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山东省住宅工程质量!分户验收管》理办法
山!东省:住,房和城乡建设厅文】件
鲁建》发〔20《10〕?13号
关于印发!山东省住宅工程质量!。分,户验收管《理办法的通知
】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!(建:设局)?建管局?(处、办《),房管(开《。发)局(处、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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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 根据住房和!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!住宅工程质量分【户验收工作的通知精!神在总结部分—市开展住宅》工程质?量分户验收》试点工作的基—。础上省住房和城乡】建设厅制定了山东】省住宅工程质—量分户?。验收管理办法现印发!给,你们请认真》贯彻:。实施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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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住宅工程的质!量直接关《系,。到人民群众的—切身利益《和生命财产》安全事关《党和政府的形象各市!要,充分认识做好住宅工!程质量分户验收的重!要意义增强》工作的责任感—和使命感《把这项?工作摆上《重要的议事日—程切实抓紧》抓好要认真总结前】几年试点工作的好】经,验、好做《法广泛征求社—。会各界?的意:见进:一步加强领》导落实责任明确【要,求细化措施加强监管!在住宅工程特别【是保障性住》房中全面实行质量】分户验收《制度确保住》宅工程的《质量和使用功—能,促,进全省工程》质量整体水平的进一!步提高
二〇【一〇年六月十—八日
《第一条 》为了:加强住宅工程质【量管:理保障住宅工程【的质量和《使用功能落实住【宅工程?参建各方主体—质量责任根据国务】。院建设工《。程质量?管,理条:例、住房和城乡建设!部,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!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!收,。备案管理办法、关】于做好住宅工程质量!分户验收工作的【通知及国家施工质量!验收规范和有关标准!结合本?省实际制定本办【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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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二条 在本省行!政区域内住》宅工程质量分户验】。收及其监《督管:理适用于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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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三条: 本办《法所称住宅工程质】量分户验收(以下简!称分户验《。收)是指《建设单?。位组织施工、监理】等单位在住宅—工程各检验批、【分项、分部工程【验收合格的基础【上在:住宅工程竣》工验收?前依据国家有关工】程质量验《收标准
对】每户住宅《及相关?公共部位的》观感质?量和使用功能—等进行?检查验收《并出具验《收合格证《明,的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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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— :住宅:工程质量分户—验收应当依据—国,家和省有关的法律、!法规和规《范、标准以及经【审查合格的》施工图设计》文件进?行
!第五条 住—宅工程未《经分户验收或分户验!收不:合格的?建设单?位不得组织单—位工程竣工验—收
】 ,第六:条 分户验收内容!主要包括
】 (》一): ,地面、墙面》和顶棚质量;
! (二) !门窗质量;
! (三) 栏!杆、护栏质量;
! 》 (四)《。 防水工程》质量;?
《 ? (五) 室内【主要:空间尺寸;
】 (六) !给水排水系统—安装质量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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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:(,七,) 室内《电气:工程安装质量;
】。。
【(八) 采暖工【程安装质量》;
— ?(,九) 建筑》节能工程质量—;
《 (十) !有关合同中约定【的其他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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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七,条 住宅工程【分户验收应当按照以!下程:序进:。行
!(一) 《分户验收内容完成后!施工:单位应首先进行全面!。的自检评定自检【合格后?向建设单位提出住】宅工程分户质量【验收书面《申请
【 , (二)》 建设单《位组:织监理、施工等【单位的有关人员【按照国家工程质【。量验收标准的—要求逐户按照本【办,法要求的《分户验收内容确【定检查部位、数量】并适:时进行检查验收;】。分包单位《项目:经,理、项目技术负责人!也应参加分包项【目,的分户验收》;已选定物业公【司的物业公》司应当参加分—户验收工作》
》 (三) 【参加分户验收的【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!术能力和资格并经当!地,监督机构认》可与备案《。
】(四) 分户质量验!收,前施工单《位应:在建筑?物,相应部?位标识好《暗埋水、《。电管线的走向分【户验收应配备必要的!检测仪?器;建设《单位应提《前5个?工作日向当地工程】质量监督《机构进?行告知
】 (五》), ,分户:验收应逐《户、逐间检查并做好!。记,录分户质量》验收不合格》的须经?整改符合要求后重】新组织验收
【 , 《 ,(六) 每户—住宅和规定的—公共部?位验收完毕应填写住!宅工:程质:量,分户验收表》(见附表一)由【建设单位和》施工单位《项目:负责人、《监理单位项目—总监:理,。工程:师等分?别签字确认并加【盖公章后张贴于户内!醒目:位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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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八,条, 建设、施工、监!理等单位应严格履】行分户验收职责【对分户验收的结论进!行签:认,不得简化分户验收程!序对于?经检查不符合要【求的:。施工单位《应及时进行》返修:。监理单位负》责复查返《修完成后由建设单】位重新组织》分户验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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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【条 工程质量监】督机构?应,加强对分户验收工】作的监督《检查发现问题及【时监督有关方面【认,真整改?确保分户验收工作】质量
! 第十条 【住,宅工程?竣工:验收前建设单位应】制作工程标牌镶嵌】在建筑?外墙:显著部?。位规格尺寸不小于】。为,500mm》×700mm—工,程标牌应包括—以下内?容
】 (一) 工程名!称、开工日期、竣工!日期; 《
?。 》(二) 建》。设、勘察、设计【、监理?、施:工单:位全称?;
?。
— (三)《 建设单位项目负】责人勘察、设计【单位项目负责人【监理单位总》监理工程师》施工:单位项目《经理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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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一条:。 住?宅工程交付使用时】住宅工程质量—。分户验收表(见【附表一)应》当作为住宅质量保证!书的附件一并交给住!户
? 住宅】工程:建设单位应当在【住宅质?量保证书中注明以】下事项
— (一】。) 保修范围和保】修期限; 》
【。 (二) 工程质】量保:修程:序和处理时限; 】
— :(三)? 建设单位工—程质量保修监督电话!及负责人姓名—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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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四) 【施工单位工程质量】保修负责人姓名【、,电话以及办》公地点;
】 《。(五:) 物业公司—名称、电话
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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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【条 建设单位在申!报工程?竣工验?收监督时应当将住】宅工程质《量分户验《。收表(见《附表一)、住—宅工程?质,。量分户?验收汇总表》(附表?二)和工《程,竣,工验收?报告等有关资料一】起,报送工程质量监【督,机构工程质量监督机!构对:分户验收情况进【行监督?抽查
! 第十三条 — 对于在分户—验收中弄虚作—假、降低质量标【准将不?合格工程《按合格工《程验收?的责令改正依—法对有关单位和【责任人进行处—罚并纳入不良行为】记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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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《。四条 《各地结合本》地区实际情况可根】据本办法制定实【施细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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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十五条 》本办法自发布之【日起施行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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