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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滨,州市城市建设工【程档:案管理?规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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滨建建字【〔200《。8〕52《号,
关于印发】滨州市城《市,。建设工程档案—管,理规定的通知
【
各县区《建设:局,、开发?区规划建《设局、?机关有关科室站所】办、:局属有关单位—
《 现将—滨州:市城市?建设工程档案—。。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!请结合实际抓好【贯彻落实
》
二○○《八年九?月十六日
第一】条 为加强我市】各类城市建设工程档!案,(以下简称工程【档案)?的管理充分》发挥工程档》。案在:城市规划、建—设、管理中的—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!和国档案法、建设工!程质量管理条例、房!屋建筑?工程和市政基础【设施: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!理暂行办法》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!规定等法律、—法规:、规章及滨州市【城市建设档案管理】。办法的规《定结合我市实际制】定本规?定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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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二条 本《规定适用于》我市城市《规划:区内:工程档案的管—理
!本规定?所称工程档案在【工程建设活动—中直:。接形成的具有—归档保存《价值的文字、图【。表、声像等各种【形式:的历史记录》
— 第三条 滨州!市建设?局是:全市工程档》案,管理:的行政主管部门【
】滨州市城建档—案,馆受市建设局委托】具体负责我市城市规!划区内工程》档案及市区以外市】级以上重点》建设工?程档案的《日,常管理工作》对全市工程档—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!
: :。。 各县—建设:行政主管部》门负责本行政区【域内工程档案管【理工作设置城—建档案馆加强辖区内!工程档案的管理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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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】。 城?建档案馆是工程档案!。的法定接收单位下列!所有新建、改建、扩!建,的各类工程档—案必须按规定—完整、准确、及【时地:报送移交《到城建档案馆
【
(一)】工业建筑《工程;
—
(—二)民用建筑—工程;
!
(三)市政【基础设施工程—(,城,市道路、《广场、桥涵》、排水排渍等); ! ,
,
(四)公!用基础设《施工程(城市供水、!供气:、供:。热、电力、》。通讯、网络》。、电视等工》程)及地下管线【;
【
(五)》交通基础设》施工:程(铁路、公路、】车,站、停车场》、港口、码头、【航道:、,。机场:等);
】
(六)—园,林建设、风景名胜】区,建设工程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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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)市容!环境卫生设施建【设工程(包括污水处!理、环境治理等【工,程);
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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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八)城市—防洪、?抗震、?。防灾、人防》工,程,;
!(,九)军事工程—档案资料中除军事禁!区以外其他》的穿越?市区的地《下管线和《有关隐蔽工程 】
【 第五条《 建设工程—文件的?归档整理以》及工程档案的验收执!行建设部发布的【整理规范及相关标准!。做到真实、》完整、准确》、系统
! 第六条 建】设、勘察、设计、】施工、监《理等单位《应将工程文件的形】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!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!有关人员《的职责范围
!。
第》七,条 在工程—档案的整理立—卷工作中建设单位应!履行:下列:职责
! ,(一)在工》程招标?及,与勘察、设计、施工!、监理等单位签【订,协议、合同时—应对工程文件—的套数、费用—、质量、移》交时间等《。提出明确要求;
! —(二:),收集:和,整理工程《准备阶段、竣工【验收阶段《形成的文件》。并应进行立卷归档;!
【 (三)负责组织、!监督和检查》勘察、设计、施【工、监理等单位的工!程文件的形成、积累!和立卷归档》工作;也可委—。托监理单《位监督、检查工程文!件的形成、积—累和立卷归档—工作;
! (四)收集【和汇总?勘察:、设:计、:施工、监理等单位】立卷归档《的工程档案;
!
