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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 ,滨州市城市》建设工程《档案管理《。规定 》 :。 滨建建字〔2【008?〕52号 】关于印发滨州—市城:市建设工程档案【管理规定《的通:知 各县区建【设局、开发区—规划建设局》、机关有关科室站所!办,、,局属有关《单位    ! 现将滨州》。市城市建《设工程档案管—理规:定印发给你们请结】合实际抓好贯彻落】实 二○○八年】九月十六《日 第一》条 为加》强我:市,各类城?市建设工程档—案,(,以下简称工程档案】)的管理充分发挥】工程档案在城市【规划、建设、管理】中的作用根》据中:华人民共和国档案】法、建设工程质量】管理条例、房屋【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!。设施工程竣工—验,收备:。案,管理暂行办》法、城市建设档案管!理规定等法律、法规!。、规章及滨》州市城市建设档【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结!合我市实《际制定本规定 ! : 第二条 【本规:定,适,用于我?市城市规划区内工程!档案的?管理  【   ?本规定?所称工程档案—。。在工程建设活动中】直接形成的具—有归档保存价值【的文字、图》表、声像等各种形式!的历史记录 】 : : 第:三条 《。滨州市建设》局是全市《工程档案管理—的,行政主管部》。门    】 滨州?市城建档案馆受市】建设:局委托具《体负责我市》城市规划区内—工程档案及市—区以外市级》。以上:重点建设《工程档案的日常管理!工作对全市工程【档案工作进》行业务指《导     !各,县建设行《政主管部门负责【本行:政区域内工程档案管!理工作设置城—建档案馆加强辖【区内工程档案的管理! 《 第四条 】。 城建档案》馆是工程档案的法定!接收:单位:下,列所:有新建、《改建、?扩建:的各类工程档案【必须按?规,定,完整、准确、及时地!报送移?交到城建档案馆【。    (一】)工:业建筑工程;—  》。  (《二)民用建》筑工程; —    (【三)市政基础设施】工程(城市道路、广!场、桥涵、排—水,排渍等?。); —   (》。四)公用基础—设施工程(城市供】水、供气、供热、电!力、:通讯、网络、电【视等工?程,)及:地下:管线;  】  ?(五)交通基—础设施?工程(铁路》、公路、车站、停车!场、港口、码头【、,航道:、机:场等);《  》  (六》)园林建设、风【景名胜区建设—工程; 《  《  (七》)市容环境卫—生,设施建?设工程?(包括污《水处理、环》境治理等工程);】    【 (八)城市防洪、!。抗震、防灾、—人防工程;》 :   《 (九)军事【工程:档案资料中除—军事禁?区,以外其他《的穿越?市区的地下管线【和有关?隐蔽:工程 【 《。 第五条 》 ,。建设工?程文件的归档整【理以:及工程档案的验收】执行建设部》发,布的整理规范及相】关标准做到》真实、完整、准确】。、系统 《 第】六条 建设、勘察!、设计、施工—、监理等《单位应将工程—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!。入工程建设管理【的各:。个环:节和: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! , 第】七条 在工程【档,案的整理立》。卷工作中建》设单位?应履行下列职—责    】 (一)在工—程招标及与勘察、】设计:、施工、《监理等单位签订协】议、合同时》应对工?程,文件的套数》。、费用、质量、移交!时间等提出》明确要求; 【     —(二)收集和整【理,工程准备《阶段、竣工验收阶段!形成的文件并应【进行立卷归档; 】     (三!),负责组织、》监督和?检查勘察、设—计、施工、监—理等单位《的工程文件的—形成、积累和立卷归!档工作;也可委托】监理单位监》督,、,检,查工程文件的形成、!积累和立卷归—档工作;《  》 , , (四)收集和汇总!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!监理等单位立卷【归,。档的工程档案—。。; 《 《 第八条 》 勘察、设》计、施工、监—理等单位应将本单】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!卷后向建设》单位移?交 !第九条 建设【工程:项,目实行总承包—的,总包单位负责—收集、汇总》各分包单位形成【的工程?档案并应及时—向建设单位移—交,;各分包单位—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!程文件整理、立【卷后及时移》交总包单位建设工】。程项目?由几个?单位:。承包的各承》包单位?负责:收集、整理》立卷: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文!