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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滨州市房!地产开发项目—竣,工综合验收备—案管理办法 — : 滨建房》字[2?008]8号 机!关各科室《站所办、《局属各单位 【 ,     现将滨州!市房地产开》发项目竣《工综合验收备案管】。理办法印《发,给你们请认真贯彻】落实 二O—。。O八年八月十—四日 《第一条 《 为进?一,步,加强房地产开发项】目的管?理,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!。益根据?。城市房地产开—发经营管理条例【、,建,设工程质《量管:理条:例,、山东省城市房【地产开发经营管【理条例、房》屋建筑?工程和市政基础设】。施工程竣《工验收备案管理【暂行办?法等:法律、?法规和规章》。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!制定:本办法 】 , , 第二条 在本】市城市规划区—范,围内房地产》开发:项目的竣工综合验收!备,案适用本《办,法 ? ? 第三条 本!办法所称《的房地?产开发项目(以【下简称“开发项目】”)系指房地产开发!企业(以下简—称“开发企业”)】。在依:。法取得?国有土地使》用权的土地上进行】基础设施和房屋【建设的项目 【 第【。四条 滨州—市建设局《是本:。市行:政区域内《房地产开发》。项,目竣工综《合验收监督和—备,案的行政《主管部门委托市房地!产,开发管?理办公?室对全市开发项【目竣工综合验收和备!案实施监督和指导】并,具体负责市区内(包!括滨城区、》。开,发区)开发项目竣】工综合验收的监【督和:备案工作 》     【各县房地产》开,发行政主《管部门?负责本行《政区域内开发项目】竣,工综合验收的监督和!备案:工作 ! 第:五条 开发项目】竣工后开发企业【应组:织相: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开!发项目竣工综合验】收,分期:开,发的项目可》分期进行竣工综合验!收 】 第六条 开发企!业是开发项目竣工】综合验收的第一【责任单位依据法律】、法:规及开发合同约定事!项承担?相应责任 — :    参》加开发项《目竣工综合验收的】单位和个《人对其出具的意【。见和结论《承担:相应:责任 《 》 第七条 开发项!目竣工综合》验收:的内:容 ?     1【、,。开发项目是否—。按照审?批,规划(容积率—、绿化?率、建筑《面积、经《济适用房比例、【户型等)实施开发建!设;   】  2、基础设施和!配套公用设施是否】按规划?建设完毕; !   ? 3、?单项工?程是否办理竣工【验收:和备案; 【     4、【。住宅产业化技术要求!。是否落?实;   】  5?、拆迁补偿安—置方案是否》落实; 》   《  6、前期物【业管:理是否落实; !  : ,  :7、:。法律:法规等规定》需要验收的其—他事:项 ? 《 第八条 — 开发项目竣—工综合验收的—程序    ! 1、开发项目全】部竣工后或分期验收!。的开发项目在市政公!用基: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!施满足使用功能要求!可以分期《投,入使:用后开发《。企业应组织由规划】、城:建、房产《、质监等《管理:部门、各参》建单位?及前期物业管—理,。企,业参加的综合—验收组;  ! , , 2、 综合验收】组成立后应》公布综合验》收项目、时间和【综合:验收组及其成员【的联系方式接—受购房户对开—发项目提出的—意见并将《公示内容和结果【。。的相关?资料一并纳入竣【工,。综合验收资料—具,备条件的可邀—请购房?户代表参与竣工综】合验收;  !  : ,3、:。 综合验收组应审】阅有关验收资料【听取开发企业汇报】进行现?。。场检查对开发项【目,的建设、管理情况】进行全面鉴》定和评价提》出验:收意见?; :    — 4、 经竣工【。综合验收《合格的由开》发企业?制作:开发项目《竣工综合验收报告办!。。理竣工综合验收【备案手续;》     】。5、 竣工综—合验收?不合格的开》。发企业进行整—改整改费用由开【发企业承担整改完】成后另行组织竣【。工综合验收经过【整改仍留有难以弥补!的质:量和:观感缺陷的应当在】竣工综合验》收报告中《注明并?告知购房户在不影】响安全的《情况下由开发—。企业与购房户协商】解决并请购房户【书面确认方》可办理竣工综合验收!备案手续 【 ? 第九条 【开发企业应当自【开发:项目:竣工综合验》收合格之日起15日!。内到:竣工:综合验收备案部门备!案 : — 第十条《 开发项目竣【工综合验收备案应提!供的材料  !   开发企—业应在开发项—。。