》第八条 《 勘察、《设计、施工》、监理等单位应【。将本单位形成的【工,程文件立卷后向【。建设:单位:移交:
【 第九条 —建设工程项目实行】总承包的总包单【位负责收集、汇【。总各分包单位形【成的工程档案并应及!时向建设《单位移交;各—分包单位应》将本单位《形成的?工程文件《整,理、立卷后》及,时移:交总:包单位建《设工程项目由几【个单位?。承包的?各承包单《位负:责收集、《整理立卷其承包项】目的工程文件并应及!时向建设单位移【交
】 第十?条 建《设单位在领取—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!前应当与城建—档案管?理馆签订《建设工程档》案移交责任书明【确各自职责
【
第十一!。条 工程施工过】程中城建档案馆应】。加强对?工程档案的》立卷归档工作—的监督定期到—工地现场对》工程档案的编制情】。况进行检查指导【建设单位《做好工程《档案的收集》、整理督促》建设单?位办理相《关手续及移》交工程档案
】。
第十【二条 建设单【位,。在组织竣工验—收前应当提》请城建档《案,馆对工程档案—进行预验收预验【收合格后《由城建档案馆—出具建设工程竣【工档:案预:验收意见书》
? 建设单位!在取得建设工程竣工!档案:预验:收,。意见书?后方可组织工—程竣:工验收建设》行,政主管部门在办理】工,。程竣:工验收备案时应当】查验建设工程竣工】档案:。预验收意见书—。
—。
: 第十三《条 工程档案预】。验收应当具备—下,列条件
— , ? (一)建设工程!完工施工单位提交工!程竣工报告》申请竣工验收—建设单位收到—工程竣工报告后认】为符合竣工》验收要求;
—
(】二)工?程档案资《料已按规定收集齐全!、整理?完毕
?
》 第十四条— :工程档案预验收【的主要内容包括
!
(一!),工程档案是否齐全】、系统?、完:整;
】 (二)工程档案!的内容是否真实【、准确?。地反映工程建—设活动和工》程实际状况;—
? (三)】工程档案是否已整】理立:卷立卷是否》符合工程档》案的:。相关规定;
【 ? (四)竣【工图给制方法—、图:。式及规格等是否符合!专,业技术?要求图?面整洁盖《有竣工?图章;
【 , ,。 (五)》文件:的形成、来源是【否符合实际要—。求单:位或个人签章—的文:件其签章手续是否】完备;
【 (六—)文件材《质、幅面《、书写?、,绘图、用墨、—托裱等是否》符合要求
】
: 第十五条 【 ,工程档案预验收【按下列程序进行
!
【。(一)工程》。档案预验收前—建设:、,施工、监理等单位】应,对本单位形成—的工程档案按照【相关规定进行—自行:验收;
【 (—二)建设单位汇总各!单位移交《的工程档案后应【对各单位报》送的和本单位形成】的工程档《案按照相《关规定进《行审核填报建设【工程档案预验收申请!书提:请城建档案馆对【工程档案进行预验】收;
】 (三)城建档案!馆收到?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!申请表后对申请进】行核:。查申请符合》规定的应《自,收到之日起7个工作!日内进行预验收
!
— (四)工程档案预!验收由建《设单位召集本单【位、勘察、设—计、施工、监—理单位技术负责人】和档案管理人员参】加城建档案馆主持】
】 (五)工程档【。案预验收合格—后由城建档案馆在预!验收后3个》工作日?内发出建设工—程竣工档案预验收】。意见书? (《六)经?预验收工程档案不符!合法:律、法?规、规章和工程档】案标准规范等规【定的责令建设单位组!织整改整改后依【。照上述程《序重:新组织验收
【
》 ,第十六条 》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!程竣工验收后—。三个月?内向城?建档案馆移交一套完!整的符合相关规定的!工程档案经城建档案!馆,验收:合格后?向其出具建设工程档!案合格证
【 移交的工程档【案不齐全的由城建档!案馆责令限期—补,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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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七条 ? 停建、缓建工程的!档案:暂由建设《单位保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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撤销单位的建!设工程档案应当向】。上级主管机关或者】城建档案《馆移交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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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改建【。、扩建?。和重要部位维修【的工程建设单位【。应当组织《设计、?。施,。工单位据实》修改、补充和完【善原:。工,程档案凡结构和平】面,布,置等改变的应当重新!编制工程档案并在】工程竣工后三—个月内向城建档【案,馆移:交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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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】 , 建设工程》竣工验收后建—。设单:位未:按照本规定移交【或移交?档案不完整经责令】限期补充后未按照】本规定?移交的依照建—。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!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进!行,行政处?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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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。十九条 城—建档案馆应》当加强?工,程,档案管理工作的宣传!和工程?档案的收集整—理工作并与相关业】务部门及质》监、产权《部门加强信》息沟通定期反—馈工:程档案管《理信息提《。供必要?的宣传、管》理和业务技》术资料对接收—进馆:的工程档案依法安全!保管并按相关规【定向社会提》供利用
! 第二十条 】本规定由滨州—市建设局负》责解释
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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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条】 各县建设行政】主管部门可》。参照:本规定执行
】 ,
? 第二?十二条 本规【。定自发?布之日起施行
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