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滨州市城!市建设工程档—案管理?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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滨建建字】〔2:00:8,〕52号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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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滨州!市城市建设工程档】案管理规定的通知
!。
各县区建设局、开!发区规划建设局、】机,关有关科室》。站所办、局属有关单!位
【 , 现将滨《。州市城?市建设工程》档案管理《规定印发给你们请】结合实际抓好—贯彻落实
二○】○八年九月十—。。六日:。
第一《条 为加强我市】。各类城市建设工程】档案:(以下简称》工程档案)的管【理充分发挥工程【档案在城市规划【。、建设、管理中的】作用:。根,据中华?。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】、,建,设工程质《量管理条例、房屋】建筑:工程和?。市政:基础设施工程竣工】验收备?案管理暂《行办法、城市—建设档案管》理规定等法律、法】规、规章及滨州【市城市建设档案【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!我市实际《制定本规定
!。
第二—条 本规定适用【于我市?。城市规划《区内工程档案—。的管理
》 ? ?本规定所称工—程档:案在工程建设活动】中直接形成的具【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!字、图表、声像等】各种形式的历史【记录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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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条 滨州市!建设局是全市—工程档案《管理:的行:。政主:管,。部门
《。 —滨州市城《建档案馆受市建设局!委托:具体负?责我市城市规划区】内工程档《案及市?区以外市级》以上重?点建设工程》档案的日常管理工】作对全市《工程档案工作进【行,业务指导
】 各县建【设行政主管部门负】责本行政区域内工】程档案管理工作设置!城建档案馆加强【辖区:内工程档《案,。的管理?。
【 第四?条 城《建档案馆是工程档】案的法定《接收单位下列所有】新建、?改建、扩建的各类工!程档案必须按规定】完整、准确、及时】地报送移交》到城建档案馆—
(一)!工业建?筑工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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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—民用:建筑工程《;
【
(三)市政基础!设施工程《(,城市:道路、广《场、:桥,涵、排水排》渍等)?;
《。
(四)】公,。用基础设施工程【(城市供水、供【气、供热、电力、通!。讯、网络《、,电视等工程)及地下!管,线;
】
(?五)交通基础设施工!程(:铁路:、公路、车站、停车!场、港口、》码头、航道、机【场等); 》 ,
—(六:)园林?建设、风景名—胜区建设工程—;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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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(七)?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!设工程(《包括污水处理、环】。境治理?等工程);》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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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八)城市防洪、!抗震、防灾、—人防工程;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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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九)军【事工程档案资料中】除军事禁区以—外其他的穿越市【区的:地,下管线和有关隐蔽工!程 :
!第五条 》建设工程文件的归】档整理以及工程档】案,的验收执行建设部发!布的整理规范及【相,关,标准做到真实、完】。整、准确、系统
】
【第六条 建—设、:勘察、?设计、施工》、监理等单位应将工!程文件的形成和积累!纳入工程建设管【理的各个环节和【。有关人员的职责范】围
!第七条 《 在工?程档案的整》理立卷工《作中建设单位应履行!下列职责
】 (一)在】工程招标及与勘察】、设计、施》。工、监?理等单位《签订协议、合—同时应对工程文件的!套数、费用、质量】、移交时《间等提出明确要求】。;
《 , (》二)收集和整理工】程准备阶段》、,竣工验收阶段—形成的?文件:并应进?行立:卷归:档;
》 (三)负!责组织、监督—和检查勘察、设计、!施工、监《理等单位的工程【文件的?形成:、,积累:和立卷归档工作;也!可委:托监:理单位监督、检【查工:程文件的形成、积】累和立卷归档工【作;
》。 》(四)收集和汇总】勘察、设计、—施工、监理》等单位立卷归档【的工程?档案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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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】条 ?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】、监理等单位—应将本单位》形成的工《程文件立卷》后向建?设单位移交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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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【 建设工程—项目实行总》承,。包的总包单位—负责收集、汇总各】分包:单,位形成?的工程档案并—应及时向建设单【位移交;各分包单】位应将本单位形成】的工程文件整—理、立卷后及时【移交总?包单位建设工程【项目由?几个单位承包的各】承包单位《负责收集、整理立卷!其承包项目》的工程文件并应及】时向建设单位移交
