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—章 资金和房—。源筹集
》第六条? ,公,共租:赁,住房:的资:金来:源主要包括:
【
《 ? ,(一)中央和—省级财政补助资【金;:
? (二)!市、县(《区)财政安排—的资金?;
《 (三)!公共租赁住房—租金收入和配套用】房、设施出租出售收!入;
?。
(!四,)廉租住《房保障结《余资金;
》
【 (:五)市、《县(区)政》府和社会机构通过融!资方:式筹:集的资金;》
— ,。 , (六)社会捐赠;!
: 》 (七)国家、】省规定的其》他资金来源》
第》七,条 鼓励金融机构发!放公共租赁住房【中,长期贷款《支持符合《条件:的企:业通过发行中长【期,债券:等,方式:。筹集资金专项用于】公共租?赁住房?建设:和运营
【
? 探索运用保—险,。资金、信托资金【和房: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拓!展公共租赁》住房融资渠道
】
第【八条 公共租赁住】房的:房源筹集《方式主要包》括:
! :(一)政府》。筹,。。集
— 1.市、县!(区)政《府组织投《资建设?和收购;
! 2.按【一,定,比例在普通商品住】房,项目中配套》建设;
】 : 3.在拆迁安】置房项目和其他保障!性住房项目中配套建!设;
! 4.其他符合条!件的住房转》为公共租赁住房
! 《 (《二)产业园、工业园!新建外来务工人员集!中的开发区、工业】园区和产业园—区市、?县(区)人民政【府应:当按:照,集约:用地的原则统—筹规划引导各类【投资主体建设公【共租赁住房面向【用工单位或园—区就业?人员:出租:
《 (三)—社会筹集企业以及】其他社会机构—在符合用地规—划前提下利》用出让?。土地:投资建设公共—。租赁:住房(四)》。其,他社会捐赠》
《第九条 公》共租赁住房》规划应?充分考?虑承租对《象交通、就业、就学!、就医等基本—需求合理安排区位布!局
? ,
公《共,租赁:住房:建设应积极推—广应用先进、—成熟:、适用、安》全的新技术、新工】艺、新材料、—新设备?推动:节能:、省地?、节水?、节材及《环境保护工》作,提高住宅建设的整体!水平
第【十条 公共》租赁住房建》设用:地纳:入,土地利用年度计【划和住房保障规划年!度实施计划在申报】。年度用地指标时【单独:列出予以优先—保障
?
《
政府投资的公共】租赁住房及面向经济!。适用住房《对象供应《的公共租赁住—房建:设用地可采》取划拨?方式供应其他资金】投,资的:公共租?赁住房建设用地通过!。有偿使用方式供应
!
?
新建《。公共租赁住》房在规划允》许的条件下根据实际!情况可以适度提高建!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!。适当减少地下车位】配置数量
—
第十《一条 符《合,规定条件《的公共租赁住房【建设参照经济适用】住房和廉租住房【相关政策免》缴行政?事业性?收,费和政府性基金【涉及经?营、服务性》收费减半收取免征租!赁,手续费?开,发建设和租赁经营】所涉及的《其他税费优惠政策按!国家和省有关规【。定执行?免收的行政事业【性收费包括》防空地下室易地【建设费免收的政府】性基金包括城市基】础设施配套费、散装!水,泥专项?资金、新型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、!城市教育附加费【、,地方:教育附加《、城镇?公用事业《附加等项目》
《
公共租赁—住房有线电视—和,供水、供电、供【热、排水、通—。讯、道路等》市政公用设施由【各经营单位出—资配套建设并减【免入:网、管网《增容等经营性—收费
—第十二条《 按照“保本微【利”原则市、县【(,。区)政府可以通过资!本金注入、投—资补助、《贷款:贴息、房租补贴等】形,式指定?国有企业投资公【共租赁住房建设管】理也可以在明确政策!、合同约定的前提】下通过公开招标形】式由社会《企业参与建设管理】
》
,社会资金《投,资建设或配套建设公!共租赁住房应当明确!建设面积、套型【结构:及,比例、?建设及?装,。修标准?。、建成后移交—、回购或出》租所涉及的租赁【管理:、租金?标准等事项明—确相关责任和权利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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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十三条? 新建公共租—赁住房?包括:集体宿舍和成套【住宅成套住宅单套】建筑面积控制在【60平方米左右以集!体宿舍形式建设【的公共租赁住—房,应满足宿舍》建筑设计规范的有关!规定非新建》方式筹集的公共【租赁:住房:要坚持安全适—用、能够满》。足基本居住需求原】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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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建公共租赁【住房:应根据承《租,对象的居住》和,生,活需要同步建—设相应配套设施、】生,活服务用房和管【理用房?并实施物业》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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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》 公:共租赁住房按—照“经济《、环保?”原则进《行,简易装修《配置必要的生活【设施
第十五!条 公共租赁住房工!。。程项目实行分户验收!保修按?照,国家有关《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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