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第四章】 检验管理 ! 第:二十三条《 预拌《混凝土质量检验分】为出:厂检验和交货检验】   《  出厂《检验由预拌混凝【土生产?企业负责预拌混凝】土,生产企?业应按?照预拌混凝土(【GB:/T1?4,9,。02)规定对出厂检!验的混凝土》强,度试:件进:行留样、《制作、?养护和试验》并出具混《凝土强度试》。验报告 《     交—货检验应由监理(建!设)单位组织—使用、生产单位【在,施工:现场混?凝土运?输,车卸料点进行—交货:检,验项目?包括现场三方见证】取样检测《的混凝土坍落度【和混凝土抗压强度等!标准养护试》件和同条件养护试件!必须在施工现场【见证取样、制作和养!护不得以预拌混【凝土生产企业制作的!出厂检验混凝—土试:件,或其他未标》识混凝土试件代【替施工现场》制作的混凝土标准】。养护:试件:和同条件《养护试件见》证记录?归入施工技术档【。案,。 第二十【四条 用于交】货检验的预拌混凝】土试:样取样?。频率应符合预拌混凝!土(G?B/T14902)!、混凝土质》量控制标准(—GB50164)】的规定 》 第?二十五条《 工程竣工时】使用单位应将以下资!料作为预拌混凝土质!量保证资料》     (一!)预拌混凝土生【产企业及其专—项试验室备案资格】证书复?印件;  —   (二)预拌混!凝土配合比通知单】;     (!三)预?拌,。混凝土所有原材料的!合格证和《检验检测报告; !。 ,   (四)预拌】混凝土强度检验【检测:报,告其:他有:特殊性能要求的检】测报告如抗渗、抗冻!、耐:酸,、耐碱、耐热—等;    】 (五)预拌混凝土!出厂质量合格—证 ?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