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聊城市》用水总量控制管理】办法:
聊政发】〔2011》〕,84号?
关》于印发聊城市—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!法的通?知
各县》(市、区)人民【政府经济《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!各部门
【聊,城市用水总量控制管!理办法已经市政【府,第56次常务会议】审议通过现印发给】你们望认真遵照执】行
聊城市人【民政府
二】〇一:一年十?二月六日
第一】条 ?为了加强《用水总量控》。制管理?促进水资源合理【开发和生态环境【。保护实现水》资源可持《续利用保障全—市经:济和社会可》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!民共和国《水,法、山东省用水【总量控制管理—办法等法律》、法规结合我市实际!制定:本办法
第二条】 在本市行政区域!内,开发:、利用?、管理水资》源应当遵守本—办法
第三条 !本办法所称》用水总量是指在一定!区域和?期限内可以开发利】用的地表《水,、地:下水以?及区:域,。外调入水量的总【和
本办法所!称,取用水户是指—依法办?理并取得《取水许可证的—单位和个人
第】四条 《实行用水总量—控制制度应当遵循全!面规:划、科学配置—、统筹兼《顾、以供定需—的原则统筹》利用区域《外调入水《、地表水、地下水】。合,。。。理安排生活》、生:产和生态《。用水促进地下水采】补平:衡保障水资源可持】续利用
》第五条 《 市、县(》市,、区)?人民政府对本—行政:区域用水总量控制】工作负总责并将【水资源开发利—用、节约和保—护的:主要控?制性指标纳》入经济社会发展【综合评价体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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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?条 市水行政主】管部门统一》负责全市用水总【量控制的监督和管】理工作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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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】(市、区)水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】本,辖,。。区用水总量》。控制:的监督和管理工作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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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展改革、经【。济和:信息化?、财政、住房城乡】建设:、环境保护》等,行政主?管部门应《当按照各自职责做】好与用水总量控【制相关的《工作
第七条 】 市、县《。(市:、区:)人民政《府应当根据当地的水!资,源条件?组织编制国民—经济和社会》发展规划《以及城乡规》划,、重大建设项目【布局规划进行科【学,论证根据我市—水资源状况合理控制!城市规模对》耗水:量大的工农业项目加!以限制
第八【条, 用水《总量控制实行—规划期用水》控制指?标与:年度用水控制指标】管理相?结合的制度年度用】水,控制指标不得—超过规?划期用水控》制指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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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规划期用水控制【指标和年度用水【控制指标应当对当】地,地表水、《地下水?和区域外调入水【量分别予以明确 !
规?。划期用水控制指标】每一个?国,民经济和社会发展】规划期下达一次年】度,用水:控制指标每年下达】一次
第九条【 县(市、区)规!划期用水控制指【标由市水行》政主管部门结合市人!民政府批准的—水资源综合规划在省!水行政主管》部门:下达的规划期—用水:控制指标内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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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县【(,市、区)年度用【水控制指标由市水】行政主管部门在省】水,行政主管部门—。下达的年度》用水控?制指标内《结合县(市》、区)?实际水资《源开发利《用量、水功能区水】质、地下水采—补平衡监测》结果和用水效率考核!结果确定并下达
!第十一条《 市水行》政主管部门在制定】。全市年度用》水,控制指标时应当预】留,一定:的用水指标用于不可!。。预测的项目建—设
第《十二条? 水量分配—方案应当遵循—科学统?筹、优化配置的原则!合理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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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南水:北调:工程调?入水量分配》按照:省分:配方案执《行,。;省分配给我市的】引黄河水量地表【水和地下水水量【由市:水行政主《管部:门确定?分配方案报市人【民政府?批准
经【市人民?政府批准《的水量分配方案【县(市、区)—人民政?府应当?严格执行
第十三!条 水量调度及】其,监督管理工作由市】水行:政主管?部门统一负责—
:第十四条《 , 鼓:励运用市《场机制合《理配:置水资源逐步建立政!府调控?。和,。市场机?制相:结合的?。。水量转?让制度县(市、区】)之间可以在水量分!配方:案的基?。础上进行《水量交易
—。第,十五:条 ?利用污?水处理?再生水和利用地下】微咸水等非》常,规水源的不》受规划期用水控制】指标:。和年度用水控制指】标限:。制
第十六条【。 各县《(市、区)人—民政府应当采—取有效措施提高水资!源,利用效率遏》制不合理用水需求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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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《(市、?区)的?万元国内生产总值】取水量、《万元工业增加值【取水量及农》业节水?灌溉率?等指标未达到市考核!标准的应当》相应核减其下一年的!年度用水控制—指标 ?
