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滨州市—城市建设用地性【质和容积率等内【容调整?规划管理办法 【
第一条 】为规范城市建—设用地使《用性质?和容积率调整的规】划管:理,维护城市规》划的权威《性和严肃性提高城】。乡,规划行政主管部【门的依法行政—水平根据中华人【民共和国《城乡规划法、中【华人民共和国—行政监?察法、山东省城市】国有土地使》用权出?让转:让,规划管理办法、山】东省城?市控制性详细规划】管理办法等法—律法规?和规:范性文件结合我市实!际情况制定本办【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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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滨州【市区规划区和县【人民政?府所在地及各建【制镇规划区范围内的!各类建设用地涉及使!用性质和容积—。率调整的《适用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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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本】办法所称建设用地使!用性质?(简称“用地性质】”)参照城市用地】分类与规划建设用】地,标准(G《BJ13《7-:90)的种》类进行?分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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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四条 本《办法所称《容,积,率是指在一定地块内!地上: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!。与地块面积的比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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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在建设用【地使用权划拨或出】让、转让前城—乡规划行政主—管部门应根据有【。关规范?要求:。。和地块?的实际情况》科学提出容积率指】标并按法定》程序报批《
【 对同?一地块的建设用地】规划许可、》规,划方案审定、建设工!程规划许《可、建?设项目规划》竣,工验收核定的—容积率?指标及相应的总【。建筑面积应当一致】建筑面积的计算口】径统一执行国家标准!建筑工程《建筑面?积,。计算规范(》B/T 503【53-200—5,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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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 分》期,开发建设的用地各期!建设工程规》划许可证确》定的容积率的总【和不:得突破规划设计条件!和,建设用地规》划许可证的规定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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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五条《 ,在不影响《国,家利益和公众合【法权益的前提—下,符合:下,列条件之《。一的方可《按照本办《法规定的《程序:调整地块的规—划,用地性?质或容积率
! (一)因】城,市总体规划、分区】规划、?控制:性,详细规划和专项【。规划调整或修编造】成地块开发条件发】生变化的;
【 ? (二)—因城市基础设施、公!益性公共设施或【重大项目建》设需要?导致地?块的面积及》相关建?设条件发生较—。。大变化的《;
【 (三)国家和】。省,的有:关政策发生变化的;!
? (四)法!律,、法规规定的其他】情形
— , 调整》规划用地性质或【容积:。率后的建设项目应符!合周围环境》要求:和设施?承载条?。件且必须《满足消防、》卫生、交通等—有关规定
】 建设单位】在地:块内有违法》建设行为的在对违法!建设行?为查处完毕之前【。不允许调《整规划用地性—质或容?。积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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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【 规划设计条件是政!府出让土地》的约定条件其中容】积,率指标是规划设计】条件的?核心内容之一—。土地一经出让—任,何单位和个》人都不得《。擅自变更规划设【计条件确定的容【积,率建设单位如—有特殊情《况符合上《述可变更条》件确需变《。。更的滨州《市,区规划区(》包括滨州市经济开】。发,区,规划区、滨城区规】划区在内)和县人民!政府所?在地镇规划区范【围内的?各类建设用地在【可兼容用地》性质范围内调整用】地性质及容积—率,。增幅在5%以内(】含5:%,。)的按以下》程序:办理调整手续
! ? (?。一)建设单位向城】乡规划行政》。主管部?门提交书面调整申】请报告和调》整后的?。用地规?划设计方案》(简称调整》方案)
】 调整》申请:报告应详细》。说明建?设用地基《本情况、规划许可情!况、调整容》积率的理由、调【整幅度等有关内容】;
? 《 调整方》案应标明调整前、】调整后的用地总平】面布局?、建筑空间环—境、:与周围用地和建筑】的关系等内容;【