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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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十条 建设单【位在领取《建筑工程施工—许可证前应当与城建!档案:管理馆签订建设工】。。程档案移交责任书明!确各自职责
】
《 第:十一条 工程【施工过?程中城建档》。案馆应加强对工程档!。案的立卷归》。。档工作的监督定期】到,工地现场对工程档】案的编制情况进行检!查指导建设单—位做好工程档案的收!集、整理督促建【。设单位办理相关【手续:。及移:交工程?档案
》
第—十二条 建—设单位在组织—竣工验收前》应当提请城建档案馆!对工程档案进行【预验收预验》收合格后由城建【档案馆出《具建:设,工,程,竣工档?案预验收意》见书
! 建设单位在取得】建设工程《竣工:档案预验《收意见书后方可组】织工程?竣工验收建设行政】主管部门在办理工程!竣工验收备》案时应当查验建设工!程竣工?。档案:预验收意见书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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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! 工?程档案预验收应当】具备下列条件
】
? : (一《)建设工程完—工施工?单位提交《。工程竣工报告—申请竣工验》收建设单位收到工】程竣工报《告后认为符合竣工】验收要?求;
》 (二【)工程?档案资料已》按规定收集齐全、整!理完毕
】
第十四—条 ?工程档案预验收的】主要内容包括—
!。(一)?工程档案是》否齐全、系》统、完整;
【 (二】),工程档案的内容【是否真?实、准确《地,反映工程建设活【动和工程《实际状况;
】 (三)工!。程档案是否已整理】立卷立卷是否—符合:工,程,。档案的相关规定;
!
《 (《四)竣?工图给制方法、图】式及规格等是否符合!专业技术《要,求图面整洁》盖有竣工图》章;
》 《 (五)文件—的形成、来源是否符!合实际要求单位或个!人签章的《文件其签章手续是】否完备;
【 (—六)文件材质、【幅面、书写》、绘图、用墨、托】裱等是?。否符合要求
!
第十五【。条 工程档案预】验收按下列程序进】行
— (一—)工程档《案预验收前建设、】施工、监理等单位应!对本单?。。位形成的《工程档案按照相关规!定,进行:自,行验收;
! (二—),建设单位汇总各单位!移交:。。的工程?档案后应对各单【位报送的《和本单位形》成的工?程档案按照》相,关,规定进行《审核填报《建,设工程档案预验收申!请书提请城建—档案馆?对工程档案进行预】验收;
!。 (三)城—建档案馆收到—建设工程档》案预验收申请表后】对申请进《行核查申《请符合规定的应自】收到之日《起7个工《作日内?进行预验收
! (四【)工程档案预验收】由建设单位召集本单!位、勘察、》。设计、施工、监【理单位技《术负责人和档案管】理,人员参加城建档案馆!主持
》 《 :(五)工程档案预验!收合格后由城—建档案馆在预验收后!3个工作日内发【出建:设工程竣工档—案预验收意见书】。 (六)经预【验,收工程?档案不符合》法律、法《规、:规章和工程档案标】准规:范等规定的责—令,建设单位组织整改】整,改后:依照上?述程序重新组—织验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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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六条 建!设单位应当在工程】竣工验收后三个月】。内向城建档案馆【移,。交,一套完?整的符合相关规定的!工程档案经城建档】案馆验收合》。格后:向其出具建设工程】档案合格证》
移交的工】。程档案不齐全的【由城建档案馆—。责令限期补》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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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十七条 》停建、缓建》工程的档案暂由建】设单位保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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撤销单》位的建设工程档案应!当向上级主》管机:关或:者城建档案馆移交】
对!。改建、扩建和重要部!位维修的工程建设单!位应:当组织?设,计、:。施工单位据实修【改、补充和》完善原工程档案凡结!构和平面布置等改变!的应当重新》编制工?程档案?并在工程竣工后三】个月内向城建档【案馆移交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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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《八条: 建?设工程竣《工验收后建设单位】未按:照本规定《移交或移交档案不】。完整经责令限期补】充后未按照本规定移!。交的依照建设—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】。第五十九条的规【定进行行《政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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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?九条 城》建档案馆应当加强】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!宣传和工程档案的收!集整理工作并—与相关业务部门及】质监、产权部—门,加,强信息沟通定期【反馈工程档案—管理信息提供必要】的宣传、管》理和业务技术—资料对接收进—馆的工程档案依【法安全保管并—按相关规定向社【会提供利用》
】第二十条 本规】定由:滨州市建设局负【责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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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条! 各县建设行政主!管部门可参照本规】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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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二十二条 本规!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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