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。。
: 滨州市城市建】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!等内容调整》规划管理办法 【
?
第一?条 为?规范城市建设用【地使用?性质和容积率调整的!规划管理维护城【市规划?的权威?性和严肃性提高城】。乡规划行政主管【部门的?依法行政水平根据中!华人民共和》。国,城乡规划法、中华人!民共和国行政监【察,法、山东省城—。市国有?土地使用权出—。让,转让规划管理办法】、山东省城市控制】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!等法律法规和—规范性文件结合我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!法,
第?二条 滨州市—区规划区和县人民】政府所在地》及各:建,。。制镇:规划区?范围内的各类建【设用地涉及》使用性质《。和容积?率调整的《。适,用本办法
】
,
?。第三条? 本办法所称建设用!地使用性质(简【称“用地性质—”):参,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!划建设?用地标准(G—BJ137-90)!。的种类进行分—类
!第四:条 本办法所称【容积率是《指在一定地块内地上!建筑物的总建筑面】积与地块面积的【比,值
? —在建设用地使—用,权划拨或出》。让、转让《前城乡?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!根据有关规》。范要求和地块的实】际情况科学提出【容积率?指标并?按法定程序报批
! 对同】一地块的建》设用地规划许可、】规划方案审定、建】。设工程规划许可、】建设项目规划—竣工验收核定的容】积率指标《及相应的总建筑面】积,。应当一致建筑面【积的计算口》径,。统一执行《国,家标准建筑工—程建筑面积计算【规范:(B/T 》5,03:53-2005【)
— 分《期,开发建设的用地各期!建设: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!的容积率的总—和不得突破规划设计!条件和建设用地规】划许可证的规—定
?
第五条! 在不影响国家利】益,和公众合法》。权益的前提下符合】下列条件之一—的方可按照本—办法规定的程序调】整地块?的规划用地》性质或?容积率
《
(一!)因城?市总体规划》、分区规划、—控制性详细》规划和专项规—划调:整或修?编造成地块》开,发条件?发生变?化的;
》 (二】)因:城市基础设施、公益!性公共设施》或,重大项目建设需要导!致地块的面积及相】关建设条件发生较】。大变化的;
—。
, —(三)国《家和省的有关政策发!生变化的;》
《 ?。 ,(四)法律、法【规规定的其他情形
!
调】整规划?。用地性?质或:容积率?后的建设项目应符合!周围环境《要求和设施承—载条件且必须满【足,消防、卫《生、交通等有关规定!
《 建设单【位在地?块内:有违法建设行—为的在对《违法建设行》为查处完毕之前不】允许调整规划用【地性质或《容积率
《
第六!条, 规划?设计条件是政府出】让,土地的约定条件其】中容积?率指:标是规划设计条件】的核心内容之一土】地一经?出让任何单》位和个人都》不得擅自变更规【划设计条件确定【的容积率建》设单位如有特殊情】况符合上述可—。变更条?件确需变更的滨州市!区规:划区(包《括滨州市《经济开发区规划区】。。、滨城区《规划区在内)—和,县,人,民政府所在地镇规划!区范围内的》各类建设《。。。用地:在可兼容用地性【质范围内《调整用地性质及容】积率增幅在5—。。%,以内(含5%)的】按以下程序》办理调整手续
! (一)建!设单位向城乡规【划行:政主管部门提交【书,面调整申请》报告和调整后的【用地规划设计—方案(简称调整方】。。案)
】 调整申请报告】应详细说明建—设用地基本情况【、规划许可情况【、调:整容积率的理—由、调整幅度等有关!内容;?
