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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滨州市房地】产开发项《目竣工综合验—收备案管理办法 】 滨》建房字[20—08:]8号 机关各】科室站所办、局属各!单位 —    现将滨州市!房地产开发》项目竣工综》合验收备案》管理办?法印发给你》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! 二OO《八年八月十四—日 第一条 【。 ,为进一步加强—房地:。产开:发项目的管理保【障消费者的合—法权益根据》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】营管:理条例?、建设工《程质量管理条例、山!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!。经营管理条例、房】屋建:筑工:程和市政《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!收备案管理暂行办】法等法律、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】结合我市实际—制定本办法 】 第二【条, 在本市城—市规划区《范围内?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竣!工,综合:验收备案适用本【办法 】 第三《条 本办法所【称的:房地产开发项目(以!下简称“开发—项目”?)系指房地产开发企!业(以下简称“开】发企业”)在依【法,取,得国有土地》使用权?的土地上《进,行基:础设施?和房屋?建,设的:。项目 ? ? ? 第四条 滨州市!建设局是《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地!产开发项目竣—工综合验收》监督和?备案:的,行政:主,管部门委托市—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!室对全?市开发项目竣工综】合验收和备案—实施监督和指导并具!体负责市区内(【包,括滨城区《、开发区)开发【项目:竣工综合验收的【监,督和备?。案工作 》     各县】房,地产开发《行政主管部门负【。责本行?政区域内开发项目】。竣,工综合?验收的?监督:和备案?工作 !。 第五?条 : 开发项目竣工后】。开发:。企业应组《织相关部《门和单?位进行?开,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!分期开发的项—目可分期进行竣【工综合验收 — 【第六:条 开《发企业是开发项目】竣工综合《验收的第一责任单位!依据法律、法规【及开发?合同约定事》项承担相应责—任, :     —参加:开发项目竣工—综合验收《的单位和个人对其】出具的意见》和结论承担相应【责任 】 第七条》 开?发项:目竣工综合验收的】内容 《  ?   1、开发【项,目是否按《照审批规划(容积】率、绿化《率、:建筑面?积、经济《适用房比例、—。户型等)实施开【发建设; 》  《。   2、基—础设施和配套公用】设施:是否按?规,划建设完毕; 】     3、】单项:工程是否办理竣【工验收和备案; 】 ?   ? 4、住宅产业化】技术要求是否落实】;, 《。    5、—拆迁补偿《安,置方:案是否落实》;     !6、前期物业管【理,是否落实; 】     7、法律!法,规等规定需要—验收的其他》事项 【 ?。第八条 开—发,项目竣工综合—。验收的程序 !    1、开【发项目全部竣—工后或分《期验收的《开发项目《在市政公用》基础设施《和,公共配?套设施满《足使用?功,。能,。要求可?以分期投入使用后】开,发企业应组织由规】划、城建、》房产:、质:监等管理部门、各】参建单位及前—期物业管理企—业,参,。加的:综,合验收组; 【   《  2?、, 综合验收组成立】后应公布综合验收】项目、时间和—综合验收组及其【成,员的联?系方:。式接受购《房户对开发》项目提出的意见并】将公示内《容和结果的》相关资料一》并纳:入竣工综合验收【资料具备条件的可】。邀请购房户代表【参与竣工综》合验收; 【     》3、 综合验收【组应审阅有关验【收资料听取开发企】业汇报?进行现场《检查对开《发项目的建设、管理!情况:进行全面鉴定—和评价提出验收意】见;   】  4、 经竣工综!合验收?合格:的由开发企业—。。制作开发项》目竣工?综,合验收报告办理【竣工:综合验收备案手续】; :   》  5、 》竣工综合验收不合】格的开发《企业进?行整改整改费—用由开发企业—承担整改完成后【另行组?织竣工?。综合验收经过整改】仍留有难以弥补的质!量和观感缺陷的应】当在竣工综合验收】报告中注明并告【。知购:房户在不影响安全】的情况下由开发企业!与购房户协》商解决并请购—房户:书面确认方可办理竣!工,综合验收备案手【。续 : : 》第九条 开发【企业应当《自开发项目竣工综合!