县《(,市、区)通过调【整经济结构》、采取工程措施【。、应用节《水技术节约》的水量可以用于本行!政区域内《新增项?目用水;其》节约的水量由县(】。。。市、区)水行政【主管部门申》请市:水行政主管部门组】织论证并《确认:
第十七条 【 市、县(市—、区)人《民政府应当》加强对水《功能区和地》下水的监督管理严格!。控制:。入河、湖排污总量】限制或?者,禁止开采超采区地】下水 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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造成水功能区水】质达标率《降低或者水文地质环!境恶化的应》当相应核减责任区】域下一年的年度用】水控制指标》
:第十八?条 :。 严格实施水资【源有偿使用制度 】
市、县(市】、区:)财政和《。水,行,政主管部门》应当加强对水资源费!征缴的监督管—理对应当征收而未】征收:、未足?额征收水资源费【的县(市《、区)由市水行政】主管:部门相应核减—该区域下一年—的年度用《水控:制指标核减数量【按水资源费》征收到位率计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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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 严】格,执行建设项》目水资源论证—制度
新建】、改:建、扩建建》设项目需要取水【或新:增取水?的都应当按照山东省!建设项目《水资源论证实施细】则规定进《行建设?项目水资源论证对未!进行水资源论证或者!论证未通《过,的,水行政主管》部门不得批准取【水许:。可;对?未获得取水许—。可的发展改革—、经济和信息—化等部门不》得批准立项》。环境保?护部门不《得批准其环》境影响评价报告
!第二十条 》 建立取《水许可区域限批【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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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用水量达到!。或者超过年度用【。水控制指标的有管辖!权的水行政主管部】门应:当对该区域内新【建、改建《、扩建建设项目【取水许可暂停—审批 《
:取,用水量达到规划期】用水控制《指标的?有,管辖:权的水行政主管部】门,应当对该区域—内新建、改建、扩】建建设项目取水许可!停,止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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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条 】市、县(《市、区?)人民政《府及其有关部门【应当加强《。水文、水资》源管理信息系统【建设:建立健?全水文?、水资源监测—站,网完善水《量、水质监测设施】。为用水总量控制【制度的实《施提供基础资料 】 ,
任?。何,单,位和个人不》得侵占、《毁坏:、擅自移动或者擅】自使用?水量:、水质监测设施不】得阻碍、干扰监测工!作
第《二十二条 市水文!局负责全市地表【水、地?。。下,水和区?域外调入水开发【利用量以《及水功能区水—质,和水文地质环境的监!测工作监《。测数据应《当作:为确定区域》。年度用水控》制指:标的主?要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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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《三条: 市?、,县(市、区)水行政!主管部门负责本行】政区域内取用—水户实际《。取用水量的》监测工?作,其,监测数据应当—向市水文局》。汇交
市【水文:局和市、县》(市、区《)水行政主管部门应!当互相?。通,。报监测数《据实行信息共享【并对监测资》料的真实性、合【法,性负责?
第二十四条【 , 县(市《、区)?。水行政主管部—门应当按照国家、】省,、市的规《。。定将取水许可—统计资料和取—用水户年度实—际取:用水量资料上报市】水行政主管部门【
第二十五条【 县级《以上人?民政:府及其有关部门【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!之一的由其》。上级:行,。政机关或者》监,察,机关责令改正—;情节严重的对直】接负:责的主管人员—。和其他直接责—任人员?依法给予处》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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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】),。不按规?定上报取水许可统计!资料和年度取用【水户实?际取用水量》或者提供虚假统计】资料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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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不!按规定监测地表水】、地:下水和区域外调入】。。水开:发利用量和水功能区!水质的?;
【(三)取用》水量达到规划期【用水控制指标—仍批准?取水许可的或者强行!命令水?行政主管部门批【准取水许《可的;
!(四:)需:要取水的《建,。设项目未《进,行水资源论证—或者论证未》通过仍批准》取水:许可或者强行命令】水行政主管部—门批:准取水许可的;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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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:五)需要《。取,水的建设项目—未获得取水许可仍】批准其立项和—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或!者强行命令有关【部门批准其立项和】。环境影响《评价报告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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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?十六条 违—。反本办法规定侵占、!毁坏、擅自》移动或者擅》自使用?水量、水质》监测设施的由—水,行政主?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!行为限?期恢复原状或—者采取?。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!50000元以下】罚款;构成》违反治安管理行【为的:依法给予治安—管理处罚;构成犯罪!的依法追究刑—事责任?
第?二十七条《 违反本》办法规定《阻碍或者《干扰:水量、?水质监测工作—。的,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!令,停止违法行为并可】处,10000元以【下罚款;构成—违反治安管》理行为的依法—给予:治安管理处罚;【构,成犯:罪的:依法追?究刑事责任
第二!十八条 本办法】自公布之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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