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。9.4 》非传统?水源利用《
,
:
?
9.4.1 !本条是根据北京市】节约用水办法市【政府:令,[2005]1【55号的规定提出的!要求
—
9?.4.3 中【。水系统设计应—满足建筑中水设计】规范GB 50【336的要求
!
中】水原水选择顺—序为
【
: 1 卫【生间、公共浴—室的盆浴和淋—浴,等的排水《;
《
,
《 , 2 盥》洗排水;
》
!3 : 空调循环》冷却:。系统排污《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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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4 冷《凝水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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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5 游》泳池排污水》;
! 6 洗衣【。排水;
—
— 7 厨房—排水;
! 8》 冲厕排水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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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4.—4 : 雨水系统设计应】。满足建?筑与小区雨水利用】。工程技术规范GB】 50400的【规定
】。 北》京市规划委员—会新建建设》工程雨水《控制与利用技术要点!(暂行)市》规发[2012【]13?16号?文中对雨水利用方式!及,规模做出了相应的】规定
】9,.4.5 —。保证非传统水源的使!用安全防止误接、】误用、?误饮:。是非传统水》源利用设计中—必须给予高度重【。视的问题也是采取安!全,防,护措施的重》要内:容本条是为了保证】非传:统水源的使用安【全而提出的》要求
《。
《 , 与本条款【内,容,相,近的强?制性条?文有现行建》筑中水设《计规范GB 503!36-2002第】8.1.6条但【只针对建筑中水【本,条文将使用范围扩展!到了所有《的非传统水》源包括中水、再生水!。。、雨水、海水等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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