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聊【城市散装水》泥管理规《定 : 聊政发〔!2012〕66号 ! , 关于印》发聊城市散装水泥】管理规定的》。通知  《 各县(市、【区)人民政府经济开!发区管委会市政府】有,关部门  》 — 聊:城市:散装:水,。泥管理规定已经【市政府第12次常务!会议: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!们请认?真贯:彻执行 聊—城,市人民政府 — : 二○一二年—九月七日 —第一条 》为促进全市散装水泥!的发:展和应?用节约资源和能源保!护和改善环境提高】经济、社会和环【境效益根据中华【人民共和国循环【。经济促进法、—山东省促进散装【水泥发展规定及国】家商务部《等七部门颁布的散】。装,水泥管?理办:法等规定结》合本市实际》制定本规定》 第二条 — 本:市行政区域内从【。事水泥、预拌混凝】土和预?拌砂:浆生产、《经营、运《输、:。使用、?管理:的,单位:和个人?应当遵?守本规定《 第三条》 本?规定:所称散装水泥—是指:不用包装《直,接通过专用设备出厂!、运输?、储存和使》用的水泥  !  :。。。。 本:。规定所称预》拌混凝土是指水泥、!。集料、?水和根据需》要掺:入的外加剂、—掺合料等《成份经拌制后—通过专门《运,输工具由预拌—场所运至使用地点】的拌合物   【。 本规定所称预【。拌砂:浆是:。指水泥、砂和根据需!要掺:入的外加剂、掺合料!等成份经拌制后通过!专门运输工具由预拌!场所运至使用地【点的拌合物》预,拌,。砂浆:包括:干混砂浆和湿拌砂浆! :第四条 生产【和使用应《坚持“?限,制袋装鼓励散装”】的方针不断提高水泥!。散装率大力推广应】用预拌混凝土和预】拌砂浆 第—五条 各县(【市、区)人民政【府、经济开发—区,管委:会应:。加强对发展散装水】泥工作的领导将【其纳:。入当地?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!规,划并制?定相应的工作目标】和措施促进散装【水泥的发展》 第?六条 市、—县,(市、区)住房和】城乡建设主管部【门为本辖区散—。装水泥行政主—管部门?所属的散装水泥管】理机构?负责具?体管理工作其工作经!费,列入同级《财政:预,算 :。 第七?条 散装水泥行】政主管部门应当根】据本地国民经济和社!会发展规《划会同相关》部门编制本行—政,区域内散《装水泥、《预拌:混凝土和预拌砂【。浆,发展规划并》由散装水《泥管:理机构组《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! 第八条 各级、!有关部门应加大宣传!力,度不断提高城—市城区使用预拌混】凝,土、预拌砂》浆及农村《使用散?装水泥的积极性和主!动性 第九条 】 散装水泥行政【主管部门应通过政策!引,导、合理奖惩鼓【励发展预《拌混凝土和预—拌砂浆 《  新建、—改建和扩建的散【装水泥?、,预拌混凝土》和预拌砂浆》等,。项,目政:府,有关部门《按照国家和相—关规:定应在用地、资金】等方:面优先?。安,排市:节能主管部门应加大!扶持力度引导利用】工业废渣(废料)生!。产预拌?混凝:土和预拌砂浆—并享受资源综合【利用等?优惠政策 —第十条? 预拌混凝土【、预拌砂浆和水泥制!。品生产企业》应当全部使用—散装水泥 》    预】拌混凝土《生产企业的设—立应当符《合规划应按规定【。办理:生产许?可、资质等相关手】续 :  预拌砂—浆生产企业的设立】应根据全市建设【实际及建筑工程【对预拌砂浆的—需求:等条件?科学规划《、合理布局、规【范建设避免行业无】序竞:争促进预拌砂浆【行业的?健康发展 第十一!条 新《建、扩建和改建【的水泥生《产企业应符合国家产!业政策?并按散装《水泥比例7》0%以上发放—能,力的要求进行—设计和建《设市散装水》泥管理机构》应参与有关部门的】验收:工作   已【建成的水泥生—产企业应通过技【术改造提《高散装水泥发放能力!逐步达到70%以上!市散装水泥管理机】构负责技术改—造项目的建设实施】与监督 第—十二条 《 水泥、预》拌混凝土、预—拌砂浆和水泥制【品生产企业应建立】健全质?。量,管理体系按照国【。。家有关标准组—织生产?并保证相关产品质量!符合国?家标准要求 — 第十三条! 市、县(市【。、区:),城区规划范围内【的建设工程》应当: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!