】。(二)城乡规划行政!主管部?门对:调整容?积率申请《进行:初,审并组织专家和有】关部门?对规划建筑设—计方案调整》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进!行论证并向社—会公示必要时应组】织听证;《经专家论证》、社会公示(听证)!城乡规划《行政主管《部门认为确需调【整容:。积率:的应提出调整—建议并附论证、公】。示(听证)结—论等相关材料经城市!规划委员《。会审议通过后报【市(县)人民政府】。政府批准《
? : (三)经【市(县)人民政府政!。府批准调整容积【率的建设《单位必须与国土部】门签订国有》土地使用权出让【合同补充协议补缴土!地出让金差价—后,。方可办理后续的规划!审,批手:续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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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(四)规】划设计条件的容积】。率调整突破控—制性详细规》划的应当《依法先行调》整,控制性详《细规:划
】 第七条 滨—州市区规划区(包括!滨州:市经济开发》区规:划区、滨城区规【。划区在内《)和县人民政—府所在?地镇规?划区范围内》的各类建设》用地以出让方—式,取得土地使用权在】可兼容用地性—。质范围?内调整用地性质【及容积率《增幅在5%》以上的按以下程序办!理调整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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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, (一?)建设单位向—所,在地:县、区?人民:政府提交书面调整】申请:报告和调整后的【用地规划设计方案县!、区人民《政府向市人民—政府提?交书:面调整申请报告和】调整后的用地—规划设计方案(【简称调整《方案)?;
》。 《调整申请报》告应详细说明建设用!。地,基本情况《、规划许《可,情况、调整容积率的!理由、调整幅—度,。等有关内容》;
— 调整方案【应标明调《。整前、调整后的用地!总平:面布局、建筑空【间环境?、与周围《用地和建筑的关系等!内容:;
? (二)!市人民政《府委托市城》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!对,调,。整容积率申请—进,行初审组织专家和市!有,关部:门,对规:划建筑设计方案调】整的必?要,性和合理性进行【论证并?向社:会公示必要时—应组织听证;经专】家论证、社》会,公,示(听证)市城【乡规划行《政,主管部门认为确【需调整容积率—的应提出调整建议并!附论证、公》示(听证)结—论等相关材料—报市:规划委员会审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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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!)城:市规划委员会审议】通过的由《规,划行政主《管部门报《市人民政府审批【;
— : (四)经市人民】政府批准调整容【积率的建《设单位必《须,与市国土部门—签订国有土地—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!协议补缴土地出【。让金差价后方可办理!后续的规《划审批手续;
】 ? (五)规【划设计条件的容积】率调整突破控制性】详细规划《的应当依法先行调整!控制性详细》规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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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八条 县(区)人!民政府所在地以外】的建制?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各!类建设用地以出让方!式取得土地使用权】在,可,兼容用?地性质范围内调整】用地性质《及容积率的按以下】程序办理调整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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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一)建设—单位向?所在地县《(区)?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!门提交书面调整【申请报告和调整后的!用,。地规划设计》方案县?(区)城《乡规划行政主管【部门:向所在地县级—。人民政府提交书面】调,整申请报告和—调整后?的用地规划设计【方案(简称调—。整方:案);
— 调整【申请报告应详细说】明建设用地基—本情况、规划许【。可情况、调整容积率!的理由、调整幅度等!有关内容《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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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调整方案应标!明调整前、》调整后的用》地总平面布局、建】筑空间环境》、与周围用地和【建筑的关系等内【容;
