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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滨州市城市排水许】可管理实施办—法
滨州!市人民政府关于印】发滨州市城市—排水许可管理实施办!法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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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滨政发〔20】03〕94》号
各县(区【)人民政府,开【发区管委会,市【政府各部《门、各直属》事业单位,市属各大!企业,各大》中专:院校,中央》、省驻滨各单位【: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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滨州市—城市排水《许可管理实施办法】已经200》3年7月25—日市政府第4次常务!会议通过,》现印发给你们,请】认真贯彻《执行
滨州市人】民政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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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○》○三年八月》五日
第一条 】。。为加强城市排水【行业管理,对城【市,污水:的水质、水量—实行:动态监督管理—,,保障城市排水—设施完好《。、安:全、正常运》行和养护工人的人】身安全与健康,【根,据建设部城市排【水当:前,。产业政策《实施办法、城市【排水许可《管理:办法和城市排—水监:测工作管理规定,制!定本办法(以下简】称办: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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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条, 凡是向《城市排水设施排水的!用户(?以下简?。。称,排水:户),?。必须遵守本》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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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三条 城市排水】。设,施,是城市的产业废水】、居民?生活污水、大气【降水径流和泉涌的接!纳、输送、》。处理、?利用及处置设施的】总称包括下》列设施?雨水管?道、污水管道、【雨污混合管道、雨】水泵站、污水—。泵站、?。河,湖、坑塘、沟渠、】污水处?理厂、污水和污【泥最终处置及—其,相关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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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】。 排水户系指城【市规划区范围内利用!专用排水设施接通】。城市排水《设施(含自然流入)!,直接或间接向【。。城,市排水设施排水的单!位和:个体经营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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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!条 市、县建设(市!政工程)行》政主管部《门是本行政区域【内的城市排水管理】部门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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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市?政工程管《。理处受市建》设行政主管部—门,的委托,具体负【责滨州?市城:市,规划区内的排水【。许可管理《工作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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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各级城!市排水管理》部门应根据排水监】测任务设《。置相应等级的排【水监测站,在—全市逐步建立排水监!测网 《
第七条 】排水:户在实施排水前,】应当如?实填:报,“排水许《。可申请表《”,并持有》关排水资《料和图纸《,到当地建设(市】政工程)《行政主管部门或【受其委托管理的【排水管理机构,办理!城市排水许可—手续
】第八条 排水户排水!水质:必,须符合?污水排入城市—下水道水质》标准(CJ》1886)和污水综!合排放标准(GB】8978《88)?,以及地方有关【标准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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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九条 对符合—规定标准的排水【户,经排《水管理?部门审?查,。合格后颁发排—水许可证排水—许可证的有效—期限为5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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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不符合】。规,定,。标准,超标不—严,。重,又不致对城【市排水设施安全正常!运,行构成严重影—响的排水户可颁发】临时:排水许可证,临时】排水许可证的有【效期:限为2年排水—户必须在2年—。内进行治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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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—不符合规定标准,对!城市:排水设施构成—严重危?害的排水《户,不予发》证限期治理》后再重新申请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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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》城市排水《管理部门《在接到排水许可申】请1个月内》予以办?理或答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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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 【本办法实施前已使】用,城市排水设施—的排水户,应在本办!法实施之《日起6个《。月内重新办》。理排水登记》手续,申《领排水许可证或临】。。时排水许可证—。 ,。
第十二】条 新建《、扩建、改建工【程需:要接通城市排—水设施或变》更排水条件的,应先!办理排水许可—申报手续,经—审查:批准后?,方可进《行有关?接管工?程的设计《和施工工程竣工后】,经城市排水管理】部门验收合格并根】据水:质情况颁发排水【许可证或《临时排水许可证后】,排水户方可—排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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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?三条 因工程施工或!。。其他:原因需要向》城市排水设施临时】排水的,《可按规定申领—临时排水《许可证因《施工排?。水而发放的》临时排水许》。。可证的有效期限,】不得超过施工期【限
