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 第六章 质】量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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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八条【 ?预,拌混凝?土生产企业有下列行!为之一的建设行【政主管部门责令【限期整改并记入企】业信用档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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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(:一)超出资质—范围从事预》拌混凝土生产活动的!;
(】二)未按国》。家,、省有关标准和【规定进?行预拌混凝》土生产或检测—的;
【 (三?)未按规定对—。计量设备、试—验仪器进《行检定或使用—不符:合要求的设备进行】检测的;
】 (四)出具虚】假,检测报告;》生产过程随意—调,整配合比《的;对检验》样,。品弄虚作假》的;替代施工—单位制作和检验工】程,标,准养护?试件和同条》件养护?混凝土试件的;
! (五)【隐匿建?设行政?主管部门为收—集,证据需要保存—的有关试《。样和:检测资料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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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(六)质量管理体系!和质:量,检测活?动在生产过程中【无法正?常和有?效,运行造成《规定的程序和—流程运转不》完整、签字手—续不:。全、资料混乱、数据!无法追溯等问题的】;,
》 (七)企业—相,。关部门或人员不【到位或未能》正常履行其》职责导致《预拌:。混凝土产生质量问】题,。或致:使工程发生质量事】。故的;
》 (》八)企业《使用不合格及—已淘汰或禁止使用】的原材?料的;
!(,九,)未依法签》订,供需合同向使用【单位供应产品的【;
?。 (十)【运输过程中任—意加水、拌筒不按】规定低速转动的【。
第二十九条! 使?用单:位对预拌混凝—土的浇筑、振—捣和养护质量负责】使用单位有》以下行?为的建设《。主管部?门应责?令限期改正并记【入信用档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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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【)未对进场》预拌混凝土》进,行验收?、,取样、送检或—。者未按标准规范要】求,进行浇筑《、振捣和养护;【
(【二)使用拒不整改】或限期整改达不到要!求,的预拌混凝》土生:产企业的产》品等行为;
【。 , : (三)因上述【。原因或人为因素造成!混凝土工程质量事】故的
—第三十条 —监,理(:建设)单位应对【。交,货检验及泵送—、浇筑过程》采取:旁站、巡《视和平行《检验等形式》实施监?理预拌混凝土未经监!理工程师(》建,设单:位现场负责人)签】字,同意不得在工—程上使?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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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监理单位未认真履】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!、或因监理》的失职造成》工程:质量事故的按有【关,规定由建《设行:。政主管?部门责令整改并【计入信用档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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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条 【 建设单位、监【理单位、使》用,单位不?得明示或暗示生产企!。业使用不合格材【料明示或暗示生产企!业出具虚《。假合格证篡改—或,伪造合格证》违,反规定的由建设主】管,部门:责令整?改并计入信用—档,案
第三十】二,条 各级》建,设行:政主管部《门或监?。督机:构的工?作人员在监督—管理活动中有下【列情:形之一的《依,法给予行政》处分构成犯》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!任
? 《(一)?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!受他人财《物或者其《他好处的;
】 , , (二)不依法履!行监督管理职—责,或者发现违法行为】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!果,的;
【 (三)其他违】反法律法规》。。。影响生产《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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