定进?行处理 【 ? 第十三条 【 本办法由市建【设行政主管部门【。。负责解?释 : 》 第十四》条 本办法—自发:布之日起实施—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