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 评!审
第十条— 当工程施工至要!求的进度后工程所】。。在地质?量监督站通知市评】审办由市评审办根】。据申报工程》具体:情况组织开展进行工!。程的抽查、复查【等工:作
第》十一条 过程抽查!在“创优《”工程结构分部施】工期间市评审办【应组织对结构—工程进行评审抽【查对:。每,项申报工程的抽查原!则上不少《于两次
第【十二条 结【构,。工程完工(评—审):复查市评审办收到】“创优”评审—申报资料后对于达】到本办?法要求的工程根【据过程(评审—)抽查的《情况组织复查专家组!对完工后的结构工程!进行评审复查 【
第十三》条 工程》评审
《 13.【1. 评审资料【的汇:总市评审办》应在:专家评审会议—前整理汇总拟参评】工,程的:申报材料和抽查、复!查资料
— 13.2. 】工程评审市评审办将!待,“创优”工程的资料!提,交,评审委员会由评审】委员会的评》审专家通过观—看参评工程施—工,录,像核查工《程的:参评:资料听取评审复查】小组组?长的抽查、复查【情况汇报进行—评审表决
!评审期间评审委【员会可根《据拟评工程进度【情,况对未实施隐蔽【或有50%》及,以上未装饰隐蔽得】结构工程《组织现场核查评【。审
第十四—条 下列工程—不得:列入市优《质结构工程的评审】范围
》 14.》1、使用国家以及】省、市明令淘汰的】施工工艺和建筑材】料的工程;
! 14.2、出现较!明显结构性裂缝【或不均匀沉降—超过有关标》准、规范规定的【工程;?。
14【.3、施《工过程?中出现过重》大质量事故的、经加!固补强的、或造成】永久性缺《陷,的工程;桩身质量有!下列:情形之一的》:Ⅱ类桩超过检测数!。量,15%Ⅲ类桩超过】检测数量2》%出现Ⅳ类》桩的工程《;,
1【4.4、《有严重?违法违规问题或被】省、市及以上建设主!管部门通报批评、】。记入不良记录以【及有弄虚作》。假行为的工》程,;
1【4.5、被群众投】诉经查证属实造成】恶劣影响的工—程;
? 14.【。6、地基、桩基【检测单?。位未经聊城市—监管机构备》案而属?于违:规检测行为的工程;!
14.】7、因保密需要不】。便,。。于核查的工》程、已完全》隐蔽造成无法—现场评价《的工程
第—十五条 《评审通过的“聊【城市优质结构工程】。”将分别通过聊城市!。建设工?。程质量信息网、聊】城,市,住房和城《乡建设委员》会网站和聊城日报】向社会公示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