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
《 第四章》 工程监理市场秩!序
》第十:九条 建设单位与!工程监理《企,业是委托与被委托】。的关系是《平,等的法律主体建设】单位应按照》规定将依《法必须监理的—工,程委托给具有—相应资质的工程【监,。理企业进行》监理
】 第二十条 】依,法,必须进行监理招标的!工程建设单位—。。应采用招标的方【式,择优:选择工程监理企【业;其他工程建【设单位可直接委【托工程监理企业也】可采用招标》的,方式:择优选?择工程监《理企业
【 监理?招,。标工作应由具备编】制,招标文件和》实施开标《、评标、《定标能力的招标【人组织或委托具【有相应资格的工程】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!标人应在政府指定】的媒体或者有—形,建筑市?场,。公开发布招标公【。告或发出投标邀请】书投标?工程:监理企业应当按照】招,标文件的要求编制】投标文件评标委【员会应在建设工程】招投标管理机—构监督下对》投标文件提》出的监理方案、企】业资信、人员—素质等进行全面评】审和比较择》优选定中标工—。程监理?企业
第【。二十一条 —建设单位根据—工程实际需要可以委!托一个工《程监理企《业承担工程建设的】全部监理业务也可】。以委托多个工—程,。监理:企业分别承》担不同?阶段的监理业务同】。期开发建设的住宅】小区:工程以及其他—建设工?程应委托一家工程】监理企业进行—监理
第二】十,二条:。 :建设单位应与委托的!工,程监理企《业签订?建设工程监理合【同合:同应当具备以—下主要条《款
:
? (一)监理的范】围和内容《;
:
(二)监理!的技术标准和—要,求;
《 (三》)监:理酬:金及其?支付的时间、方式;!
《 (四)违约责【任;
(】五)发生争议—的解决方《式,。;
(【六)对合理化建议】的,奖励办?法;
》 (七)双方认为!必须明确的其他内容!
,
建设工程】监理合?。同应使用滨州市建设!局监制的建设工程监!理合同标准文—本
第二【。十三条 工程【监理企业《应在合同《签订:后15日《内将建设《工程监理合同—报工程所在地监理管!理部门备案对依法】必须实行监理而未委!托监理的建设工程项!目不予办理建筑【工程施工许可手【续
《。 滨城区、开【发区范围内》的建设?工程监理《合同备案《机关是滨州市—。建设工程监理管【理站各县建设工程委!托监理合同备案【机关是各县监理管理!部门
》
第:二十:四条 ? 建设工《程监:理与相关服务—收费应执行建设【。工程:。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!管理规定根据—工程建?设项:目,的性质不同》分别实行政府—。指导:价和市场《调节价
《
: :依法必?须实行监理的—建设:工程:施工阶段《的监理收费实行【政府指导价;其【它建设工《程施工阶《段的监理《收费和其它阶段的监!理与相关《服务收费实行市【场调节价
》
第二》十五条 应—。实施政府指导价的监!理与相关《服务收费其基准【价根据建设工程【监理与相关》服务收费标准—计,算浮:动幅度为《上下2 0》%,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!企业应当根》据建设工《。程的实际情况在规定!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!定收费额
!实行市场调节价【。的监理?与相:关服务?收费由建设》单位和工程》监理企业《协,商确定收《费额
第【二十六条《。。 建?设,单位以及《。招标投标代》理机构应《自觉履行法定义务】严格执行监理与相关!服,。务收费的政府指导价!不得:在招标文件》中明示或《暗示工程监理企业降!低收费标准也不得在!合同中约定低于政】府指导价《的合同价更不得【另行签订协议—逃避法律责任
【
第二》十七条 工—程监理企业应—。严,格,。执行监理与》相关服务收费的【政府指导《。价不得恶意》。竞争以降低监—理服务?。。收费标准《为条件接受》。建设单位的委托从】事监理业务
!第二十?八条 ?。 建设工程监理费实!行,专户管理制》度,工程监理企》业应在?指定银行设立—全市统一《的“工?程建设监理费专【用银行结算》账户” 建设单【位与工程监理企业签!订建设?工程:监理合同后建设【单位应?按合同缴《纳监理费及》时存入监理费专用】账户由监理管理【部门或其指》定的机构进行监管】并按建设工程—监理合同向工程监理!企业支付最终工【。程的:监理费用应》当以工程监理企业】所监理工程的—造价为?基准进?。行结:。算
》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