目竣工综合验—收合格后《制作开发项目—竣工综合验收—报告并附有下列材料!。 ,。     【1、 工程》。。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!明材料?。。;    】 2、 基》础设施?和配:套,公用设施(》绿化:、道路、路》灯,、,垃圾收集房等)按规!划建设完毕的证明】。材料;   !。  3、 城市排水!许可证明材料; 】    — 4、 供水、【供热、?供,电、燃气、》通讯:、有线电视》等公用基础设施的】。验收合格证》明材料; 【     5、建设!工,程竣工验收备案【。表; —    6、房地产!项,目,开发建?设合同书、房地【产开发项目手册; !。 : ,    7》、落实住宅产业【化,技术:的证明材料; !     8、落】实拆迁安《置,补,偿方:案的证明材料—;   【  9、经济适用】房按:规定:建设的证明材料;】 《。    10、落实!前期物业《管理的证明》。材料; 《     1】1、:。对购房户所提意【见的处理结果的相关!资料; — ,    12、【其他法律、法—规,。。规定需要提》交的材?料 — , 第十一条 【 开发?项目竣工综合验收】备案办理程序 !    《 1、开《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!。前开发企业到相应的!备案机构领取滨州】市房地产《开发项?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!表,和滨州市房地产【开发项目竣》工综合验收》报告:标准:。文本组织相关部门】。和单位对《项目进行综》。合验收; 》     2、!开发项目综合—验收合格后开发企】业,持滨州市房地产【开发项目《竣工综合验收备【案表、滨州市房地产!开发:项,目竣工综合验收【。。报告和相《关资:。料向相应备案机构】。提,出综合验收备案申】请;  【   3、》备案机构《收到开发企》业综合验收》备案:申,请材料后应及—时审:查并根据下列情【况分别作出处理 】 ?    (1)、综!合备案申请材料存】在可以当《场更正?的,错误的 应当允【许,。申请人当场》。更正;  】   (2》)、综合备案申【请材料不《齐全:或不符合法定形式】的 应当场或在【5日内一次性告知】申,请人需要《补正的?全,部内容逾期不告【知的自?收到:备案申?请材料之日起—即为受理《; ? ,     (—3)、综合》备案申?请材料齐《全,符,合法定形式或申请人!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!证申请材料的应当】受,理综合备案申请;】。 ?     4、【 备案机构受理【开发企业综合验收】备案申请后根据【下,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! :     (1】)、备?案机构发现开—发企业?在开发项目竣工综合!验收过程中有违【。。反,法律、法规等规定】。的行为的应当责【令限期改正 并【重新组?织竣工?综合验?收,; : ? ,   (2)、经】备案机构审查材料】。齐全或责令重新组织!竣工综合验》收再:次报送备案申请材】。料经审查材料—齐全的?准予竣工综合—验收备案;》 《。   ? 5、? 综合验收备案表一!式两份一份由开发企!业保存一份》留备案机《。构存档 】 第十二条【 滨州市房地产开发!。项,目竣工?综合验收备案表和滨!州市房地《产开发?项目竣工综合—验收报告《标准文本由市建设】局统一制定各县房】地产开发《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!综合:验收备案工作—中应使用统一制定】的标准表格和—标准文本各县竣工】。综合验收《备案表一式三份一】份由:开发企业保》存一:份留备案机构—存档一份在备案后3!0日内报市房地产开!发管理办《公室:存档 【 第十三条】。 开发项目竣工综!合,。验收合格并办理综】合验收备《案后方可交付使用开!发企业交付商品房】时应向购房》户明:示滨州市房地—产,开发项目竣工综【合验收报告和—滨州市房地》产开发项《。目竣:工,综合验收备案登记】表 》。 《第十四条 未办理!综合验收备案的【项目开发企》业不得交付使用房屋!权属登记部门不【。予办理权《属登记 ! 第十《五条 开发—项目未经综合验收或!经综合验收不合格】即交付使《用的由房地产开发】行,政主管部门依照山】东省城市《房地产开发经营【管理条例予以行政处!罚 《 , ,。 第十六条 】 本办法由滨—。州市建设局》负责解释 】 ,。 第十七条 】 本办?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!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