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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滨州市《城市建设《工程档?案管理规定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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滨建建字〔【2008〕》52:。号
关于印发!滨州:市城市建设工程档】案管理规定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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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各县区?建设局、《开,发区规划建设局、】机关有关科室站所办!、局属?有关单位
— 现将滨!。州市城市建设工程】档,案管理规定印发【给你们请结合实际】。抓好贯彻落实—
二○○八年九月!十六日
第—一条 《为加强我市各—类城市建设工—程档案(以》下,简称工程档案)的管!理充分发挥工—程档案在城市规【划、建设、管理【中的作用根》。据中华人《民共和国《档案法、建设—工,程质量管理条—。例、房?屋建筑工程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!竣工:验收备?。案管理暂行办法、】城市建设《档案管?理规定等法律、【法规:、规章?及滨州市城市建设】档案管理《办法的规定》结,合我:市实际制定本规定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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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—条 :本规定适用》于我市城市》。规,划区内工程档案的】管理
》 》本规定所称》工程:。。档案在工程建设活】动中直接形成的【具,。有归档?保,存价值的文字—、图表、声像等各】。种形式的历史记录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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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三条 滨州市】建,设局是全市》工程档?案,管理的行政主管部】门
!滨州市?城建档案《馆,。受市建?设,局,委托:具体:负责我市城市规划区!内工程档案及市【区以外市级》以上:重点:。建设工程档案的【日常管?理,工作对全市工程档案!工作进行业务—指导
》 《 各县建设》行政主?管部门?负,责本行政区域—内工程?档案管理工作—。设,置城建?档案馆加《。强辖区内工程档【案的管?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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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— :城建档案馆是工程档!案的法定《接收单位下》列,。所有新建、改—建,、,扩建的各类工程【档案必须《按,规定:完整:、,准确、及《时地报送移交到城】建档案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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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工业建【筑工程;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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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》二)民用建筑工程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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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市政】基础设施《工,程,(城市道路》、广场、桥涵、【。排水:排渍等)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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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公【。用基础设施工程(】城市供水《、供气?、供热、电力、【。通讯、网络》、电视等工》程):及地下管线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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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交!。通基础?设施工程(铁—路、公路、车站、】停车场、《港口、码头、航道】、机场等《); 《
(【六,)园林建设、风景名!胜区建?设工: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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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)市容环境卫!生设施建设》。工程(?包括污水处理、环】境治理等工程)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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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八?)城市防洪、抗震、!防灾、人防》工程;?
(!九,)军事工程档案资料!中除:军事:禁区:以外其他的穿越市】区的地?下管线和有关隐蔽】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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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五:条, 建设工程文件】。的归档整理以及工程!档案的验收执—行,建设部发布》的,整理规范及相关【标准:做,到真实、完整、准确!、系统
》
第六条!。 , 建设、《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!监理:等单位应将工程文】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!工程建设管》理的各个环》节和:有关人员的职责【范围
】 第七条 【在,工程档案《的,整理立卷工作—中建设单《位应履行下列职【责
】 ,(一)在工程招标及!与勘察、设计、【施工、监理》等单位签订协议【、合:同时应对《工程文?件的套数、》费用、质量、—。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!要求;
【 : , (二)收集和【整理工程准备阶段、!竣工验收阶段形成】的文:件并应进行立卷归档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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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三?)负责组织、监【督和:检查勘察、设计【、施工、《监理等?单位的工程文件【的形成、积》累和立卷归档—工作;也可委—托,监理单位监督、【检查工程文件的形】成,、积累和《立卷归档工作;
】
:。 ? (四)》收集和汇总勘察、设!计、施工、监理等单!位立:卷归档的工程档【案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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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! 勘察、设计、【施工:、监理等单位应将】本,单位形成的工程文】件立卷后向》建设单位《移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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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九条 建设工!程项目实行总承包】的,总包单位负责—。。收集、?汇总各分包单位【。形成的工《。程档:。案并应及时向—建设:单位移交;》各分包单位应将【本单位形成的工【程文件整《理、立卷后》及时移交《总包单位建》设工程项目由几个单!位承包的《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!、整理?立卷其承包项目【的工程文《件并应?及,时向建设《单位移交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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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十条: :建设:单位在领取建筑工】程施工许可证前应当!与城建档案管理馆】签订建设工程档案】移交责任书明确各自!职,。责
】 第十一《条 : 工:程施工过程中城建档!案馆:应加强对工程档【案的立卷归档工【作,的监督定期》到工地现场对工程】档案的编《制情况进行检查指】导建设单位做—好工程档案的—收集、整理督促【建设:单位办理相关手续】及移交工《程档案
】
第十二条 !建设单位在》组织竣工验收前应】当提请城建》档案馆?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!收预验?收合格后由城建档】案馆出具建设工程】竣工档案预》验收意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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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建设《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!竣工档案预》验收意见书》。后方可组织》工程竣工《。验收建设《行政主管部门—在办: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!时应当查验建—设工程竣工档案预】验收意?见书
》 , ,
第十—。三条 工》程档案?。预验收?应当具备下》列条件
【 (一)】。建设工程完工施工单!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!申请竣工验收建设单!位收到工程竣—工报告后认为符合】竣工验?收要求;
! (二)工程档!案,资,料已按规定收—集齐全、整理—完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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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十四?条 : 工程档案预验收的!主要内容包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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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一)—工程档案是否齐全】、系统、完整—;
— (二)工程档!案的内容是》否真实、准确地反映!工,程建设活动和工程】实际:。状况;?