— 调整方》案应标明调整前【、调整?后的:用地总平面布局、】。建筑空间环》境、与周《围用地和《建筑的关系等—内容:;
》 《(二)城乡规—划行政主《管部门对调整容积率!申请进?行初审并组织专【。家和有关部门对【规划建?筑,。设计:方案调整的必要性和!合理性进行》论证:并向社会公示必要时!应组:织听证;经专家【论证、社《会公示(听证)城】乡,规划:行政主管《部门认为确需调整容!积率的应提出调整】建议并附《论证:、公示(《听,证):结论等?相关材?料经城市规划委员】会审:议通过后《。报市:(县)人民政府政】府批准
! (三)经市(县!)人民政府政府批准!调整容积率》的建设?单位必?须与国土部门签【订,国有:土地使?用权出让合同补充】协议补缴土地—出,让金差价后方可【办理:后续的?规划审?批,手,续;
《。 (四】)规划设《计条件的容积—率调整突破》。控制性详细规划【的应当依法先—行调整?控制性详细规—划,
,
— 第七条《 滨州市区规划区】(包括滨州》市经济开发区规划区!、滨城区规划—区在内)和县人民政!府,所,在地镇规划区—范围:内的各类建设用地以!出让方式取》得土地使用》权,在可兼容用地—性,质范围内调》整用地性质及容积率!增幅:在5%以上的按以下!程序办理调整手【续
【。 (一《)建设?单位向所在地县、区!人民:政府提交书面—。调整申请报告和调】整后的用地》规划:设计方案县、—区人民政府向市人民!政府提交书面—调整申请报告和调整!后的用地规划设【计方案?(简称调整方案【);:。
? ? 调整申请—报告应详《。。细说明建设用地基本!。情况、规《划许可情况、调整】容积率的理由、【调整幅度等有关内】容;:
】调整方案应标—明调整前、调整【。后的用地总平—面布局、建筑—空间环境、与—周围用地《。和建筑的关系等内】容;
— (二)【市人民政府委托市】城乡规划行》政主管部《门对调整容积率【申请进行《初,审,组织专家和市有关部!门对规划建筑设计】方案调整《的必要性《和合理?性进行论证并向社会!公示:必要时应组织听证】;经专?家论证、社》会公示(听》。证)市城乡规划行】政主管?部门认为《确,。需,调整容积率的—应提出调整建议【并,附论证、公示—(听证)结》论等:相关材料报》。市规划委员会审【议,;
》 (》三)城?。市规划委员会审【议通过的由规—划行政主管部门报】市人民?政府审?批;:
?。 ? (四)经市【人民政?府批准调整容积率的!建设单位《必须与市国土部门】签订国有土地使用】权出让合《同补充协《议补缴?土地出?让金差价后》方可办理后续的【规划审?。批手续?;
? : (五)规】划设计?条件:的,容积率?调整突破控制性【详细:规划的应当》依法先?行,调整控制《。性详细规划
【
第八】条 县(区)人【民政府所在地—以外的建《制镇规?划区范?围内的各类》建设用地以出让【方式取得土地使【用权:在可兼?容用地性质范—围,内,调整用地性质及【容积:率的按?以下程序办理—调整手续
》。
, 《。 (一)建设【单,位向所在《地县(区)》城乡规划行政主【管部门提交书面调整!申请报告和》调整后的用地—规划设计方案县(区!)城乡规《划行政主管部—门向所在地》县级人民政府提交】书,面调整申请报告和】调整后的用地—规划设计方案(简称!调整方案);
【
》 ,。 调整申请报告应详!细说明建《设,用地基本情况—、规划许《可情:况、调整容积率的理!由、调整幅》度等有关内容;
】。
— 调整方《案应标明调整—前、调整后的用地】总平:面布局、建筑空间环!境、与周围用地和】建筑的关系等内容】;
【 :(二)县人》民政府?委托:城乡规划行》政主管部门》对调整容积率申请进!行,初审组织专》家和有关部门对规划!建筑设计方案—调整:的必要性和合—理性:进行论证并向社会公!示必要时应组织听】证;经专家论证【、社会?公示(听证)城乡】规划:行政主管部门—认为确需调》整,。容积率的《应提出调整建议并附!论,证,、公:示(听证)》结论等相关材—料,报县人民政府审批】;
