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 聊城市住宅工程】质量分户验收管【理办法(试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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聊城市建设】委员会?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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聊建》质字[2006]第!5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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聊城市【建设委员会关于【印发聊城市住宅工】程质量分户验收【管理办法(试行)的!通知
各》县(市、区)建【设行政主管》部门各建设》、施工、《监理单位各》有关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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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为了进?一步加强我市住宅】工程质?量管:。理,保障竣工房屋—使用功能强化工程建!设各方的质量责【任维护广《大人:民群众的合》。法权益我委制—定了聊城市住宅工程!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!法(试行《)于二00六年十一!月十日?起实施现将该办【法印发?给你们请认真贯【彻执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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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聊城市建设》委员:会
二—00六年十一月五】日
第一条— 为?。了加强?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!障竣工房屋使—。用功能根据国务院建!设,工程质量《管理条例、建设部】房屋建筑工程和【市政基础《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!案管:理暂行办法》及,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!范有关规定结合本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】
—。 第二《条, 本规定所称【住宅工程《质量分户验》收是指按《照,。国家规范要》求内容进行单位工】程竣工验收前对住宅!。工,程,每一:户及:。。单位工程公共部分进!行的专门验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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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条》 住宅工》程质量分户验收应依!据国家、省市工程】质量验收规范、技】术,标准、技术规—定以及经图审机构审!查合格的施工—图设计文《件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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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四条 》 凡本市行政区域】内住宅工程质量分】户验收及监》督管理均适》。用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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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。五条 住宅工程】质量分户验收必须确!保工程安全和使用】功能并?应进行必要的观感】质,量检:查主要包括以下验收!内容
】 (一) 】 】 — 室内空间尺【寸;
! (二) 》 】 》 楼地【面、墙?面和顶棚面》层,质量;
! (三《), 】 》 : 《门窗、楼杆安装【质量;
》 (四)! 《 , : — —防,水工程质量》。。(屋面?。、地下室及有防【水要求的房》间)
! (五) 》 】 】 :给排水、采暖系【统安全质量;
! ? :(六:) ! ! 室内《电气工程安装质【量;
《 ? (七) 】 】 : : 国家和】省有关规《定、标准《中要求分户》验收的?其它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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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【 ! 住宅工程质量【分户验?收应:按,以,下要求进行
】 , ? (一) —工程竣?工,后施工单位应首先进!行全面的自》检评定自检》合格:后向建设单位提出住!宅工程?质量分户验收—申,请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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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【二,) 住《宅工程质量分户验】收工作由建》设单位组织实施【;由建设单》。位项:目负责专业》技术人?员、施工单位项目经!。理、项目质量—负责人和监理单位】。的总监理工程师、】专业监理工程师【等人员参加》
》 , 已选定物—业公司的物》业公司应当参—加住:宅质量分户验收【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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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》(三:) 住宅工—程质量分户验收【应逐户?、逐间进行并做好】。记,录同时在施工图【上注明?检查部位及数—量,;
— : (四)《 住宅工程质【量分户验收的主要】方法观感验收以目测!观察的方法》检查辅以专业检查工!具;功?能性验收仪试开、】试用、试通》等试验性方法进行】检查;
— (五)】 住宅工程质量分!。户验收合格后—按规定填写由建【设单位负责》人、施工单位项【目经理?和总:监理工程是》。及各方参加人员签】字并加盖各》方公章的住宅—工,程质量分户验—收记录
【 : (六《), 住?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!合格后应将整个单位!工程:的分户验收情况【进行汇总填写住宅】工程:分,户验收?汇总记录并报送质量!监督机构存档—
【 (七) 住【宅,工程质量分》户验收不合格的须】经整改后方可重新组!织验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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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!条 住宅工程【质量分户验收记录】应作为住宅工程质】量保证?书的附件在房—屋交付?时一并交给住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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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八?条 : 住宅工程质—量保证书中必—。须同时注明以下【事项:
】。(一) 保】修范围和保修期限;!
(!二) ? 保修》。程序和?处理期限;
】 ?。 (三《), ? 物业公司名称【、,联系:电话;
【 : (四)》 建》设单:位工程质量保修负】责人姓名、联系【电话;
— (五) ! 施工单位】。工程质?。量保修负责人—。姓名、联系电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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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九条 【。住宅工程质量—。分户验?收合:格后建设单位应【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】法律、法规、规范、!标准的规定组织单】位工程竣工验收【并,。对分户验收》工作进行《检查和?复核:质量监督《机构对验收进行【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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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条 住宅工程!质,量分:户验收不《合格的建设单位【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!工验收
! 第十一条 】单位工程竣工—。验收复核发现—验收条件不》符合相关规》定、分户验收—记录内容不》真,实或存?在影响主要使用功能!等严重质量问题【时质量监《督机构?应责令建设单位终】止验收并加以改正符!合要求后方可重新】组织单位工程竣【工验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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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十二条 住宅】工程质量分户—验收中弄《虚作假、降》。低标准?、将不合格工程按合!。格工程验《收的对责任单位和】责任人给予不良行为!记录情节严》重的按照有关法律】。。、法规?对责任单位及责【任,人进行行政处—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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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! 本办法自二】00:六年十一月十日起】试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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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】 本《。办,法由聊城《市建设委员会—负责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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