拌砂:浆禁止现《场搅:拌混凝?土和砂浆   市!、县(市、》区,)禁止现场》搅拌:混凝土、砂浆的具体!实施方案和时限由同!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!门确定 第十四】条 : 住房?和城乡建《设主管部《门应将禁止现场搅】拌混凝土、砂浆工】作,纳,入日:常工作范围在建筑】。设计:、项目招标、施工管!理,、工程验收》等环节加强》对应用散装》水泥、预拌混凝【。土和预拌《砂浆的监督管理【 第十五条— 散装水泥、预】拌混凝土、预拌砂】浆的运输应使用【专用车辆并保持【车况良好《、车貌整洁 】。。。    《 装载散装水泥【、,预拌混凝《土、预拌砂浆的【专用车辆和混凝土】泵车需要进入—城市市区的应凭当】地散装水泥管理【。机构开具的证明到】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!理部门办理特—定,时,。间和路线《行驶的通行手—续并严格按照指定时!间和路线行驶遵【守,道路交通安全法规】公安机关交》。通管理部门应—及时予以《办理   —装载预拌混凝—。土、预?拌砂:浆,的专:用车辆和混凝土【泵车发生交通—违章行为的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】部门应及时处—理处理时间需要【1小时以上的应【先予记录放行待卸】载完毕后再行处理】 :第十六?条 各县(市、区!)人民政府、经【济开:发区管委会应—加大农村推广—散装水泥的工作【力度住房和城乡建设!主管:部,门应:当制定专门规划合】理布局农村》散,。装水泥销售网点【建立完?善农:村散装水泥物流配送!体系逐步提高农村】散装水?泥使用率   【 散装水泥专—项资金应向农村【推广散装水泥方面】倾斜不断加》大对建设农村—销,售网点、购置散【装水泥设施设备的】扶持:力度 第十七条 ! 水:泥、预拌混》凝,土,、预拌砂浆和水泥制!品生:产企业应按照统计规!。定向散?装水泥管《。。理机构及时报送相关!统计报表不得拒报、!。虚报和?瞒报保证数据的真】实、完整 第十八!条 ?市、县(《市、区)散装水泥】。管理机构对本行政区!域内散装水泥—、预: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!的生产?。。、经营、运》输,、使用?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】被检查?单位和有关》人员应积极配合认真!接受检查 第十九!条 水泥生产企】业和使用单位必须】按,照国:家、省有关规定缴纳!散装水泥《专项资金任何单位和!个人不得违反—规定擅自减免—或批准缓缴散装【水泥专项资金不得改!变散装水泥》专项:资金征?收对象和征收标准】   散》装水泥专项资金属】。于,政府性基金纳—入同级财政》预算实行“票款分】离”不得截留、坐支!、平调或挪用其征】收、管理、使用应严!。格按照国家、省【有关:规定执行 第【二,十条 散》装水泥?。专项资?金由各级散装水泥管!理,机构:负,责征收在未设立专职!机构的县(》。市、区)可由市散装!水泥管理机》构,委托相关《部门征收 》  水泥生产【企业:和使:用单位未及时、足】。额缴纳?散装水?泥专项?资金的由《。散装水泥行政管理】部门责?令限期?缴纳拒不缴纳的依法!申请人民法院强【制执行 第—二十一条 违反本!规定建设单》位在:禁止现场搅》拌混凝土《、砂浆区域内现场搅!拌混凝土《、砂浆的由住房【和城:乡建设主管部门【按,照山东省促进—散装水泥发展—规定责令限期—改正:;逾期不改正的【处1万?元以上?3万:元以下的《罚款 第二十二条! 违反本规定水】泥,、,预拌混凝土、预拌砂!浆和水泥制品生【产企业虚报、瞒报或!者拒报散装水泥生】产和:使用统计数据的由散!装水泥行政主管【部门按照山东省促进!散装水泥发展规定】责令限?期改正;逾期不改正!。的处2000元以上!1万元以下的罚款】 , 第二十三条 】有关部门及其工【作人员在散》装水泥监督》管理:工作:中滥用职权、玩【忽职守、徇私舞【弊的依法给予行【政处分; 构成【。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!责任 第二十四条! 本规定自2【01:2年10月1—。日起施?。行有效期5年—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