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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】资金和房源》筹,。集 : 第六条《 公:共租:赁住房的资》金来源主要包括【:, ?     》 (一)中央和省】级财政补助资—金; ? :      —(,二):市、县(区)财政】安排的资金;— ,      】。(三)公共》租赁住房租金收入】和配:套用房、设》施出租出售收入;】 :      【(四)廉租》住房保障结》余资金; 】    《 ,(五)市、县(区】。)政府和社会—机构通过《融,资,方式筹?集的资金《;    】  (六)社会【捐,赠; ?      】(七:)国家、省规定【的,其他资金《来源 第七条! ,鼓励金?融机:构发放公共租赁住房!中长期贷款支—持符合条件的—。企业通过发行—中长期债券等—方式筹集《资金专?项用于公共租赁住】房建设和运营  !。  : : 探索运《用保险资金、—信托资金和》房地产信托投资基】金拓展公共租—赁住房融资》渠道 】 第八《条 :公共租赁住房的房】源筹集方式主要【包括:   !   (一)政【府筹集 —    《  1.市、—县,(区)政府组—织投资建设和—。收购;  】    2.按一】定比例?。在普通商《品住房项目》中配套建设》;     !。。 3.在拆迁安【置,房,项目和其他保—障性住房项目中配】套,建设; 》    》  4?.其他符合条—件的住房转》为公共租赁住房 】     【 (二)产业园、】工业园新建外来务工!。人员集中的开发区、!工业园区和产业园区!市、县(区)人民政!府应当按照集约【用地的原则统—筹规划?引导各?类,投资主?体建设公共租—赁住:房面向用工》单位或园《区,就业人员出租  !    (三)社】会筹集?企业:。以及其他社会—机构在符合用地规】划,前提下利用出让土】地投:。资建设公共》租赁住?。房(四)其》。他,社会捐赠 》。 ?第九条 公共—租赁住房规》划应充分考虑承租对!象交通?、就业?、就学、《就医等基本需求【合理安排区位布局 !  : , 公共租赁住房建!。设,应,积极推广应用—先进、成熟、—适用、安《全的新技术》、新工艺、新材料】、新设?备推:动节能、省地、节】水,、节材及环境—保护工作提高—。。住宅:建设的整体水—平 : 第十》条 公共租赁—住房建设《用,地纳入土地》利用年度《计划和住房保障规划!。年度实施计划在申】报年度用地指—标时单独列出予以】优先保障   】 政府投资的公】共租赁住房及—面向经?济适用住房对象供应!的公共租《赁,住房建设《用地可采取划拨方】式供应其他资—金投资的公》共租赁住房建设【用地通过有偿使【用,方式供应  【  ?新建:公共租赁住房—在规:划允许?的条件下根》据实际?情况可以适度提高建!筑容积率和建—筑密:度适当减少地—。下车位配置数—量 : 第十一条【 符合规《定条件的公共—租,赁住房建《设参照?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!住房相关政》策免缴?行政事业性收—费和政府性基—金涉及经营、服务】性收费减半收取免】征租赁手续费开【发建设和租赁—经营所涉及的其他税!费优惠政策按国家和!省有关规定执行【免收的行政事业性收!费包括防空地下【。室易地建设费—免收的?政府性基金》包括:城市基?础设施配套》费、散装水泥专项】资金、新型墙体材料!。专项基?金、城市《教育附加费》、地:。方,教育附加、城镇公用!事业附加等》项目:    公【共租赁住房有线电】视和供水、供电、】供热、排水、通讯、!。道路等市政公—用设施由《各经营单位出资【配套建设并》减免:入网、管网增容【等经营?性收费 第十!。二条 按照“保本】微利:”,。。原则市、县(区)政!府,可以通过资本金【。注入、投资补—助、贷?款贴息?、,房租补?贴等形式指》定国有企业投—资公共租赁》。住房建设《管理也可《以,在明确政策、合同约!定的:前提下通过公开【招标形?式由社会企业参与建!设管理    】 社会资金》投资建设或配套建设!公共租赁住房—应,当明确建设面积【、套型结《构及比例《、建设及装修标【准、建成后移交、回!购或出租所涉及的租!赁,管理、租金标准等】事项明确相关—。责任和权利 !第十三条 新建【公,共租赁住房》包括集体宿舍和【成套住宅成》套,住,宅单套建筑面积控制!在60平方米左【右以集体宿舍形【式建设的公共租赁住!房应满足《宿舍建筑设计规范】的有关规定非新建】方式筹集的公共租赁!住房要?坚持安全适用、【能,够,满足基本居住—需求原则   】 新建《公共租赁《住房应根据》承租对象的居住和】生活需要同步建【设相应配套设—施、生活服》务用房和管理—用房并?实,施物业管理 【 第十《四条: 公:。共,租赁住房按》照“经济《、环保”原则—进行简易《。装修配置必要的生】活设施 《 第十五条 】公共租赁住房工程项!目实行分户》验收保修按照国家】。有关规定执行— ?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