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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滨?州市房地产》开发项目竣工综【合验收备案》管理办法 !滨建房?字[200》8]8号《。 机关各科—室站所办、局属各单!位 《     现将滨】。。州,市房地?产开发项《。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!管理:办法印发给你们请】认真贯彻落实 二!OO八年《八月十四日》 第?一条 为进一步】加强房地产开—发项:目,的管:理保障消《费者:的合法权《益根:据城市房地产开发】经营管理条例、【建设:工程质量管》理条例、山》东,省,。城市房地产》开发经营管理条例】、房:屋建筑工程和市【政基础设施工程竣】工验收?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!法律、法规和规【章的规定结合我市】实,际制:定,本办法 《 》 第?。二条 在》本市城市《规划区范围内房地产!开,发项目的竣工综合】验收备案《适用本办《法, ? 第三【条 : 本办?。法所称的房地产开】发项目(《以下简称“开发【项,目”)系指房地产】开发企?业(以下简》称“:开发企业”》。)在:依法取?得国有?土地使用《权的: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!和房:屋建设的项目 】 ? 第《四条:。 , 滨:州市建设局是本市行!政区:域,内房地产《开,发项目竣《工,综,合验收监督》和备案的行政主【管部门委托市房地产!开发管理办公室【对全市开发》。项目竣工综》合,验收和备案实施【监督和指导并具【体负责市区内(包括!滨城区、《开发区)开发—项目竣工综合验收】的监督和《。备,案,。工作    ! 各县房地产开发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】本行政区域内开【发项目竣工综合验】收的监?督和备案《工作: — :。。第,五条 开发项目】竣,工后开发企业应【组织相关部门—和单位进《行开发项目》竣工综合《验收:分期:开,发的项目可分—期进行竣工》。综合验收 — —。第六条 开发【。企业是?。开发项?目,竣工:综合验收的第—一责任单位依据法律!。、法规?。及开发合同约定事】项承担相应责任 !     参加开!发项目竣工综合【验收的单位和个【人对其出具的意【见和结论承》担相应责《任, 】第七条 》开发项目竣》工综合验收的—内容   】  1、开发—项目是否按照审【批,规划:(容积率、绿化率】、建筑面积、—经济适用房比例【、,户型等)实施开发建!设,;   【。  2、基础设施】和配套公用设施【是否按规划建设完】。毕; —    《3,、单项?工程是否《办理竣?工,验收和备案; !     4、【住宅:。产,业化技术要求是否落!实;    ! 5、拆《迁补偿安置方案【是否落?实; 》    《 6、前《期物业管《理是否落实; 【 :     7—、法:律法规等规定—。需要验收的其他【。事项 — 第八条 !开发项目竣工综合】验收的程序》。 , ,  ?   ?1、开?发项目?全部竣工后》或分:期验收的《开发项目在》市政公用基》础设施和公共—配套:设施满足使用功能要!求可以分期投—入使用后开发企业应!组织由规划、—城建、?房产:、质监等《管理部门、》各参建单位及前期物!业管:理企业参《。加的综合验收组【; :  《   2、 综合】验,收组成?立后:应公布综合》验收项目、时间和】综合验收组及其成】员的联?系方式?。接,受,购房户对开发项目提!出的:意见:并将公示内容和【结,果的相关资料—一并纳入《。竣,。工综合验收资料具备!条件的可邀》请购房户代表—参,与竣工综合》验,收;    ! 3、 综合验收】组应:审阅有关验收—。资,料听取?开发企?业,汇报进?。行现场?检,查对开?发项目的建》设、管理情况—进,行,全面鉴定《和评价?提出验收意见;【  》   ?4、 ?经竣工?综合:验收合?格的由开发企业【制,作开发项目竣工【综合验收报告—办理竣?工综:合验收备案手—续; 《    》 5、 竣工综【合验收不合》。格的开发企业进【行整改整改费用由】开发企业承担整改】完成后另行》组织竣工综合验【收经过整改仍—。留有难以弥补的质量!和观感缺陷的应【当在竣工综》合验收?报告中?注明并告知》购房户在不影响【安全:的情况下《由开发?企业与购房》户协商解决并请购】房户:书面确认方可办理】竣工综合验收备案】手续 — : 第?九条 开发企【业应当自开发—项,目竣工综《合验收合格之日起】。15日内到竣工综合!验收备案部门—。备案 【 第《十条 开发项目】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应!