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
滨州【市房地?产开:发,项目竣工综合—验收备案管》理办法
【
滨建?房字[20》08]8号》
机关各科室站所!办、:局属各单位》
: ? 现《将滨州市房地—产,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!收备:案管理?办法:印发给你们请认【。真贯彻落《实
:。
二OO《。八年八月十四日
】。
第一条 为【进一:步加:。强房地产《开发项目的管理【保,障消费者的》合法权益根据城【市房地?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!、建设工程质量【管,理条例?、山东?省城市房《地产开发经营管理】条例、房屋建筑工】。程和:市政基础设施—工程竣工验收备【案管:理暂行办法等法【律、法规《和规章的规》定,结合我市实际—制定本?办法
》
? :第二条 在—本市城市《规,。划区:范围:内房地产开发项目的!竣工综合验收备【案适用本《办法
—
,
第三条 本!办法所称《的房地产开》发项目(以》下简称“开发项【。目”)系指房地产】开发:企业(以下简—。称“开发企业—”)在?。。依法取得《国有土地使》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!础设施和房》屋建设的项》目,
:。
—。第四条 滨—州,市建设?局,是本市行政》区域内房地产开发项!目竣工?综合验收监督和【备案的行政主管部门!委托市房地产—开发管?理办公?室对全市开发项目竣!工综合验收和备案实!施监督?和指导并具体—负责市区内》(包括?滨城区、开发区【)开:。发,。项目竣工综合验收的!监督和备案工作【
— 各县房地产开发!行,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!政区域内《开发项目竣工综合】验收的监督和备案】工作
【
第《五条 开发项目】竣工后开发》企业应组织相—关部门和单位—进行开发项目—竣工综合验收分【期开发的项目—可分期进行竣工综】合验收?
《
第六条【。 开发企业—是开发项目竣工综合!验收:的第一责任单位依据!法律、法规及—开发合同约定事项承!担相应?责任
《。 》。 参加?开发项?目竣工综合验收的单!位和个人对其出具的!意,见和结论承担相应】责任
《
第【七条 《开发项目竣工—综合验收《。的内容
【 1、开发项!目是否按照审批规】划(容积率、—绿化率、建筑面积、!经济适用房》比,例、户型等)实【施开发建设;—
: —2、基础设施和配套!。公用设施是否按规划!。建设完毕;
】 3、单】项工程是否》办理:竣工验收《和备案?;
》 : :4、住宅产业化【技术要求是否落【实;
《。 5、拆!迁补偿安置方—案是:否落实;《
,
6】、前期物《业管理是否落实;
!
【7、:法律法?规等规定需要验收的!其他事项
】
第八条 】 开发项《目,竣工综合验收的【程序
! 1、开发项目全部!竣工:后或分期验收的【开发项目在市—政公用基础设施和】公共配套设施满足使!用功能?。要求可以分期投【入使:用后开发企业—应组织由规》划、城建、房产、质!监,。等,管理部门、各参建】单位及前期物业管理!。企业:参加的综合验收组】;,
《。 , 2、 —综,合验收?组成立后应公—布综合验《。收,项目、时间》和综合验收组及其】成员的联系方式接】受购:房户对?开发:项目提出的意见【并将公?示,内,。容和:结果的?相,关资料?一,并纳入竣工综合验】收资料具备条件【。的可邀请《。购房户代《表,参与竣工综合验【收;
】 3、 综—合验收组应》审阅:有关验收资料听【取开发企业汇报进行!现场检查《对开发?项,目的建设《。、,管理情?况进行全面鉴定和】评价提出验收意【见;
》 , 4、— ,经竣工综合验—。收合:格的由开发企业【制作开发项目竣工综!合验:。收报告办《理竣工综合验收备】案手续;《
—。 , 5、 竣工—综,合验收?不合格的开发—企业进行整改整【改费用由开》发企业承担整—改,完成后另行组—织竣工综合验收【。经过整改仍留有难】以,弥补:的质量和观感缺陷】。的应当在竣工综合验!收报告中《注明:并告知?购房户?在不影响《安全的情况下由【开发企业与购—房户协商解决并请购!房户书面确》认方可办理竣工综合!验收备案手续
【
《
第九》条 开发企业应】当自开发项》目竣工?综合验收合格之日起!15日内《到,竣工综合《验,收备案部门备案【
—。 第十条 开发!。项目:竣,工综合验收备案应】提供的材料
【。 , 《 开发企业应在开发!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!格后制?作开发项目竣—工综合验收报告【并附:有下列?材料
【 1、 —工,程竣工规划》验收合格证明材料;!
