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六】章 质量行【。为 第—二,十八条 《 预?拌混凝土生产—企业有?下列行?为之一的建》设,行政:主,管部门责令》限期整改并记入【企业信用档案  !   (一)超出资!质范:围从事预拌混凝土】生产活动的;— : ,  : ,(二)未按国家【、省有关标准和规】定进行预拌混凝土生!产或检测的;  !   (三)未按】规定对计量设备、】。试验仪器进行—检定或使《用不符合《要求的设《备进行检《测的;   【 , (四?),出,具虚假检测报—告;生?产过程?随意调整配合比【。的,;对检验样品弄虚】作假的;替》代施:工单位制作和—检验工程标准—。养护:试件和同条件—养护混凝土试—件的;    】 (五)隐》匿建设行《政主管部门》为收集?证据需要保存—的有关试样》和检测资《料的; 《    《 (六)质量管【理体系和质量—。检测活?动,在生产过程中无【法正常和有效运行】造成规定的程序【和流程运转》不完整、签》字手续不全、资料】混乱、数据无法追】溯等问题《的;   —  (七)企业【相,关部门或《人员不到位》或未:能正常履《行其职责导致—预,拌混凝土产生质量】问题或致使工程发】生质量事故》的,;     【(八)企业使用【不合格及已淘汰【或禁止使《用,的原材料的; 】    (九)未】依法:签订:供需合同《向使用单位供应产】品,。的;     】(十)运输过程【中任:意加水、拌筒不【。按规定低速转动【的 第二十九!。条 使用单位【对预拌混凝土的浇】筑、:振捣:和养护质量负责使用!单位:。有以下行为的建【设主管部门应—责令限期改正并记】入,信用档案   】  (一)未对进场!预拌混凝土进行验收!、,取样、送检或者未按!标,准规范要《求进行浇筑、振捣和!。养,护; 《  :  (?二):使用拒不整》改或限?期整改达不到—要求的预《拌混凝土《生产企业的产品【。等行为; 》 ,。    (三)因上!述原因或人》为,因,素造成混凝》土工程质量事故的】 第》三十条 监—理(建设)单—位应对交货检—验及泵?。送、浇筑过程采取旁!站、巡视和平—行检验?等形式实施》监理预拌混凝—土未经监理工程师】(建设单位现场负责!人)签字同意不得在!工程上?使用  》   监理单位未】。认真履行《本办法规定的职责、!或因监?理的失?职,。。造成:工程质量事故的按】有关规定由建设行政!主管:部门责令《。整改:并计入?信,用档案 — 第三十一条 【 建设单位、—监理单位、使—用单位不得明示或】暗示生产《企业使?用不合格材料明示或!。暗示生产企业出具】虚,假合:格证篡改或》伪,造合格证违反—规定的?由建设主管部—。门责令整改并计【入信用档案 — 第《三十:二条 《各级建设行政—主管部门或监—。督,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监!督管理活《动中有下列情形之】一的依法给》予行政?处分构成犯》罪的依法追究刑事】责任 ?     》(一)利用职务上的!便,利收: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!好处的; 》  ?  : (二?)不依法履行监督】管理职责或者发现】违法行为不予查【处造成严重后—果的:;     】(三)其他违反【法律法规影响生产的!行为 》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