【 (三)《工,程档案是《否已整理立卷立【卷是否符合工—。程档案?的相关规定;
】 《 (四《。)竣工图给》制方法、图式及规格!等是否符合专—业,技术要求图面整洁】盖有竣工图章;【。
》 (五)文件】的形成?、来源是《。否符合?实际:要求单位或个人【签章的?文件其?签章手续是否完备】。;
】 ,(六:)文件材质、幅面、!书写、绘图、用墨】、托:裱等是否符合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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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五条— 工程档案预验收!按下列程《序进行
》
, 《 (一)》。工程档案预验收前建!设、施工、监理等单!位应对本单位形成】的工:程,档案:按照相关《规定进行《自行验?。。收,;
》 (二)建!设单位汇总各单【。。位移交的《工程档案后》应对各单位报送的和!本单:。位形成的工程档【案按照相关规定进】行审核填报建设工】程档:案预验?收申请书提请—城建档案《馆对工程档案进行】预验:收;
— (三)【城建:档案馆收到建设工】程档案?预验收申请》表后对申请》进行核查申请符合】规定的应自收—到之日起7个—工作日内进行预验】收
— (四)【工程:档案预验收由建设】。单位召集本单位【、勘:察、设计《、施工、监》理单位技术负—责人和档案管理人员!参加城建档案—馆主持
】 (五)工】程,档案预验收合格后由!城建档?案馆在预验收后3个!工作日内发出建设】工程竣工档案预验】。收意见书》 (六)经预验】收工程?档案不符《合法:律,、法规?、规章和《工程档案标》准规范等规》定的责令建设单位】组织:整改整改《后依照?。上述程序重新—。组,织验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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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六条 建!设单:位应当在工程—竣工验收后三个【。月内向?城建档案馆移交一套!完整:的符合相关》规,定的工程档案经城建!档案馆验收合格后】向其出具建设工程】档案合格证
】 ,移交的工程档案不齐!全的由城建档案馆】责令限期《补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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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—条 停建、缓建工!程的档案暂由建设单!位保管
!。。撤销单位《的建设?工程档案《应,当向上?级主管?机关或者城建档【案,馆移交 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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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改建—、扩建?和重要部位维修的工!程,。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!计、施?工单位据实修—改、补充和完善原工!程档案?凡结构和平面—布置:。等改变的应当重新】编制工程档案—并在工程《。竣工后三《。个月:内向城建档》案馆移交 —
—。 第十《八,条 : 建设工程竣工验】收,后建设单位未按【照本规?定移交或移交档【案不完整经责令限】期补充后未按照【本,。规定移交的依照建】设工程质《量管理条例第五十】。九条的规定进—行行政处《罚,。
【 第:。十九条 《 城建档案馆应【当加:强,。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!宣传和工程档案的收!集整理工作并—与相关业务部门及质!监、产权部门—加强信息沟通定期反!馈工程档案管理【信息提供必要的宣传!、管理和业务—技术资料对》接收进馆《的工:程档案依法安全保管!并按相关规定向社】会提供利《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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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条》 本规定由—滨州市建设局—负责解释
》。
—。 第二十一》条 各县》建设:行政:。主管部门可参照【本,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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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—二条 ? 本规定自发布之】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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