提供的材料》    【 开发?企业应?在开发项目》竣工:综合验收合格后【制作开?。发项目竣工综—。合验:。收报告并附有下列材!料     !1、: ,工程竣工规划验收】合格:证明材料; — ,。     2、 !基础设施和配套公用!设施(绿《化、道路、路灯、垃!圾收集房《等)按规《划建设完毕的证【明材料;《     3!、 城市排水许【可证明材料》; 《     4、 供!。水、供热、供电、燃!气、通讯、》有线电?视等公?用基础设《施的验收合格证明材!料; —。。  :  5、建设工【。程竣工验收备案表;! ?     6、房地!产项目开发建设合】同书:、房:地产开发项目手【册; 》     7、落】实住宅?产业化技术的证明材!料; 》     8、【落实拆?迁安置补偿方—案的证明材料—;   【  9?、经济适用房—按规定建设的—。证明材料; 】   ?  10、落—实前期物业》管理的证明材料;】 , :    《 11、对购房户所!提意见的处理结果】的,相关:资料; 《  《   ?12、其《他,法律、法《规规定?需要提交的材—料 ? , 》第十一条 —开发项目竣工综合】验收备案办》理,程序 ?     1、!开发项?目竣工综合验收【前开发企业》到,相应的备案机构领取!滨,。州市房?地产开?发项目?。竣工综合验》收,备案表和滨州市房地!产开发项目》竣工综合验收报【告标准?文本组?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对!项目进?行,综合验收;》     】2、开?发项目综合验收合格!后开发企业持—滨州市房地产—开发项目竣工综【合验收备案表、滨州!市房地产开发项【目竣:。工综合验收报告和】相关资料《向相应备案机—构,提出综合验》收,备案申请《; : : ,    3、备案】。机构:收,到开:发企:。业综合验收备案申】请材料后应》及时:审查:。并根据下列情况【分别作出处理 【     (】1):、,综合备?案申请材《料存:在可以?当场更正的错—误,。的 应当允许—申请人当场更—正; ?  《 ,  :(2)、综合备案申!请材料不齐全—。。或不符合法定形【式的 应当场或【在,5日内一次性告知】申请人需《要补正的《全部内容逾期不【告,知,。的自收到备案申请】材料之日起即为受】理;  【   (3)、综】合备:案申请?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!式,或申请人按照要【。求提交全部补证【申,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综!合,备案申请《;  —   4、 备案】机构受理开》发企业综合验收【备案:申请后?根据下列情》。况分别作出处理【     (!1,。)、备?案机构发现开发企】。业在开发《项目:竣工综合《。验收:过程中有违反法律】、法规等规定的行为!的应当责《令限:期改正 并重新【组织:竣工综合验收; 】     (】2)、经备案机构审!查材:料齐全或责》令重新组织竣工【综合验收再次报送备!案申请?材料经审查材料【齐全的准予》竣工:综合验收《备案;   !  5、 综—合验:收备案表一式两份】。一份由开发企业保存!。一份留?备案机构存档— : 第【十二条 滨》州市房地产》开发项目竣工综【合验收备案表和滨】州市房地产开发项】目竣工综合验—收报告标准文本【由市建设《局统一?制定各县房地产开发!。行政主管部》门在进行综合验【。收备案工《作中应?使用统?一,制定的标准表格和标!准,文本各县竣》工综:合验收备案表一式】三份一份由》开发企业《。。保存一份留备案机构!存档一份在》备,案后30《日内报市房地—产开发管理》办,公室存?档 【 第十三条 】 开发项目竣工综合!。验收合格并办理【。综,合验收备案后方可】交付使用《开发企业交付商品】房,时应向购房》户明示滨州市房【地产开发项》目竣工综合》验收报告和滨州【市,房地产开发项—目,竣工:综合验?收备案登记表 【 : 《 第十四条 未】办理综合验收—备案的项目开发企】业不得交付使用房】屋权:属登记部《门不予?办理权属登记 ! 》第十五条 —开发项目未经综【合验收或经》综合验收《。不合:。格即交?付使用?的由房?地产开发行政—主管:部门依照《山东:省城市?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!条例予?以行:。政处罚 《 第十!。六条 本办法由滨!州市建设局》负责解释《 ,。 : : 第十七—。条 本办》法,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! ,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