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】章 《质量行为《
第二十八条! 预拌混凝【土生产企业有下【列,行为:之一的建《设行政主管部门【责令限期《整改:。并记入企业信用【档案
(!一)超出资质范【围从事预拌混凝【土生产?活动的;
【 (二)未按国!家、省有关标准和】规定进?行预:拌混凝土生产—或检测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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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三)未按规定对!计量设?备、试验仪器进行检!定或使用不符合【要求的设备进行【检测的;
》
? (?四)出具虚假检测】报告;生产过—程随意调整》配合比的;对检验样!品弄虚?作,假的;替代施工单位!制,作和检验《工,程标准养护试件和】同条件养《护混凝土试件—的;
— (五)隐—匿建设?行政主管部门为收】集证据需要保—存的有关《试样和?检测资料的;—
《 , (六)质量管理】体系:和质量?检测活动在生产【过程中无法正常【和有:效运行造成规定【的程序和流程运转不!完整、签字手续不全!、资料混乱、数据无!法追溯等问题的【;
(七!)企业?相,关部门或人员不【。到位或未能》正常履行其职责导致!预拌混凝土产—生质量问题或致使工!程,发生质量事故的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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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八【)企:业使用不合格—及已淘汰或禁—止使用的原材料的】;,。。
—(九)?未依法签订》供需合同向使用【单位供应产品—的;
(!十)运?输过:程中任意加水、拌筒!不按规定低速转【动的:
第二十九】条 使用》单位对预拌混凝土的!浇筑、振捣和养【护质量?负责:使,用单位有以下—行为的建设主管部】门应责?。令限期改正》并记入信用档案
!。 , (一)—未对进场《预,拌混凝土进行—验收、取样、送检或!者未按标准规范要】求进行浇筑、振捣】和养护;
】 , (二)使》用拒不整改或限期】整改达不《到,。要,求的预拌混凝土【生产企业的产品【等,行为;
】 (三)因上述原因!或人为因素造—成混凝土工程质量】事故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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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三十?条 监理(—建设)单《位应:对交货检验及泵【送、浇筑过》程采取旁站、巡【视和平行检》验等形式实施监【理预拌混凝》土未经?监理工程师(建设单!。位现:场负责人)签字【同意不?。得在工程上使用【
监【理单:位未认真《履行本办法规定【的职责、或因监理的!失职造成工》程质量事故的—按有关规定》由建:设行政?主,。管部门责《令整改并计入信【用档案
第三!十一条 建设【单位:、监:理单位?、使用单位不—。得明示或暗》示生产企业使用【不合格?材料明示或暗示【生产企业出》具虚假合格证篡【改或:伪造合格证违—反规定的《由建设主《管部门责令》整改并计入信用档案!
第三十二条!。 :各级建设行政主管】部门或监督机—构的工作人员在【监督管理活动中有下!列情形之一》的依:法给:予行政处《分构成犯《罪的依法追究—刑,事责任
》 (一)利用!职务上?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!或者其他《好处的;
! (?二)不依法履—行监:督管理职《责,。或者发?现违法行为不予查】处造成?严重后果的;
】
(三【)其他违反法律法规!影响生产的》行,为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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