】 (二)》县人民政府》委,托城乡规划行政主】管部门对调》整容积?。率申:请进:行初审组织》专家和有关部门对】。规划建?筑设:计方案调整的—必,要性和合理性进行】论证:并向社会《。公示必要时》应组织听《证;经专家论证、社!会公示(听证—。),城,乡规:划行政主管》部门认为确需调整】容积率的应提出【。调整建议并附论证】、,公示(听证)—结,论等相关材》。。料报县人《。民政府审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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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(三)经县(区)】人,民,政,府批准调整容—积率的建设单位必须!与国土?。部门签?订国有?土地使用权出—让合同?补,充协议补缴》土地出让金》差价后方可办理后】续的规?划,审批手续;
】 (四【)规划设《计条件的容积率调】整突破控制性详细】规,划,的应当依法先—行调整控《制性详细规》划
】 ,第九条 一般性规划!。调整不涉及土地使】用性质和容积率【变,更的按以下》程序办理调整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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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(,一)建设单位向【城乡规划《行政主管部门—提,交书面调整申请报】告和三种以》上调整后的规—。划,建筑设计方案—(简:称,调整方案)
! : 调整申请报告应!详细:说明建设用地基本情!况、规划许可情况、!。调整规划《的理由、调整幅度】等,有,关内容?;
— 调《整方案?应标明?调整前、调整后的用!地总平面布局、建】筑空间?环境、调整前后【规划建筑设》计方案、与》周围用地和建—筑的关系《等内:容;
! (二?。)城乡规划行政【主管部门《对规划调整申—请进行初审》并组织专家和有【关部门对规划建筑】设计方案调整的必】要性和合《理,性进:行论证并向社会公示!必,要时应?组织听证;经专家】论证、?社会公示(听—证):城乡:规划行政主》管部门?同,意调整?。的应对?审定的?调整方案《根据审批流程—出具同意《规划调整通知—书完善规划》。许可审批手续建设单!位方可进行》施工
! 第十条 以—划拨方?式取得土地》使用权的不允—许调整规划用—地性质
】 以划拨—方式取得土地使用】权并:且建设单位申请【在控制性详细规划规!定的:容积率?指标范围之内—调,整容积率的按照本办!法,第六条、第七条的规!定程序办《理
!第十一条 建设单】位申请在《控制性详《细规划?规,定的:可,兼容用?地性质范围之外【调整用地性》质或:申请在控制性详细规!划规定的用》地容积率《指标:。。范围之外调整—容积率按照本—办法第六条、—第七条、第八条【、第:九,条的规?定程序?。办,。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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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?。二条 提高》容积率需补缴—。土,地差价超出原规定容!积率:的其超出《部分的?土地按市政府—批准:调,整时的市场价—补缴土地出》让金和各项规费土地!差价由国土部门【按规定程序评估后报!所在地县《级,以上人民政府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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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三条 出现】本规:定第五条规》定前两?。项条件情况的使得地!块,容,积,。率,的调:减,严重影响《地块开发的受让方可!以退出?。土,地政府将全额退还】土地:出让金?并支付该期间的银行!同期贷款《利,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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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】条 竣工《实测面?积,超出允许误》差,范围的由城乡规【划主管部门抄告国土!、房产、行政执【法、监察等相关【部门并由《建设单位按》规划许可内容进行】限期整改恢复原规】划许:可内:容,对整改不彻》底,。的建设项《目房管?部门不予《房屋产权登记超【出规划许可容—积率依?。。法予:以拆除或没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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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】条 城乡规划行【政主管?部门和监察机关应】当把:经营性用地》容积率规范管理【纳入城乡规划效能监!察的工作内》容加强督察对城乡规!划行政?主管:等部门工《作人员在经营性【建设用地容》积率规划管理中玩】忽,职守:、滥用职权》、徇私舞弊、收受贿!赂,的由其所《在单:位,。或者上级主》。管机关给予》行政处分;》构,成,犯罪的移送司—法机关依法追究【刑事责任对不按规】定程序调整经营性】建设用地容积—率,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!员的行政责任—
【 第十六条》 本:办法由滨州市规划局!、滨:州市监察局按—照,各自职责分工分别】负责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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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【条, 本规定自颁布【之日起试行》在本:办法试行之日前【已取得?建设用地《规划:许可需办理调整容】积率的建设项目【按照本办法》执,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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