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。 :第二:章, 生产、运输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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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》条 预拌混凝土生】产企业应取》得建设?。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!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规!。定的范围内》组织预拌混凝土生】产经:营活动未《取得资质的企业不得!生产、销售》预拌混凝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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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第六条 》预拌混?凝土生产《企业应建立健—全企业质量》管理体系编制企业】的质量手册、程序文!件和作业指导—书及各项规章制度】、至少应包括以下内!容,
(【一)企?业领导?及部门岗《位责任制和人员【岗位职责《、重要岗位持证【上岗制?度人员技术培训【制度;
【 , (二)质量检】查、技术《管理:和档案资料》管理制度;
】 (三)原】材料进场检验、【混凝:土配合比《设,计控:制制度;
! (四)混凝【土出厂检验、运输】、交货检验制—度; ?。
(五)!计量系统的》定期计量校验制【度,;
(!六)配料计量控【制制:度;:
》 (七)不合格】品处理制度;—
《 (八)其【他必要?的制度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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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?条 预《。拌混凝?土生产企业必须设立!。。混凝土专项试验室】并按照有关》标准、规《。范进行严格》管理二?级预拌混凝土—生产企业试》验,室,向山东省质监总【站实施备《案,三级预拌混凝土生产!。企业试验室向企业所!在地设区市监—督机构备案
! (?一):。预,拌混凝土生产试验】室应执行国家、【部门和地区颁布【的现行技术标准【、规范和规》程承担?本企业内《部的试验工》作并出具检验报告不!得,对外承担工程质量检!测业务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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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】预拌混凝土》生产企业《试验室实行主任【负责制、检测人【员岗位责任制
】 1、二级预!拌混:凝土生产企》业试验?。室主任应具有5年以!上试:验室工?作经历?具有相关专》业高级以《上技术?职称并具备》授权签字人资格【。;从事相关的检【测项目工作3年【以上已接受相关【检测:技术培训并持有相】应的检测岗位证书】的专:。职检测人员》应,满足检测工》作需要且不》少于6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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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2、三《级预拌混凝土生产企!业试:验室主任《应具有?3年以上试验室【工作经历具》有相关专《业中级以上技术【职称并具备授权签】字人资格《;,从事相关的检测项目!工作2年以上已接受!相,关检测技术》培训并持有》相,应的检测《岗,位证书的专职检测】人员应满足检测【工作需要《不少于4人
!。 (三)预—拌混:。凝,土生产企《业试验室《要建立完善的—试验: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原!始,记录、检《验,报,告等检?验资:料,应按:。年度统一《分类、?编号编号应连—续不得?随,意抽撤?、涂改检验资—料应及时归档;
! ? ,(四)试验室的检验!能力应与预》拌混凝土生产—企业的生《产范围?及能力?相适应;
— (》五)试验室》的仪器?设备:配置应能《满足相应检测能力】的要求应按规定进】行检定或校准
! (六)试验】室环境条件应—符合有关《规范、标《准的要求;标养室】面积:。应能满足生》产和试验的要求【。二级企业不》少于20《平方米?、,三级企业不少—于15平方》米;
》。 (《七)数?据采集?预拌混凝《土生产企业应建立数!据自动采集系统【并与设区市监督【机构联网实现检【测数据的传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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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》条 预拌混凝土生!产企业配合比设计】、使用和管理应符合!以下要求《
(【一)预?拌混:凝土配合比设计【应,根据工程设》计要求和工》程实际条件按照(或!参照)相关标准及】规范要求;
! (二) 预拌混!凝土使用《单位在订购预拌混】凝土时应根据工程不!同部位?和环境提《出对混凝土性能的明!确技术要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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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【)用于?实际生产《的配合比必》须由试验室》签发生?产操作人员不—得变更配合比—数据配合比调—。整必须由《试验室下达》指令并留有配—合比变更通知存档】。。备查
【 (四)住宅工程使!用的预拌混凝土中】掺合料总掺量不应】大于水泥《用量的30%;
! (》五)对高《强、高性能》和有特殊《要求的混《凝土建设单》位、使用单位和监理!单位宜参与配合比】设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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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九条 》预,拌,混凝土生产》。企业:应建立健全原材【料使用管理制度在】。原材料进《场时做好原材料进】货记录并《按照有关《规范、?标准要?。求进行?抽样检验合格后【方可:使用
《 原》。材料进?货记录的内容应【至少包括以下内容】。材料名称、品种、规!格,、数量、生产单位】、,供货单位、进货【日期、质量证明书】编号、样品编号【等,信息
第十条! 预拌混》凝土原材料储存【和使用应按》。照先进先《出,的原则,合理设计原!材料储存位置和仓】位及时调整原材料的!。。使用日期,防止材料!因堆:放,时间过长《而,影响:质量原材料须—按规定按照品种、规!格分别堆放或贮【存并应建《立定期抽查、检【查记录?
第十【。一条: 预拌混》。凝土搅拌站(楼)必!须符合混凝土搅【。拌机(GB/—T91?42)?和混凝土搅拌站【(楼)?(GB/T101】71)的规定—操作系统应能自【动采:集每盘混凝》土各:种原材?料实际用量数据【并至少保存三个【。月
第十【。二条 《生产用各类计量器具!必须按规定》由,法定计量部门定期】检定或?校准预拌《混凝土生产企业【应定期做《好保养、维护和【。自,校工作并保》存相关记录
!第十三条 预拌混!凝土:。生产企业《应按预拌混凝—土(GB/T14】902?。)、混?凝土质量控》制标准(GB501!64)、混凝—土,结构:工程施?工质量验收规—。范(GB50204!)、混凝土》强度检验评》定标准(G》B/T50107)!及普:通混凝土配合比设】计规程(JGJ5】5)等现行有关规范!、标准控制生产过程!。质量
第十】。四条 预》拌混凝土生》产企业应使用散【装水泥
— ?预,拌混凝土生产企【业应具?有相应?的环保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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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 【鼓励预拌《混凝土生产》企业采用技术创新等!手段:提高:产,品质: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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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 【预拌混凝土生产【。企业负责预拌—。混凝土的《运输科学调配运输车!。辆,保证预拌混》凝土供应的连续【性并对运输过程中的!预拌混?凝,土质:。量负责?
第十七条】 严禁向》运输车内的预拌混凝!土任:意加水
第十!八条 预拌混【凝土运输应满—足以下规定 —
(【一,)运输?车在:装料前应将筒—内积水排尽》;
【 (二)运输—车在运送时应—能,保持混?凝土拌合《物的均匀性不应产】生分层离析现—象,并能保?证,施工所必须》的稠度;
【 (》三)运输车在冬期应!有保温措《施夏:季气:温过高时应有隔热】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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