第】十四:条 排水户必—须,严,格按照?排水:许可:证或临时排水许【可证的规定排水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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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》。 排水户在许可证】有效期内,需要变更!排水条件的,必须提!前15天向排—水管理部《门申请办理排水变更!登记手?续,,经批准《后方可实施;因紧急!原因需要临时变【更排水条件排放污】水的,应当立即向】。排水管理部门报【告,:并做:好,相应的防范措—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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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 排水】许可证在有》效期满前3个—月排水户应向排水】管理部门提出换证申!请;持有临时—。排水:。许可证的排》水,户在规定期限内完成!整治的,《可向排水管》。理部门申领》排水许可证;施工排!水户需要延》长,排水期限的》,应在临时排—水许可?证有:效期满前1个月重新!申领:临时:排水许?可证 《
第十七条 !各排水户的》专用排水设施—与城市排水设施【相连接部位的施工】。。,由排水《户提供?资料、图纸与排水】管理部门《一起堪?查现:场定点,根据排水】管理部门《的要求?,自行施工》或委托排水管理部门!施工按当《年市政工程》预算定额结算—,由排水户承—担所需?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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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八,条 排?水户应按《照排:水管理部门的意【见,在指定》的位置设置沉砂【池、:化粪池、隔油—池、:水质采样、》流量测量、排水控制!装置及相《。关的标?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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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—条 :排,。水户应服从排水【管理:部门对城市排水实】施的统一管理和监测!排水量大并且水质经!常发生?变化的?排水户应定期按规】定向城市排水管【理部门报送有关排】水水质?和,。水,量的数据资料 【
第—二十条 城市—排水:管理部门要做—好城:市排水设施运行【。和日常维护工—作,确保安》全正常运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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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《十,一条 禁止下列行】。。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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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?)无:证使用城《市排水设施; 】
(二】)超过排水》许可证、《临时排?水许可?证,有效期限,继续使】用城市排水》设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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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擅自!增加排?水量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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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?)变更排水性质【,水质超过有关标】准规定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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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擅自变】更排水?条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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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》六):。向排水设《施,排放有毒《、有害、易燃、【易爆物质,以—及易堵塞管道的物】质
第二!十二条 有下列行】为之一的,由—城市排?水管理部门责令限】期,改,正,并采取补救措】施,:。并处1000元以】上2万元《以下的罚款;造成】损失的依法承—担赔偿责任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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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未取得排!水许可证,》擅自将?自行:建设的管线》与城市排水管—网相连接《的,。;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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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《.向城市排水设施】排放:有毒、有害、易【燃,、易爆或者易堵塞】管道物质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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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:.擅自在城市排水】设施安全《距离范围内修—建建筑物、构—筑物和堆放》物品的 《
第二【十三条 《擅自:占用或毁坏城—市排水设施》的,由城市》排水管理部门责令】其限:期退还,恢复原状】,处以1《万元以上《10:万元:以下的罚《款,并追《究有关?当事人责任》
第【二十四条 有下【。列行为之一的,由建!设行政?主管部门,依据【有关法律法规—,责令限期改正,补!办有关手续,—。视其情节《。给,予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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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1.超过排水许可证!、临:时排水许可证—有效期限,继续【使用城市排水设【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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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擅【自增加排水量; 】。。
3】.变更排水性—质,水质《超过有关标准—规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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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擅自变!更排水条件 【
第》二十五条 对拒绝】、阻碍管理工作人】员依法执责、扰乱公!共秩序者,》依照中华《人民共?和国治安管理—处罚条例由公—安机关依法处罚【
第二十!六条 排《水管理部《门,的工作人员,应【秉公执法,尽职尽】责,对滥用职权、玩!忽职守?、徇私舞弊的,由其!行政主管部门给予】批评、行政处—分、追究有》关领导责任,构成犯!。罪的依法追究刑事】责任
第!二十七条 依照本办!法规定,实》施,罚,款处:罚时,必须使用省】。财政部门统一—制发的罚没》票据:,罚没收入全额上】缴同级财政,—任何单位《不得截留、坐支【、挪用? , ,
第二十八】条 当事人对行【政处罚不《服的,可依法—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!。诉讼,对不申请【复议,也不》向法院?起诉又不履行处【罚,决,定的,由作出处罚决!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!院强制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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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十九条 《本办法自发布之【日起施行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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