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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《东省住宅工程—质量:分户验收《管理办法 》
山东省【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!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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鲁建?发〔2010〕13!号
关于印—发山东省住宅—工程质量分户验收】管理办法的通知【
各?市住房和《城,乡建委(建设局)建!管局(处《、办)?房管(开发)局(】处、:办)
《 》 根据住房和城乡】建设部?关于做好住宅工程质!量分户验《收工作的通知精【。神在总结部分市开】展,住宅工?程质量?分户验收试点工【作的基?础上省住房和城【乡建设厅制》定了山东省住—宅工程?质量分户验收管理】办法现印发给你们】请认真?贯彻实?施
— , 住宅工》。程的质量直》接关:系到人?民群众的切》身利益和《生命财产安》全事关党《和政:府,的形象各市要—充分认识做好—住,宅工程质量分户【验收的重要》意义增强工》作的责?任,感和使命感》把这项?工作摆上《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!。抓紧抓好要认—真总结前几》年试点?。工作的好《。经验、好做法广泛征!求,社会各界的意见进一!步加强领导落实【责任明确要求细【化措施加强监管在】住宅工程特别是保】障性住房中》全面实行质量—分户:验收制度确保住【宅工程的质量和【使用功能促进全省】工程质量《整,体,水平的进一步提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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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一《〇年六月十》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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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?条 为了加强住宅!工程:质,量管理保障住宅【。。工程的质量》和使用功能》落实住宅工程参【建,各方主?体,质量责?任根:。据国务院建设工【程质量管理条例、】住房和城《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工!程和市政基础设【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!管理办法、关—于做好住宅工程质】量分户验收工作【的通知及国》家施工质量》验收规范和》有关标准结合本省实!际制定本办》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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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!在本省行《。政区域内住宅工【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!监督管理适用于本办!法
】 第三条 本办法!所称住宅工程质【量分户验收(以【下简:称分户验收)是指建!设单位组织施工、监!理,等单位?在住宅工程各—检验批、《分项:。、分部?。。工程验收合格—的基础上在住—宅工程?竣工验?收前依?据国家?有,关工程质《量验收标准》
对每—。。户住:宅及相关公共部位】。的观感质量和—使用功?能,等进行检查验收并】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的!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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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四条 住宅工程质!量分户验收应—当依据国家和省【有关的?法律、法规和规范、!标,准以:及经审查合格的施】工,图设计文件进—行
!第五条 住宅工】程未经分《户验收?或分户验收不—合格的建设》单位不得《组织单位工程竣【工验:收,
— 第六条 分户!验收内容主要包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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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一) 地面》、墙面和顶》棚质量;
】 (二) 门!窗质量;
】 《。(三)? 栏杆、《护栏:质量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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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四) 防—水工程质量;
! : ?(五:) 室内主要空【间尺寸;
】 ? (六?。) 给水排水—系统:安装质量;
【 —(七)? ,室内电?。气工程安装质量;】
(!八) 采暖工程【安装质量;
】 (九)】 建筑节《能工程?质量;?
(!十) 有关合—同中约定的》其他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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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七条 住宅工!程分户验收应当按照!以下程序进行
】 》 (一) 》分户验收内容完成后!施工单位应首先进】行全面的自检评定】自,检合格后向》建设单位提》出住宅工《程分户质量验收书面!申请
》 , : , (二) 建设单位!组织监理、施工等单!位的有关《人员按?照国家工《程质量验收标准的】要求逐户按照本【办,法要求的分户验【。收内容确定检查部位!、数量并适时进【行,检查验收;分包单】位项目经理、项【目技术负责人—也应参加《分包项?目的分户验收;【已选定物业公司【的物业公司应当参】加分户验收工—作
《 , (三) 参!加分户验收的人员】应具:备相应?的技术?能力和资格》并经当地监督机【构,认可与备案
【 》 (四) 分—户质量验收前—。施工单位应在建筑】物相应部位》标,。识好暗?埋水、电管线的【走向分户验收应配备!必要的检测仪器;建!。。设单位应提前5【个工作日向当地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】进行告知《
: 《 (五《) :分户:验收应逐户》、逐:间检查并《做好记录分户—质量验收不合—格的须经《整改符合要求后【重新:组织:验收
【。 (六》), ,每户住宅和规—定的公共部》位验收完毕应填【写住宅工程质—量分户验收表(【见附表一)》由建设单位和施工】单位项目《负,责人、监理单位项】目总监理工程师【等分别签字》确认并加盖公—章后张贴于》。户内醒目位》置
【 :第八条? 建设《、,施工、监理等单【位应严格《履行分户验收职责对!分户验收《的结论进行签—认不得简化分—户验收程《序对于经检查不【符合:。要求的施《工单位应及时—进行返修监理—单位:负责复查返修完成后!由建设单《位重新组织分户验】收
【 第九条 【工程质?。量,监督机构应》加强对分户验收工】。作的监督检查发现】问题:及时:监督有关方面—。认真整改确保分【户,验收工作质量 【。
】第,十条 住宅工程】竣,。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!制作工程《标牌镶嵌在建筑【外墙显著部位规格尺!寸不小于为500】mm:×700mm工程标!。牌应:。包,括以下内容
! 》(一) 工程—。。名称、开工日—期、竣工日期; 】。
? (二【) 建?设,。、勘:察、设?计、:监理、施工单位全】称;
》 ? (三) 【建设单位项》目负责人勘察—、设计单位项—目负责人监理单位】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!位项目?经,理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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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,十一条 住宅工】程交付使用时住宅工!程,质量分户验》。收表:(见附表一》)应当作为住—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!一并:交给:住户
】 住宅工程建【设单位?应当在住宅》质量:保证书中注明—以下事项
【 《 (一) 保修范!。围和保修《期限;
! ?(二) 工》程质:量保修程序和处理】时限;
】。 (三)【 建设单《位,工程质量《保修:监督电话及负责人姓!名;
《
(四!) 施工单》位,工,程质量保修负责【人,姓名、电话》。以及办公《地点;
【 (五) 物!业公司?名称、?电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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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—条 建《设单:位在申报工》程,竣工验收《监督时应当将住宅工!程质量分户验收表】(见附表一)、住宅!工程质量分户验收】汇总表?(附表二)和工【程竣工验收报—告等:有关资料一起报送】工,程质量?监督机构工》程质量?。监督:机,构对分户验收—情况进?行监:督抽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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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 】 对于在分户验收】中弄虚作假、降低】质量标准将不合格】工程按?合格工程《验收的责令》改正:。依法对有关单位和责!任人进行处罚并纳】入不良行为记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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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四《。条 各地》结合:本地区实际情况【。可根据本办》法制定?实,施细则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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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五条 本办!法自:发布之日起》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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