【 (三)经县(】区)人民政》府批准调整》容积:率的建设单》。位必须与国》土,部门签订《国有土地使》用权:出让合同补充协【。议,补缴土地出让金【。差价后方可》办理后续的规—划审批手续;
! (—。四)规划设计—条件的容《积率:调整突破控制性详】细规划的应》当依法先《行调整控制性详【细规划
! 第九条 一般性!规划调?整不涉及《土地使?用性质和容积率变】更的按?以下程序《办理:调整手续
》
【(一)建设单位向】城乡规划行政主【管部门提交》书,面调整申请》报告和三种以上调】整后的规划建—筑设计方案(简称调!。整方案)《
,。。
, : 调整—申请:。报告应?详细说?明建设用地基本情况!、规划许可》情况、调整规划【的理:由、调整幅》度等:有关内容;
】 《 ,调整方案应标明【调整:前、调整后的用地】总平面布局、建筑空!间环境、调整前后】。规划建筑设计方案】、与周围用》地和建筑《的关系等内容;
】
《 : (二)城》乡规划?行政主?管部门对规划调【整申请进行初审并】组织:专家:。和有:关,部门对?规划建筑设计方案】调,整的必要性和合【理性:进行论证并向社会公!示必要?时应组织听证—;经专?。家论:证、社会公示(听】证)城?乡,规划行?。政,主,管部门?同,意调整的应对审定】的,调整方案根据审批流!程,出具同?意规:划调整通《知书完善规》划许可审批手—续建设单位方可进行!施工
》
? 第十条 以划拨!方式取得土》地使用权的不允许】调整规划用地性质
!
以】划,拨方式取得土地使】用权并且建设单位申!请,在控制性详细规划】规定的容积》率指标?。范围之内调整容【。积率:的按照?本办法第六条、【第,七,条的规定程序—。办理
?
:
第十一条!。 建设?。单位申请《在控制性详细规划】。规定的可《兼容用地《性质范围之外调整】用地性质或申请在】控制性详细规划【规定:的用地容《积率:。指标:范围之?外调整容积率按照本!。办法第六条、—第七条、第》八,条、第九条》的规:定程:序,办理
】 第十二条 【提高容?积率需补缴土—地差价超出原规定】容积:率的其超出部—分的土地按市政府批!准调整时的市场【价补缴土地出让【金和各项规费土地】差价由国土》部门:按规定程序评估【。后报所在地县级以上!人,民政府审批
!
:。 第十三条 出现!本规定第五》条,规定前两项条件情】况的:使,得地块?容积率的调》减严重影《响地块开发的受让方!可以退出土地政府】将全额退还土地出】让金:并支付该期间的【银,行同期贷款利息【
,
:
第十四条! 竣工实测》面积超出允》许误差范《围的由城《乡规划?主管部门《抄告国土、房产、】行政执法、监—察等:相关部门并由—建设单位按规—划许可内容进行限期!整改恢复原规—划许可内容对整改不!彻,底,的建设?项目房管部门—不予房屋《产权登?记超出规划许可【容积率依法予以拆除!。或没收
《
第】十五条 城乡规划】行政主管部门和监察!机关:应当把经营》性用地容积率—规范管?理纳入城乡规划【效能监察的工作内容!加强督察对城乡规划!行政主管等部门【工作人员《在经营性建》。设用地容积率规【划管理中《玩忽职守《、滥用职《权,、徇私舞弊、收受贿!赂的由其所在单位】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!予,行政处分;构成犯】。罪的移送司》法机关依法追究刑】。事责任对不按—规定程序调整经营】性,建设用地容》积率的将《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!行政责任
—
《 第十《六条 本办法—由,滨州市规划》局、:滨州市监察局按照】。各自职责分工—分别:负责解释
【
第—十七:条 本规定自颁布】。之日起试行在本办法!试行之?日前已取得建设用】地,规划许可需办—理调整容积率的建设!项目按照本办—法,执,。行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