件并应及时》向建:设单:位移交 《 ? 《第十条 建设【单位在领取建筑工程!。施工:许可证前应当与【。城建档案管理—馆签:订建:设工程?档案移?交责:任书明确各自职【责 》 第十一【。条 工程施工过程!中城建档案馆应加】强对:工程档案的立卷归档!工作的监督定—期到工地现场对【工程档案的编—制情况进行检查【指导建?设单位做好工—程档案的《收集、整理》督促:。建设单位《办理:相关手续及移交工】程档:案 : 第】十二条 》建设单位在组—织竣工?验收前?应当提请城建档【。案馆对工程档案【进,。。行预验收预验收合】格后由城建档案【馆出:具建设工《程竣工?档案预?验,收意见?书   【。  :建设:单位在取得建设工】程,竣工档案预验—。收意见书后方可组织!工,程竣工验收建设行政!主,管部门在《办理工程《竣工验?收备案时应当查验】建设工程竣》工档案?预验收意见》书 】 :第十三条 —工程档案预验收应当!具备下列《条件 【   ? (一)建设工【程完工施工单位【提交工?程竣工报告申请【竣工验收建设单【位,。收到工程《竣工报告《后,认为符合竣》工验:收要求; 【  :   (二)工【程档案资料已—。按规定收集》齐全:、整理完毕 ! 第》十四条? 工?程档案?预验收的主要内容包!括    ! (一)工程档案】是否齐?全,、,系,统、完整; 【    》 (二)工》程档案?的内容是否真实、准!确地反映工程建【设活:动和工?程实际状况; 】。     (三)!。工程:档案:是否:已整理立卷立—卷是:否,符合工程档》案的相关规定—; ? :    (四)竣】工图给制方法、图】式及规格《等是否?符合专业技术要求图!面整洁盖有竣工【图章;  】  : (五)文件的【形成、?来源是?。否符合实际要求单】位或个人签章—的文:件其签章手续是否完!备;   】  (六)文件材质!、幅面、书写、绘】图、:用墨、托《裱等是否符合要求】 》 ?第,。十五条 工—程档:案预验收按》下列:程序进行》 《    (一)【工程档案预》验收前建设、施【工、监理等单—位应对本单位形成的!工程档案按》照相关规定进行【自行验收《; 》     》(二:)建设单位汇—总各单位移交—的工:程档案后《应对各单位报—送的和本《单位形?成的:工程档案按照—相关规定进行审核】填,报建设工程档案【预验收申请书提请城!建档:。案馆: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!收,;  —   (三)—城建档案馆》收到建设工程档【案预验收申请表后】对申:请进:行核查申请符合规定!的应自收到》。之日:起7:个工作?日内进行预验收【    】 (四)工程—档案预验收由建设单!位召集本单位—、勘察、设计、施工!、监理单位》。技术负责人和档案】管理:人员参加城建档案馆!主持   !  (五)工—程档案预验收—合格后由城建档【案馆在预验收后【3个工作《日内发出建设工程】竣工档?案预验收意见书】 (?六)经预验收工程】档案不符合法律、法!规、规章和工程【档案标准规范等规】定的责令建设单【位组织整改整改后依!照上:述程序重新组—织验收 ! 第?十六条 建设单位!应当在?工程竣工《验收后三《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!移交一?套完:整的符合《相关:规定的?。工程档案经城建档】案馆验收《合格后向其出—具建设工程档案合】格证: 移》交的工程《档,。案,不齐全的由城建档案!馆责令?。限期补充 】 第十七条 ! 停建、缓建工程的!档,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!    撤销单!位的建?设工程?档案应当向上级主】管机关或者城建档】案馆移交  !  对改》建、:扩建:和重要部位维修的】工程建设《单位:应当组织《。设计、施《工单:。位据实修《。改、补充和完善原工!程档案凡结》构和平面《布置等改变的应【当重新编《制工程档案并在工】程,。。竣工后?三个月内向》城建档案馆移交 ! 《。 《第十八?。条 建设工—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!位未按照本》规定移交或移交【档案:不完整经责令限期补!充后未?按照本规定移—交的依照建设工【程质量管理条例第】五十九条的规定【进行行政处罚 ! 第十九】条 城建档案馆】应当加强工程档【案管理工《作的宣传和工程档】案的:收集整?理工作并与》相关业务部》门及质监、产权部门!。加强信息沟通—定期反馈工程档案】管理信息提》供必要的宣传、管理!和业务技术资—料对接收进馆的工】。程,档案依法安全保管并!按相关规定向—社会提供《利用 》 , 第二十条】 本?规定由滨州市—建设局负责》解,释, 【 第二十一条 各!县建设?行,政,主管部门《可参照本规定执行】 》 第二》十二条 本规定】。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】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