— , 2、 基础设施和!配套公用《设施(绿《化、:道路、路灯、垃【圾收集房等)—按规划建设》完毕的证明材料【;
— 3、》 城市?排水许可《证明材?料;
《 《 , 4、 供水、【供热、供电、燃气、!通讯、有线》。电视等公用基—础设施的验收合格证!明,材料;
— , , 5、建设工】程竣工验收备案【表;
》 6—、,房,地产:项目开发建设合同书!、房地?产开发项目手—册;
?
》 :7、落实《住宅产业化技术的】证,明材:料;
【 ?8、落?实拆迁安置补偿方】案的证明材料;
! : 9》、经济?适用房按规定—建设的?证明材料;
—
《 10、落实前!期物:业管理的证明材【。料;
— 11、对】购房户所提意见的】处理:。结果的相《关资:料,;
《 , 12、【其他法律、法规【规定:需要提交的材—料,
:
《 第十一条— 开发《项目竣?工综合验收备案办】理程:序
】 1、开发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前!开发:企业到相应》的备案机构领取【滨州市房地产—开发项目《竣工综?合验收备《案表和滨州》市房地产开》发项目竣工综—合验收报告》标准文本组织相关部!门和单位对项目进】行综:合验收?;,
,
《 2、开发项】目综合验《收合格后开发企业】持,滨州市房地产开发项!目竣:工综合?。验收备?案表、滨州市房地】产开发项《目竣:工综合?。验收:报告和?相关资料向相应备】案机构提出综合验收!备案申请《;
》。 3、备【案机构?收,到开发企业综合【验收备案申请材料后!应及时审查》并根:据下列情况》分别作出《处,理
:
— (1)、综合备】。。案,。申请材料存》在可以当场》更正:的错误的《。 应当允许》申,请人当?场更正?;
》 (2)【、综合备案》申请材?料不齐?全或不符合法—定形式的 应—当场或在《。5,日内一次性告知【申请人需《。要补正的全部—。内容逾期《不告知的自收到备案!申请材料之日起【即为:受理;
》 》 (3)、综合备案!申请:材料:齐全符合法定形【式或申请《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!补证:申请材料的》应当受理综合备【案申请;
】 4、 备案!机构受理《开发企业综合—验收备案申请后根据!下列情况分》。。别作出处理
【 》。 (1)《、备案机构发现开发!企业在开发项目竣工!综合验?收过程中有违—反法律、法》规等规定的行为的】应当:。。责令限期改正 并】重新组织竣工综合验!收;
】 (2)、经【备案机构审查—材料齐全《或责令?重新组织竣工—综合验收再次报送】备案申请材料—经审查?材料齐全的准予竣】工综合?验收备?案;
【。 ?5、 综合验收【备案表一《式两份?一份由开发企业保】存一份留备案机构存!档
—
第《十,二条 滨州市房地产!开发:项目竣工综合验收】。备案表和滨州市房地!产,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!收报告标准》文本由市建设—局统一制定各县房地!。产开发行政主—管部门在进行综合】验收备?。案工作中应使用【统一制定《的标准表格和标准文!本各县竣工综合验收!备案表一式三—份一份由开发—企业保存一份—留备案机构存—档一份在备案—后30日内报—市,房,地产开发管理办公】室存档
— :
第十三条】 :开发项?目竣工综合验—收合格并办理—综合:验收备案《后方可交付》使用开发企业交付商!品房时应向》购房户明《示滨:州市房地产开发【项目竣?工综合验收报—告和滨?州市房地《产开发?项目竣?工综合验收备—案登记?。表
【 第十四条 【 未办理《综合验?收备案的项目—开,发企业不《得交付使用房屋【。权,属登记部门不予办理!权属登?记,
【 第:十五:条 开发项目【未经综合验收或经】综合:验收不合格即交付使!用的由房地产开发行!政主管?部门:依照山?东省城市房地产开】发经营?管理条例予以行政处!罚
:
【第十六条 本【办法由滨《州市建设局负责解释!
】第十七条 本办】法自发布之》日起实施
—
,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