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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滨州市建筑》节,能检测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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滨《建建字〔20—07〕261号
! 关于印发滨州】。市建筑?节能检测管理办【法的通?知
各县(—。区)建设局、开【发区规划建设局【机关有关科室站【所,办,。、,局属:有关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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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现将《滨州市建筑节能检测!管理办?法印发?给,你们请结合实—际抓好?贯彻落实推动我市建!筑节能工《作再上新台阶—。
二?O,O七年十月十九【日
?第一条 为促【进我市建筑节能【工,作深:入健康发展加—强建筑节能检测的】管理根据建设—。部民用建筑》节能:管理规?定、建筑《节能工程施》工质量验收规范【和山东省建设工【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!、山东?。省建筑节能检—测与认定《管理办法、》山东省?新型墙体材》料发展应用与—建筑节能《管理规定及滨州市民!用建筑节能审查【监督管理办法制定】本办法
!。 第二《条 本办法—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!内新建、扩建、改】建的居?住建:筑和公共建筑及其附!。属设施的建筑节能】检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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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【 市建设行政主管】部门负责全市建【。筑节能检测的监【督,管理工作并具体【负责:滨州市城市规划【区内建筑节能检【测监督管理工—作各:县(区)建》设行:政主管部门具体负】责本辖区《内,建筑节能《检测的监督管理【工作并接受市—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】的,监督指导《
【 第四条 建【筑节能检测》机构由市建设行【政主管?部门推荐《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!门审查?认,可取得资质证书后】方可承担建筑节【能检测任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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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五《条 建筑节能工】程施:工前:对于采用相》同,建,筑节能设《计,。的房间和构造—做法应在现场采用相!同材料和工艺制作样!板,间或样板《件经:检,测达到设计要—求后方可进行施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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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六?条 :。 对进入施工—现场的建筑节能材料!、产品、构(配)】件建设?(施工)单位应按】规定:委,托检测机构进—行检测(检》测,比例按GB 504!11--20—07建筑节能—工程施工《质量验收《规范相关规》定执行)并提—供建筑节能材料、产!。品、构(配)—件的相关性能—指标
】 第七条 【建筑节能《工程:完工后建《设,(施工)单位应按规!定委:托检测机构对围【。护,结,构(外墙、屋面、】楼梯间隔墙、—地下:室顶板、门窗—等)工程进行现场】检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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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八条 未进】行建筑节能检测的民!用建筑工《程依据滨州市民用】建筑节能审查监【督管理办法不予【。进行:节能建筑认定评【审不:予竣工验收备—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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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】条, 住宅《。小区建?筑,节,能检测?采取抽测的方法【围,护结构保温作法【相同的建《筑物应当随机抽【样检测比例为栋号】数,的20%不同建筑保!温做法应当分别抽】样检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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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! 进行节能》改造:的既有建筑节能【检测参照本办法执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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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 】 检测机构》必须严?格按:照,国家和省有》关规:定进行检测检测费用!按省有关规》定执行没《有收费标准的项【目,由双:方协商收取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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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二条 对不按照检!测标准和要求进行】。检测的?检测机构依据山【东,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!管,理规定由市建设行】政主管部门》责,令改正?。情节严?重,的,。由省: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】撤,销其建筑节能检测】资格并按照山东省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!理规:定有:关规定进行处理 】
】第十三条 本办法!由市建?。。设行政主管部—。门负责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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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四条 本办—法自:发布之?日起: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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