验收合格之》日起15日内到【竣工综合验收备案部!门备案 》 《 第十条 开发!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!案应:。提供的材料》     开!发企:业应在开发项目【。竣工:综合验收合格—后制作开发》。项目竣工综》合验收报《告并附有下列材料】   —  1、 工程竣工!规划验?收合格证明材料; ! ?    2》、 基础设施—和配套?公用设施(》绿化、道路、路灯】、垃圾收集》房等)按规》划建设完毕的证明材!料; 《。     3、 !城,市排水许可证—明材料?;    】 4、 供水、【供热、供《电,、燃:气、通讯、有线【电视等?公用基础设施—的验收合格证明材】料; —    5、—建设工程《竣工:。验,收备案表; 】     6、【房地产项目开—发建设合同书—、,房地产?开发项?目手册; 】    7》、落实住宅产—业化技术《的证明材料;—     】8、落实拆迁—安,置补偿方案的—证明材?料; 《 ,     》9,、经:济适用房按规定建】。设,的证明材料; !     10、】落实前期物业管理】的证明材料; 【     11!、对购房《户所:提意见的处》理结果的相关资料】; 》  :  1?2、其他《法律、法规》规定需要提交的材料! 》 第十一条 】 开发项目竣工综合!验收备案《办理程序 】。    1》。、开发项目竣工【综合验收前开发企业!到相:应的备案机构领取滨!州,市房地产《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!收备案表和滨—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!竣工综合验》收报告标《准,文本组织相》关部门和《单,位对项目进行—综,合,。验收;   ! , 2、开发项目综】合验:收合格后开发企业】持滨州市房地产开发!项目:。竣工:综合验?收备案?表、:。滨州市?房地产开发项目竣】工,综合验收报告和【相关资料向相—应备案机《构,。提出综合验收备案】申请;   !  :3、备案机构收到】。开发企?业综合?。验收备案申请材【料后:应及时?审查并根据下—。列情况分别》作出处理 】    (1)、】综合备案申请材【料存在?。可以当场更正的错】误的 应《当允许申请人当【场更:正; —  :  (2《)、综合备案申【请材料不齐全或【不符合?法定形?式的 应当场或在5!日内一次性告—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!。全,部,内容逾期不》告知的自《收到备案申请材料】之日起即为》受理;  】   (3)、综合!备案申请《。。材料齐全符》。合法定形式或申【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!部补:。证申:请材料的《应当受?理综合备案》申,请; —    4、— 备案机构》受理开发企》业综合验收备—案申请后根据—下列情况分别—作出处?理 ?     —(1)、备案机【。构发现开《发企业在开发—项目:竣工:综合验收过》程中有违《。反法律、法》规等:规定:的行为的应当—责令限期改正 【并重新?组织竣工综合验收;!     】。(2)?、经备案机构审【查材:料齐全或责令—重新组织《。竣工综合验》收再次报送备案申请!材料经审查材料齐全!的准:予竣工综合验收备案!; : : ,    5、 【综合验?收备案表一式两份】。一份由?开发:企业保存一份留备案!机构存档 【 第十【二条 滨州市房地产!开发:。项目竣工综合验收】备案表和《滨州市房地产开发项!目竣工综合验收报】告标:准文本由市建—设局统一制定各县】房地产开发行—。政主管部门》在进行综《。合验收备案》工作中应《使,用统一?制定的?标准:表格和标准》文本各县竣工综合】验收:备,案表一式《三份:一份由开发企业保】存一:份留备案机构—存档一份在》备,案后30日》内报市房地产开发管!理办:公室存?档 ? ,。。。。 : ? 第十三条 — ,开,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!合格并办理综合【验收备案《后方可交付使用开】发,企业交付商品—房时应向《购房户明示》滨州市房《地产开发《项目竣工综合验收】报告和滨州市—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!综合验收备案—登记表 ! 第十四条 未!。办理:综合验收备》案的项目《开发企业不得—交,付使用房屋权属【登记:部门:。不予办?理权:属登:记 : 《 第十五—。条 ?开发:。项目未经综合验收】或经综合验收不【合格即交《付使用的《由,房地产开《发行政主管部门依】照山东省城市房地】产开发经营》管理条例予》。以行政?处,。罚 : , , 第—十六条 》本办法由滨州市建】。设局:负责解释 —。 : : 第?十,。七,条 本办法—自发布之日起—实施 ?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